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开发商在银行利用他人信息,在银行办理按揭房贷款。但是借款人名下没有房屋信
这是肯定的,开发商只是让你就用你的身份证虚拟高仿而已,实际上并没有真正的房产在你的名下。难道你还想白来这是肯定的,开发商只是让你就用你的身份证虚拟高仿而已,实际上并没有真正的房产在你的名下。难道你还想白来一套房子,不要想这好事。套房子,不要想这好事。
② 我是担保人,借款人现已经跑了,法院已经对我实施了强制执行,我名下有套按揭贷款的房子会受到影响吗
对于还在贷款中的房子的问题,如果自身是在没有其他的方式偿还债务的话,在按揭的房子法院也会做相应的折算,进行拍卖或是折价偿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2)借款人名下贷款房子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二十三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③ 本人名下有贷款还能办房贷吗
房屋按揭贷款是指个人购买的房产具有房屋产权证、能在市场上流通交易的住房或商业版用房时,自己支付权一定比例首付款,其余部分以要购买的房产作为抵押,向合作机构申请的贷款。
一、办理按揭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
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
购房协议书正本;
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等;
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
二、按揭贷款的条件:
年龄
18-65周岁之间,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交齐首期购房款;
有稳定合法收入,有还款付息能力;
借款人同意以所购房屋及其权益作为抵押物;
所购二手房的产权清晰,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可进入房地产上市交易流通的条件;
所购房屋不在拆迁公告范围内;
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按揭贷款的流程:
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④ 借款人名下有房子有银行贷款,向放水公司借钱不还,有法院传票来,房子会用来偿还吗
这要看你是如何做的公正了,如果你做了全权委托公证,和委托房屋买卖公证,估计你的房子会被处理掉了
⑤ 朋友作为借款人向银行贷款,我提供名下房产坐抵押,假如借款人无力偿还银行贷款,怎么处理
如果借款人不还款,银行会先起诉借款人到法院,如果最后判定借款人无还款能力,将会拍卖抵押物即你的房产。如果不想你的房产被拍卖,只能让你朋友把钱还上。既想不还钱还想房子不被处置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