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为什么说流通中的现金属于中央银行的一种负债
因为流通中的现金属于信用货币,信用就是一种负债。信用货币是以国家的信用作为准备来发行的,而中央银行是货币的发行的载体。
是以自身的信用将货币投入到流通中来。中国行使中央银行职权的是中国人民银行,资产是指资金使用项 自有资金(筹集的资金)自有资金为什么是负债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中,所以说发行货币是央行的最大负债业务,对于央行来说,他的最大负债业务应该是发行货币:
负债项是指资产(金)来源项,意味着央行对承担公众的信用,属于资金来源。发行货币是央行把准货币投入流通环节中的过程 。
(1)挪威中央银行自有资金是什么意思扩展阅读
中央银行的负债业务即其资产来源。与商业银行相比:
(1)其负债业务中的流通中货币是其所独有的项目、各项存款和其它负债,虽然中央银行的负债业务也有存款、对外负债和资本业务;
(2)其业务对象不同。中央银行负债业务主要包括存款业务,具有强制性,并且与此相反。商业银行均无此项负债。虽然资本金项目也是其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存款负债,但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负债,这是由其独享货币发行权所形成的垄断的负债业务。
不同于商业银行的存款自愿原则,中央银行的负债业务具有以下特点。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也是其吸收资金形成资金来源的业务、货币发行业务发行中央银行债券,主要包括流通中的货币:一类是政府和公共机构,另一类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3)其存款业务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不同于商业银行以普通居民和企业为存款业务对象、其它负债和自有资本、政府,现金在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属于资产项目、特定部门持有的中央银行的债券。
『贰』 国际资金清算的定义!!!急!!在线等!
国际清算银行是英、法、德、意、比、日等国的中央银行与代表美国银行界利益的摩根银行、纽约和芝加哥的花旗银行组成的银团,根据海牙国际协定于1930年5月共同组建的,总部设在瑞士巴塞尔。刚建立时只有7个成员国,现成员国已发展至45个。国际清算银行最初创办的目的是为了处理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德国的赔偿支付及其有关的清算等业务问题。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它成为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之间的结算机构,该行的宗旨也逐渐转变为促进各国中央银行之间的合作,为国际金融业务提供便利,并接受委托或作为代理人办理国际清算业务等。国际清算银行不是政府间的金融决策机构,亦非发展援助机构,实际上是西方中央银行的银行。
第一世界大战后,凡尔赛协议中关于德国战争赔款事宜原来是由一个特殊的赔款委员会执行,按照当时的“道维斯计划”,从1924年起,德国第一年赔付10亿金马克,以后逐年增加一,直赔付58年,至1928年,德国赔款增至赔付25亿金马克,德国声称国内发生经济危机,无力照赔,并要求减少。美国同意了德国的要求,又由杨格策划制定了“杨格计划”。协约国为执行“杨格计划”决定建立国际清算银行取代原来的赔款委员会,执行对德赔款的分配和监督德国财政。
1930年1月20日,以摩根银行为首的一些美国银行(另外还有纽约花旗银行、芝加哥花旗银行)和英国、法国、意大利、德国、比利时、日本等国的中央银行在荷兰海牙会议上签订国际协议,成立“国际清算银行”。英、法、比、德、意、日六国政府与瑞士政府达成协议,由瑞士承诺向国际清算银行颁发建行特许证,特许证规定:国际清算银行具有国际法人资格,免税,瑞士政府不征收、扣押和没收该行财产,准许该行进出口黄金和外汇,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第二次世界战后,国际清算银行先后成为欧洲经济合作组织(即现在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各成员国中央银行汇兑担保的代理人;欧洲支付国盟和欧洲煤钢共同体的受托人;欧洲共同体成员国建立的欧洲货币合作基金的代理人。
国际清算银行成立的实质就是美国要利用这个机构作为掌握德国财政的手段,并将欧洲债务国清偿还美国债务问题置于自己的监督之下。1944年,根据布雷顿森林会议的决议,国际清算银行的使命已经完成,应当解散,但美国仍把它保留下来,作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附属机构。
国际清算银行开创资本为5亿金法郎,分为20万股,每股2500金法郎,由六国中央银行和美国银行集团七方平均认购。1969年12月国际清算银行个性了章程,其宗旨改为促进各国中央银行之间的合作,并向之提供更多的国际金融业务的便利,在国际清算之间的合作,并向之提供更多的国际金融业务的便利,在国际清算业务方面充当受托人或代理人。银行资本也相应的增至15亿金法郎,分为60万股,每股2500金法郎。现在国际清算银行4/5的股份掌握在各成员国中央银行手中,1/5的股份已经由各成员国的中央银行转让给了私人,由私人持有,但私人股股东无权参加股东大会。1996年9月,国际清算银行决定接受中国、印度、韩国、新加坡、巴西、墨西哥、俄罗斯、沙特阿拉伯和香港等九个国家和地区的中央银行或与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机构为机关报成员。这是国际清算银行25年来首次接纳新成员。原有的32名成员中有26个欧洲国家的中央银行,蓁6家为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土耳其和南非的中央银行与代表美国利益的摩根银行。但实际上,现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中央银行都与其建立了业务关系。国际清算银行已经成为除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集团之外的最重要的国际金融机构。
区域性国际性金融机构目前比较典型的有国际清算银行、美洲开发银行、欧洲投资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非洲开发银行及加勒比开发银行等。
[编辑本段]组织机构
国际清算银行是以股份公司的形式建立的,组织机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办事机构。
国际清算银行的最高权力机关为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每年6月份在巴塞尔召开一次,只有各成员国中央银行的代表参加表决。选票按有关银行认购的股份比例分配,而不管在选举的当时掌握多少股票。每年的股东大会通过年度决算、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利润分配办法和接纳新成员国等重大事项的决议。在决定个性银行章程、增加或减少银行资本、解散银行等事项时,应召开特别股东大会。除各成员国中央银行行长或代表作为有表决权的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所有与该行建立业务关系的中央银行代表均被邀请列席。
董事会是国际清算银行的经营管理机构,由13名董事组成。比利时、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和美国的中央银行行长是董事会的当然董事,这6个国家可以各自任命1名本国工商和金融界的代表作董事,此外董事会可以2/3的多数通过选举出其他董事,但最多不超过9人。董事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若干名,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审议银行日常业务工作,决议以简单多数票作出,票数相等时由主持会议的主席投决定票。董事会主席和银行行长由1人担任。董事会根据主席建议任命1名总经理和1名副总经理,就银行的业务经营向银行负责。
国际清算银行下设银行部、货币经济部、法律处、秘书处等办事机构。
[编辑本段]宗旨与任务
国际清算银行的宗旨是促进各国中央银行之间的合作,为国际金融运作提供额外负担外的便利,并作为国际清算的受长人或代理人。扩大各国中央银行之间的合作始弹簧是促进国际金融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国际清算银行便成了各国中央银行家的会晤场所,接受各中央银行的委托开展各种业务,根据国际清算银行的章程的规定,其有权进行下列业务活动:
⑴既可为自己,又可为中央争银行购买、出售、交换和储存黄金;
⑵为各成员国中央银行提供贷款和接受他们的贷款;
⑶为各成员国中央银行办理和重办其票,收买或出售期票以及其他优等短期债券;
⑷既可靠自己,也可以靠各成员国中央银行收受展品出售外汇和有价证券股票除外);
⑸接受各成员国中央银选择往来资金和存款;
⑹作为被委托人接受政府的存款或根据董事会的决议,接受其他资金销售量 不得发行提示付款银行券、承竞汇票、为各国政府提供贷款(购买国家公债例外);
⑺对任何一个企业有监督权;
⑻有由于低偿还银行的债务而归于银行的一不动产没有一更合适的价格被变卖之前,掌管这些不动产。
The Bank for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s (BIS) is an international organisation which fosters international monetary and financial cooperation and serves as a bank for central banks.
The BIS fulfils this mandate by acting as:
a forum to promote discussion and policy analysis among central banks and within the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community a centre for economic and monetary research a prime counterparty for central banks in their financial transactions agent or trustee in connection with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operations As its customers are central banks and international organisations, the BIS does not accept deposits from, or provide financial services to, private indivials or corporate entities. The BIS strongly advises caution against fraulent schemes.
国际清算银行以各国中央银行、国际组织(如国际海事组织、国际电信联盟、世界气象组织、世界卫生组织)为服务对象,不办理私人业务。这结联合国体系内的国际货币金融机构起着有益的补充作用。现在世界各国的国际储备约有1/10存放在国际清算银行。各国中央银行在该行存放的外汇储备,货币种类可以转换,并可以随时提取而无需声明理由。这对一些国家改变其外汇储备的结构,实现多样化提供了一个很好的途径。在国际清算银行存放黄金储备是免费的,而且可以用作抵押,从国际清算银行取得黄金价值85%的现汇贷款。同时,国际清算银行还代理各国中央银行办理黄金购销业务,并负责保密。因此它在各成员国中央银行备受欢迎。
除了银行活动外国际清算银行还作为中央银行的俱乐部,是各国中央银行之间进行合作的理事场所,其董事会和其他会议提供了关于国际货币局势的信息交流的良好机会。
[编辑本段]资金来源
国际清算银行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
⑴成员国缴纳的股金。该行建立时,法定资本为5亿金法郎,1969年增至15亿金法郎(gold francs),以后几度增资。该行股份80%为各国中央银行持有,其余20%为私人持有。
⑵借款。向各成员国中央银行借款,补充该行自有资金的不足。
⑶吸收存款。接受各国中央银行的黄金存款和商业银行的存款。
[编辑本段]主要业务
1、处理国际清算事务。二战后,国际清算银行先后成为欧洲经济合作组织、欧洲支付同盟、欧洲煤钢联营、黄金总库、欧洲货币合作基金等国际机构的金融业务代理人,承担着大量的国际结算业务。
2、办理或代理有关银行业务。二战后,国际清算银行业务不断拓展,目前可从事的业务主要有:接受成员国中央银行的黄金或货币存款,买卖黄金和货币,买卖可供上市的证券,向成员国中央银行贷款或存款,也可与商业银行和国际机构进行类似业务,但不得向政府提供贷款或以其名义开设往来账户。目前,世界上很多中央银行在国际清算银行存有黄金和硬通货,并获取相应的利息。
3、定期举办中央银行行长会议。国际清算银行于每月的第-个周末在巴塞尔举行西方主要国家中央银行的行长会议,商讨有关国际金融问题,协调有关国家的金融政策,促进各国中央银行的合作。
[编辑本段]会员或货币当局
会员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有:
阿尔及利亚、阿根廷、澳大利亚、奥地利、比利时、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巴西、保加利亚、加拿大、智利、中国、克罗地亚、捷克共和国、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印度、印度尼西亚、爱尔兰、以色列、意大利、日本、韩国、拉脱维亚、立陶宛、马其顿共和国、马来西亚、墨西哥、荷兰、新西兰、挪威、菲律宾、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俄罗斯、沙特阿拉伯、新加坡、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南非、西班牙、瑞典、瑞士、泰国、土耳其、英国、美国、另外还有欧洲中央银行。
关于塞尔维亚的份额问题正在讨论之中。
[编辑本段]中国与国际清算银行的关系
我国于1984年与国际清算银行建立了业务联系,中国人民银行自1986年起就与国际清算银行建立了业务方面的关系,办理外汇与黄金业务。此后,每年都派代表团以客户身份参加该行年会。国际清算银行召开股东大会,中国人民银行邀请列席,并对观察员身份多次参加该行年会,这为中国广泛获取世界经济和国际金融住处发展与各国中央银行之间的关系提供了一个新的场所。中国的外汇储备有一部分是存放于国际清算银行的,这对中国人民银行灵活、迅速、安全的调拨外汇、黄金储备非常有利。自1985年起,国际清算银行已开始向中国提供贷款。1996年9月9日,国际清算银行通过一项协议,接纳中国、巴西、印度、韩国、揭西哥、俄罗斯、沙特阿拉伯、新加坡和香港地区的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为该行的新成员。回归之后,其在国际清算银行的地位保持不变,继续享有独立的股份与投票权。香港金融管理局与中国人民银行同时加入国际清算银行。我国中央银行加入国际清算银行,标志着我国的经济实力和金融成就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认可,同时也有助于我国中央银行与国际清算银行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中央银行进一步增进了解,扩大合作,提高管理与监督水平。
中国参与情况:中国人民银行于1996年11月正式加入国际清算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是该行亚洲顾问委员会的成员,周小川行长目前担任该委员会主席。中国认缴了3000股的股本,实缴金额为3879万美元。
[编辑本段]对世界金融寡头的作用
金融资本势力有一个极为长远的计划,它旨在建立一个金融系统来控制世界,一个被少数人控制的,能够主宰世界政治体制和世界经济体制的机制。
这个系统是以封建专制的模式被中央银行家们所控制,他们通过频繁的会议所达成的秘密协议来进行协调。
这个系统的核心就是瑞士巴塞尔的国际清算银行,这是一家私有的银行,而控制他的中央银行也同样是私有公司。
每个中央银行都致力于通过控制财政贷款,操纵外汇交易,影响国家经济活动水平,在商界领域对保持合作的政治家提供回报等方式来控制各自的政府。
『叁』 中国人民银行的自有资金指的是什么和自有资本一样吗为什么自有资金是负债
在央行的资产负债表中,自有资金由于是央行的资金来源之一,所以列入负债业务,但实际上自有资金是央行的资本金,因此不是真正的负债,应该相当于所有者权益
『肆』 挪威银行是什么意思
威银行是挪威的中央银行,又称挪威中央银行。其管理的平准基金挪威石油基金,乃是目前全世界最大的投资组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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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中央银行的自有资金是什么
国有资本
『陆』 自有资金为什么是负债
在央行的资产负债表中,自有资金由于是央行的资金来源之一,所以列入负债业务,但实际上自有资金是央行的资本金,因此不是真正的负债,应该相当于所有者权益。
『柒』 世界清算银行是什么意思
世界清算银行就是国际清算银行
国际清算银行 国际清算银行(Bank for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BIS)
【国际清算银行的建立】
国际清算银行是英、法、德、意、比、日等国的中央银行与代表美国银行界利益的摩根银行、纽约和芝加哥的花旗银行组成的银团,根据海牙国际协定于1930年5月共同组建的,总部设在瑞士巴塞尔。刚建立时只有7个成员国,现成员国已发展至41个。国际清算银行最初创办的目的是为了处理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德国的赔偿支付及其有关的清算等业务问题。二次大战后,它成为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之间的结算机构,该行的宗旨也逐渐转变为促进各国中央银行之间的合作,为国际金融业务提供便利,并接受委托或作为代理人办理国际清算业务等。国际清算银行不是政府间的金融决策机构,亦非发展援助机构,实际上是西方中央银行的银行。
第一世界大战后,凡尔赛协议中关于德国战争赔款事宜原来是由一个特殊的赔款委员会执行,按照当时的“道维斯计划”,从1924年起,德国第一年赔付10亿金马克,以后逐年增加一,直赔付58年,至1928年,德国赔款增至赔付25亿金马克,德国声称国内发生经济危机,无力照赔,并要求减少。美国同意了德国的要求,又由杨格(O·D·Young)策划制定了“杨格计划”。协约国为执行“杨格计划”决定建立国际清算银行取代原来的赔款委员会,执行对德赔款的分配和监督德国财政。
1930年1月20日,以摩根银行为首的一些美国银行(另外还有纽约花旗银行、芝加哥花旗银行)和英国、法国、意大利、德国、比利时、日本等国的中央银行在荷兰海牙会议上签订国际协议,成立“国际清算银行”。英、法、比、德、意、日六国政府与瑞士政府达成协议,由瑞士承诺向国际清算银行颁发建行特许证,特许证规定:国际清算银行具有国际法人资格,免税,瑞士政府不征收、扣押和没收该行财产,准许该行进出口黄金和外汇,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第二次世界战后,国际清算银行先后成为欧洲经济合作组织(即现在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各成员国中央银行汇兑担保的代理人;欧洲支付国盟和欧洲煤钢共同体的受托人;欧洲共同体成员国建立的欧洲货币合作基金的代理人。
国际清算银行成立的实质就是美国要利用这个机构作为掌握德国财政的手段,并将欧洲债务国清偿还美国债务问题置于自己的监督之下。1944年,根据布雷顿森林会议的决议,国际清算银行的使命已经完成,应当解散,但美国仍把它保留下来,作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附属机构。
国际清算银行开创资本为5亿金法郎,分为20万股,每股2500金法郎,由六国中央银行和美国银行集团七方平均认购。1969年12月国际清算银行个性了章程,其宗旨改为促进各国中央银行之间的合作,并向之提供更多的国际金融业务的便利,在国际清算之间的合作,并向之提供更多的国际金融业务的便利,在国际清算业务方面充当受托人或代理人。银行资本也相应的增至15亿金法郎,分为60万股,每股2500金法郎。现在国际清算银行4/5的股份掌握在各成员国中央银行手中,1/5的股份已经由各成员国的中央银行转让给了私人,由私人持有,但私人股股东无权参加股东大会。1996年9月,国际清算银行决定接受中国、印度、韩国、新加坡、巴西、墨西哥、俄罗斯、沙特阿拉伯和香港等九个国家和地区的中央银行或与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机构为机关报成员。这是国际清算银行25年来首次接纳新成员。原有的32名成员中有26个欧洲国家的中央银行,蓁6家为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土耳其和南非的中央银行与代表美国利益的摩根银行。但实际上,现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中央银行都与其建立了业务关系。国际清算银行已经成为除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集团之外的最重要的国际金融机构。
区域性国际性金融机构目前比较典型的有国际清算银行、美洲开发银行、欧洲投资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非洲开发银行及加勒比开发银行等。
【国际清算银行的组织机构】
国际清算银行是以股份公司的形式建立的,组织机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办事机构。
国际清算银行的最高权力机关为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每年6月份在巴塞尔召开一次,只有各成员国中央银行的代表参加表决。选票按有关银行认购的股份比例分配,而不管在选举的当时掌握多少股票。每年的股东大会通过年度决算、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利润分配办法和接纳新成员国等重大事项的决议。在决定个性银行章程、增加或减少银行资本、解散银行等事项时,应召开特别股东大会。除各成员国中央银行行长或代表作为有表决权的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所有与该行建立业务关系的中央银行代表均被邀请列席。
董事会是国际清算银行的经营管理机构,由13名董事组成。比利时、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和美国的中央银行行长是董事会的当然董事,这6个国家可以各自任命1名本国工商和金融界的代表作董事,此外董事会可以2/3的多数通过选举出其他董事,但最多不超过9人。董事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若干名,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审议银行日常业务工作,决议以简单多数票作出,票数相等时由主持会议的主席投决定票。董事会主席和银行行长由1人担任。董事会根据主席建议任命1名总经理和1名副总经理,就银行的业务经营向银行负责。
国际清算银行下设银行部、货币经济部、法律处、秘书处等办事机构。
【国际清算银行的宗旨与任务】
国际清算银行的宗旨是促进各国中央银行之间的合作,为国际金融运作提供额外负担外的便昨,并作为国际清算的受长人或代理人。扩大各国中央银行之间的合作始弹簧是促进国际金融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国际清算银行便成了各国中央银行家的会晤场所,接受各中央银行的委托开展各种业务,根据国际清算银行的章程的规定,其有权进行下列业务活动:
⑴ 既可为自己,又可为中央争银行购买、出售、交换和储存黄金;
⑵为各成员国中央银行提供贷款和接受他们的贷款;
⑶为各成员国中央银行办理和重办其票,收买或出售期票以及其他优等短期债券;
⑷既可靠自己,也可以靠各成员国中央银行收受展品出售外汇和有价证券股票除外);
⑸接受各成员国中央银选择往来资金和存款;
⑹作为被委托人接受政府的存款或根据董事会的决议,接受其他资金销售量 不得发行提示付款银行券、承竞汇票、为各国政府提供贷款(购买国家公债例外);
⑺对任何一个企业有监督权;
⑻有由于低偿还银行的债务而归于银行的一不动产没有一更合适的价格被变卖之前,掌管这些不动产。
国际清算银行以各国中央银行、国际组织(如国际海事组织、国际电信联盟、世界气象组织、世界卫生组织)为服务对象,不办理私人业务。这结联合国体系内的国际货币金融机构起着有益的补充作用。现在世界各国的国际储备约有1/10存放在国际清算银行。各国中央银行在该行存放的外汇储备,货币种类可以转换,并可以随时提取而无需声明理由。这对一些国家改变其外汇储备的结构,实现多样化提供了一个很好的途径。在国际清算银行存放黄金储备是免费的,而且可以用作抵押,从国际清算银行取得黄金价值85%的现汇贷款。同时,国际清算银行还代理各国中央银行办理黄金购销业务,并负责保密。因此它在各成员国中央银行备受欢迎。
除了银行活动外国际清算银行还作为中央银行的俱乐部,是各国中央银行之间进行合作的理事场所,其董事会和其他会议提供了关于国际货币局势的信息交流的良好机会。
【国际清算银行的资金来源】
国际清算银行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
(1)成员国缴纳的股金。该行建立时,法定资本为5亿金法郎,1969年增至15亿金法郎(gold francs),以后几度增资。该行股份80%为各国中央银行持有,其余20%为私人持有。
(2)借款。向各成员国中央银行借款,补充该行自有资金的不足。
(3)吸收存款。接受各国中央银行的黄金存款和商业银行的存款。
【国际清算银行的主要业务】
1、处理国际清算事务。二战后,国际清算银行先后成为欧洲经济合作组织、欧洲支付同盟、欧洲煤钢联营、黄金总库、欧洲货币合作基金等国际机构的金融业务代理人,承担着大量的国际结算业务。
2、办理或代理有关银行业务。二战后,国际清算银行业务不断拓展,目前可从事的业务主要有:接受成员国中央银行的黄金或货币存款,买卖黄金和货币,买卖可供上市的证券,向成员国中央银行贷款或存款,也可与商业银行和国际机构进行类似业务,但不得向政府提供贷款或以其名义开设往来账户。目前,世界上很多中央银行在国际清算银行存有黄金和硬通货,并获取相应的利息。
3、定期举办中央银行行长会议。国际清算银行于每月的第-个周末在巴塞尔举行西方主要国家中央银行的行长会议,商讨有关国际金融问题,协调有关国家的金融政策,促进各国中央银行的合作。
【国际清算银行的会员或货币当局】
会员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有:
阿尔及利亚、阿根廷、澳大利亚、奥地利、比利时、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巴西、保加利亚、加拿大、智利、中国、克罗地亚、捷克共和国、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印度、印度尼西亚、爱尔兰、以色列、意大利、日本、韩国、拉脱维亚、立陶宛、马其顿共和国、马来西亚、墨西哥、荷兰、新西兰、挪威、菲律宾、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俄罗斯、沙特阿拉伯、新加坡、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南非、西班牙、瑞典、瑞士、泰国、土耳其、英国、美国、另外还有欧洲中央银行。
关于南斯拉夫的份额问题正在讨论之中。
【中国与国际清算银行的关系】
我国于1984年与国际清算银行建立了业务联系,中国人民银行自1986年起就与国际清算银行建立了业务方面的关系,办理外汇与黄金业务。此后,每年都派代表团以客户身份参加该行年会。国际清算银行召开股东大会,中国人民银行邀请列席,并对观察员身份多次参加该行年会,这为中国广泛获取世界经济和国际金融住处发展与各国中央银行之间的关系提供了一个新的场所。中国的外汇储备有一部分是存放于国际清算银行的,这对中国人民银行灵活、迅速、安全的调拨外汇、黄金储备非常有利。自1985年起,国际清算银行已开始向中国提供贷款。1996年9月9日,国际清算银行通过一项协议,接纳中国、巴西、印度、韩国、揭西哥、俄罗斯、沙特阿拉伯、新加坡和香港地区的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为该行的新成员。回归之后,其在国际清算银行的地位保持不变,继续享有独立的股份与投票权。香港金融管理局与中国人民银行同时加入国际清算银行。我国中央银行加入国际清算银行,标志着我国的经济实力和金融成就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认可,同时也有助于我国中央银行与国际清算银行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中央银行进一步增进了解,扩大合作,提高管理与监督水平。
中国参与情况:中国人民银行于1996年11月正式加入国际清算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是该行亚洲顾问委员会的成员,周小川行长目前担任该委员会主席。中国认缴了3000股的股本,实缴金额为3879万美元。
【国际清算银行对于世界金融寡头们的作用】
金融资本势力有一个极为长远的计划,它旨在建立一个金融系统来控制世界,一个被少数人控制的,能够主宰世界政治体制和世界经济体制的机制。
这个系统是以封建专制的模式被中央银行家们所控制,他们通过频繁的会议所达成的秘密协议来进行协调。
这个系统的核心就是瑞士巴塞尔的国际清算银行,这是一家私有的银行,而控制他的中央银行也同样是私有公司。
每个中央银行都致力于通过控制财政贷款,操纵外汇交易,影响国家经济活动水平,在商界领域对保持合作的政治家提供回报等方式来控制各自的政府。
乔治城大学著名历史学家卡洛.奎格雷 1966
『捌』 “现金是中央银行负债”怎么理解
指金融机构、政府、个人 和其他部门持有的对中央银行的债权。
中央银行负债业务种类:
一、货币发行业务
货币发行是中央银行主要的负债业务,通过这项业务,中央银行既为商品流通和交换提供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也相应筹集了社会资金,满足中央银行履行其各项职能的需要。
货币发行的种类:货币的经济发行与财政发行。货币的经济发行指:中央银行根据国民经济的客观需要增加现金流通量。财政发行是指:因弥补国家财政赤字而进行的货币发行。
二、经理国库业务
国家财政预算收支保管一般有两种形式:
(一)国库制,又分为独立国库制和委托国库制。独立国库制是指国家专门设立相应的机构办理国家财政预算收支的保管、出纳工作;委托国库制是指国家不单独设立机构,而是委托银行代理国库业务。
(二)银行制,是指国家不专门设立金库机构,由财政部门在银行开户,将国家预算收入作为存款存入银行的管理体制。世界上经济发达的国家多采用委托国库制。
三、集中存款准备金银业务
存款准备金是商业银行为应付客户提取存款和划拨清算的需要而设置的专项资金。一部分是支付准备金,即库存现金,为保证存款支付和票据清算而保留的货币资金;另一部分是法定存款准备金,依照法律的规定,商业银行必须将其存款的一部分上缴中央银行。
(8)挪威中央银行自有资金是什么意思扩展阅读:
一、中央银行的负债业务的特点:
中央银行的负债业务即其资产来源,主要包括流通中的货币、各项存款和其它负债。虽然资本金项目也是其资金来源,但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负债。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也是其吸收资金形成资金来源的业务,主要包括存款负债、其它负债和自有资本。与商业银行相比,中央二、银行的负债业务具有以下特点:
(一)其负债业务中的流通中货币是其所独有的项目,这是由其独享货币发行权所形成的垄断的负债业务。商业银行均无此项负债,并且与此相反,现金在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属于资产项目;
(二)其业务对象不同,虽然中央银行的负债业务也有存款,但其存款对象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政府和公共机构,另一类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不同于商业银行以普通居民和企业为存款业务对象;
(三)其存款业务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不同于商业银行的存款自愿原则,法律要求商业银行必须在中央银行存有一定量的存款准备金,具有强制性。
『玖』 自有资本为什么是中央银行负债业务
中央银行说的是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属于政府部门(不是内我们通常意义的银行),不存容在自己投入的资金
资本一般指的就是资产,对于一般企业(商业银行),包括所有者权益和负债;对于中央银行,没有所有者权益,所以其资产就是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