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司以融资租赁方式向对方出租机械设备,并约定到期后归还设备。但是,对方擅自将设备抵押给他人,且已经
当然可以,你司拥有设备产权,对方仅仅通过租赁取得使用权,所以他无权抵押,接受抵押的也有明显过错,抵押无效。
⑵ 设备融资租赁(设备按揭,设备贷款)是什么意思
您好,通俗来说,广义的按揭就是任何形式的质押和抵押;
狭义的按揭就内是将房地产转移到贷款人的容名下,等到还清贷款后,再将房地产转回到借款人(抵押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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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融资租赁合同与借贷合同的区别在哪
1.合同主体之区别
融资租赁合同必须是彼此相关的三方当事人(即出租人、承租人、供货人)分别签订购货、租赁两个合同,出租人一方面与供货人签订供货合同,一方面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但是两个合同的标的物又是同一的,即供货人从出租人处获得货款,而把设备交给承租人使用,两个合同是各自独立的,签订的目的不同,规定的权利义务也不同,但“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租赁和贸易不可分”又是融资租赁合同的基本特征,即使在回租合同情况下,承租人与供货人虽是合一的,但其是作为两个不同主体出现的。而借款合同只涉及出借人与借款人,不涉及第三方。
2.法律关系客体之区别
从标的物来看,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资金,是借钱还钱的合同;而融资租赁合同标的则是租赁物,是以融物代替融资并把借钱借物两者有机结合起来的一种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中必须出现“物”即设备、交通工具等,而不仅仅是“资”,没有“物”,则不是融资租赁合同,并且根据《国际融资租赁公约》及国外有关法律规定,这种物也限于一定范围,不能是消费品或家庭用品等。
从实现合同的行为看,借款合同的履行,是出借人将资金的经营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转移给借款人来实现的,因此,借款人得到出借人的借款后,其若用于购置设备等,则当然享有所购设备的所有权,其使用、收益乃以经营权为依据,而与出借人无涉;借款人到期只须归还借款本息即可,借款到期则不存在返还所购之设备的义务。而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则不能忽视物件使用关系的存在,他是通过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来实现的,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是归出租人的,承租人取得的只是设备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租赁期满,再根据合同双方约定可由承租方取得所有权,续租或是出租方收回租赁物,亦即租赁期满后的选择权。
3.租金与利息计算不同
借款合同中,借款人依合同除向出借人归还借款本金外,还需支付利息,利息的计算除合同约定外,还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银行贷款利率范围,否则超出部分无效,而且本金也是在合同期满时一次性还清。而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的是租金,租金的安排远比单纯的还本付息复杂。其计算包括设备价款、融资利息、银行费用等总成本的回收及手续费、保险费等出租人的经营费用以及可得利润等。具体计算则有附加率法、年金法(又可分为等额年金法、变额年金法、成本回收法)等,租金一般是租期内分几次支付,均等付租或不均等付租,而且租金一般高于同期银行贷款本息。
4.起算期限不同
借款合同中借款期限一般是从借款到位时开始计算;而融资租赁中,签约时由租赁双方商定订明以开证日、提单日、最后一宗货款支付日、抵达承租人工厂日或验收日为起租日。
从上述法律特征的比较来看,借贷是一种金融活动,应受金融法规的调整,因此,借款合同纠纷的审理主要是适用经济合同法及金融法规;而融资租赁就其机能而言,除有租赁契约之性质外,还有买卖、融资、担保等作用,故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不仅要适用经济合同法及金融法规,还需要运用卫生、知识产权、交通、保险、税收等法律和法规。
⑷ 设备融资租赁(设备按揭,设备贷款)是什么意思
和房子按揭差不多
买设备,钱不够,问银行贷款。
设备贷款买来,并抵押给银行。
(设备按揭,设备贷款)
⑸ 某单位以设备抵押获得银行贷款,属于什么性质的贷款融资租赁吗该如何编制会计分录
这就是抵押贷款,不是融资租赁。按一般贷款编制分录。
⑹ 融资租赁的设备可以做抵押贷款吗
不可以的,
1、融资租赁,使用人和租赁公司为租赁关系,使用人一般不具有物权;
2、没有物权的固定资产无法做抵押登记,就无法抵押贷款。
⑺ 融资租赁合同
比如A厂需要一套生产汽车的设备,但是A厂经济实力不怎么样,暂时买版不起这一整套生产流水线设权备,于是请求B厂向C公司购买该生产设备(B具有经济实力),B就按照A厂的要求进行了购买,B向C支付购买价款后,C直接将该设备交付给A,A收到设备后开始使用,并定期向B支付租金。
这里应该注意的是:B向C支付购买设备的价款;C将设备直接交付给A,也就是说,B交完价款后,就等着收租金就可以了,至于标的物交付义务和瑕疵担保义务等,都是C(出卖人)承担的。
分开分析:A享有接收设备的权利,同时承担支付租金的义务,另外标的物的维修义务也是由A直接承担的,这个跟租赁合同不同;
B享有收取租金的权利,同时承担支付价款的义务;
C享有接收价款的权利,同时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实际上,就是AB之间的权利义务来了个交换,B把接收标的物的权利通过租赁关系换成了收取租金的权利;而C的权利义务是不变的,其享有和承担的是正常的出卖人的权利和义务。
⑻ 做过融资租赁的设备又做了抵押怎么办
无效化来的有效,
原因是该抵押物严源格意义来说企业只有使用权,
虽然不知道为何该笔贷款能入押(在不明晰归属权人的情况下),
但是既然押了就有追索权和拍卖权,
但是得先完全取得归属权(一次性付清该租赁款项),
然后再挂卖获钱来冲账贷款坏账。
⑼ 合肥抵押贷款——融资租赁合同中当事人权利义务
出租人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租赁物
权利:1、在租赁期间,租赁物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当出租人不按期支付租金是,有权取回租赁物。
承租人义务:1、按期支付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