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哪些人不能做贷款担保人
1.担保人已贷款,也是可以给你做担保的,只要他在银行的授信额度还有富余。2.能,同上,他提供其他的抵押物就可以,或者是银行授信额度有富余。例如 他有个房200万,银行授信100万,自己借了50万,然后你借款,他给你担保,就能把剩下的50万元给你担保用,之后例如你借了20万,他还有30万的授信额度,他还是可以贷款的,如果他要多贷,再用别的抵押物在申请就行了! 以上纯手打!
⑵ 做担保人影响到自己贷款不
做担保人肯定影响你自己贷款的,比如按照你的财产和收入分析,自己贷的额度是100万,但是如果为别人担保50万,你就最多只能贷50万了。因为在银行看来,你为别人的担保也是负债。
如果贷款人能按时欢就没问题,如果不还你有可能还有连带责任,还要帮忙还款,这个贷款还清的话对你影响不大,如果没还完你贷款肯定受影响了。银行担心如果贷款人不还你要保证有足够的帮忙还款能力,所以就算给你贷款,额度也是大打折扣。
拓展资料:
担保人资格要求
第一,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担保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担保人身份订立担保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公民的一种特殊形态。因此作为担保人的公民,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三,可以充当担保人的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第四,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第五,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充当担保人,而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担保人的,如无其他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定的担保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第六,国家机关在接受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提供的贷款的过程中,并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作为担保人,其他情况下不允许作为担保人。
⑶ 给别人做贷款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样的风险呢
做了担保人,就意味着如果被担保人无力清偿债务或付款,您就必须代其支付。其中银行贷款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两种,不同担保方式面临的追究方式也不同。前者是先追索贷款人的财产,余款向担保人追索;后者银行可以根据贷款人和担保人追款的难易程度来选择追款对象。
第三出于自愿对负债进行担保,愿意承担因此带来的责任和风险。在作为担保人时,银行等贷款机构多会要求担保人到律师楼或公证人处签一份独立法律咨询文件,简称“ILA”。签署这份文件时,担保人不能在借款人的同一个律师签名,必须要另外找一位律师签署作证,证明已经将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清楚解释给担保人知道,而担保人也明白要对负债作个人承担,并且是自愿作为担保人,并没有受到任何压力。
⑷ 给别人做银行贷款担保人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成为银行贷款担保人需要哪些手续?1、担保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银专行提供的工资属流水或者其他可以证明自己收入的凭证;3、担保人填写好的担保承诺书,表示愿意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履行相应义务;4、有抵押物的,要提供权属关系证明书。成为担保人需要的条件如下:根据银行要求办理,各银行要求不一样。但作为担保人基本条件是担保人需要有提供担保的能力(财产、信用)。(1)贷款对象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即要求借款人有合法的身份。(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对首付款的要求,银行间有些许差异。(5)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或有符合规定条件、具备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6)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7)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⑸ 别人贷款我做担保人有什么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六条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版责任保证。权
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你在提问中所说的“担保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字担保”,这个不知情,是不知道担保的利害关系 ,还是受欺骗担保?
如果是不知道担保的利害关系,那么属于不懂法,不懂法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是受欺骗而担保,那么可以找出受欺骗的证据到法院撤销担保。
⑹ 用自己的身份证给别人做银行贷款担保人,对自己有啥风险
在了解贷款担保人所存在的风险之前,我们不妨先了解下,担保贷款有哪几种形式及义务。
一、银行贷款担保人应该具有的责任:
银行贷款担保人就是指担保人和借款人约定,当借款人不履行还款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还款的责任。
担保一般分为一般担保、连带责任担保两种。
一般银行贷款偿还时,首先要看您当初担保时做的保证是连带责任担保还是一般责任担保。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银行可以选择在借款人和担保人之间哪个容易执行,先执行哪个。
如果是一般保证责任担保,那么首先要追索借款人的资产,全部抵偿之后的剩余贷款再向担保人追索。担保人没有对担保方式进行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担保人按照连带责任承担责任。
二、贷款担保人有哪些风险?
1.影响担保人自身的额度及风险
在正常情况下,借款人自己还款,一旦借款人的月供出现了逾期且无法返还时,此时担保人的信用记录也会收到相应的印象,在后期担保人申请贷款时,它所担保的债务会视同自身的债项影响自身在后期的贷款。
2.担保人对借款人有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作为担保人,如果借款人无力偿还债务时,担保人就必须为其支付,其中银行贷款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两种,不同担保方式面临的追究方式也不同。前者是先追索贷款人的财产,余款向担保人追索;后者银行可以根据贷款人和担保人追款的难易程度来选择追款对象。
【法律意见】
保证人是指根据保证合同的约定,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当事人。基于保证人所承担的保证责任是一种经济责任,因此,只有具备一定经济实力的民事主体才能充当保证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⑺ 做贷款担保人对自己有什么影响
贷款担保人要承担该笔贷款全程担保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在整个贷款期限,只要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就有责任全额偿还贷款本息。所以担保人的责任还是很大的,建议慎重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