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怎样办理农家乐营业执照
农家乐法人登记需要的材料:
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组织章程。
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
农家乐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包括任职文件和附照片的个人简历。
住所和农家乐经营场所证明,包括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协议,房屋租赁协议期限。
卫生许可证。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1、要先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开业申请,领取登记表;然后到卫生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办好后,连同其他文件再上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2、文件上交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进行受理、审查、核准。
3、在审阶段,农家乐会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调查核实。
4、登记机关审核批准后给符合条件的独资农家乐、合伙农家乐发《营业执照》,给有限责任公司发《农家乐法人营业执照》。
5、通知法定代表人或农家乐负责人领取营业执照。领营业执照时要办理签字手续,缴纳一定数额的登记费。
6、当领到营业执照后,务必在30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
7、税务登记表的备注文件 填写税务登记表后,要连同以下文件一起交给税务机关。
8、刻章 领取了营业执照后,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刻印章。印章要有专人管理。
9、接受当地管片派出所的管理 要了解治安工作有关规定, 按规定安排好农家乐的治安保卫工作,按时缴付治安费。
10、办理代码证书和代码章 为使农家乐接受国家计算机管理,要办理代码证书和代码章,办理地点是技术监督部门。
2. 民办幼儿园办理民办非企业登记,需要签捐赠承诺书吗这样合理吗对幼儿园影响大不大
我觉得你不要签比较好。
3. 成立一个协会 需要做哪些准备
协会属于社会团体,可以登记为面向全社会的法人社团组织,也可以不通过登记,仅为系统内部活动的团体。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 要登记成为面向全社会的法人社团组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固定的住所;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同时,要“整合优势资源,使大家共赢”就存在盈利性活动,根据工商行政法规的规定,还必须进行法人登记,办理《营业执照》,缴纳管理费和税务登记缴纳税款。
(3)协会活动资金捐赠承诺书扩展阅读:
成立流程
受理程序
(一)受理条件: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法人条件,即:
----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有三万元以上的活动资金;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不具备上述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均不能申请成立社会团体。(依据《社团条例》第三章第十条)
(二)受理程序:
----1、筹备阶段审批:
----(1)需提交的材料
----①筹备申请书
----②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筹备的文件;
----③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
----④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⑤章程草案;(依据《社团条例》第三章第十一条。
----(2)受理
----民政部门自收到社会团体申请筹备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做出批准筹备或者不批准筹备的决定。(依据《社团条例》第三章第十二条)
----(3)告知:
----民政部门自收到《社团条例》第十一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筹备的决定,并书面告知发起人;
不批准的要向发起人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及相关权力和投诉渠道,发起人对民政局的决定不服的,有权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复议。(依据《社团条例》第三章第十二条)
4. 怎样办理休闲山庄的营业执照
申请条件: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均可以申请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具体条件包括: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2、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
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在民政部登记一般30万元以上,其中非国有资产份额不得低于总财产的三分之二,国家法律或国家有关行政部门对从事某行(事)业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开办资金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有必要的场所。
办理材料:
(1)成立登记申请书及其电子版(自拟)
·申请书抬头写“民政部”
·内容写明:成立该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必要性,包括拟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行业)的基本情况以及成立该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以发挥的作用,拟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宗旨、主要的业务范围、开办资金及其来源、举办者情况介绍等
·申请书由举办者签名或者盖章
(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成立登记的文件(由业务主管单位出具)
·写明同意作为该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并承担相应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加盖国徽章
(3)章程草案及其电子版(依照中国社会组织网上章程示范文本自拟)
(4)住所使用权证明(自拟)
·须由提供住所的单位或个人出具使用证明,并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若为租赁的,还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
(5)活动资金捐赠承诺书(自拟)
·写明拟捐赠金额、作为拟成立的该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活动资金,承诺该资金为捐赠者的合法财产,捐赠人签字或者捐赠单位盖章
·初审通过后,举办者到民政部取验资通知单,按照要求进行验资
(6)拟任负责人名单(自拟)及《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备案表》(编号:09)
·负责人包括理事长、副理事长、执行机构负责人,每人一表
·每张备案表中须加盖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章,并注明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拟任职务,背面附本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正反面正常尺寸复印
(7)《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表》(编号:01)
(8)《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编号:04)
(9)《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编号:05)
民办非企业单位开立银行账户后,可以办理验资资金划入该账户事宜,须提交材料如下(原件一式一份):
(1)划资申请书(自拟)
(2)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验资资金退回所需材料:
如出现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成立未获批准或办理验资手续不合规范等情况,可办理验资资金退回事宜,资金原路径退回,须提交材料如下(原件一式一份):
(1)退资申请书(自拟)
(2)个人账户申请退资的还须提交个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正反面正常尺寸复印)
办理流程:
1、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举办者应根据拟举办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所属行(事)业性质,向业务主管单位提出申请,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全部有效的申请材料,并按照登记管理机关的要求进行验资;
2、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准予登记的,举办者在网上完成成立登记的填报程序,经审查同意后,将填报内容打印并按相应要求签字盖章后提交给登记管理机关,之后发给成立登记批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3、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后,应在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申请刻制印章,在全国组织机构代码中心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在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在银行开立银行账户,办理完毕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办理地点:
民政部社会组织服务大厅(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55号王府世纪写字楼308室)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5. 为什么新办园要签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办资金捐赠承诺书该政策有无法律
民办非企业,严格来说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非营利机构,开办资金一般公司来说是注资,但是就民非来说,是捐资,意思就是这钱只能用于发展你所开民非所用,不能用于其他用途,哪怕你不干了,钱也退不回来。但是,在实际过程中很少有人遵守,其实也都不懂,不过,今年国家开始认真起来了,后期估计会割韭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