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成立一个协会 需要做哪些准备
协会属于社会团体,可以登记为面向全社会的法人社团组织,也可以不通过登记,仅为系统内部活动的团体。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 要登记成为面向全社会的法人社团组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固定的住所;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同时,要“整合优势资源,使大家共赢”就存在盈利性活动,根据工商行政法规的规定,还必须进行法人登记,办理《营业执照》,缴纳管理费和税务登记缴纳税款。
(1)协会开办资金扩展阅读:
成立流程
受理程序
(一)受理条件: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法人条件,即:
----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有三万元以上的活动资金;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不具备上述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均不能申请成立社会团体。(依据《社团条例》第三章第十条)
(二)受理程序:
----1、筹备阶段审批:
----(1)需提交的材料
----①筹备申请书
----②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筹备的文件;
----③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
----④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⑤章程草案;(依据《社团条例》第三章第十一条。
----(2)受理
----民政部门自收到社会团体申请筹备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做出批准筹备或者不批准筹备的决定。(依据《社团条例》第三章第十二条)
----(3)告知:
----民政部门自收到《社团条例》第十一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筹备的决定,并书面告知发起人;
不批准的要向发起人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及相关权力和投诉渠道,发起人对民政局的决定不服的,有权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复议。(依据《社团条例》第三章第十二条)
⑵ 急~请问社会团体成立的注册资金入账该记什么科目啊
社会团体适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你的注册资金应该计入非限定性净资产
⑶ 注册农产品产业协会需要注册资金吗
我们国家协会是特指一种非盈利单位,在民政部门或工商联办理,不需要注册资金。
⑷ 社会团体的验资报告格式
**** 协会/社团开办资金验资报告
** 验字【 2012】第 0** 号
委托验资社团名称
** 协会
业务主管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批准机关
**
地址
联系电话
我们接受 **** 协会的委托,对贵协会举办者投入的开办资金的真实性和合法 性进行了审验。贵协会对所提供的验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保 护资产的安全、 完整;我们的责任是依据国务院 250号令《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 例》的规定出具验资报告。 我们的审验是参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的规定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结合贵协会的实际情况,实施了 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经审验,截止 20** 年*月** 日 ** 协会实有开办资金人民币 *万元,由** 出资,已全部存入社团在 **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支行开设的临时验资账户** 帐号上,特出具此验资报告。 此报告仅供社团法人登记使用。
****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会计师:
中国. **
注册会计师:
20**
年*月** 日
附件(一)开办资金实收情况明细表
附件(二)验资事项说明
附件(三)银行存款证明
附件(四)开办资金来源合法性证明
⑸ 中国商务商会是干什么的,是传销吗
是的。
商务商会运作名称众多,又名“自愿连锁经营”、“特殊连锁经营业”等等。各地叫法不一,但其本质一样,均是依靠五级三晋为工具,从事者通过谎言邀约的形式发展自己亲人朋友为下线来获取利益。在国家和有关部门的宏观调控中称之为“新型传销组织(活动)”。
打击传销集中行动和专项行动中发现有传销组织和传销分子打着“商务商会”、“资本运作”、“连锁销售”、“北部湾大开发”和“1040工程”等旗号,实则是从事“拉人头”的传销活动。
传销组织和传销分子将这些行为冠以“国家秘密行为”的名头,无非是在故弄玄虚,掩饰它的骗人本质,让群众不愿去了解它是否合法,不敢去揭穿这种谎言。
根据05年08月10日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通过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5)协会开办资金扩展阅读:
“中国商务商会运作”式传销一般无任何商品实物,主要借口称“投资、融资开发北部湾”、“投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参与西部大开发”等等之名,对加入者销售一种所谓“份额/产品”的抽象物。
“中国商务商会运作”传销组织者所声称的投入69800元就可以得到980万元以及每份产品的45%作为国税和企业成本及利润等均属子虚乌有,“中国商务商会运作”的实质依旧是传销诈骗,是极少数人敛财的把戏,绝大多数参与者会血本无归,甚至倾家荡产。
传销组织通过编造谎言,让不少急于求富的人萌生幻想,相信天上会掉馅饼,从而落入传销陷阱难以自拔。传销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杀熟”,参与者为骗钱不惜将朋友,甚至父母、配偶、亲戚都拉入传销泥潭,导致人与人、人与社会间的信任度严重下降,极大地破坏了社会诚信道德体系。
“中国商务商会运作”更是以广西经济腾飞聚集资本为借口,通过对国家领导人讲话及相关政策的断章取义,谎称“中国商务商会运作”已得到政府的默许和政策支持,企图给“中国商务商会运作”披上合理、合法的外衣,具有很强的蛊惑性。
甚至有部分所谓的“成功人士”为蒙骗下线,花自己的本钱“装成功、装有钱”,经常请吃请喝,出入高档消费场所,为的就是造成一种“行业”很容易赚到钱的假象,从而使更多人上当受骗误入传销陷阱。
⑹ 自然之友的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单位的名称是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
第二条 本单位的性质是由杨东平、张赫赫、李波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倡导生态文明、开展环境研究,促进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 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北京市朝阳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地是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10号。
第六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单位的举办者是杨东平、张赫赫、李波。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董)事(以下简称理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理 (董)事会(局)(以下简称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50000元;出资者:李波,金额:50000元。
第九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 固体废弃物处理技术研究及相关政策研究;
(二) 固体废弃物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研究;
(三) 固体废弃物研究相关科普活动推广;
(四) 固体废弃物研究相关环境教育活动推广;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条 本单位设理事会,其成员为7-9人。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
理事由举办者(包括出资者)、职工代表(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及有关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推选产生。
理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 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修改章程;
(二)业务活动计划;
(三)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四)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六)聘任或者解聘本单位所长和其提名聘任或者解聘的本单位副所长及财务负责人;
(七)罢免、增补理事;
(八)内部机构的设置;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
第十二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召开理事会会议:
(一)理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1/3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
第十三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十四条 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理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五条 召开理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理事。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理事会,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十六条 理事会会议应由1/2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举行。理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理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通过。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理事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 章程的修改;
(二) 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第十七条 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本单位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理事会记录由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八条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九条 本单位所长对理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单位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五)提请聘任或解聘本单位副职和财务负责人;
(六)聘任或解聘内设机构负责人;
本单位所长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条 本单位设监事1人。
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一条 监事在举办者(包括出资者)、本单位从业人员或有关单位推荐的人员中产生或更换。监事会中的从业人员代表由单位从业人员民主选举产生。
本单位理事、所长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二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本单位财务;
(二)对本单位理事、院所长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本单位理事、所长的行为损害本单位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四章 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三条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理事长。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五)担任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该单位被撤销登记之日起未逾3年的;
(六)非中国内地居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五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
(一)开办资金;
(二)政府资助;
(三)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
(四)利息;
(五)捐赠;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六条 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不得分红。
第二十七条 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二十八条 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九条 本单位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十条 本单位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三十一条 本单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七章 终止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自行解散的;
第三十四条 本单位终止,应当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五条 本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
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清算期间,不进行清算以外的活动。
本单位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十六条 本单位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经2010年4月10日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理事会。
⑺ 请问统计协会是社团法人,账务如何处理,注册资金走什么科目
应用<<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
⑻ 财政资金是否可以作为社会团体的开办资金
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的,但有些经过政府批准,由机关事业单位组建的社会团体,其资金经审批是可以使用财政资金的。
⑼ 我想问下,你们协会注册资金是3万元,账务处理是怎么做的
协会属于社团,账务核算有三个方面,一,经费收入,二,经费支出及状况,三,经费结余及资金状况。
⑽ 事业单位对外成立协会支付的开办资金会计核算怎么处理
大多数是需要填写变更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文号,在第一页标题的中间或右上角,建议直接向法人证书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