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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材料等市场价格风险防范与控制规定

发布时间:2021-06-14 07:59:17

A. 招标投标过程一般涉及哪些文件分别有什么管理规定

祝你好运一、绪论工程项目建设是一个周期长、投资多、技术要求高、内部复杂、外部联系广泛的生产过程。在该过程中,不确定因素大量存在,并不断变化,由此产生的风险常常影响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工程项目的规模和复杂性日益增大,风险所致损失也随之增大,甚至成为项目成败的关键。因此对项目的风险进行管理变得尤为重要。
二、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意义
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对于项目组织具有必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第一,工程项目风险管理能促进项目实施决策的科学化、合理化,有助于提高决策的质量。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利用科学的、系统的方法,管理和处置各种工程项目风险,有利于减少因项目组织决策失误所引起的风险,这对项目科学决策、正常经营是非常必要的。
第二,工程项目风险管理能促进项目组织经营效益的提高。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是一种以最小成本达到最大安全保障的管理方法,它将有关处置风险管理的各种费用合理地分摊到产品、过程之中,减少了费用支出;同时,工程项目管理的各种监督措施也要求各职能部门提高管理效率,减少风险损失,这也促进了项目组织经营效益的提高。
第三,工程项目风险管理能为项目组织提供安全的经营环境,确保项目组织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为处置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风险提供了各种措施,从而消除了项目组织的后顾之优,使其全身心地投入到各种项目活动中去,保证了项目组织目标的实现。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风险管理
现在根据市场经济的原则“规定量,竞争价”,投标人依据企业自身的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并充分考虑各种市场风险因素自主进行报价。这样的工程造价能够反映企业的个别成本,“既选企业,又选价格”,真正达到了招标投标的目的。这种招标方式可以满足竞争的需要;为竞争参与者提供了一个平等的竞争平台,从而有利于实现风险的合理分担,有利于业主对投资的控制。
(一)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实现量价分离的风险分担
1.招标人编制工程量清单,确定量,承担“量”的风险
由于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招标人根据设计施工图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应全面准确描述拟建项目特征,所列工程项目应完全真实反映工程内容,做到不缺项、漏项。招标人应保证清单工程实物量的准确性,招标人相应承担工程量清单“量”的风险。
2.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和现场施工环境,企业自身实力,确定单价和合价,承担“价”的风险
投标人是以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投标人自行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为依据,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进行投标。投标方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必须对拟建项目工程成本、利润进行分析,根据工程特点、现场施工环境,统筹考虑,精心选择技术先进可靠、工艺合理的施工方案,并根据企业自身的施工能力和管理水平,参照市场各种要素的价格水平,合理确定人工、材料、施工机械等要素的投入与配置,优化组合,合理控制现场费用和施工技术措施费用,确定投标价,并按照经评审合理的低价中标,承担“价”的风险。
(二)应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投标风险的措施
实物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推行,是形成管理规范、竞争有序的建设市场的需要。首先,实物工程量清单招标最显著的特点是把招投标双方都彻底推向市场,体现了风险的市场法则。过去,工程最后决算时,可通过协商对材料单价按时价进行调整,缩小了招投标双方的风险系数。现在,一旦中标,单价就不能调整,风险自担。其次,体现了优胜劣汰的市场法则。工程量清单报价体现了企业的综合实力,经营管理水平高,可以降低管理费用;自有的机械设备齐全,可减少报价中的机械租赁费用;对建材价格发展趋势预测准确,可以减少承包风险,增强竞争力。这样,促进了优质企业做大做强,使无资金、无技术、无管理的小企业及包工头退出市场,从而实现优胜劣汰。其三,促使建筑企业勤练内功。为了增加企业中标机会,提高规避风险的能力,企业要完成以下几件事:
1.尽快制定企业定额
企业定额又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基础,企业定额的建立有利于建筑企业提高报价水平和企业的管理水平。因此,建筑企业应尽快制定和建立符合自身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成本水平的企业定额。
2.重视投标策略研究
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后,建筑企业的投标策略需要作出相应调整,不能再像以往那样盲目投标、盲目降价。建筑企业应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和经营目标采取不同的策略,使企业以合理最低报价中标的同时,确保企业得到一定的利润回报。
认真解读标书,了解建设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其建设资金的筹备情况和来源。对建设项目的风险做到心中有数。对初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查看其中有无明显的漏项或是工程量计算错误等。既保证不受损失又要为获得最大利润打下基础。
3.重视技术进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建筑企业必须依靠技术进步和管理创新来带动工程质量和企业效益的提高,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使企业不断发展和壮大。尤其要紧紧围绕降低成本、缩短工期、提高质量,大力创新施工技术和施工工艺,提高劳动生产率,形成企业的核心技术,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4.重视企业内部管理
目前,一些建筑企业还没有建立与市场相适应的管理体制,依然停留在通过扩张施工规模来提高规模效益的粗放式管理阶段,存在成本管理失控、生产效率不高、抗风险能力差等诸多问题。建筑产品计价模式的变更,必然引起建筑市场主体行为的变化,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推行,客观上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做到:切实以项目管理为核心,建立以项目管理为中心的施工管理体制;加强成本管理,严把材料采购关和使用关。

B. 加强工程造价管控的措施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审计是降低工程造价、节约建设成本、提高经济效益、预防腐败的重要手段。然而,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审计较一般的财务收支审计有较大的不同,涉及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合同、质量和进度控制、计量支付等工程项目现场管理的各个环节,专业性强、面对情况复杂、所需的审核的资料多、问题争议性大,任务极为艰巨,要在有限的审计时间内对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全面的造价审计难度极高。因此,重点突出、方法得当是工程造价审计成败的关键。


一、增加工程造价的原因


承包单位为了中标,在投标时往往对工期、质量等各项承包义务做出高标准承诺,且在投标报价时一般采取低价竞标的策略,而在履行合同时,又千方百计通过补充补偿协议、工程变更、索赔等方式,尽可能地向业主转嫁风险,争取更多利益。由于业主和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造价管理经验不足,造成工程造价增加。根据近几年来的工程造价审计实践经验来看,未严格履行合同约定而违规增加工程造价的问题,是目前工程结算中情况最为普遍,且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也最大。


1. 违背原合同实质性条款签订补充协议


承包单位为了中标,往往在投标文件中针对施工管理各个环节、施工风险和交付的建筑产品做出各种承诺。然而部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业主为了其方便管理,忽视上述承诺,在未提高标准的情况下,另行签订各种目标和质量管理等补充协议,以奖金的形式增加工程造价。


如某工程承包单位在在投标文件中对具体完工时间、质量要求、优良率、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均作出了详细承诺,而在施工时,业主又就上述承包单位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签订各种形式的目标、质量、安全文明管理补充协议,约定发放各种形式奖金,违背原合同实质性条款增加工程造价。


2. 不严格履行合同专用条款,按通用条款结算


国家针对不同行业工程项目,发布了合同范本,制订了合同通用条款。而部分项目在签订合同时,根据项目自身特点,通过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对合同范本中的通用条款进行了修改,而项目结算时却未依据专用条款、仍沿用通用条款的约定进行结算。


如某行业通用条款规定,工程主要材料依据国家公布的物价指数及不同分部分项工程权重按照指数法结算价差,而该项目专用条款对上述规定进行了修改,约定除属政策性价格调整的材料外,其他材料的价格一律不予以调整,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由承包单位在投标报价中考虑,但该项目在结算时,却对所有主要材料均进行了价格调差,违反合同约定增加工程造价。


3.通过工程变更和索赔,风险转嫁给业主承担


通常承包合同的技术条款和商务条款对各个工程清单子项的施工流程、措施、工艺标准及相关施工规范依据等均有明确的约定,并明确约定相关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然而在实施过程中,承包单位以各种理由,提出各种变更和索赔,规避其合同义务,增加工程造价。


如某工程技术条款中明确规定了大体积混凝土必须采取的各种降温措施,商务条款也明确规定这些措施引起的各项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然而承包单位以其投标报价未考虑混凝土冷却费用,而要求变更增加通水冷却设施及费用,不合理增加工程造价。


4.承包单位未充分履行合同义务,工程损失由业主承担


一般根据合同约定,承包单位交付合规和优良的建筑产品是其应尽的合同义务。但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管理不到位部分分部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而对这些质量问题的进行后续处理的费用往往金额较大,部分业主简化管理,未对承包单位进行反索赔,甚至补偿相关费用。


如某工程在施工工程过程中,由于施工工艺及管理不到位,造成主体工程出现裂缝,业主无视合同价款中包含了所有工程完建、检测、维护和修补缺陷等费用的合同约定,补偿承包单位裂缝修复费用,不合理增加工程造价。


5.变更单价不依据合同条款约定原则确定


承包合同中有关工程清单单价变更均有明确的规定,一般约定: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的清单子项时,应采用该子项的单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的清单子项时,则在合理的范围内参考类似子项的单价或合价作为变更估价的基础,由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协商确定变更后的单价或合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类似子项可供参考,则由监理单位业主和承包单位协商确定新的单价或合价。由于监理单位把关不严,有些变更单价未严格依据上述原则组价,增加工程造价。


如某工程设计变更增加不锈钢爬梯,其变更单价未参考工程量清单中的类似项目确定,而是根据定额重新确定,增加工程造价。


6.工程量计量原则违法合同约定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在工程承包合同的技术和商务条款中,一般对各个工程量清单子目的计量原则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通常按月或按季对工程量进行计量,项目完工后,对清单子目工程量汇总统计、并经过一定程序的审核后进行合同结算。上述计量工作,通常由施工单位上报工程量,监理单位根据旁站监理验收和现场签证资料进行审核。但由于部分监理单位员未认真履职,造成部分工程量计量原则未严格执行。


如某工程合同明确规定,土石方工程要求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超出设计挖方线的挖方及填方工程量不予以计量,承包单位的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超挖风险,而该项目实际计量时,监理单位员按照实际开挖数量进行统计,对超挖及因此而引起的填方量及运输费用进行了计量,造成增加工程造价。


二、充分利用各种手段,提高造价审计工作效率


1.利用各种辅助手段审核工程量


根据现场签证验收资料、施工和竣工图纸,依据不同行业工程国家制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等,对清单工程量进行计算,是审计人员从事造价审计工作的基本功。但由于工程量计算过程繁琐、复杂、工作量极大,且施工过程中存在大量变更,工程量计算一般会占用大量审计时间,同时根据同一图纸计算的结果,差错率也往往较低,因此在审计现场花费大量的时间,依据图纸对工程量进行手工计算,成效甚微。


由于依据同一图纸进行计算,工程结算与审核结果比较,往往误差率不大。因此在审核工程量时,还要采取现场测量、审查收方记录、工程隐蔽记录等现场签证验收资料对竣工图纸进行审核。如:某项目的绿化工程,经现场踏勘测量,发现实际种植树木的品种、树径等要素与竣工图纸标注不一致,竣工图纸存在错误。


2.利用计量软件工料分析功能发现违法案件线索


工程造价由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台班费,以及承包单位管理费、利润和税金等费用组成。它反映了承包单位投标时的人工含量和各种材料数量水平,通过投标文件中单价分析表等辅助资料,利用计量软件中的工料分析功能,能较快地汇总出结算中包含了多少人工及各种材料的理论用量。将上述理论用量与实际用量进行对比分析,可以作为工程材料审计重要手段。


工程结算中存在问题的类型还有很多,如:变更项目不依据原合同确定的取费标准计取费用、材料价差只计正差而不调负价差、承包单位违约未按合同约定扣违约金和罚金、按实结算材料费时材料数量和采购价格不实、变更理由不充分增加造价、窝工索赔计算依据不足、目标未实现或提高标准多发工程奖、重复签订合同等问题。


面对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子目多、变更数量大、工程管理情况复杂等情况,要在造价审计中充分发现问题,取得较好的成效,首先要做到资料完备,注意对各种现场管理资料进行对比分析,同时要熟练掌握各种工程造价软件,最为关键的就是要充分理解合同约定,严格划分业主和承办单位权力义务和各自应承担的合同风险。

C. 如何实现有效的建筑工程成本管理与控制

建筑施工行业的成本管理和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材料

材料是构成建筑产品的具体有型物,材料费用是建筑产品费用的最大部分,一般占总费用的60%―70%,因此材料管理是项目取得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之一,材料管理应有以下几个方面:

(1)保证材料质量。用于建筑上的材料要满足两个方面的质量标准:一是材料自身的质量标准,大部分的材料都有其行业标准;二是施工合同或设计所要求的质量标准。

(2)选择适合的供应商。合适的供应商必须满足施工要求,做到供应及时且不积压。这要求我们选择好供应商,一般应选择信誉高、规模大、抗风险强的供应公司。

(3)制定材料采购和使用计划。材料采购应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制定,健全和完善材料使用制度,加强监管,避免铺张浪费和减少损耗,提高周转性材料的使用率。充分利用半成品和成品。

2.人工

众所周知,劳动力是诸施工生产要素中最基本、最活跃并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同时,建筑业又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因此,人工管理的好坏将直接关系到项目能否取得预期目标。项目管理人员要管理好各项目人工的工资和奖金费用,既要保证项目上员工的积极性,又要控制项目成本。

3、机具

机械设备使劳动生产率大为提高,且能够完成人力无法完成的工作。合理安排机具使用,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利用率、使用效率,避免机具闲置,认真编制和实施机械进、退场计划。

由此可见,工程施工项目的成本管理不仅涉及的人员多、部门广,想平衡好各项资源配置难度也比较大。1m筑造是建筑工程行业标准化的工具箱管理软件,其中的项目成本及公司费用管理工具就是以简单直观的方式,实现项目成本的动态监督和公司费用的控制,为企业保证盈利。

使用1m筑造项目成本管理工具可以轻松实现:

精确监控各项目成本,包括项目、机具、人工等;

支持随时随地查看各项目进展,对项目的具体运营情况了如指掌;

自主选择项目成本控制的细度,提高工作效率;

支持实时与预算金额进行比较,最大限度的避免超支和亏损;

支持追踪项目成本的发生来源,轻松掌控项目;

D.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说明材料单价被告知单价,投标时是否按被告知单价计价,如何调整

招标师为您解答:
招标文件中给出的是拦标价,专业名称是招标控制价。一般是政府投资或财政资金用于控制规模,由招标人确定的最高价位,投标人的投标价不得高出控制价,否则资格审查为废标。
如果招标文件不给出工程量,而由各投标人根据图纸自行计算,那么得出的工程量可能都不同,这从根本上就没有比较的可能性,所以有工程量的项目,招标文件必须确定工程范围、工期、质量要求及工程量,这些必须由招标人提供而不是投标人自行确定,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组价,但不得调整已给出的工程量、工期等实质性内容,否则废标。
投标报价是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给出的工程量自行报价,报价主要是根据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例如工程量、工期、质量等,结合本施工单位的施工水平,确定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等,如果没有本企业的定额,可参考定额或市场价确定。

E. 《四川省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管理办法》

二○○○年七月一日

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管理方法》的通知

各市、地、州建委,物价局,省级有关部门: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工程造价动态管理的要求,使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信息能及时、准确、客观地反印市场价格情况,便于工程建设发承包双方及相关单位确定价格,现将《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工程造价动态管理的要求,使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信息能及时、准确、客观地反映市场价格变化情况,便于工程建设发承包双方及相关单位合理确定价格,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与建设工程定额配套使用,同属工程造价的计价依据,主要指构成建设工程造价的人工、材料、设备、机械等价格变动情况和不同时期的价格指数变化情况。

第三条 建设工程工程信息按照使用要求,其价格分为结算价、市场信息价和工程价格风险系数。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范围内的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园林和维修等工程。

第五条 凡从事编制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编审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确定工程合同价款,进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或工程造价鉴定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 结算价

第六条 结算价指在确定工程造价时必须执行的价格,如发承包双方认为应予调整的,应在合同中明确。主要包括指定品种的建筑材料预(结)算价格和价差调整系数以及各市、地、州经省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批准的人工单价调整。

第七条 指定品种的建筑材料按全省统一的建设工程材料目录,由省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规定。

第八条 以价差调整系数表示的建筑材料品种,由各市、地、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具体情况,在实行结算价和市场信息价管理的建筑材料品种以外自行确定。

第九条 指定品种的建筑材料结算价格由各市、地、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按照《四川省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测算编制。

第十条 价差调整系数采用单项价差和综合价差系数调整相结合的办法,由各市、地、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按工程结构类型测算,按年、半年或季发布。

第三章 市场信息价

第十一条 市场信息价指确定工程造价时推荐执行的价格。包括结算价以外的常用材料价格以及市场劳务价格、分项工程实物劳务价格,机械台班租赁价格。

第十二条 市场劳务价格指技术工人和普通工人以8小时工作制计算的每一工日的劳务单价。

第十三条 分项工程实物量劳务价格指以分项工程为对象的劳务价格。

第十四条 机械台班租赁价格指以8小时为一个台班计算的机械租赁市场的台班单价。

第十五条 结算价以外的常用材料市场信息价应基本上满足编制一般建筑工程及与之配套的水、暖、电、卫等工程预(结)算的需要,由各市、地、州造价管理机构测算、编制,其计算方法与建筑材料结算价格编制方法相同。

第四章 价格风险系数

第十六条 价格风险系数指在采用固定价格进行工程招标时,确定招标工程标底和投标报价或合同造价时,对施工期内工程造价变化趋势的预测值。

第十七条 为合理确定建设工程造价,做好招标工程标底和投标报价工作,减少施工过程中的经济纠纷,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工期,应定期测算发布工程价格风险系数。

第十八条 工程价格风险系数由各市、地、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不同用途、不同结构类型、不同规模和不同专业,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工程进行预测,经省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审定后发布,供发包方和承包方参考执行。

第十九条 工程价格风险系数的采用,属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对市场预测的自主行为,在工程施工合同中确定。

第五章 信息管理与服务

第二十条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由省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统一管理,省工程造价信息中心组织实施。各市、地、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配备专职人员,负责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信息的搜集、整理、上报及相关的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 各市、地、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整理、测算后将信息直接传送到省工程造价信息中心。省工程造价信息中心进行整理报省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审定后,每季度集中整理印刷成册发各网员单位,并通过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对外发布。

第二十二条 扩大信息服务内容,开展有偿服务。省工程造价信息中心除定期印刷内容丰富、信息准确的网刊外;采用网上微机查询,补充网刊的不足,使用户可随时进行信息的查询;并开展专家热线咨询,随时解答网上用户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通过上述信息发布渠道,进一步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水平。

第二十三条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服务实行网员制管理。凡参与有关工程造价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建材厂商等单位及相关管理部门均应入网,网员单位享受信息服务。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与以前的文件规定有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四川省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F. 我想请问北京市有出台过关于人工费的文件么是什么文件

京造定【2008】4号文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人工、材料等 市场价格风险防范与控制的指导意见
京造定〔2008〕4号
各区县建委、集团(总公司)、有关单位:
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计价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试行)》(京建法〔2008〕138号),合理确定工程造价,降低人工、材料等市场价格波动给建设工程发包人、承包人带来的风险,维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现就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人工、材料等市场价格风险防范与控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依法应招标的项目,发包人、承包人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当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充分考虑施工工期、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合理确定工程合同价格及有关调整办法,对人工、材料、机械等市场价格变化的风险范围和幅度、超出其幅度的调整方法及价款结算方式等内容,应当在合同有关条款中明确约定。
(一)采用可调价格合同方式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有关条款中约定人工、材料、机械等市场价格发生变化时的调整方法。
(二)采用固定单价或固定总价合同方式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有关条款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应当在合同有关条款中约定。
(三)发包人、承包人应当按月或按季度对施工期间人工、材料、机械等市场价格进行认价。承包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调整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将其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未予确认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当合同规定的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情况发生后,承包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发包人,或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调整报告,发包人可以根据有关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和调整的金额,并书面通知承包人。
(四)发包人、承包人应当根据工程具体情况、施工工期,结合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在合同中约定风险范围和幅度。
(五)工程量按调整期内完成的相应工程量计算。
(六)计算后的差价仅计取税金。
二、在工程施工合同中严禁强行约定承包人承担全部风险。施工合同中仅明确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承包人应当承担风险,但没有具体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视为其风险范围和幅度约定不明,应当按照以下办法执行并签订补充协议:
(一)风险范围和幅度
风险范围应包括:钢材、木材、水泥、预拌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沥青混凝土、电线、电缆等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的主要材料以及人工和机械。
风险幅度建议在±3%~±6%区间内考虑。
(二)市场价格变化幅度确定的原则及调整办法
1、以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北京工程造价信息》中的市场信息价格(以下简称造价信息价格)为依据,造价信息价格中有上、下限的,以下限为准,造价信息价格中没有的,按发包人、承包人共同确认的市场价格为准。当投标报价时的单价低于投标报价期对应的造价信息价格时,按施工期对应的造价信息价格与投标报价期对应的造价信息价格计算其变化幅度;当投标报价时的单价高于投标报价期对应的造价信息价格时,按施工期对应的造价信息价格与投标报价时的价格计算其变化幅度。
2、施工期市场价格以发包人、承包人共同确认的价格为准。若发包人、承包人未能就共同确认价格达成一致,可以参考造价信息价格。
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市场价格变化幅度超过合同约定幅度的调整办法,可采用加权平均法、算术平均法或其他计算方法。
3、主要材料和机械市场价格的变化幅度小于或等于合同中约定的价格变化幅度时,不做调整;变化幅度大于合同中约定的价格变化幅度时,应当计算超过部分的价差,其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4、人工市场价格的变化幅度小于或等于合同中约定的价格变化幅度时,不做调整;变化幅度大于合同中约定的价格变化幅度时,其价差全部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三、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价差由承包人承担。
四、编制工程设计概算应当考虑工程建设期内价格波动等因素。
五、依法不招标的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工程,可参照本意见执行。
六、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已签订工程施工合同但尚未结算的工程项目,合同中对合同价格调整办法和人工、材料、机械等市场价格变化风险范围和幅度等内容有明确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参照本意见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进行调整。
二OO八年九月二日
抄送: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开发银行
市发改委、市建委、市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北京市分行
关于合理确定和调整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日期: 2007年1月10日 【文字大小:大 中 小】【打印】【关闭】

京造定[2007]1号

各有关单位:
随着我市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特别是奥运场馆及配套设施工程建设进入高峰期,建筑市场用工需求量剧增,供需矛盾日渐突出。为缓解供需矛盾,正确引导调控建筑市场人工工资单价,规范建筑市场计价行为,确保奥运场馆及配套设施等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现就合理确定和调整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通知如下:
一、2007年2月1日以后(含,下同),有关单位编制工程设计概算、工程标底、投标报价时,其人工工资单价不应按现行概预算定额中的人工工资基价确定。而应当根据我市现行建设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及有关规定,参照编制期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发布的《北京工程造价信息》中的人工市场价格信息(以下简称人工市场信息价),并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及市场行情确定,但不应低于人工市场信息价的下限。
二、2007年2月1日以前已签订施工合同但未开工的工程,其人工工资单价应当参照合同开工期的人工市场信息价,并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及市场行情确定,但不应低于人工市场信息价的下限。
发承包双方应当签订补充施工合同,调整人工工资单价。
三、2007年2月1日以前开工的在施工程,发承包双方应当实事求是地核实工作量,并按以下规定办理:
1、对于已完的工作量,其人工工资单价仍按原施工合同的约定执行。
2、对于未完的工作量,其人工工资单价应当参照2007年2月份的人工市场信息价,并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及市场行情确定,但不应低于人工市场信息价的下限。发承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施工合同,调整人工工资单价。
四、2007年2月1日以前已竣工的工程,其人工工资单价仍按原施工合同的约定执行。
五、造价处将继续加强对建筑市场人工工资单价的动态调控,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计价行为。

二OO七年一月十日
关于合理确定建设工程中人工、材料等市场价格的意见

日期: 2006年7月18日 【文字大小:大 中 小】【打印】【关闭】

京造定[2006]3号

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市对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明确了“定额量、市场价、指导费”的计价原则。但由于目前建筑市场不规范,部分发承包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不顾市场实际情况一味地不合理的压低造价。当前,尤其以不切实际的压低人工价格的情况较为突出。个别招标人在招标时仍要求投标人按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中人工费基价进行投标报价,明显不符合现行计价办法和市场实际情况,严重影响了工程质量、安全及社会稳定。为进一步规范市场各有关主体的计价行为,现再次提出合理确定建设工程中人工、材料等市场价格的意见如下:
一、发承包方等在编制建设工程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应根据其工程的计价方式,结合北京市建设委员会颁发的“关于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办法的通知”(京建经[2002]117号)、“关于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实施意见”(京建经[2003]340号)和原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定额管理处颁发的“关于修订《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造价计算方法》的通知”([2005]京修定字第003号)文件精神,按照市场实际价格或参照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发布的《北京工程造价信息》中的市场信息价,合理确定人工、材料等市场价格。
二、对已签订合同的在施工程及已完工未结算的工程,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人工风险和调整办法、范围的,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当前人工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进行调整。
三、对尚未招投标和签订合同的工程,发承包双方应根据工程的规模、质量、承包范围及工期等内容,充分考虑人工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预测确定市场的风险,并在合同中明确其相应的调整办法及范围。
四、对于材料价格的异常波动,发承包双方应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颁发的“关于建设工程主要材料价格结算的指导意见”(京造管[2004]4号)文件精神执行。

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G. 材料风险调整费用要计入基价吗,有没有文件规定

一、规费 发包方在编制招标文件以及发承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 不得将 规费作为竞争性费用。 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按照“关于调整 2001 年《北京市 建设工程预算定额》规费计算方法的有关规定”(京造定〔2009〕6 号)中的相关规定计算。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 应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企业缴费情况 自行确定。 二、漏项及新增项目综合单价确定的原则 第 4 页 共 13 页 漏项是指在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 且计价规范中有单独列 项的要求,或按计价规范要求应当单独列项,但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单 独列项的项目。 对于漏项及新增项目等需要重新确定的综合单价 (合同中没有适 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发、承包双方必须在合同中对以下内容进行 约定:消耗量确定的依据;人工、材料、机械单价的确定原则;综合 单价中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的取费标准等作出明确约定。若合同中 未作约定时,漏项或新增项目综合单价按以下原则确定: 1.消耗量:可依据现行定额相关项目及有关规定的消耗量确定。 2.人工、材料、机械价格:按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市场价格或参 照施工期《北京工程造价信息》中的价格确定。 3.综合单价中各项取费标准:按相应项目原投标费率确定。 三、综合单价中一定范围内风险及幅度的约定 1.风险范围和幅度的确定。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 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 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 险范围及幅度。主要材料以及人工和机械风险幅度在±3%~±6%区间 内考虑。 2.风险幅度变化确定原则。 变化幅度应以《北京工程造价信息》中的市场信息价格(以下简 称造价信息价格)为依据,造价信息价格中有上、下限的,以下限为 准, 造价信息价格中没有的, 按发、 承包人共同确认的市场价格为准。 施工期市场价格以发、承包人共同确认的价格(以下简称确认价 格)为准。若发、承包人未能就共同确认价格达成一致,可以参考造 价信息价格。 第 5 页 共 13 页 当投标报价时的单价低于投标报价期对应的造价信息价格时, 按 施工期确认价格或对应的造价信息价格与投标报价期对应的造价信 息价格计算其变化幅度; 当投标报价时的单价高于投标报价期对应的 造价信息价格时, 按施工期确认价格或对应的造价信息价格与投标报 价时的价格计算其变化幅度。 3.超过风险幅度的调整原则。 发、 承包人应当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市场价格变化幅度超过合同约 定幅度的调整办法, 可采用加权平均法、 算术平均法或其他计算方法。 主要材料和机械市场价格的变化幅度小于或等于合同中约定的 价格变化幅度时,不做调整;变化幅度大于合同中约定的价格变化幅 度时,应当计算超过部分的价差,其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人工市场价格的变化幅度小于或等于合同中约定的价格变化幅 度时,不做调整;变化幅度大于合同中约定的价格变化幅度时,其价 差全部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人工、材料和机械计算后的差价只计取税金。 四、由于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 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 约定幅度以外的,其综合单价应予以调整。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 明确约定工程量变化幅度以及超过约定幅度时的调整方法。 五、工程计量的原则和规定 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 同基础,工程计量及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 第 6 页 共 13 页 工程计量时,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工程量计算偏差, 以及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 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 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并在施工过程中随施工进度进行计量。 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对工程量的计量时间、程序、方法和要 求做出明确约定;若双方在合同中未作明确约定时,应按计价规范有 关规定执行。 六、总承包服务费的计取原则及标准 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分包专业工程 内容,按照招标人提出的协调、配合与服务要求和施工现场管理需要 自主确定。 1.招标人仅要求投标人对分包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投 标人可按分包专业工程估算造价(不含设备费)的 1.5%~2%计算。 2.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对分包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 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投标人 可按分包专业工程估算造价(不含设备费)的 3%-5%计算。 3.竣工结算时,总承包服务费应按分包专业工程结算造价(不含 设备费)及原投标费率进行调整。 七、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计价办法 发包人自行供应材料、设备,并运至承包人指定地点的。投标报 价时应按材料、设备预算价格计入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内;结算时, 承包人按计入综合单价的材料预算价格的 99%退还发包人。 不再计取 总承包服务费。 八、暂估价 1.材料暂估价:投标报价时,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 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编制竣工结算时,若是招标采购的,应按中标 第 7 页 共 13 页 价调整;若为非招标采购的,应按发、承包双方最终确认的材料单价 调整。材料暂估价价差只计取税金。 2.专业工程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中应包括为满足专业工程施 工所发生的专项施工措施费。结算时应按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原则计 算。 九、单位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 根据以上规定计价规范中表-07 修改为以下形式,详见下表。 单位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 工程名称: 序号 1 1.1 1.2 1.3 2 2.1 2.2 2.3 3 3.1 3.2 3.3 其他项目 专业工程结算价 计日工 总承包服务费第 8 页 共 13 页 第 汇总内容 分部分项工程 页 共 页 金额(元) 措施项目 安全文明施工费 3.4 4 5 6 7 索赔与现场签证 规费 材料暂估价价差 人工、材料、机械价差 税金 竣工结算总价合计=1+2+3+4+5+6+7 表 -07(改) 十、竣工结算书上报时限 发、承包双方依据相关文件办理竣工结算后 28 日内,发包方应 将竣工结算书及电子版一份报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备案。 十一、其他费用有关说明 1.预算定额中的现场经费应列入综合单价中。 2.材料二次搬运费。 预算定额基价中所包括的材料二次搬运费是指建筑材料、成品、 半成品和构配件等场内外运输费。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列入分部 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由于施工场地狭小(施工用地面积小于首层建筑 面积三倍时)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构配件 等施工现场外的二次搬运费用(包括运输及装卸费用),则应列入措 施项目清单中。 3.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预算定额基价中所包括的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冬雨季施工期 间防雨、 保温、 保证工程质量等所需费用以及冬雨季施工的人工降效。 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列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由于雨季防洪第 9 页 共 13 页 采取防洪措施或冬季施工采用的供暖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则应列入措 施项目清单中。 4.成品保护费。 预算定额基价中已包括了施工过程中的一般成品保护费用。 在编 制工程量清单时,应列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对于竣工验收前, 为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采取的措施费用, 则应列入措施项目清 单中。 5.工程水电费。 预算定额中建筑、 地铁工程的工程水电费包括施工现场施工所消 耗的全部水、电费;建筑工程机械施工及正常施工过程中夜间施工和 施工场地照明所消耗的电费。 市政工程的工程水电费综合在各定额子目中。 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列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可以单独 编码列项,也可以综合到分部分项清单的各项目中。由于业主要求缩 短工期,增加夜间施工等原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 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费等费用,则应列入措施项目清单 中。 6.高层建筑超高费。 高层建筑超高费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列入措施项目清单范 围。 建筑、装饰工程的高层建筑超高费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可列入 措施项目中的垂直运输机械费中,不再单独列清单项目;安装工程的 高层建筑超高费可在措施项目中单独列项目。 十二、本通知自 2009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2009 年 5 月 1 日前, 招标文件已经备案或已签订合同的工程不再调整。 第 10 页 共 13 页 十三、 《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的通 知》(京造定〔2003〕5 号)、《关于北京市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 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京造定〔2005〕3 号)文件同时 废止。 二〇〇九年四月三十日 抄送: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开发银行 市发改委、市建委、市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北京市分行 附表一: 附表一: 规定额 编号 5-1 5-2 5-3 5-4 5-5 项 建 筑 市 政 目 工 程 工 程 人工费 费计费基数 费率 (%) 24.09 26.50 20.19 22.89 27.18 庭院、绿化工程 土建、轨道工程 地铁工 通信、信号、供电、机电、人 程 防工程 注:装饰、安装、构筑物、钢结构、独立土石方、地下降水、桩基础、仿古工程 执行建筑工程费率。 第 11 页 共 13 页 附表二: 附表二: 现 场 经 费定额 编号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6 1-7 1-8 1-9 1-10 地 铁 工 程 绿 庭 土建工程 轨 道 工 市 政 工 程 安 装 工 程 住 建 筑 工 程 项 单层建筑 住 宅 檐 高 目 16m 以上 16m 以下 25m 以上 25m 以下 25m 以上 25m 以下 饰 工 高 度 钢 桩 仿 宅 古 结 基 建 檐 高 其 道 桥 给 排 化 园 工 工 它 路 梁 水 水 程 程 区 车 程 人工费 通信、信号工程 人防、机电工程 间 站 直接费 人工费 直接费 直接费 构 础 筑 25m 以上 25m 以下 25m 以上 25m 以下 人工费 程 10m 以上 10m 以下 直接费 人工费 直接费 计费基 数 费率 (%) 4.08 3.64 4.25 3.90 4.69 4.17 24.71 4.00 3.39 1.73 3.12 3.47 4.25 28.52 22.81 32.32 25.67 29.47 4.59 4.42 3.12 4.34 3.64 13.31 3.56 4.04 3.33 2.34 29.47 公共建筑 装 构筑物 独立土石方、地下降水工程 公共建筑 燃气、热力 第 12 页 共 13 页 附表三: 附表三: 企 业 管 理 费定额 编号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2-10 2-11 2-12 2-13 2-14 2-15 2-16 2-17 2-18 2-19 2-20 2-21 2-22 2-23 2-24 2-25 2-26 2-1 2-2 2-3 2-4 2-5 地 铁 工 程 市 政 工 程 绿 庭 土建工程 轨 道 工 安 装 工 程 其 道 桥 给 排 化 园 工 工 它 路 梁 水 水 程 程 区 车 程 人工费 通信、信号工程 人防、机电工程 间 站 直接费 人工费 直接费 直接费 公共建筑 住 构 筑 物 装 饰 工 程 建 筑 工 程 公共建筑 住 宅 檐 高 项 单 层 目 建 筑 25m 以下 25m 以上 25m 以下 45m 以下 45m 以上 人工费 3 混凝土烟囱、水塔、筒仓及 500m 以上水池 计费基数 费率(%) 4.06 4.01 直接费 4.38 4.08 4.87 5.24 35.10 4.51 3.73 直接费 1.73 2.87 2.80 4.23 25m 以下 34.32 38.97 人工费 37.47 43.69 48.33 42.11 4.38 4.08 3.37 4.16 3.73 13.39 3.58 3.69 3.91 2.15 42.11 25m 以上 25m 以下 45m 以下 45m 以上 其 钢 桩 仿 宅 檐 高 古 结 基 建 它 构 础 筑 独立土石方、地下降水工程 燃气、热力

H. 工程造价项目管理制度

价管理是施工阶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施工企业内部在工程合同的价格控制下依法得到合理利润而开展的管理活动,是施工管理的核心。现在根据我们目前的工程状况及组织架构情况,从几个方面来阐述工程造价有关管理规程。
一、合同合同合同合同管理管理管理管理
从目前看,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亟待加强,在对强势的建设单位时,已经有很多对施工方不利的条款,施工方应仔细研究分析,也要灵活对待,力求减少经济损失。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论证,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1、总包合同在签约阶段:先由预算部牵头组织项目经理、材料经理,在公司内部进行合同条款的讨论,再由项目经理组织预算部、材料经理与建设单位有关人员进行合同条款协商,并把讨论主要问题汇报于严银峰总经理(下面简称“严总”);如果管理层面经过多次努力仍不能解决的问题,再由严总出面与建设单位协商解决。
2、总包合同在实施阶段:预算部和项目经理应对合同主要内容有深入的了解及掌握,相互之间应做到良好的沟通;在每个项目开工时,预算部和项目经理、生产经理、资料员需开会讨论项目的具体操作及注意事项,以做到“防患于末然”。项目经理在生产过程中应贯穿“工程造价”这个主线,也就是生产过程中的“工期、质量、成本、索赔资料”。
3、分包合同,目前仍由项目经理、材料经理实施,但要从形势上及程序上要规范化管理。
二、工程造价资料管理工程造价资料管理工程造价资料管理工程造价资料管理
工程造价资料,是工程竣工结算的基本条件,也是造价产生的重要依据;施工企业人员必须重视这个工作。在审计结算时,建设单位及审计单位只根据竣工图及资料来进行审计活动,不会根据实际操作来进行审计,他们要的就是依据甚至是咬文嚼字,否则很难算到。
1、施工方案 施工前,要结合施工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自身的机械设备、施工经验、管理水平和技术规范验收标准,编制一套切实经济可行的施工方案。该施工方案是工程实施的行动纲领,是竣工结算的依据之一。现从在施工的几个项目中总结,编制施工方案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1土方工程;挖土(若有几次翻驳需写出)、运土(运土公里数)、填土的具体过程,土质的情况介绍;
1.2大型机械的使用名称及数量; 1.3施工平面布置图,包括塔吊与人货电梯的布置个数;
1.4二次结构的预埋或种植钢筋(最好写种植钢筋)、受力钢筋主筋的连接形式(细钢筋最好写电渣压力焊或直螺纹连接);
1.5砼面及加气砼面刷界面剂一道; 施工方案在初稿出来后,需及时交予预算部看,沟通之后再交与监理单位。
2、图纸会审 图纸会审,在施工企业管理工作中,也应当做重要工作来抓;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谈任何要求都很难,而把问题在图纸会审中给予认可,则相对容易些,施工企业技术人员应抓住机会尽可能提出对自己有利的施工作法,包括结构调整。这里主要提醒以下几点:
2.1地下室砼抗渗:是否包括顶板及内墙、是否写“掺”膨胀剂;
2.2工程预制管桩的砼填芯深度:因图纸只写按图集,而图集的砼填芯深度是1~2M,这就需要明确具体深度;
2.3二次结构的预埋或种植钢筋(最好写种植钢筋)、受力钢筋主筋的连接形式(细钢筋最好写电渣压力焊或直螺纹连接);
2.4二结构的设置,包括构造柱、圈梁、过梁、窗台梁、腰梁、止水带及砖垛<120mm(300),在图纸表达较为完整的情况下,最好写执行“江苏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 DGJ32/J16-2005 ;
2.5挑檐及挑出墙面砼构件模板是否能方便拆除,否则就提改用其他作法(一次性摊销一般设计院不管);
2.6砼面及加气砼面:刷界面剂一道;
2.7砼楼地面描述要完整:随捣随光、按规定留设分格缝;
2.8内外墙涂料、乳胶漆面,应注意是否写明满批白水泥腻子二道;
2.9成品烟道、成品塑料滴水线是否有注明; 外墙保温水泥砂浆刮糙层
2.10建筑作法是否完善;包括地下室、地上部分的室外、室内地坪、内墙及顶棚是否分部位分不同作法描述清楚;
3、工程联系单、技术核定单在工程生产过程中,由于图纸的不完善及建设单位、分包单位的繁琐复杂性、每个工程的特性,必定会产生工程联系单、技术核定单;工程联系单分为建设方与施工方分别发出的。这些单子也构成结算的主要依据。
3.1技术核定单,相对简单些,由设计院发出;而工程联系单,相对复杂些,要多分析多研究。
3.2由建设方发出的联系单,施工方应该及时跟进,是直接按联系单实施,还是不便实施,若是不便实施,需及时回复,以免责任在我一方。

3.3由施工方发出的联系单,需有专人负责;在联系单管理上,必须编号,每次发出的单子,都必须有监理方、建设方人员在签收本上签字,同时施工方资料员留备份一份(因为建设方的回复时间都很长)。
3.4施工方的联系单描述要灵活、要相对完整;描述的原则,一有利于施工生产,二有利于结算;三能够不担当过错。总之,以经营管理为中心,以节约成本为目的。
3.5根据我司目前人员情况,联系单内部流程:项目经理(资料员)写好→预算部与其沟通并修改→资料员→登记上报监理、建设方,项目经理(资料员)在上报以后,得及时跟进催促(按合同规定14天内必须回复)。若1个月左右还没回复,施工方应发函或在工程例会上继续提出(不论哪种形式,要以文字方式表达),在结算发生纠纷时,使施工方不至于处被动地位,至少有依据争辩。
3.6联系单必须由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合同指定人)签字并加盖“建设单位公司公章”,方能成立有效。
4、签证单 签证,也成索赔,是构成工程造价的重要要部分。索赔是建立在合同的基础上,这就要求项目经理和预算人员对合同基本条款及涵盖内容有较深入的了解,认真细致地发现和寻找索赔机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灵活对待。
4.1工程索赔分为费用索赔、工期索赔。两种索赔同等重要,工期索赔表面上看仅是对工期延长的要求,实际上它也和造价紧密相连,由于材料价格的极不稳定,且合同结算条款中一般规定“材料价格取定,按施工期间平均值”,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认真对待“施工期间”的范围。
4.2签证单,需有专人负责,及时发出索赔意向(根据合同里规定时效性);在签证单管理上,必须编号,每次发出的单子,都必须有监理方、建设方人员在签收本上签字,同时施工方资料员留备份一份(因为建设方的回复时间都很长)。
4.3施工方的签证单描述要灵活、要相对完整;描述的原则有利于结算和能够较顺利的签下来。
4.4根据我司目前人员情况,签证单内部流程:项目经理(资料员)写好→预算部与其沟通并修改→资料员→登记上报监理、建设方,项目经理(资料员)在上报以后,得及时跟进催促(按合同规定14天内必须回复)。若1个月左右还没回复,施工方应发函或在工程例会上继续提出,这在结算发生纠纷时,使施工方不至于处被动地位。
4.5签证单必须由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合同指定人)签字并加盖“建设单位公司公章”,方能成立有效。
5、开竣工时间 工程必须有完善的开工时间、主体封顶时间、竣工时间(我方已完成,不包括分包单位是否完成)相关资料;这些资料在报给建设单位时也需经过项目经理、预算部审查后再报与建设单位。
三、工程进度款管理工程进度款管理工程进度款管理工程进度款管理 各项目工程进度款须及时按合同规定报与建设单位
1、由各项目经理具体负责申报工程进度款,同时将申报“工程进度款”复印件给预算部一份;工程进度款的跟进由项目经理(材料经理)负责。
2、若建设单位在超过合同规定一定时间(1个月左右)还没支付工程款,施工方应发函或在工程例会上提出。
3、建设单位的每次付款时间及额度(可用付款支票的复印件)由项目经理交与预算部一份,预算部据此汇总,将来用于结算的纠纷(说明建设单位违约)。
四、成本控制成本控制成本控制成本控制管理管理管理管理 工程项目成本控制是整个施工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它关系到施工项目是否盈利。在工程总价承包的情况下,成本越低,盈利越高。成本控制是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一起同步地进行,成本控制分为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间接费用。 1、我司目前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主要由项目经理和材料经理共同把握,在人工使用方面应采取合理进行劳动组织,在机械使用方面应充分利用现有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机械的进出场时间,合理调度和充分利用,减少设备的闲置。每个项目,应采取独立成本核算(周转材料、机械设备综合计算)
2、材料费约占整个费用的60%~70%,节约材料,建立完善的采购和收发料制度十分必要。 混凝土、钢筋、砖砌块大宗材料,工地实际采购数量应与预算部门计算的预算量相互检查,保证数量的准确性。
五、预结算管理预结算管理预结算管理预结算管理
随着建筑市场的竞争越来越激烈,施工企业为了占领市场,承包到工程项目,往往以低价中标签订合同。然后靠对工程精心施工,降低成本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而降低成本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施工预算的管理。工程预结算管理始终贯穿于整个建设项目工程全过程,自工程招投标开始,至整个工程竣工结算为止。
预结算工作以预算部为主,项目经理和资料员配合。 1、工程开工时,预算部需提供每个项目的预算,因我司目前承接的主要是土建及部分安装,土建部分可以分为主体结构和其它两部分,到主体结构封顶阶段,土建主体部分预算,再随实际施工期间调整材料预算价格(注意工期不能拖久,否则无意义)。这样一方面利于项目成本的控制,另一方面有利于将来结算的预期控制及资金的计划安排。
2、施工过程中,预算人员必须与施工技术人员、材料机械人员密切结合,互相了解,出现的问题可以随时与项目经理、材料经理沟通,及时改正、准备有利于施工方的基础资料。要加强索赔意识及熟悉索赔程序,实施索赔并跟进。
3、竣工结算时工程造价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一关,结算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工程的利益。
3.1收集整理编制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是做好竣工结算工作的基础。任何一个项目,在编制结算时都要以相关资料为依据,工程任务完成与否要以施工图和竣工图为依据,工程的工期、成品质量、材料价格、费用的结算方式等要以工程承包合同、相关协议、补充协议为依据。
3.2绘制竣工图,一定不能遗漏,要全面完整;所有资料如图纸会审、技术核定单、工程联系单、签证单要完整且必须要有建设单位签字盖章。主体结构的“砼配合比通知单”、工程例会(重要部分)、工程进度计划表均需交与预算部。
3.3预算人员根据完整的资料进行结算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人员沟通,最终结算稿时上报严总,必要部分与项目经理、材料经理沟通;同时与预算做对比分析,以便杜绝问题和为其它工程的开展提供有益帮助。
六、其它其它其它其它管理管理管理管理
1、安装工程的管理 安装工程结算主要取决于材料价格; 我方现承建的雅都广场、滨河名墅、豪门府邸三个项目均有普通的水电安装工程,建设单位都要求施工方报材料品牌,但施工方一旦报材料品牌并经过核价,在价格方面利润就微乎其微,所以在安装材料管理方面需要项目部与预算部的密切合作。 安装材料的原则:灵活处理,若建设单位一再给我们提出报送材料品牌及核价,就适当报些材料(权重较小的材料),若建设单位抓的不紧,就拖延;另建议工地用安装材料是否考虑几种品牌搭配,取较好的品牌做进资料里,结算时由预算部提供给审计方
2、钢筋下料单 项目的钢筋下料单应完整保存,尤其是即将开工的“豪门府邸”,须分栋号(每种房型选一个做典型代表)完整保存并交与预算部。
3、工作的移交 项目经理、预算员、生产经理、技术员、资料员在离开本公司时,工作应按规定移交,移交完毕后再转至财务部结算工资。

I. 如何在工程合同中规定 风险分担



此外,也有地区支持发承双方根据实际情况按时签证并结算调整,或认为材料价格变动可能超出发承包双方按以往经验所能预见与避免的范围和承担的风险,鼓励发承包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签订补充协议据实调整。
当然,这一模式需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加强对价格走势的监测、预研、预警,适时缩短主要材料价格以及各类造价指标指数的信息发布周期,为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提供支撑;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工程建材价格争议调解机制。如北京市要求建立工程造价调整工作协调机制,重点监控建材价格波动情况;四川省也部署加强材料价格监控。




除引导发承双方合理分担价格风险外,各地也在积极行动减少建筑业企业资金负担,为复工复产创造优惠政策空间,如浙江省明确对在疫情严重地区新承揽业务的建筑业企业暂不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四川省乐山市针对疫情期间新开工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项目,将实行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承诺制。这一动作启发各地:减、免、缓现金保证金,也是帮助建筑企业增强资金实力、积极应对疫情的直接措施。

J. 单项选择题: 22、《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人工、材料等市场价格风险防范与控制的指导意见》

C、正负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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