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民生人寿保险 股东
中国民生银行(600016,,咨询,更多)与中国民生人寿保险上海分公司11月23日签署合作协回议。据签答署的《业务合作协议书》,今后双方将在代理业务、结算银卡和客户服务等领域进深入广泛的合作。
民生银和民生人寿都是由中国工商联发起创立的,前者为我国首家主要由非公有制企业入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后者是我国首家以民营本为投主体的全国性人寿保险公司,双方的股东背景非常接近,也达到了“肥水不留外人田”的目的。此次合作也是民生人寿上海分公司和银进的首次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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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国企还是私企
是股份制
民生人寿由全国工商联牵头发起设立,主要股东有:万向财务有限公司、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海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汇仁集团医药科研营销有限公司、东方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信经济技术开发公司、亚洲联合控股有限公司等。
公司网址:http://www.minshenglife.com/templet/default/
③ 民生人寿分红险可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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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买了民生人寿?你懂不懂就买民生人寿,一个只是民营的保险公司。所有的股东都是民营,5年换了五次股东。我在那里做过。公司很垃圾,分红“?》》你听他们忽悠你吧,都是他们股东圈钱的把戏,中国三大骗,保险股市和房地产!民生人寿很垃圾
④ 民生保险股东是哪里
中国民生银行和民生保险公司不属于一个同一个集团,
名字相似不代表是同一个集团,现在我们看看民生保险的3大股东,
股东名称:中国万向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股份数(股)2,239,258,548.00;持股比例37.32%。股东名称:通联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股份数(股)1,055,203,353.00;持股比例17.59%。股东名称:海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数(股)788,816,578.00;持股比例13.15%。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保险”)
2003年正式开业,注册资本60亿元。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年金保险、上述保险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和资金运用业务。
民生保险以“创造受人尊敬的公司”为企业愿景,以“为民生服务”为企业使命,坚持内涵式可持续发展之路,为广大民众提供真诚体贴、专业全面的风险保障服务。
2014年末,公司总资产突破500亿元,业务指标稳健发展,业务品质持续提升,偿付能力充足率保持健康水平。目前公司已拥有25家分公司、近700个分支机构、4万余名专业化的员工队伍,为400多万客户提供贴心、高品质的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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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民生人寿保险分红保险是怎样一个分红机制
保险公司如何确定分红方案,红利水平有哪些影响因素,消费者恐怕难以做到明明白白。分红率不是 一个简单的数字,其背后是不同的财务处理手法和市场逻辑。
红利方案四法
一般来说,保险公司每年派发的红利比例,不得低于当年可分配盈余的70%。分红险的红利,源于死差益、利差益和费差益所产生的可分配盈余,其中主要源于利差。保险公司确定和计算分红险保单红利分配方案,包括可分配盈余的确定和计算过程、保单红利分配比例的确定、分红险特别储备的计提、保单红利分配方案的宣告时间和分配对象等要素。
根据保监会2009年发布的《关于修订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编报规则的通知》,红利分配方案的制定,大致有四种方法。
其一是根据销售分红险时宣传的保单红利演示水平为基础,确定向保户分配的“三差”分配因子,计算红利分配额和向保户分配的“三差”总额,并倒算出向公司分配的保单红利总额,以及总的可分配盈余。
其二是保险公司根据同期市场上同业的保单红利分配水平,确定自己的保单红利分配水平和分配比率,以分红保险期末责任准备金数额为基础,计算得出向保户分配的红利数额。
其三是通过资产负债匹配方法确定保单红利分配方案。保险公司首先确定一个保单红利分配“基础方案”,该方案能够反映公司对未来分红保险业务发展的展望及分红保险客户的理性预期,一般选取“中等”档的演示红利。在以后的各年度,以上一年度的分配方案作为“基础方案”,在此基础上进行调整和确定当年的保单红利分配的大致水平。确定了分配方案后,公司会对不同比例水平下的分红保险账户中的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找到能够保证评估后的资产略大于负债,而且各年度分红水平比较平稳的比例数值,最终确定当年的分红方案。
第四种方法则是按照红利利源分析结果确定红利分配方案。首先计算当年分红险的“三差”等实际盈余,然后综合考虑过去和未来的保单红利分配水平,计提分红险特别储备,进而确定当年的实际可分配盈余。在此基础上,确定向保户和公司的分配比例,并计算相应的保单红利数额。
⑥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阳光人寿的控股股东是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阳光保险)。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铝业公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为主发起组建,注册资本金为45.6亿元人民币。公司股东实力强大,涉及行业广泛,股权结构合理,符合现代企业制度。
阳光保险充分发挥集团优势,有效整合产、寿险等保险资源,不断研究和开发满足客户各种保障需求的新型保险产品,着力打造强大的市场拓展能力、卓越的客户服务能力、杰出的风险管控能力和专业的资产管理能力,不断探索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模式,努力为客户提供优质稳定的服务。
阳光保险的发展历程是以2005年7月28日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为标志;2007年6月27日,阳光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2007年12月17日,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2008年1月23日经中国保监会、国家工商总局批准,阳光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这是阳光保险继成为中国保监会直管的七家保险公司之一、国内八家保险控股公司之一后,再次成为国内七大保险集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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