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的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商业银行之外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参照执行本办法。
第二十六条 银行业监管回机构确定的系统重答要性银行应当于2013年底前达标。非系统重要性银行应当于2016年底前达标,2016年底前未达标的,应当制定达标规划,并向银行业监管机构报告,最晚于2018年底达标。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B. 贷款损失准备怎么计提
在很多西方发达国家,贷款损失准备金如何计提、计提比例是多少,都是由商业专银行按照审慎原属则自主决定的,计提标准主要是根据贷款分类的结果和对贷款损失概率的历史统计。在转轨经济国家则一般由监管当局确定计提原则,确定计提比例的参照标准。
根据我国《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规定,
银行应按季计提一般准备,一般准备年末余额不得低于年末贷款余额的1%;银行可以参照以下比例按季计提专项准备:
.对于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对于次级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5%;对于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为50%;
3对于损失类贷款,计提比例为100%。其中,次级和可疑类贷款的损失准备,计提比例可以上下浮动20%。特种准备由银行根据不同类别(如国别、行业)贷款的特种风险情况、风险损失概率及历史经验,自行确定按季计提比例。
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是衡量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是否充足的一个重要指标。
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余额/不良贷款余额。
C. 怎样计提贷款损失准备、资产减值损失等
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计提方法和比例
在很多西方发达国家,贷款损失准备金如何计提内、计提比例是多少,容都是由商业银行按照审慎原则自主决定的,计提标准主要是根据贷款分类的结果和对贷款损失概率的历史统计。在转轨经济国家则一般由监管当局确定计提原则,确定计提比例的参照标准。
根据我国《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规定,银行应按季计提一般准备,一般准备年末余额不得低于年末贷款余额的1%;银行可以参照以下比例按季计提专项准备:对于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对于次级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5%;对于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为50%;对于损失类贷款,计提比例为100%。其中,次级和可疑类贷款的损失准备,计提比例可以上下浮动20%。特种准备由银行根据不同类别(如国别、行业)贷款的特种风险情况、风险损失概率及历史经验,自行确定按季计提比例。
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是衡量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是否充足的一个重要指标。
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余额/不良贷款余额。
D. 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计提方法和比例是多少
根据我国《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规定,银行应按季计提一般准备,一般准备年末余额不得低于年末贷款余额的1%;
银行可以参照以下比例按季计提专项准备:对于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对于次级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5%;对于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为50%;
对于损失类贷款,计提比例为100%。其中,次级和可疑类贷款的损失准备,计提比例可以上下浮动20%。特种准备由银行根据不同类别(如国别、行业)贷款的特种风险情况、风险损失概率及历史经验,自行确定按季计提比例。
普通准备金又称一般准备金,是按照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我国商业银行现行的按照贷款余额1%提取的贷款呆账准备金相当于普通准备金。由于普通损失准备金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资本的性质。
因此,普通准备金可以计入商业银行资本基础的附属资本,但计入的普通准备金不能超过加权风险资产的1.25%,超过部分不再计入。普通损失准备金是弥补贷款组合损失的一种总准备。普通损失准备金所针对的贷款内在损失是不确定的。
因此,普通贷款损失准备金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资本的性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用于弥补银行的未来损失。
E. 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的详细内容
第一条为了提高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真实核算经营损益,保持银行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银行应当按照谨慎会计原则,合理估计贷款可能发生的损失,及时计提贷款损失准备。贷款损失准备包括一般准备、专项准备和特种准备。一般准备是根据全部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计提的、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的准备;专项准备是指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对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后,按每笔贷款损失的程度计提的用于弥补专项损失的准备。特种准备指针对某一国家、地区、行业或某一类贷款风险计提的准备。
第三条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范围为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具体包括:贷款(含抵押、质押、保证等贷款)、银行卡透支、贴现、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担保垫款、进出口押汇、拆出资金等。
第四条银行应按季计提一般准备,一般准备年末余额应不低于年末贷款余额的1%。银行提取的一般准备,在计算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时,按《巴塞尔协议》的有关原则,纳入银行附属资本。
第五条银行可参照以下比例按季计提专项准备:对于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对于次级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5%;对于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为50%;对于损失类贷款,计提比例为100%。其中,次级和可疑类贷款的损失准备,计提比例可以上下浮动20%。
第六条特种准备由银行根据不同类别(如国别、行业)贷款的特殊风险情况、风险损失概率及历史经验,自行确定按季计提比例。
第七条贷款损失准备由银行总行统一计提。外国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分行可由其总行统一计提一般准备,专项准备由分行分别计提。
第八条银行应以贷款风险分类为基础,建立审慎的贷款损失准备制度。(一)银行应建立贷款风险识别制度,按贷款风险分类的要求,定期对贷款进行分类,及时识别贷款风险,评估贷款的内在损失。(二)银行应建立贷款损失准备的评估制度,在贷款分类的基础上,定期对贷款损失准备的充足性进行评估,及时计提贷款损失准备,使之与贷款的内在损失评估结果相适应,准确核算经营成果,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三)银行应建立贷款损失核销制度,及时对损失类贷款或贷款的损失部分进行核销。贷款损失的核销要建立严格的审核、审批制度,对于已核销损失类贷款,银行应继续保留对贷款的追索权。
第九条贷款损失准备必须根据贷款的风险程度足额提取。损失准备提取不足的,不得进行税后利润分配。
第十条贷款损失准备的财务会计和税收处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银行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定期报送贷款质量五级分类、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及损失贷款核销的情况。
第十二条银行的损失准备计提及核销数据应根据有关规定对外披露。
第十三条中国人民银行通过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对银行贷款风险分类及相应的损失准备提取情况进行监督,对贷款损失准备的充分性进行评估。
第十四条本指引适用于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各类银行机构,包括中资商业银行以及中外合资银行、外资独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政策性银行可参照本指引执行,具体办法报财政部批准后实施。
第十五条本指引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F. 关于贷款损失准备
你今年在计提的时抄候,少计提50万就行了。
就是去年我们的贷款损失准备的年末计提的是50万,
借:管理费用——贷款损失准备 50万
贷:贷款损失准备50万
然后今年我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是110万,
借:管理费用——贷款损失准备 60万
贷:贷款损失准备60万
冲回也是可以的
G. 上月计提了A客户的贷款损失准备,这个月收回了A客户的本金,该怎么做用调回损失准备吗
调回
借:应收账款
贷:坏账损失准备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H. 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这个是特殊科目,跟其他资产类相反的,例如还有个累计折旧也是这样。(贷款损失准备,这科目应该是坏账准备吧,貌似我记得科目中是没有贷款损失准备的)
麻烦采纳,谢谢!
I. 银行贷款损失准备为何要进行纳税调整
因为国家税务总局对于银行贷款损失准备在每年应纳税所得额的扣除时有比例限制,每年都不同,所以就涉及到纳税调整。具体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5号)的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