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医药代表的取消定价
2015年6月1日起取消中国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其中除了对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仍暂时保留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外,对其他药品政府定价均予以取消。
根据此次取消药品定价方案,对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予以取消,不再实行最高零售限价管理后,将按照分类管理原则,通过不同的方式由市场形成价格。
其中,对于2000多种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将通过制定医保支付标准管理;对于200多种专利药品和独家生产药品,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谈判机制形成价格;对于医保目录外的血液制品、国家统一采购的预防免疫药品、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品和避孕药具,通过招标采购或谈判形成价格。
⑵ 药店的药品价格是国家规定好的吗或者有个上下限制的吗
药店的药品价格不是国家规定好的。
比如抗病毒冲剂,国家规定零售价是11.50元一盒,有的药店出售7.80元一盒。因此一般是在其规定价格之下卖出。
任何药品的出售均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最高零售价。
⑶ 整顿药品市场、降低药品价格是国家的惠民政策之一。根据国家《药品政府定价办法》,某省有关部门规定:市
解:(1)设甲种药品的出厂价格为每盒x元,乙种药品的出厂价格为每盒y元,则根据题意列方程组得:![]() 则x可取:58,59,60,此时100-x的值分别是:42,41,40, 有3种方案供选择:第一种方案,甲药品购买58箱,乙药品购买42箱; 第二种方案,甲药品购买59箱,乙药品购买41箱; 第三种方案,甲药品购买60箱,乙药品购买40箱。 |
⑷ 用西方经济学知识分析取消政府药品最高定价
取消政府限价说白了,是放开政府管制,将药品市场的价格制定权重新交回市场,由市场自身规律来产生,政府对于市场的干预出于对某些商品的保护和限制,西方经济学认为商品价格应该由市场自行完成,不应该由政府干预
⑸ 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904号
发展改革委 卫生计生委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商务部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_2015年第21号国务院公报_中国政府网 (www.gov.cn)
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5〕9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卫生计生委(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局)、财政厅(局)、商务厅(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制定了《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意见》,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5年6月1日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取消原政府制定的药品价格。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仍暂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
二、此前有关药品价格管理政策规定,凡与本通知规定不符的一律废止,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三、各地价格、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按照《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意见》,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强化医药费用和价格行为综合监管,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发展改革委卫 生 计 生 委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商务部
食 品 药 品 监 管 总 局
2015年5月4日
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意见
推进药品价格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是推进价格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对于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和转变政府职能,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和医药产业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减轻患者不合理的医药费用负担,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快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逐步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药品价格的直接干预。坚持放管结合,强化价格、医保、招标采购等政策的衔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同步强化医药费用和价格行为综合监管,有效规范药品市场价格行为,促进药品市场价格保持合理水平。
二、改革药品价格形成机制
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其中:
(一)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由医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制定的程序、依据、方法等规则,探索建立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
(二)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谈判机制形成价格。
(三)医保目录外的血液制品、国家统一采购的预防免疫药品、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品和避孕药具,通过招标采购或谈判形成价格。
(四)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仍暂时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
(五)其他药品,由生产经营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定价格。
三、强化医药费用和价格行为综合监管
推进药品价格改革必须发挥政府、市场“两只手”作用,建立科学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后,要充分借鉴国际经验,做好与药品采购、医保支付等改革政策的衔接,强化医药费用和价格行为综合监管。按照“统筹考虑、稳步推进”的要求,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监管,促进建立正常的市场竞争机制,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
(一)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卫生计生部门要按照规范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的相关要求和措施,坚持药品集中采购方向,根据药品特性和市场竞争情况,实行分类采购,促进市场竞争,合理确定药品采购价格。要调动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保经办机构等多方参与积极性,引导各类市场主体有序竞争。
(二)强化医保控费作用。医保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在调查药品实际市场交易价格基础上,综合考虑医保基金和患者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在新的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制定公布前,医保基金暂按现行政策支付。做好医保、招标采购政策的衔接配合,促进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主动降低采购价格。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应向医保、价格等部门提交药品实际采购价格、零售价格以及采购数量等信息。同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合理诊疗的内在激励机制,减轻患者费用负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在2015年9月底前出台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制定规则。
(三)强化医疗行为监管。卫生计生部门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奖惩制度,加强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管理,控制不合理使用药品医疗器械以及过度检查和诊疗,强化医药费用控制。要逐步公开医疗机构诊疗门(急)诊次均费用、住院床日费用、检查检验收入占比等指标,并纳入医疗机构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绩效考核目标。加快药品供应保障信息平台建设,促进价格信息公开。
(四)强化价格行为监管。价格主管部门要通过制定药品价格行为规则,指导生产经营者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制定价格,规范药品市场价格行为,保护患者合法权益。要健全药品价格监测体系,探索建立跨部门统一的信息平台,掌握真实交易价格数据,重点做好竞争不充分药品出厂(口岸)价格、实际购销价格的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对价格变动频繁、变动幅度较大,或者与国际价格、同类品种价格以及不同地区间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的,要及时研究分析,必要时开展成本价格专项调查。要充分发挥12358全国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的作用,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价格监督机制,正面引导市场价格秩序。对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和垄断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此外,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的全过程监管,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
四、加强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地要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细化政策措施,确保改革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协作配合,加强对地方改革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改革扎实有序推进。
(二)建立评估机制。药品价格改革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地要建立药品价格改革评估机制,加强对改革的跟踪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完善政策。要密切关注改革后药品价格和医药费用变化情况,对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要及时研究提出解决的政策措施。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通过多种方式,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向广大群众解释清楚药品价格改革的意义、内容和预期目标,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凝聚各方共识,形成改革合力,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⑹ 取消药品政府定价 中国政府这样做有何意义
经国务院同意,中国将于2015年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药品实际交易价格将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
资料图
“这次改革是中国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顶层设计,由原来的政府"单只手"管制药品价格转变为更好地发挥政府、市场"两只手"作用,相关政府部门的角色将转变为药品市场竞争秩序和合理价格形成机制的维护者。”中国药科大学医药价格研究所所长常峰说。
⑺ 为什么国务院会出台取消药品政府定价的政策
原来政府定价的时候,许多药品价格定的过低,当然还是高于生产成本的,但是其实药品价格很大程度都是在销售过程中提高的,出厂价非常低。后来政府定价后,药品价格压的很低,销售要利润就只能压药厂,导致许多药厂根本无法做到盈利,曾经一度治疗甲亢的基础药在药店里买不到了,就是因为没有利润,药厂都不生产了。
还有一点就是,如果这么低的价格,药厂要追求利润的话,只能牺牲质量。我们都知道药品是特殊的商品,药品的质量影响生命安全啦。
所以现在都是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来控制药价。
⑻ 我国取消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这对居民来说是个好消息吗
看了这么多回答,我想写写自己的想法。我突然对你的问题很感兴趣,所以我决定帮你回答。
首先,在以前,取消盐价、铁道部改革和列车票价上涨。说药品的价格取消是不好的得看疗效。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药品价格关系,虽然不再受政府定价管理,但是,政府不是一个放,放任。换言之,政府将采取全面的监管措施,以确保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政府定价的药品,也有它的好处,能保证药品生产企业的利润,而且在企业自主定价,利润是相对固定的,政府定价的取消,企业可以根据药品自主定价的价值,药物可以是昂贵的。
最后,我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⑼ 国家取消限价药品时间
国家和省级物价部门制定出最高零售价格,销售到患者手中的药品不得超过该限价,按照你的问题,限制的是医院和零售药店的零售价格。药品限价的相关政府公文在省物价局或国家级的物价部门有。你可以自己找到的。
⑽ 国家对药物价格有没有明确的规定
药监局对药店价格有规定,在药店的药价格不能超过他定的价格,药店和药店进货渠道不一样,钱也不一样。一般连锁药店要便宜一些,如果悬殊太大就有问题了。你可以各药店看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