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么是非应计贷款
B. “非应计贷款”的疑问
根据相关制度规定,将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在收到该笔贷款的还款时,首先应冲减本金,本金全部收回后,再收到的还款则确认为当期利息收入。对于非应计贷款的转回,相关制度中未进行规定。故客户还款10000元就是本金,即第一期的2500、第二期的2500、第三期的2500、第四期的2500。若再收到还款,则可视同利息的收回。
C. 非应计客户贷款的转回核算
《制度》还规定,将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在收到该笔贷款的还款时,首先应冲减本金,本金全部收回后,再收到的还款则确认为当期利息收入。对于非应计贷款的转回,《制度》中未进行规定。
假定上例中银行按月结息,并已于2003年10月21日将该笔贷款转人非应计贷款,而银行于2003年11月20日收到了客户A的还款20万元(即连续四个月的利息),此时客户的经营状况发生了明显的好转。那么按照《制度》的规定,银行在收到这20万元的还款时,首先应冲减本金。借:现金20万元;贷:非应计贷款20万元。
这种会计处理的缺陷是违背了贷款本金与利息应当分开核算的原则,在银行与客户进行的定期对账中容易造成一定程度的误解。从风险分析的角度来看,也往往不能反映出客户实际还贷能力的变化。如果已经确认为非应计贷款,但在客户以后的经营过程中又出现了对还款能力有利的因素变化,经风险管理部门确认有足够证据表明客户以后能够及时足额偿还该笔贷款的本息,则可将该笔贷款从非应计贷款转为应计贷款,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非应计贷款转为应计贷款的原则以及披露其金额和理由。因此,当银行于2003年11月20日收到20万元的还款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应计贷款1000万元;贷:非应计贷款1000万元。同时,借:现金20万元;贷:利息收入20万元。
D. 什么是应计贷款什么是非应计贷款
非应计贷款是指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没有收回的贷款。应计贷款是指非应计贷款以外的贷款。当贷款的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时,应单独核算。
E. 《新会计准则》规定的非应计贷款还款顺序如何
《新会计准则》规定的非应计贷款还款顺序:
根据相关制度规定,将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在收到该笔贷款的还款时,1、冲减本金,本金全部收回后,再收到的还款则确认为当期利息收入。
2、对于非应计贷款的转回,相关制度中未进行规定。
非应计贷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计贷款科目”科目;同时,冲减利息收入,借记“利息收入”科目,贷记“待转贷款利息收入”;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催收利息”科目;期末,按应计提的客户贷款利息,借记“催收利息”科目,贷记“待转贷款利息收入”科目。
到期收回客户贷款本息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单位存款”科目,按客户贷款本金,贷记本科目,按已计提利息,贷记“催收利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二)期末,应对客户贷款进行全面检查,并合理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对于不能收回的客户贷款应查明原因。确实无法收回的,经批准作为呆账损失的,应冲销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
贷款损失准备一经确认,不得转回。
本科目应按贷款种类设置一级科目再按借款人设户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银行按规定发放的客户贷款余额。
F. 非应计贷款按先本后息收回后是否可以冲帐
非应计带按先本后息收市吗?就是这样的先收利息,然后再收本金。
G. 非应计贷款包括哪些
非应计贷款不属于黑名单,长期逾期才是黑名单;
超过还款日未还款就是逾期,在信用报告中会有记录;
逾期的不良记录会记录在个人的征信记录中,如果一直不还款,将会进入黑名单,影响个人征信;
H. 从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在收到该笔贷款的还款时,首先应冲减再收到的还款则确认为
非应计贷款:是指普通贷款或利息逾期90天以上没有收回的贷款,其利息在表外核算。当实际收回贷款时,首先冲减本金,本金全部收回后,超出部分计入当期利息收入。
应计贷款: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前为应计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