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抽逃注册资金的出逃形式
在实践中,股东抽逃出资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59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2%以上10%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二○一○年五月七日)
第四条[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案(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三)造成公司、股东、债权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
2.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3.两年内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4.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五)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② 注册公司出逃资金
你好,这种情况典型的虚假注资,违法行为,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甲
贷:实收资本-乙
钱转走要记入其他应收款,理论上是记入甲乙的,但是那样就太明显是虚假注资或者叫抽逃资本金了,所以一般虚构一下记入第三方
借:其他应收款-某某某
贷:银行存款
等股东有钱了,想把资本金补齐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某某某
可以挂一家也可以挂3家,反正是假的。注册资本不可以用收入弥补,处理不了,除非你隐瞒收入,不开票,收到收入款项了就作为还款,你当然可以找票虚构支出冲减往来款,但你不会找800万的票,还没收入呢就做800的亏损吧。
希望可以帮到你,祝你好运!
③ 注册公司 出逃资金
注册公司出逃资金是指公司股东或发起人依法履行了出资义务即向公司交付了货币、实物或转移了财产权,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的行为。但是,这个理解并没有解释什么是“抽逃”。对此,理论上一般认为所谓股东抽逃出资是指股东将已交纳的出资又通过某种形式转归其个人所有的行为,其具体表现为:在公司财务账册上,关于实收资本的记载是真实的,并且在公司成立当日足额存于公司,后又以撤回、转移、混同、冲抵等违反公司章程或财务会计准则的各种手段从公司转移为股东个人所有的行为。现有的法律法规对如何认定“抽逃出资”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认为抽逃出资的构成要件如下:
行为主体
该行为的主体是公司出资者,即股东;
主观方面
是看公司股东有无“抽逃出资”的故意,如果没有正常的业务往来、借贷关系或其他依据,不支付任何代价而长期占用股东出资不还的话,就可能涉嫌抽逃出资;
侵犯客体
是国家对公司的管理制度,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客观方面
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验资成立后又抽逃出资的行为,如果抽逃的数额巨大、造成的后果严重,就可能涉嫌构成抽逃注册资本罪。另外,在认定股东抽逃出资时还应综合考虑如下因素:(1)必须是股东侵占了被投资企业的财产;(2)股东侵占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是偷偷进行的,不被人所知,比如:未进行恰当的帐务处理;(3)股东侵占企业财产的目的是逃避对企业债务的担保责任;
经验来源网络:http://ke..com/link?url=NKLMsZ4Vm_5dE4WdKZDqK53LdYnBByT-vLC162JihY__SG_ZaWzEmDGa
④ 请教关于注册资本出逃的弥补方案
这种注册资本瑕疵,如果股东主观上没有故意且金额不大的话,只要股东及时补齐出资没有影响;
如果金额较大的话,那么建议运行一个会计年度。
而如果股东存在恶意抽逃出资或者虚假出资的情况甚至很有可能被处罚,那么建议在补足出资之后还是再运行三个会计年度,让该违规行为在报告期之外最好。
希望我的回复令你满意,有问题可联系我,我们有办法通过知识产权帮您补足。
⑤ 我是个群团组织法人,不是营业单位现在有人说我犯了资金出逃罪十万元注册资金没有造成不良后果我该咋办
群团组织法人,不是营业单位现在有人说犯了资金出逃罪十万元注册资金没有造成不良后果清者自清
⑥ 什么是资本金出逃
首先注册资本金要经过会计事务所验资后,才可以支付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相关的费用。不知道你是内资还是外资?内资人民币资金银行监管较松,如果是外资结汇第一次要提供购销合同(如固定资产采购、原料采购等),第二次结汇则要提供相应发票。工商局年检主要是要提供财务报表,实收资本验资后正规入账了就好。
⑦ 资金出逃是什么意思
资金出逃一般是指公司股东或发起人依法履行了出资义务即向公司交版付了货币、实物权或转移了财产权,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的行为。
在公司财务账册上,关于实收资本的记载是真实的,并且在公司成立当日足额存于公司,后又以撤回、转移、混同、冲抵等违反公司章程或财务会计准则的各种手段从公司转移为股东个人所有的行为。
(7)注册资金出逃扩展阅读
一般认为抽逃出资的构成要件如下:
1、行为主体
该行为的主体为公司出资者,即股东;
2、主观方面
公司股东有无“抽逃出资”的故意,如果没有正常的业务往来、借贷关系或其他依据,不支付任何代价而长期占用股东出资不还的话,就可能涉嫌抽逃出资;
3、侵犯客体
国家对公司的管理制度,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4、客观方面
在公司验资成立后又抽逃出资的行为,如果抽逃的数额巨大、造成的后果严重,就可能涉嫌构成抽逃注册资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