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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的合同没贷款

发布时间:2021-05-17 07:04:16

A. 已经签了购房合同,但还没办贷款···

最好马上就去把贷款整下来,把房屋的使用权拿到,要不然你就只有购房合同是不够个,在法律上是可以不承认的。
不能因为利息少儿把房子都丢了吧。

B. 合同签了贷款没贷下来应该怎么办

打客服问问情况啊,应该能下来的,也许是在审核呢,放款一般都是几个小时

C. 签订购房合同后贷款没批下来要怎么办

实际上,根据造成贷款办不下来的原因不同,其违约责任划分,定金退还与否的结果也会不同,从以下几个原因分析
卖方原因
1、开发商原因
提示:这个时候属于开发商原因造成双方合同无法履行,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并退还定金、首付款。
2、卖房人原因
提示:这种情况是由于卖房人隐瞒共有人真实信息造成的违约,购房人可要求卖房人承担违约责任和违约金。
购房人原因
房贷办不下来还有一种原因就是购房人自身的问题,如不能及时提供材料、或者提供材料不全、提供虚假材料致使银行按揭不能办理,最常见的要数征信问题了,如果借款人的信用不良记录是非恶意的,可以与贷款银行协商,或者去试试其他银行,每个银行的信用评分标准是不同的,会有一些银行相对宽松一些,只要信用记录不是很差,一般来说都能获得贷款。
但是如果逾期很严重,比如信用卡连续3次,累计6次逾期,且逾期金额较大(一般500元以上),贷款肯定会被拒的。
提示:提供虚假材料、征信不良,这些是购房人的问题,需要其承担违约责任,无法拿回定金。
非买卖双方的原因
有一种情况,就是贷款已经通过了银行审批,但是还没放款,买卖双方只能耐心等待放款。提示:如果因为政府或银行规定导致发生变化,如停止房贷业务,买卖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购房者可以到法院申诉,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退还定金。
总结:关于贷款不能办理下来,购房人最好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就明确相关条款,出现问题可以以合同为依据进行申辩,如果贷款审批没有通过,买卖双方和协商如何支付尾款,协商未果的按照合同确定相应违约责任。

D. 有一个贷款,签了合同没下款合同有效吗

已签署的合同,就算没有实际拨款,合同也是有效的
至于具体的违约情况等,一般就参照合同执行
不过违约金的金额法律有相应规定:
《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E. 合同签了钱没有贷到请问那合同还有效吗

生效。
如果贷款合同签了,是要放款的,请耐心等待,一般情况下为1~3个月。
没有放款,可能是银行资金紧张,或者对提交资料进一步核实(银行为了安全,以防止贷款诈骗发生)。
合同签了,银行会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放款,不用担心。

F. 首付付了,合同签了,银行不给贷款怎么办

当购房人付了购房首付款,但因信贷政策调整或个人资信原因导致银行不放贷,相关司法解释根据合同法关于公平原则的规定,参考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规定了“情势变更”制度: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根据《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而《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因一方当事人过错导致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另一方提出要求当事人对房屋差价部分进行损害赔偿的请求,应当属于人民法院可以支持的损害赔偿范围。在房价上涨情况下,房屋差价部分即原来买受之价与上涨后的房屋价值间的差额。在房价下跌情况下,房屋差价部分即原来买受之价与下跌后的房屋价值间的差额。

G. 合同已签,不想贷款了。

如果已经签完约了,而且已经给你放款了,那你这个贷款不想要也没有办法了,钱已经给到你了,用不用是你的事,钱给到你的那一刻合同就生效了,现在立即把他全部还掉,里面是包含本金,利息和违约金的,这个你就自己认了吧,以后考虑清楚了再操作贷款
但是如果还没有放款,你看看能不能操作取消这个贷款,或者有客服的话打电话让客服给你取消,并留下录音。

H. 签了合同不贷款是违法吗

1、不算违法,算作违约,需要承担所造成的损失,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后,银行应当按约定提供贷款。

2、银行未按约定提供贷款的,即为违约。借款人可以要求银行继续履行合同(提供贷款),也可以不要求继续提供贷款,而要求银行赔偿因其违约而造成的损失。

3.《合同法》
第二百零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I. 签了贷款合同,但又不想贷了,会怎样的后果

如果没有签到放款协议
那就没有关系
过几日就会自动取消了,如果签订了借款协议,但是没有进行放款
及时联系客服取消申请
如果不能取消
到账后及时联系客服扣回本金
也没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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