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与信托计划的区别是什么
相同点:
1、项目发行方均为金融机构,都属于投融资平台,可以横涉资本市场、货币市回场、产业市场等多个答领域。
2、项目发行前必须报备相关监管单位,资金监管、信息披露等方面都有严格规定。
3、发行的项目本质相同通道不同,认购方式相同,项目合同、说明书等类似。
4、目前通过这两种方式取得的投资收益均无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不同点:
1、信托公司由银监会监管,定向资产管理公司由证监会监管;
2、信托募集结束,款项交至托管银行即可成立;定向资管计划募集完毕后,需交由证监会验资,验资完毕方可成立;
3、未来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可通过交易所向其他投资者转让;信托份额转让需双方同时去信托公司办理。
4、定向资管计划为市场新兴产品,为做好品牌目前收取的通道费用较信托低,因此相对信托产品而言,让渡给投资者的收益较信托高。
『贰』 可续期委托贷款为什么一定要通过委托的形式
与直接的借款目前不行了,必须通过银行委贷、设立单一资金信托或者证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因此主要思路是通过借通道,也有更直接的做假股真债的形式。
『叁』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与信托计划有什么区别
定向资管一般分为基金子公司的资管计划和券商的资管计划,统统归证监会监管。
信托计划由信托公司发起,归银监会监管。
『肆』 又有哪些银行同业业务违规处罚
在已经公布的59件同业业务违规案例中,问题最多的是提供隐性担保和违规出表,案例占比高达30%。其次是同业资金投资违规投资非标业务,还有譬如同业资金转存款和少量同业代付问题。
典型案例如天津银监局查处广发银行天津分行的违规案例,在违规事由中提到该分行于2014年12月23日用自有资金15亿投资A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定向用于向B公司发放委托贷款15亿,委托贷款用于B公司归还其母公司——C公司替其支付的河西某地块的土地出让金。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该笔业务的实质为该分行通过以自有资金投资定向资管计划变相用于向房地产开发企业B公司融资15亿,用于其支付土地出让金;广发银行天津分行未按规定对同业投资业务计提风险资产;该笔业务定期存单质押未记账,罚款30万元。
另外典型案例如江苏银行查处的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类似上述案例,中国银行江苏分行办理同业委托定向投资业务,在该业务中,中银江苏分行为资金提供方和风险实质承担方,交易对手银行仅发挥通道作用,不承担风险。资金投向其授信客户,所投资金也占用该客户的授信额度但中银江苏分行将该业务纳入“定期存放境内同业”会计科目核算并按同业资产的标准计量风险和计提相应资本。
在已公布数据中,建设银行被罚的金额最高,达到910万人民币;被罚金额排名前四的也是传统四大行。
『伍』 在资管新规以及限制委托贷款等等出台后,券商资管参与供应链金,银行的理财资金是否可以参与
我没参与过一次
『陆』 银行通过券商资管委托贷款,有限制没有
证券公司作为委托方,提供《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允许的资金。
委托贷款,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合法来源的资金,由受托方(通常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受托方只收取手续费,并不承担信用风险。委托人包括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
《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拟规定商业银行严禁接受下列资金发放委托贷款:一是国家规定具有特殊用途的各类专项基金;二是银行授信资金;三是发行债券筹集的资金;四是筹集的他人资金;五是无法证明来源的资金。同时,委托贷款不得用于以下用途:一是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和项目;二是从事债券、期货、金融衍生品、理财产品、股本权益等投资;三是作为注册资本金、注册验资或增资扩股;四是国家明确规定的其他禁止用途。
但是目前为止,这个管理办法还是征求意见稿。要是我推荐的话,也还是会推荐银行,毕竟保障相对来说更大一点。
『柒』 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金属可支配资金吗
资金通过券商资管平台对接,可以进行委贷业务。最简单的例子就是和银行金融同业之间的合作。银行出资设立定向,走券商通道,委托贷款放给指定客户。
『捌』 对于银行来说,定向资管计划与集合资管计划是属于负债还是资产
银行属于负债,定向资管计划与集合资管计划是证券公司发行的,由银行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