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助学贷款本金怎么还
这里很详细
http://e.qq.com/a/20050806/000035.htm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解读四十问
⑵ 请问助学贷款还款余额是指本金和利息还是只是本金啊
我也是在毕业前还清贷款的,这个毕业前是没有利息的饿,你借多少就还多少,在国开银行的网站上递交提前还款申请,然后就可以等着扣款吧,没有什么收据的,只有网上的凭据,你可以打印出来的,还有就是
你为什么要向学校证明你还款了呢,没这个必要吧
⑶ 国家生源地贷款本金为18000,每年应还利息是多少
在校期间无需偿还利息。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有关规定,原则上学生正常在校期间,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毕业后贷款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自贷款发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目前,一年期贷款利率为5.1%,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为5.65%,1万8的本金,利息每年约900元。
⑷ 助学贷款本金怎么还
每个贷款的都有自己贷款连接支付宝账号,你充钱在你自己的支付宝内。银行会自行扣去
⑸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2年”不还本金,只还利息“,2年以后偿还本金时还需要再付利息么
两年后偿还本金还是需要偿还贷款利息,数额根据还款日期来计算。
生源地助学贷款额度和期限
1、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为1000到8000之间的整数,原则上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10年确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两年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学制超过4年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包括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借款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
(5)助学贷款本金扩展阅读:
申请助学贷款流程
一、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材料
二、合同签订
1、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
2、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
3、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4、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三、合同回执
1、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
2、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
3、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
4、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四、贷款发放
1、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
2、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五、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⑹ 国家助学贷款还不了本金那利息怎么还
正常使用还款账号进行还款操作进行还款呗。
根据合同要求,毕业开始每年12月20日偿还按照国家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
如果你是贷款到期需偿还本金但是没有偿还能力只想偿还利息,那就把足额的利息在20日之前存进还款账户里。
本金逾期要每个月20日偿还罚息。
具体还多少自己登陆助学贷款信息网进行查询。
⑺ 助学贷款八千愈其五年本金和利息多少
助学贷款六年内还清,六年内没有还清,不算逾期。
助学贷款使用期限最长为十年,因此需要在毕业六年之内,将本金和利息全部还清。能在毕业两年之内每月只还利息,但是在三到六年之内需要每个按规定偿还本金和利息。
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助学贷款所在发生的全部利息由财政予以贴息。借款学生毕业后应严格履行还款义务,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和有关利率政策执行。如遇贷款基准利率微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⑻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每年还的是本金加利息吗
1、在校就读期间,只需要还本金,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
2、自毕业(或结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负担助学贷款利息,遇节假日不顺延。
3、自毕业(或结业)第四年起(毕业当年为第一年),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本金还款日与利息还款日相同。
二、利率及利率调整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放时的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一、专升本、继续攻读研究生继续享受国家财政贴息
1、当你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需要调整还款计划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时,由本人或共同借款人持录取通知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在你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请。
2、老师现场审查、核对相关信息无误后,将帮助你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变更单需你本人或共同借款人签字,并经国家开发银行同意后生效。未申请或申请未通过的,不能继续享受财政贴息,需要按照原还款计划执行。
.如何更正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身份信息?
如果您或共同借款人更名或身份证号码有误,请持公安部门身份信息变更相关证明到县级资助中心申请变更。
二、如需更换共同借款人,请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1、后续合同要更换共同借款人的,请在下一年度申请办理续贷时,您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起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原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申请表》原件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
2、对过往已经生效的《借款合同》变更共同借款人的,需要您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起持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
三、关于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的有关规定
1、2009年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了《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15号),决定自2009年起,对中央部门所属普通高等学校中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
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级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服务达到3年(含3年)的学生,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2、请您结合自身情况,在毕业当年明确就业意向后及时与所在高校取得联系,按照文件要求向高校提供有关材料,便于获得国家给予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