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日照公积金一年可以提取几次
住房公积金一年提取次数没有限制,最多不能超过日前3个月的公积金缴存上限。
一、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只能一次性提取有效文件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且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二、偿还自住住房购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年办理一次转账提取,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一年内需偿还的购房贷款本息。
三、经公积金中心审核无自有住房,支付自住住房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一年的房租费用。
四、需提供的有效证件: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缴存有效凭证、《xx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夫妻关系证明、配偶身份证。
B. 公积金可以贷款装修吗
可以申请公积金装修贷款。
一、具备条件:
1、贷款人须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自申请之日向前推,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夫妻都缴存公积金的只允许一人贷款);
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建房、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
4、具有一定比例的自筹资金。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20%(购买二手房或建房、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30%),这里的自筹资金可以是不低于总房价20%的房款(首付款)收据;
5、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由所在单位出具月收入证明);
6、同意用所购住房或具有完全产权的自有住房或第三人住房做抵押,或用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银行定期存单进行质押,或由贷款银行认可的法人、组织或第三人提供保证。
二、申请方法: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应准备以下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离婚证、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单位出具的未婚或离婚未再婚证明等);
2、稳定的经济收入证明材料(单位工资收入证明等);
3、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4、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协议(自建住房的需要提供土地、规划部门的批件);
5、本人及配偶共同填写好的借款申请审批表;
6、要有不低于总房价20%的房款(首付款)收据(购买私产房,建造、大修自住住房需出具不低于总房款30%的自筹资金证明);
7、借款人出具的质押权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或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限、利率和限额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限为1至20年。但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自贷款发放之日起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的年限(男60岁,女55岁)。
推算公式为:贷款年限≤借款人法定离退休年龄—借款人现年龄(周岁)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执行国家规定的优惠利率,比银行按揭贷款利率平均低1个百分点。其中1—5年期贷款利率为:月利率3.0‰,年利率3.6%;5年以上期贷款利率为:月利率3.375‰,年利率4.05%。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一般不超过20万元。超过20万元的由中心审贷委员会审批。一般以借款人月还款额不超过其家庭收入的50%的比例确定贷款额(但还款能力强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贷款程序:
第一步:申请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在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合同的同时,在售房单位领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按表填写并准备相关材料,确定贷款金额;
2、建造、大修自住房的,凭土地、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
3、购买具有完全产权的私有住房(即二手房)的,到长房置换担保有限公司办理申请。
第二步:审核
售房单位或担保公司将借款人资料连同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等材料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第三步:签订贷款合同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通知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合同公证、抵押物保险等相关手续。
第四步:担保
1、购买与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的开发商所建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在房屋未正式办理抵押手续前由开发商为借款人承担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
2、购买有产权证、土地证的二手住房的,直接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抵押科办理抵押登记,带相关手续到产权登记发证中心办理房屋他项权证;
3、购买有产权证、无土地证的二手住房的,需由担保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第五步:银行放款
借款人以上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后,由中心向委托银行发出《准予放款决定书》,通知银行放款。
第六步:还款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中月还款额的约定,按月向银行还款。
C. 公积金能贷款用于装修吗
您好,根据相关来规定,公自积金贷款是可以用来装修自住房的。只要您携带相关手续,业务部门办理即可。但手续过程繁琐,审批周期长。此条答案由有钱花提供,希望对您有帮助。有钱花作为度小满金融(原网络金融)旗下的信贷品牌,为用户带来方便、快捷、安心的互联网信贷服务。手机端点击下方,立即测额,最高可借额度20万。
D. 以公积金贷款装修款需要什么手续
提供资料如下:
1、通用材料
(1)合法的身份证件;
(2)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3)借款人婚姻证明;
(4)家庭有稳定的经济收入的证明;
(5)其他必需的相关资料。
2、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类:
(1)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首期付款或自筹资金证明。
(2)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资料;
建议先咨询公积金中心再办理
或者:
1、职工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或单位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职工还商贷的填写《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申请表》。
2、职工向单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在单位应当予以认真核实,证明提取事由的真实性,并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职工还商贷的需到贷款银行盖章确认);
3、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到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办理提取审核手续;
4、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在受理职工提取申请时,经审核通过准予提取的,应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签署同意意见;经审核有疑问的,应将相关提取证明资料留存,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5、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审核批准后,职工持经审核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到所在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6、提取金额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的、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职工家庭享受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缴存职工或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遭遇火灾、地震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住房积金缴存银行的职工因购房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须到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办理审核;经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审核通过后,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E. 公积金可以贷款装修需要什么手续
您好,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3.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4.购房首付款证明;
5.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6.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1.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2.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3.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4.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以上回答由融联伟业为您提供,请参考。
F. 公积金贷款可以用来装修房子吗
公积金是可以用来申请装修贷款的。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版来源,向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专项住房消费贷款。职工购买的自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私产住房、集资建造住房、危改还迁住房和公有现住房。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应准备以下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离婚证、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单位出具的未婚或离婚未再婚证明等);
2、稳定的经济收入证明材料(单位工资收入证明等);
3、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4、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协议(自建住房的需要提供土地、规划部门的批件);
5、本人及配偶共同填写好的借款申请审批表;
6、要有不低于总房价20%的房款(首付款)收据(购买私产房,建造、大修自住住房需出具不低于总房款30%的自筹资金证明);
7、借款人出具的质押权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或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律法规全书:含相关政策》
G. 住房公积金可以贷款装修吗
当然可以抄!为楼主推荐两种贷款:袭公积金贷款与住房装修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专项住房消费贷款。职工购买的自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私产住房、集资建造住房、危改还迁住房和公有现住房。
贷款额度:公积金贷款额度的上限计算公式是: 贷款职工月计缴住房公积金额度÷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0.45×12×实际可贷年限
公积金贷款额度一般要求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且一般都有上限限制。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
贷款利率:
(1).从2008年12月23日起,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利率,5年(含)以下贷款由现行年利率3.51%调整为3.33%;5年以上贷款由现行年利率4.05%调整为3.87%。
(2).2008年12月22日(含12月22日)前受理并签订合同的按调整前利率执行,2008年12月22日以后受理并签订合同的贷款,按照调整后利率执行。2008年12月23日前发放的未到期贷款,从2009年1月1日起按上述通知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