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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贫困生可以贷款吗

发布时间:2021-06-08 15:54:03

『壹』 不是贫困生可以申请学生贷款

申请助学贷款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永久居留身份证、所在学校及其院系的详细地址。
(3)具有所在学校发放的《学生证》、学籍证明等有关证件;学生学习期间所需学费、生活费等有关学习的费用证明;介绍人认可的贷款申请表或相关证明。
(4)符合贷款银行要求的学生、品德表现证明,无不良信用行为。
(5)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助学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毕业后6年。学生贷款在校期间不付利息,自取得毕业证书之日次月1日(含1日)后全额负担利息。贷款学生按学校的学籍管理规定结业,肄业,退学,被取消学籍时,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次月1日起自付利息
(1)国家助学贷款实行借款人在校期间100%由财政贴息(即借款学生在校期间不需自付利息),借款人毕业后的贷款本息和罚息由其本人全额支付
(2)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学校组织借款学生与贷款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制定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借款学生毕业后还款。借款人可从毕业1至2年后开始还款,在贷款到期前全部归还,具体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3)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含一年),贷款本息在贷款到期时一次性清偿;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可采用灵活的还本付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4)银行每月20日从借款人在本行开立的个人账户中扣收应偿还的贷款本息。
(5)学生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提前还款无须向银行提出申请。
(6)借款学生毕业后1年内,可以向银行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包括调整还款方式

『贰』 不是贫困户,孩子上学贷款可以吗

可以的,只要申请上学贷款,基本不会有太大问题,都可以通过的。

『叁』 非贫困生能申请助学贷款吗

不符合条件是无法申请的。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为户籍在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及其家长(法定监护人)之一组成生源地贷款共同借款人。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二)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主要是借款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如借款人是孤儿且没有法定监护人,则可由包括近亲属在内,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低于60周岁,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当地户籍的自然人。

『肆』 不是贫困生,可以申请大学贷款么

不给毕业证那人是瞎说。贷款毕业后十年月日内期限还款,而毕业证在毕业时就发到手里了。贫困与否的标志就是到当时民政局开个证明盖个章就好了。贫困生就多一个这个,而这个任何人都可以去办,特别方便,你自己去说说就成了,地方民政自己又不用出钱,所以他们压根不关心你是否贫困。上学时带上户口复印制,身份证,入学通知书复印件,老生要带学生证复印件,就这些东西就可以办了。跟辅导员也没啥关系,学校这方面没有问题,在于银行审核时,看你是否缺少材料,而你都有,就OK了。

『伍』 不是贫困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吗

在原则上是可以的,不过你贷款的话在大学毕业之后就要开始计算利息。
摘自网络

『陆』 助学贷款要就什么条件,我不是贫困户可以申请贷款吗

中国银行的“国家助学贷款”系指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所在高校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用于支付在校学习期间学费和住宿费的信用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为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因家庭经济困难,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 因各地区存在一定差异,需要请您申请贷款时详询当地经办机构。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最新业务变动请以中行官网公布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柒』 请问不是贫困生能不能申请助学贷款

不行!
一定要证明自己是贫困生,学校才会给你申请助学贷款的资格,因为助学贷款是一种优惠政策,由国家补助,一段时间内是不收取利息的,所以只有贫困生才能申请!

『捌』 大学不是贫困生可以申请大学贷款吗

非贫困生也可申请贷款
最高还款期10年
UIB就学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最大的区别,就是不以学生家庭或个人的经济状况为限制条件,凡符合UIB就学贷款相关合同规定的在校全日制大学生都可以提出申请。
彭明意说,这主要是考虑到有些家庭并不贫困的学生,在不影响家庭经济条件的前提下,也需要资金来发展自己,提升自己的竞争力。
根据“UIB就学贷款申请学生评估标准”,UIB就学贷款额度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和保险费四项,根据当地学校收费标准和生活费标准确定,一般为每生每学年6000-10000元。借款学生支付银行贷款本息并支付须投保的就学贷款保证保险的保费及利息。保费也由银行贷款给学生。
而学生一旦投保并顺利拿到就学贷款,意味着保险公司将承担以下保险责任:当贷款学生发生按合同规定的保险事故时,该学生尚未归还的贷款本息由保险公司按合同的约定赔偿。主要的保险责任包括,贷款学生因意外、疾病导致身故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因道德风险与还贷能力而产生的按合同规定的欠贷本息等。
UIB就学贷款规定借款学生最长还款期为毕业后10年。
彭明意说,UIB就学贷款模式有效地转移和降低了银行的风险,也使得高校可以腾出更多的精力用于教学和研究,而UIB就学贷款项目也有一系列的配套措施来保证项目的健康运行,包括就学贷款风险评估标准的制定、借款学生信用体制的完善、借款学生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借款学生安全健康的管理、借款学生就业的推进机制、就学贷款网站和借款学生毕业后的信息反馈及追踪机制等。
他透露,这种服务于高校学子的新型商业贷款,最快将于今年9月开始在海南实施。
但是不同的地方政策也不大一致,所以:
◆3种助学贷款及其申请办法
目前,助学贷款分为“学生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和“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3种。
学生贷款是由学生所在学校经办的无息贷款,对象是除去享受专业奖学金的本、专科贫困生,由家长担保,贷款数额为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减去奖学金,力度较小,还贷期限最长为毕业后6年内,可以减免。
国家助学贷款是指由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及中国银行经办的国家贴息50%的贷款,对象是研究生、本、专科贫困生,担保方式分为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和信用担保4种形式,对年满18周岁的在校大学生一般发放信用助学贷款,贷款数额为:所在学校收取的学费+所在城市规定的基本生活费-个人可得收入,力度较大,还贷最长期限为毕业后4年内,可展期,不能减免。
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是指由开办此项业务的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经办的商业贷款,对象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校大学生、研究生,不能使用信用担保,贷款数额一般在2000~3000元之间,期限由各商业银行规定,不能减免。
1.如何申请学生贷款
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1)学生家庭确有经济困难,不能支付学习期间的全部或部分生活费用;(2)奋发向上,努力学习;(3)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
学生申请贷款,应由本人向学校贷款审定机构提出申请,提供本人及家庭经济状况的必要资料(一般包括本人书面申请、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街道或乡级以上的困难证明、担保人的担保书及本人的现实表现等),承诺有关还贷的责任条款,提供还贷担保人。
申请学生贷款的程序:学生本人向学校提交贷款申请报告,经院(系)审核同意后,填写“学生贷款申请表”(一式三份)。由学生将申请表寄给家长签署确认贷款意见并承担还贷担保。家长所在单位或区、乡人民政府签署意见盖章后,寄回学校审核批准。
学生申请贷款每学期(年)审批一次,学校核准后按月发放。
学生贷款的额度和比例: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最高数额,由学校根据当地居民基本生活水准或本校学生学习、生活费用的基本需要研究确定。
学生在获得奖学金后如生活仍有困难,还可以申请贷款。其申请贷款的数额,由学校在贷款和获得奖学金的两项之和能够保证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费用基本需要以内掌握。
享受贷款的学生比例:由学校根据本校本、专科学生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数,在规定的贷款经费总额内确定。
目前各高校学生贷款实际额度一般每年在1000元以上。
学生贷款偿还形式:
(1)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
(2)学生毕业后,由其所在的工作单位将全部贷款一次垫还给发放贷款的部门;
(3)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
(4)毕业生的工作单位,可视其工作表现,决定减免垫还的贷款;
(5)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
2.如何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适用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高等学校中经济上确实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②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③学习成绩较好,能够正常完成学业;④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基本生活费);⑤严格遵守国家、经办银行以及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规定,承诺正确使用所贷款项并按规定履行还贷义务;⑥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通则》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程序:银行不直接受理在校学生的贷款申请。申请贷款的学生,须在新学年开学前后10日内凭本人有效证件向所在学校指定部门(一般为学生处)提出贷款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等有关材料。
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与其他形式贷款不同,国家助学贷款允许大学生申请“无担保助学贷款”,即“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办理信用助学贷款不需要担保,只需要提供贷款介绍人和见证人(见证人必须两名),以个人信用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且介绍人和见证人不承担连带责任。银行对年满18周岁以上的在校大学生一般发放信用助学贷款;对其直系亲属既可以发放信用助学贷款,也可以发放担保助学贷款;对法定监护人一般可以发放担保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学生所借国家助学贷款利息的50%由国家财政贴息,50%由借款学生个人负担。
借款学生和经办银行应在签订借款合同时约定还款方式和还款时间。采取灵活的还本付息方式,可提前还贷,或利随本清,或分次偿还(按年、季或月),具体还款方式由贷款人和借款人商定并载入合同。还款时间最迟在毕业后第一年开始。学生所贷本息应当在毕业后4年内还清。
经贷款银行同意,国家助学贷款可以办理展期,但逾期部分国家不再给予贴息。
3.如何申请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
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是指金融机构对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学习的学生或其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发放的商业性贷款;只能用于学生的学费、生活费以及其他与学习有关的费用。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财政不贴息,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均可开办。
其申请办法与商业贷款相同。
◆高校的奖学金设置
高等学校奖学金分类:(1)本、专科生奖学金分为3种:优秀学生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定向奖学金。(2)研究生奖学金分为两种: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目前在我国高校中,奖学金的种类形式除国家设立的奖学金外,还有学校设立的奖学金,以及经有关部门批准由社会各界设立的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是用于鼓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本、专科学生而设立的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标准、等级和评定比例:
(1)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3个等级: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此外,还可设立单项奖。
(2)国家规定的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标准是: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35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25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50元。
由于社会物价和生活水平的变化,目前一般高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实际标准已高于上述规定标准,具体可见各校每年的招生简章。
专业奖学金获奖条件:
专业奖学金是为了鼓励报考师范、农林、民族、体育和航海等专业的学生而设立的专项奖学金。
凡被录取为师范、农林、民族、体育和航海专业的本、专科学生,均享受专业奖学金。在校学习期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可以获得较高等级的专业奖学金。
专业奖学金的标准、等极和评定比例:
(1)专业奖学金分为3个等级: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另外,还可设立单项奖。
(2)为了鼓励学生报考师范、农林、民族、体育、航海等专业,保证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生活和学习基本需要,自1994年9月1日起国家提高了专业奖学金的标准。提高后的标准为:按学生人数平均计算,民族专业奖学金提高到每生每年700元,其他类专业奖学金提高到每生每年500元。专业奖学金的具体等级标准、评定比例及实施办法,由各学校自定。除专业奖学金外,上述专业学生同时享受学校所在地政府规定的高等学校学生的粮、油、副食品价格补贴。
定向奖学金获奖条件:
定向奖学金是指有关部门和地区为鼓励立志毕业后到边疆地区、经济贫困地区和自愿从事煤炭、矿业、石油、地质、水利等艰苦行业的在校大学生设立的专项奖学金。
定向奖学金的评定: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确定为享受定向奖学金的学生,按所在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评定。
定向奖学金不能与优秀学生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兼得。
普通高等学校实行本、专科学生奖学金制度后,原来规定的有关享受加发40%以内的特殊专业伙食补助费用和由学校集中掌握的少数民族学生困难补助费的政策继续执行,标准不变。
◆贫困生可在校参加勤工助学
岗位设置:高等学校的勤工助学岗位可以为参加校内的助教、助研、助管、实验室、校办产业的生产活动和后勤服务及各项公益劳动的岗位,不能组织学生参加高空作业、严重污染、辐射等极易对人体造成伤害和危险的特殊行业和专业的劳动。
教育部规定,各高等学校必须结合当前人事制度和校内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积极推进研究生兼任“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力争使50%以上的在校研究生能够拥有“三助”岗位;积极引导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努力开辟、增加新的勤工助学岗位。
劳动报酬的标准和来源: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劳动报酬的标准要合理适当。学校可参照当地同类工种或岗位的酬劳标准,并结合学生的实际生活标准予以确定,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同类人员的酬劳标准,也可适当提高,以充分体现资助的原则。学校按国家规定设立的“勤工助学基金”专门用于支付校内勤工助学活动中学生的劳动报酬。
勤工助学基金的经费来源:设立勤工助学基金是为了使学校勤工助学工作具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勤工助学基金的经费来源有4个:1、在教育事业费中,根据国家任务学生数,按照每生每月3~5元标准提取的费用;2、从学费收入中划出10%的经费;3、从学校预算外收入中划出一定比例的经费;4、基金增值。
◆特困生可享受特别困难补助
除助学贷款、奖学金、勤工助学等方式外,特困学生还可以通过“特别困难学生补助”获取帮助。
申请特别困难补助学生资格:对于那些在校月收入(包括奖学金和各种补贴)低于学校所在地区居民的平均最低生活水准线的国家任务本、专科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可以申请特别困难补助。
特别困难补助的标准:对于“特困生”的困难补贴的标准可参照学校所在地所需的最基本的学习、生活费用标准,由学校研究确定。
◆缴纳学费有困难可申请学费减免
随着我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收费和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深入,普通高等学校中部分学生确因经济条件所限,缴纳全部学费有困难。为帮助这部分学生(以下简称困难学生)不因此影响学业,在收取学费的普通高等院校中,对困难学生实行学费减免政策。
减免学费学生资格:国家对部分确因经济条件所限,缴纳学费有困难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对在校月收入(包括各种奖学金和各种补贴)已低于学校所在地区居民的平均最低生活水准线,学习和生活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学生免收全部学费;对其他一般困难的学生可适当减收部分学费。具体减免办法由省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制订。
教育部要求各高等学校要认真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6部门下发的《关于加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管理和再就业服务中心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8〕8号)精神,对生活特别困难的下岗职工子女就学,经企业、街道出具证明,学校应酌情减免学费。
减免学费额度:由各高等学校根据本地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本校的实施办法,结合学生本人表现及经济状况,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逐一审核、研究决定,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玖』 非贫困生能否申请大学贷款,相关政策是什么

非贫困生也可申请贷款

最高还款期10年

UIB就学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最大的区别,就是不以学生家庭或个人的经济状况为限制条件,凡符合UIB就学贷款相关合同规定的在校全日制大学生都可以提出申请。

彭明意说,这主要是考虑到有些家庭并不贫困的学生,在不影响家庭经济条件的前提下,也需要资金来发展自己,提升自己的竞争力。

根据“UIB就学贷款申请学生评估标准”,UIB就学贷款额度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和保险费四项,根据当地学校收费标准和生活费标准确定,一般为每生每学年6000-10000元。借款学生支付银行贷款本息并支付须投保的就学贷款保证保险的保费及利息。保费也由银行贷款给学生。

而学生一旦投保并顺利拿到就学贷款,意味着保险公司将承担以下保险责任:当贷款学生发生按合同规定的保险事故时,该学生尚未归还的贷款本息由保险公司按合同的约定赔偿。主要的保险责任包括,贷款学生因意外、疾病导致身故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因道德风险与还贷能力而产生的按合同规定的欠贷本息等。

UIB就学贷款规定借款学生最长还款期为毕业后10年。

彭明意说,UIB就学贷款模式有效地转移和降低了银行的风险,也使得高校可以腾出更多的精力用于教学和研究,而UIB就学贷款项目也有一系列的配套措施来保证项目的健康运行,包括就学贷款风险评估标准的制定、借款学生信用体制的完善、借款学生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借款学生安全健康的管理、借款学生就业的推进机制、就学贷款网站和借款学生毕业后的信息反馈及追踪机制等。

他透露,这种服务于高校学子的新型商业贷款,最快将于今年9月开始在海南实施。

但是不同的地方政策也不大一致,所以:

◆3种助学贷款及其申请办法

目前,助学贷款分为“学生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和“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3种。

学生贷款是由学生所在学校经办的无息贷款,对象是除去享受专业奖学金的本、专科贫困生,由家长担保,贷款数额为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减去奖学金,力度较小,还贷期限最长为毕业后6年内,可以减免。

国家助学贷款是指由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及中国银行经办的国家贴息50%的贷款,对象是研究生、本、专科贫困生,担保方式分为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和信用担保4种形式,对年满18周岁的在校大学生一般发放信用助学贷款,贷款数额为:所在学校收取的学费+所在城市规定的基本生活费-个人可得收入,力度较大,还贷最长期限为毕业后4年内,可展期,不能减免。

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是指由开办此项业务的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经办的商业贷款,对象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校大学生、研究生,不能使用信用担保,贷款数额一般在2000~3000元之间,期限由各商业银行规定,不能减免。

1.如何申请学生贷款

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1)学生家庭确有经济困难,不能支付学习期间的全部或部分生活费用;(2)奋发向上,努力学习;(3)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

学生申请贷款,应由本人向学校贷款审定机构提出申请,提供本人及家庭经济状况的必要资料(一般包括本人书面申请、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街道或乡级以上的困难证明、担保人的担保书及本人的现实表现等),承诺有关还贷的责任条款,提供还贷担保人。

申请学生贷款的程序:学生本人向学校提交贷款申请报告,经院(系)审核同意后,填写“学生贷款申请表”(一式三份)。由学生将申请表寄给家长签署确认贷款意见并承担还贷担保。家长所在单位或区、乡人民政府签署意见盖章后,寄回学校审核批准。

学生申请贷款每学期(年)审批一次,学校核准后按月发放。

学生贷款的额度和比例: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最高数额,由学校根据当地居民基本生活水准或本校学生学习、生活费用的基本需要研究确定。

学生在获得奖学金后如生活仍有困难,还可以申请贷款。其申请贷款的数额,由学校在贷款和获得奖学金的两项之和能够保证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费用基本需要以内掌握。

享受贷款的学生比例:由学校根据本校本、专科学生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数,在规定的贷款经费总额内确定。

目前各高校学生贷款实际额度一般每年在1000元以上。

学生贷款偿还形式:

(1)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

(2)学生毕业后,由其所在的工作单位将全部贷款一次垫还给发放贷款的部门;

(3)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

(4)毕业生的工作单位,可视其工作表现,决定减免垫还的贷款;

(5)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

2.如何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适用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高等学校中经济上确实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②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③学习成绩较好,能够正常完成学业;④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基本生活费);⑤严格遵守国家、经办银行以及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规定,承诺正确使用所贷款项并按规定履行还贷义务;⑥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通则》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程序:银行不直接受理在校学生的贷款申请。申请贷款的学生,须在新学年开学前后10日内凭本人有效证件向所在学校指定部门(一般为学生处)提出贷款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等有关材料。

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与其他形式贷款不同,国家助学贷款允许大学生申请“无担保助学贷款”,即“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办理信用助学贷款不需要担保,只需要提供贷款介绍人和见证人(见证人必须两名),以个人信用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且介绍人和见证人不承担连带责任。银行对年满18周岁以上的在校大学生一般发放信用助学贷款;对其直系亲属既可以发放信用助学贷款,也可以发放担保助学贷款;对法定监护人一般可以发放担保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学生所借国家助学贷款利息的50%由国家财政贴息,50%由借款学生个人负担。

借款学生和经办银行应在签订借款合同时约定还款方式和还款时间。采取灵活的还本付息方式,可提前还贷,或利随本清,或分次偿还(按年、季或月),具体还款方式由贷款人和借款人商定并载入合同。还款时间最迟在毕业后第一年开始。学生所贷本息应当在毕业后4年内还清。

经贷款银行同意,国家助学贷款可以办理展期,但逾期部分国家不再给予贴息。

3.如何申请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

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是指金融机构对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学习的学生或其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发放的商业性贷款;只能用于学生的学费、生活费以及其他与学习有关的费用。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财政不贴息,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均可开办。

其申请办法与商业贷款相同。

◆高校的奖学金设置

高等学校奖学金分类:(1)本、专科生奖学金分为3种:优秀学生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定向奖学金。(2)研究生奖学金分为两种: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目前在我国高校中,奖学金的种类形式除国家设立的奖学金外,还有学校设立的奖学金,以及经有关部门批准由社会各界设立的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是用于鼓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本、专科学生而设立的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标准、等级和评定比例:

(1)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3个等级: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此外,还可设立单项奖。

(2)国家规定的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标准是: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35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25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50元。

由于社会物价和生活水平的变化,目前一般高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实际标准已高于上述规定标准,具体可见各校每年的招生简章。

专业奖学金获奖条件:

专业奖学金是为了鼓励报考师范、农林、民族、体育和航海等专业的学生而设立的专项奖学金。

凡被录取为师范、农林、民族、体育和航海专业的本、专科学生,均享受专业奖学金。在校学习期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可以获得较高等级的专业奖学金。

专业奖学金的标准、等极和评定比例:

(1)专业奖学金分为3个等级: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另外,还可设立单项奖。

(2)为了鼓励学生报考师范、农林、民族、体育、航海等专业,保证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生活和学习基本需要,自1994年9月1日起国家提高了专业奖学金的标准。提高后的标准为:按学生人数平均计算,民族专业奖学金提高到每生每年700元,其他类专业奖学金提高到每生每年500元。专业奖学金的具体等级标准、评定比例及实施办法,由各学校自定。除专业奖学金外,上述专业学生同时享受学校所在地政府规定的高等学校学生的粮、油、副食品价格补贴。

定向奖学金获奖条件:

定向奖学金是指有关部门和地区为鼓励立志毕业后到边疆地区、经济贫困地区和自愿从事煤炭、矿业、石油、地质、水利等艰苦行业的在校大学生设立的专项奖学金。

定向奖学金的评定: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确定为享受定向奖学金的学生,按所在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评定。

定向奖学金不能与优秀学生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兼得。

普通高等学校实行本、专科学生奖学金制度后,原来规定的有关享受加发40%以内的特殊专业伙食补助费用和由学校集中掌握的少数民族学生困难补助费的政策继续执行,标准不变。

◆贫困生可在校参加勤工助学

岗位设置:高等学校的勤工助学岗位可以为参加校内的助教、助研、助管、实验室、校办产业的生产活动和后勤服务及各项公益劳动的岗位,不能组织学生参加高空作业、严重污染、辐射等极易对人体造成伤害和危险的特殊行业和专业的劳动。

教育部规定,各高等学校必须结合当前人事制度和校内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积极推进研究生兼任“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力争使50%以上的在校研究生能够拥有“三助”岗位;积极引导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努力开辟、增加新的勤工助学岗位。

劳动报酬的标准和来源: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劳动报酬的标准要合理适当。学校可参照当地同类工种或岗位的酬劳标准,并结合学生的实际生活标准予以确定,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同类人员的酬劳标准,也可适当提高,以充分体现资助的原则。学校按国家规定设立的“勤工助学基金”专门用于支付校内勤工助学活动中学生的劳动报酬。

勤工助学基金的经费来源:设立勤工助学基金是为了使学校勤工助学工作具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勤工助学基金的经费来源有4个:1、在教育事业费中,根据国家任务学生数,按照每生每月3~5元标准提取的费用;2、从学费收入中划出10%的经费;3、从学校预算外收入中划出一定比例的经费;4、基金增值。

◆特困生可享受特别困难补助

除助学贷款、奖学金、勤工助学等方式外,特困学生还可以通过“特别困难学生补助”获取帮助。

申请特别困难补助学生资格:对于那些在校月收入(包括奖学金和各种补贴)低于学校所在地区居民的平均最低生活水准线的国家任务本、专科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可以申请特别困难补助。

特别困难补助的标准:对于“特困生”的困难补贴的标准可参照学校所在地所需的最基本的学习、生活费用标准,由学校研究确定。

◆缴纳学费有困难可申请学费减免

随着我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收费和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深入,普通高等学校中部分学生确因经济条件所限,缴纳全部学费有困难。为帮助这部分学生(以下简称困难学生)不因此影响学业,在收取学费的普通高等院校中,对困难学生实行学费减免政策。

减免学费学生资格:国家对部分确因经济条件所限,缴纳学费有困难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对在校月收入(包括各种奖学金和各种补贴)已低于学校所在地区居民的平均最低生活水准线,学习和生活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学生免收全部学费;对其他一般困难的学生可适当减收部分学费。具体减免办法由省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制订。

教育部要求各高等学校要认真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6部门下发的《关于加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管理和再就业服务中心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8〕8号)精神,对生活特别困难的下岗职工子女就学,经企业、街道出具证明,学校应酌情减免学费。

减免学费额度:由各高等学校根据本地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本校的实施办法,结合学生本人表现及经济状况,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逐一审核、研究决定,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拾』 我不是贫困生 可以申请贷款上大学吗

可以先到大学报到 开学的时候会有助学贷款(无利息)可以申请 还有助学金可以申请 具体办理到相关院系的学生办公室去询问
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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