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沈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
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
1、申请条件:
(1)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2)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借款人(共同申请人)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为购买自住住房的产权人且具有相关的证明文件,并按规定比例支付购房首付款
(5)借款人(共同申请人)按规定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6)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12个月内无现金提取公积金(不含委托还贷)记录
(7)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同意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
(8)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尚未还清的大额债务,且个人信用情况符合规定
(9)借款人所购买楼盘的开发企业已与中心签订保证协议
(10)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它条件。
2、贷款额度、比例、期限及利率:
(1)申请人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40万元;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60万元;家庭成员三人以上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限额为80万元。
郊县贷款最高限额按规定执行:辽中、新民、康平、法库管理部申请人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35万元;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家庭成员三人以上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限额为55万元。
(2)具体额度计算公式为: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月缴公积金的工资基数×还贷系数×12个月×贷款年限,且不超过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15倍(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3)首次购买普通商品房,贷款总额最高不得超过商品房成交价的80%,且不得超过贷款最高额度。
(4)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实行资金流动性系数调节。资金流动性系数与公积金贷款资金使用率挂钩,贷款资金使用率大于等于95%时,流动性调节系数为0.8;贷款资金使用率大于等于90%且小于95%时,流动性调节系数为0.9。
贷款资金使用率小于90%时,流动性调节系数为1。贷款资金使用率和流动性调节系数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定期向社会公布。
(5)贷款的最低期限为1年,最高期限为30年。对于男方年满45周岁、女方年满40周岁,连续缴存公积金3年(含3年)以上且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等符合特定条件的职工,还贷年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65周岁,女60周岁。
(6)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并随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而调整。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换算结果精确到“%”表示的小数点后6位。
(1)沈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扩展阅读
办理材料,以下要件为中心、房产抵押所需要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沈阳市社会保障卡序列号或沈阳市社会保险卡保险编号。
2、婚姻证明原件(已婚提供)。
3、申请人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Ⅰ类银行借记卡(须与受理银行同行)。
4、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无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的,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2份)。
5、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原件。(无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的,需提供预购商品房预告与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申请书原件,开发公司提供的委托书原件1份)。
6、辽宁增值税普通发票或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具的收据(附首付款进账证明材料)原件。
Ⅱ 沈阳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比例是多少
指南是官方文件,第一套房基本有效。首付起码20%。前提是,你的公积金越多,贷款额度越大。
最新政策:“去年,沈阳市执行“25条房产新政”时,公积金方面也有相应的优惠政策。今年2010年1月1日起,“25条房产新政”取消后,公积金方面的优惠政策也相应进行了调整。原来市民使用公积金贷款时,只要将前次贷款结清、再次贷款买房的还算是首套房。但现政策已变更为:再次贷款购房时,其首付由原来的三成提升至四成,利率则暂时不变化。”
沈阳住房公积金商品房贷款指南
http://www.sygjj.com/sygjj/2009/03/17/5429.html
时间:2009-03-17
本指南适用于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委托银行发放的针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商品房的贷款申请。
★贷款申请条件
1、在沈阳工作并在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2、申请贷款前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所在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
3、购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有贷款逾期3次以内不良信用记录的,贷款首付比例在现有政策规定基础上按不同房源分别增加10%。贷款逾期连续3次(含3次)以上累计6次的不再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4、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
5、申请人同意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含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或其他债务。
7、申请人所购买楼盘的开发企业已与中心签订保证协议。
★应提供贷款要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4份(A4纸双面复印,下同)。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首页、借款人页及共同申请人页(含配偶)
3、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身的需提供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婚姻信息证明原件1份,有效期1个月)。
4、住房公积金储蓄查询卡。
5、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4份(含备案合同1份)。
6、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复印件2份。
7、新建楼房门牌编号审批表复印件2份。
8、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原件1份及预告登记表原件1份。
9、首付款收据及全额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0、维修基金、契税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以上材料仅为中心、担保所需要件。
★准贷时限及房源规定
借款人在签订购房合同和交纳首付款之后准予申请。购买的房屋仅限于本市行政区划内,可具有国有土地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房(平房除外)。
★贷款额度、比例与期限
申请人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25万元;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40万元;家庭成员三人以上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限额为50万元。且贷款总额最高不得超过商品房成交价的80%。贷款的最低期限为1年,最高期限为30年且男性不得超过60周岁、女性不得超过55周岁。
针对符合以下3个条件的职工男性可放宽到65周岁,女性可放宽到60周岁。(1)男方年满50周岁,女方年满45周岁;(2)连续缴存公积金3年(含3年)以上;(3)缴存公积金以来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具体额度计算公式为: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月缴公积金的工资基数×0.6×12个月×贷款年限。
★贷款的办理程序
1、申请: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持相应贷款要件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所属中心驻各区管理部(以下简称管理部)个人贷款受理窗口填写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2、初审:受理人员按贷款政策进行个人信用审查、材料初审,录入表中信息、复核合格后,系统输出合同文本、贷款借据及委托扣款协议等文本。
3、签字: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办理银行还款卡(折)后在上述文本签字确认。
4、办理担保及抵押: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到担保公司窗口办理担保与抵押手续。
5、放款:待担保与抵押手续经过约定时限办理完毕后,管理部复核回执及贷款材料后委托银行将贷款划转至开发企业与中心签订保证协议时预留的账户。借款人凭身份证原件到委托银行领取相应回执。
6、还款:借款人每月在委托扣款协议约定的时限内将当月应还贷款本息款存入银行卡(折)内或到开户银行窗口还款,直至借款全部还清。
★贷款的偿还
1、还款方式:借款人可选择等额本息法和等额本金法两种方式还款。公式如下:
2、公积金还款: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与中心签订《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协议》,中心每月从借款人及其配偶公积金账户的定期余额中扣还公积金贷款本息。当定期余额不足整期时,从银行卡中代扣。
3、银行卡代扣::借款人与委托贷款银行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扣款协议》后,委托银行每月从银行卡中扣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应在每月的放款日前将当期应还本息款存入卡内。
4、逾期罚则:中心及委托银行对没有按期偿还的贷款的借款人,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加收罚息。中心有权对逾期连续三个月、累计六个月的借款人进行法律诉讼,不良记录记入个人征信系统。
5、信息服务:借款人可与中心签订《个人短信服务申请书》,中心定期将公积金的存取情况、公积金贷款还款情况、逾期情况等信息发送至借款人的手机中。
6、提前部分偿还贷款:借款人正常还贷一年以上,借款人提前部分偿还公积金贷款每次冲减贷款本金额度不低于5000元,中心将重新计算借款人的月还款额。(商业银行部分按委托贷款行规定)
7、提前全部偿还贷款:借款人正常还贷一年以上,借款人提前全部偿还公积金贷款,则借款人与中心的借款合同在贷款本息还清后即告终止。
以上内容如有变化,以最新实行政策为准。
Ⅲ 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最多能贷多少钱
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申请人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40万元;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60万元,家庭成员三人以上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限额为80万元。
根据《沈阳住房公积金商品房贷款政策指南》第四条 贷款额度、比例、期限及利率:申请人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40万元;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60万元;家庭成员三人以上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限额为80万元。
郊县贷款最高限额按规定执行:辽中、新民、康平、法库管理部申请人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35万元;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家庭成员三人以上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限额为55万元。
具体额度计算公式为: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月缴公积金的工资基数×还贷系数×12个月×贷款年限,且不超过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15倍(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首次购买普通商品房,贷款总额最高不得超过商品房成交价的80%,且不得超过贷款最高额度。
(3)沈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扩展阅读:
《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提供担保。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八条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Ⅳ 沈阳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手续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8、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如下:
1.“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3份(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填写);
2.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单身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和离婚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
3.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原件3份。房屋开发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房)、《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竣工验收合格证》、大房证复印件3份;
4.涉及抵押或质押担保的,需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的权属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原件3份;
5.涉及保证担保的,需保证人出具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原件3份并提供保证人具有保证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报表、资质等级证明、资信等级证明等)复印件3份;
6.借款人已付所购房屋价款规定比例以上的首付款交款单据(发票、收据、银行进账单、现金交款单等)原件及3份复印件。
Ⅳ 在沈阳用住房公积金购房有何优惠
沈阳住房公积金商品房贷款指南http://www.sygjj.com/sygjj/2009/03/17/5429.html
贷款申请条件 1、在沈阳工作并在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2、申请贷款前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所在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
3、购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有贷款逾期3次以内不良信用记录的,贷款首付比例在现有政策规定基础上按不同房源分别增加10%。贷款逾期连续3次(含3次)以上累计6次的不再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4、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 5、申请人同意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含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或其他债务。
7、申请人所购买楼盘的开发企业已与中心签订保证协议。
应提供贷款要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4份(A4纸双面复印,下同)。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首页、借款人页及共同申请人页(含配偶)
3、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身的需提供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婚姻信息证明原件1份,有效期1个月)。 4、住房公积金储蓄查询卡。
5、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4份(含备案合同1份)。 6、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复印件2份。 7、新建楼房门牌编号审批表复印件2份。
8、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原件1份及预告登记表原件1份。 9、首付款收据及全额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0、维修基金、契税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以上材料仅为中心、担保所需要件。
准贷时限及房源规定
借款人在签订购房合同和交纳首付款之后准予申请。购买的房屋仅限于本市行政区划内,可具有国有土地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房(平房除外)。
贷款额度、比例与期限
申请人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25万元;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40万元;家庭成员三人以上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限额为50万元。且贷款总额最高不得超过商品房成交价的80%。贷款的最低期限为1年,最高期限为30年且男性不得超过60周岁、女性不得超过55
周岁。 针对符合以下3个条件的职工男性可放宽到65周岁,女性可放宽到60周岁。(1)男方年满50周岁,女方年满45周岁;(2)连续缴存公积金3年(含3
年)以上;(3)缴存公积金以来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具体额度计算公式为: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月缴公积金的工资基数×0.6×12个月×贷款年限。
贷款的办理程序
1、申请: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持相应贷款要件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所属中心驻各区管理部(以下简称管理部)个人贷款受理窗口填写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2、初审:受理人员按贷款政策进行个人信用审查、材料初审,录入表中信息、复核合格后,系统输出合同文本、贷款借据及委托扣款协议等文本。
3、签字: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办理银行还款卡(折)后在上述文本签字确认。 4、办理担保及抵押: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到担保公司窗口办理担保与抵押手续。
5、放款:待担保与抵押手续经过约定时限办理完毕后,管理部复核回执及贷款材料后委托银行将贷款划转至开发企业与中心签订保证协议时预留的账户。借款人凭身份证原件到委托银行领取相应回执。
6、还款:借款人每月在委托扣款协议约定的时限内将当月应还贷款本息款存入银行卡(折)内或到开户银行窗口还款,直至借款全部还清。
贷款的偿还 1、还款方式:借款人可选择等额本息法和等额本金法两种方式还款。公式如下:
2、公积金还款: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与中心签订《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协议》,中心每月从借款人及其配偶公积金账户的定期余额中扣还公积金贷款本息。当定期余额不足整期时,从银行卡中代扣。
3、银行卡代扣::借款人与委托贷款银行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扣款协议》后,委托银行每月从银行卡中扣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应在每月的放款日前将当期应还本息款存入卡内。
4、逾期罚则:中心及委托银行对没有按期偿还的贷款的借款人,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加收罚息。中心有权对逾期连续三个月、累计六个月的借款人进行法律诉讼,不良记录记入个人征信系统。
5、信息服务:借款人可与中心签订《个人短信服务申请书》,中心定期将公积金的存取情况、公积金贷款还款情况、逾期情况等信息发送至借款人的手机中。
6、提前部分偿还贷款:借款人正常还贷一年以上,借款人提前部分偿还公积金贷款每次冲减贷款本金额度不低于5000元,中心将重新计算借款人的月还款额。(商业银行部分按委托贷款行规定)
7、提前全部偿还贷款:借款人正常还贷一年以上,借款人提前全部偿还公积金贷款,则借款人与中心的借款合同在贷款本息还清后即告终止。
以上内容如有变化,以最新实行政策为准。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7-2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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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沈阳市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何规定
二手房贷款比例按核准价计算,房屋竣工使用年限为五年内的(含五年),贷款比例不高于存量房核准价的60%,房屋竣工使用年限为五年以上、二十五年以内,贷款比例不高于核准价的50%。贷款的最低期限为1年,最高期限为20年且男性、女性均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房屋竣工使用年限在五年以上、二十五年以内,最长贷款期限为二十五年减房屋竣工使用年限, 房屋竣工使用年限超过二十五年或列入拆迁范围的住房不再受理公积金贷款。
二手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材料及流程:
1、“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3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填写。
2、交易双方夫妻二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
3、与房屋产权所有人(包括住房共有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交易合同原件3份;交易房屋的共有人未在房屋交易合同上签字的,需提供其同意出售的书面证明原件3份。
4、交易房屋的权属证书,即《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共有的房屋,要提供《房屋共有权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
5、预付购房款票据、契税完税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
6、涉及抵押或质押担保的,需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权属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原件3份。以所购住房或其他抵押物抵押的,还需要提供贷款机构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对交易房产或其他抵押物的评估报告原件3份。
7、涉及保证担保的,需提供保证人具有保证能力的证明(包括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报表、资质等级证明、资信等级证明等)复印件3份。
Ⅶ 沈阳用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2009年1月1日起,今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连续四次下调将集中“兑现”。12月15日,记者从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公积金贷款新利率明年起执行,同时停止审批以现金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
新政细则
公积金贷款
条件放宽
需要提醒有意贷款者的是,根据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最新规定,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所放宽。
贷款上限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单方正常足额缴存公积金的贷款金额上限由15万元上调至20万元;双方正常足额缴存公积金的贷款金额上限由25万元上调至40万元。
贷款年限提高。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年限为30年,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年限为20年(二手房的房龄不超过25年)。
贷款年龄放宽。对男方年满50周岁,女方年满45周岁,连续缴存公积金3年(含3年)以上并继续足额缴存公积金、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贷款年龄限制由男60周岁、女55周岁,调整为男65周岁、女60周岁。
商品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下降。最低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购房总价款的30%调整为不低于购房总价款的20%。在实际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还要对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还款能力、公积金提取记录、信用记录及所购房的建筑情况、担保支持情况等风险因素加以核准,确定首付款比例及贷款成数。
本报记者 孙明鑫
还贷新利率新年执行
公积金贷款利率连降了几次,可刘先生发现自己每月还款额还和年初一样,一点儿没少。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公积金贷款的利率调整将统一在次年执行,也就是说,从明年1月起,房贷族就可按下调后的利率还款了。
今年央行共四次下调了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以下(含五年)贷款利率从年初的4.77%降至3.51%,下降1.26%,五年以上贷款利率从5.22%降至4.05%,下降1.17%。
理财专家刘健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公积金贷款20万元20年为例,按照年初的利率,每月还款额为1344.34元,如果利率不变的情况下满期还完,应还本息共计322641元;四次降息后,每月还款1217.24元,少还127.1元,如果在此利率下满期还完贷款后,共少还3万元左右。
该不该提前还贷?
加息提前还贷,降息了还用提前还款吗?时至年底,很多人都在盘算着是不是该趁着利率低,明年初先把贷款都还了。
理财专家刘健认为,目前正处于利率下降周期之中,因为贷款成本较低,还贷压力不大,对于手头有些存款,但未来用途较多(如孩子升学)的家庭来说,不必考虑提前还贷。但对于存款较多,且近三四年没有大额消费和较好投资渠道的家庭来说,可以考虑提前还贷,因为钱放在银行仍有贬值的风险,还不如提前还贷、减少今后的还款压力。
此外,如果想贷款买房且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公积金贷款仍是首选。目前五年以上的公积金利率为4.05%,比商业房贷基准利率的七折还要低。
提现还贷抓紧办理
日前,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了《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其中明确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停止审批以现金的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符合提取公积金条件的市民,如想提取公积金要抓紧在年内办理。
而对于职工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自住住房商业贷款的,仍可持相关要件,在还贷期间内每年在定期余额中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额度不超过当年还款额。
组合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在确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的前提下,可以现金的方式每年从定期余额中提取一次公积金,额度不超过组合贷款中商贷部分的年还款额。
《意见》还明确,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年度计算为每年的7月1日至翌年6月30日。不满一年的按实际月数计算。提取额度为当年还贷金额,即提取日之前的7月至提取日之后的6月共12个月的年应还贷金额。
Ⅷ 沈阳市住房公积金最多可贷款多少
根据《沈阳住房公积金商品房贷款政策指南》第四条规定申请人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40万元,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60万元,家庭成员三人以上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限额为80万元。
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2、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或提取公积金后又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
3、在本市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不含商住两用房)并具备有关手续、文件和已交付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4、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6、同意按照本办法及《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的相关规定,按时履行还款义务
(8)沈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扩展阅读:
申办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人向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领取并如实填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同时附有关材料报送公积金中心审查
2、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通过对借款人购房真实性及还款能力的审查,提出贷款额度和期限的建议,初审合格并经分支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市公积金中心审批
3、市公积金中心审查后作出准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将贷款材料转回各分支机构
4、准予贷款的,由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将贷款材料转受托银行,由受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及抵押担保当事人,并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办理抵押担保手续;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由各分支机构通知借款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5、受托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Ⅸ 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现在一个人最多可以贷款多少钱
根据沈阳公积金现行政策,申请人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40万元;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60万;家庭成员三人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限额为80万元。
2015年7月20日,沈阳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的还贷系数由之前的0.4调整为0.35。工作人员介绍,市民公积金贷款额度公式为: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月缴存公积金的工资基数×还贷系数×12个月×贷款年限。
其中,工资基数因个人和单位有很大差异,职工可以到单位公积金负责人处查询。一般是个人月缴金额/个人月缴比例。工作人员表示,由于系数调低,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可贷款总额可能会降低。
以沈阳市民孙女士为例,她所在单位公积金个人和单位分别缴存240元,缴存基数为12%,按照新的公积金计算公式,按贷款年限30年计算,调整前的可贷款总额为240/0.12×0.4×12×30=288000元,调整后为240/0.12×0.35×12×30=252000元,比原来少贷了3.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