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因自然灾害造成收入停止,贷款可推迟还款吗
你好,因自然灾害而造成收入停止,贷款可以推迟还款吗,这就要去你所贷款的银行那边咨询一下,看工作人员会给你一个圆满的答复的
『贰』 合同法因天灾人祸导致逾期还款、
有一个名词叫不可抗力,但是金钱债务延迟有例外。
不可抗力,在我国《民法通则》上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在不可抗力的适用上,有以下问题值得注意:
(1)合同中是否约定不可抗力条款,不影响直接援用法律规定;
(2)不可抗力条款是法定免责条款,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如小于法定范围,当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规定主张免责;如大于法定范围,超出部分应视为另外成立了免责条款;
(3)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款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约定将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责事由之外。
3.不可抗力的免责效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但有以下列外:(1)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2)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叁』 如果贷款买的房子,因为自然灾害给毁了,我是不是,还要还款
自然灾害毁了你的房,但这不是你毁约的借口,在灾难面前,你可以得到政府和社会的救助,但是约定条款还是要履行。这就是诚信。
『肆』 中、长期的贷款因故不能按期归还时,借款人必须在到期日()以前,提交“贷款展期申请书”
10日以前提交贷款展期申请书
『伍』 自然灾害后,房屋贷款怎么办
按目前的保险和银行贷款合同来看是这样的:
地震导致的房屋受损保险是不陪的;
在银行办了抵押贷款又断供的,如果抵押物损毁或不值那么多钱的时候,银行在拍卖掉抵押物后还有继续追讨差价的权利。
说句自己的看法,如果一个人买房钱不够,找朋友借了50万,后来地震房子塌了,他能说我房子塌了,借你的50万就不还了吗?
跟银行借钱是一个道理,而且更严格。现在的银行都商业化了,连政府都不太好干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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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的,看看97金融危机时香港多少负资产,正是他们承受压力,努力供楼,香港经济才有翻生的机会啊,要是银行都垮了(经济也跟着垮了)大家还不是都没饭吃!
『陆』 贷款人因自然灾害不能按期发放贷款须偿付违约金么
不用,合同法是这么规定的,但放贷方应及时通知借款方。
『柒』 因自然灾害导致房屋损毁,房贷还需要还吗
因地震毁损房屋的法律事实,导致抵押权归于消灭。按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按揭的房子因为地震毁损,“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用房子作为担保的抵押也就随之没有了。但是,我国采用的是“房地分离”,地震将房子震没了,但其土地使用权依然还在。
不过,地震较为严重,不仅地面上的房子已经倒塌,有的相应的土地也因严重地质灾害,已无法继续使用,此时作为抵押物的土地使用权,也一同没有了。有的地方在地震中仅是房子毁损,土地还会继续使用,那么,对银行来说,土地使用权就变成抵押物。将来银行可以通过拍卖、变卖或者折价的方式,保障资金回笼。
但是,还款义务不能因为房屋毁损而归于消灭。虽然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可能因为地震毁损导致抵押无效,但是按照《合同法》规定,按揭人和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还是应该继续履行的,只不过变成了没有抵押的普通借款合同而已。
所以,地震中房子塌了,房贷还是要还。
『捌』 由“房贷潜规则”引发的思考。 假如贷款买房后,还款期内,房子因自然灾害塌了。接下来的还款怎么办
不属于你列举的任何一种情况。
如果你的房子没有上保险(目前很少有这类业务),那么,实际情况是,你的贷款必须还清,房子也没有了。
换句不好听的话说,这事谁赶上谁倒霉。
『玖』 房子在地震中倒塌了,房贷还要继续还吗
近年来,自然灾害的频繁发生给人们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特别是当地震的振幅达到一定程度时,它甚至可以瞬间摧毁上千座居民楼,显示出其破坏力。鉴于地震造成的毁灭性灾难,很多网友都有疑问:如果按揭贷款买的房子,地震后,如果房子倒塌或变成了一个破旧的房子(即房子不见了),难道以前每月的房屋贷款不应该还吗?或者,如果房子还在,老百姓不在,那按揭呢?
另外,现在很多房子都上了保险。如遇火灾、地震等灾害,保险公司可以赔偿。但是,建议您清楚地看到保险条款的内容正在购买,因为有些保险只支付火灾而不是地震。
房子不见了。它成为一种遗产接着,一位网友又问:房子里的人都走了,月供还会继续,那么如果房子走了,怎么处理月供和房子?
地震发生后,如果一人死亡,房地产仍然存在,根据有关继承法的规定,房地产将被列入遗产继承人。首先,继承人在死亡前将清偿用人单位遗产的债务(当然包括抵押和其他债务),但债务的清偿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父亲债”还债没有法律依据。当然,对于不动产以外的债务,法律并不禁止继承人自愿支付债务的实际价值。
『拾』 银行按揭住房贷款,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所抵押房屋的毁损或灭失,怎么办
不可抗拒的灾害需要还的.下面是银行表态. 近日,关于按揭贷款房屋是否受地震影响的问题,在社会上激起热烈辩论。有意见认为,贷款房屋若在地震中遭受全损,则贷款者可不必支付余款。为此,记者走访了多家商业银行和法律界人士,得到了基本一致的答案,即贷款者与银行之间的债务关系,不因抵押品(房屋)的灭失而消失。也就是说,即使房屋全损,贷款者也有义务按月还清余下贷款。 银行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房屋抵押贷款属于消费贷款的一种。从民法看,贷款者和银行分别担当债务人和债权人的角色,而房屋产权便是银行发放贷款时收取的抵押品;但抵押品的灭失并不导致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关系的终结。事实上,按照我国的《民法通则》和以往的判例:如果抵押品受损,且抵押品已投保的情况下,则银行有权从保险金中优先受偿;如果没有投保,银行也能从追索贷款者的其他财产中优先受偿。由于我国尚未建立个人破产保护制度,这意味着银行有权利要求法院对贷款者的其他存款或资产实施冻结。 事实上,消费者和银行之间的贷款协议也显示,抵押品灭失且消费者不能再提供可替代的履约保证,双方可以经过协商终止贷款合同的履行。如不可抗力事件在保险范围内,则银行有权从保险理赔金中一次得到相应于未结本息的补偿。对因消费者的原因未投保或未足额投保致使银行未能得到全额补偿的,消费者仍负有付款的责任。 显然,作为商业公司,银行是不可能主动免除债务人还款义务的。那么,房贷险能否为地震受灾房屋买单呢?答案也是遗憾的。根据我国保险业通行的《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条款》,由于“地震或地震次生原因”所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有律师表示,根据《合同法》的意思自治原则,在保险合同双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依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在保险公司风险增大的情况下,按揭贷款者可以通过增加保费等方式,同协商保险公司重新确定保险条款。可是,这对已经发生损失的房屋显然于事无补。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记者经查阅后发现,美国在1973年通过的《洪灾保护法案》就要求,在易受洪涝侵袭的地区,贷款机构发放的抵押贷款必须附有洪涝灾害损失保险;而日本在阪神大地震之后也出现了购买地震险的浪潮,房屋地震险的普及率由2.9%上升到了20%。由此大幅降低了因自然灾害造成抵押品灭失而产生的违约风险。 目前,大部分银行明确表示,鉴于地震灾区的巨大损失,出于社会责任方面的考虑,银行短期内不会对逾期还款者罚息。对于未投保的受损房屋,预期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将出资帮助修复。但是,由于我国开展房屋按揭的历史还很短,期间遇大规模自然灾害的情况也很少,无论在法律制度和实际操作中都留有不少空白,因此不排除今后出现争议的可能性,还期待国家政策进一步明朗。
很不错哦,你可以试下
ugvtitjldm03466561512011-10-26 3:3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