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买方贷款是什么意思
买方贷款即(买方信贷)故名思意,就是由卖东西的人给买东西的人发的贷款。(因为买东西的人现在买不起这件东西,当然买的人要有还款信用)
由一国政府支持的、以提供信贷为手段,鼓励本国商品、技术和劳务出口的信贷,称为出口信贷。出口信贷有两种形式,即买方信贷和卖方信贷。
买方信贷是指由出口商国家的银行向进口商或进口商国家的银行提供的信贷,用以支付进口货款的一种贷款形式。其中,由出口方银行直接贷给进口商的,出口方银行通常要求进口方银行提供担保;如由出口方银行贷款给进口方银行,再由进口方银行贷给进口商或使用单位的,则进口方银行要负责向出口方银行清偿贷款。
目前,我国国内银行提供的买方信贷分为两种,一种是用于支持本国企业从国外引进技术设备而提供的贷款,这种贷款习惯上称之为进口买方信贷;另一种是为支持本国船舶和机电设备等产品的出口而提供的贷款,这种贷款称之为出口买方信贷。这两种买方信贷的利率、期限、偿期等都不相同。
进口买方信贷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由出口商国家的银行向进口商国家的银行提供一项总的贷款额度,并签订一项总的信贷协议,规定总的信贷原则。进口商欲进口技术设备而资金不足需要融资时,可向国内银行提出出口信贷要求,银行审查同意后,按总的信贷协议规定,向出口商国家的银行办理具体使用买方信贷的手续。另一种是不需签订总的信贷协议,而是在进出口商签订进出口商务合同的同时,由出口商国家的银行和进口商国家银行签订相应的信贷协议,明确进口商品的贷款由国内银行从出口国银行提供的贷款中支付,贷款到期由国内银行负责偿还。
出口买方信贷是由出口商国家的银行或政府贷款给进口商或进口商国家的银行,使进口商获得资金及时支付货款。
⑵ 现要出售一套二手房,买家资金不足要从银行贷款一部分,买家要指定一个中介公司
1、建议你还是办理转按揭吧。为了避免风险!不容易,给分吧。哥们儿!
2、二手房贷款流程是: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买方、卖方、律师事务所三方签订《转按揭交易安全保证合同》;
(3)买方交纳房屋价格30%的首付款(按交易价格与评估价格孰低的原则,一年内免评估,以原购买价为准);
(4)卖方的贷款银行书面同意提前一次性还款的确认函(包括所欠资款本息、还款帐号);
(5)买方据前述文件及个人资信文件向贷款银行申请二手房按揭贷款(提出贷款申请,律师初审,银行复审);
(6)卖方向买方实际交付房屋;
(7)银行复审通过后放款,向卖方的银行划款;
(8)卖方收到款项后,与原贷款行解除贷款合同和抵押登记,与买方、律师一同办理过户、并且抵押给买方的贷款银行;
(9)买方的贷款银行将30%的首付款付给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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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二手房买卖合同里写有买方选择银行贷款的方式付款,如贷款金额不足则以现金方式不足,现在买方以贷不到款
您好,您说的这个情况我认为买方构成违约,卖方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
⑷ 买方贷款购二手房,合同未注明过户期限,买方贷款申请迟迟下不来怎么办
可以看买方在哪个银行贷款,有些银行存款不足,会耽误时间,有可能2到3个月才能下来贷款,有些银行1个月就下来了,这个也是很正常的,也有可能买方给银行提供的资料不齐全。
⑸ 卖房子,买方钱不够钱要按揭,是怎么办理的啊
他是要先和你交易,把房子过户之后,才能用这个房照贷款,贷款直接去银行就行,只要他们都没贷过款,而且可以找到开他们工资证明的地方,身份证,户口齐全。如果是结婚的要两人同去,带上结婚证就可以了。如果没明白可以接着问呀!
⑹ 买方贷款怎么办
你这种商业贷款是不可能贷到款的。
你的收入太少了,就算你有公积金,贷的款式很少的,看你的收入是刚参加工作。
不知道你在哪里城市,你要是再大城市,你这现状就不要想房子的事了。
如果是小城市,最好还是借钱买算了。
⑺ 我是按揭买的房子,现在想卖。但是买方付的首付不够我还银行的贷款,有什么解决的方法
您好,买方可尝试向我行申请“个人赎楼贷款”,该业务是我行向自然人发放的,用于归还借款申请人在他行或我行尚未结清贷款的贷款。其业务模式分为同名转按赎楼和二手楼贷款赎楼。同名转按赎楼是指在他行有未结清贷款的借款人向我行申请个人赎楼贷款,用于归还抵押物在原贷款银行的贷款,二手楼贷款赎楼是指二手楼交易的卖房人向我行申请个人赎楼贷款,用于归还交易二手楼在原贷款银行的贷款。目前部分分行未开展此业务,建议您可以联系“在线客服”详询:https://forum.cmbchina.com/cmu/icslogin.aspx?from=B&logincmu=0。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⑻ 关于买方贷款问题。
第三套,全款是可以购买的。
⑼ 房屋买卖过程中买方贷款未批责任谁来负
由于国家贷款政策收紧,利率上调,二套房贷贷款成数下降等因素导致买方无法支付多余的房款而导致买卖合同违约的情况大量出现。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对因国家政策导致的贷款无法获批而产生的违约,买方要承担这种违约责任。国家政策变更不属于不可抗力,这种因政策变更产生的风险要由贷款方自己承担,现在有律师提出现这种情况可以使用情事变更原则来处理。针对这种风险,建议买家在签订买卖合同时要综合考虑自己的风险,给自己办理贷款充裕的时间,设置好违约条款,最好把因银行贷款导致的风险在合同或补偿协议里约定清楚。
⑽ 买方银行贷款迟迟不下,该怎么办
遇到这种情况,应该分情况来处理:如果贷款已经通过了银行的审批,此时买卖双方只能双方耐心等待放款;如果贷款没有通过审批,买家和卖家可以协商如何支付尾款的问题,如果买家确实无法支付尾款,那只有按合同的相关规定解除合同了。
在这种情况下,买家是否违约情况要看《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有关约定。通常来说,若银行贷款不是由于买方的个人原因无法办理,买房人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