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作为非法募集资金的中间人有什么罪
中间人对非法集资行为都是知情的,这会涉嫌非法集资罪的共犯,也是要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㈡ 非法集资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什么区别
1.定义不同:非抄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非法集资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
2.主观故意不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行为人只是临时占用投资人的资金,行为人承诺而且也意图还本付息。非法集资罪是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意图永久非法占有社会不特定公众的资金,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
3.造成的后果不同:非法筹集的资金在案发前全部或者大部分没有归还,造成投资人重大经济损失,则定非法集资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如果非法筹集的资金在案发前全部或者大部分已经归还,则定集资诈骗罪的余地就非常小,一般应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4.案发后归还能力不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发后行为人具有归还能力,并且积极筹集资金实际归还了全部或者大部分资金,非法集资罪案发后行为人没有归还能力,而且全部或者大部分资金没有实际归还。
㈢ 募集资金净额和募集资金总额关系是什么
募集资金净额是其总额减去募集期间所发生的费用之后的款项,它的数额要小于回总额。答
募集资金是指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㈣ 个人在社会上私自募集资金是违法的吗
如果仅仅是接一部分钱自用或做生意,数额较小,就是正常的个人之间的借贷关系,如果是为了融资,放高利贷,则就是违法行为。
㈤ 合法私募企业非法集资犯罪和非法集资一般违法行为的区别
主要区别是:单位或个人是否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
合法集资是指公司、企内业或者团体容、个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向社会公众发行有价证券。
或者利用融资租赁、联营、合资、企业集资等方式,在资金市场上筹集所需资金。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
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㈥ 请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会计舞弊)包含上市公司以他人名义开设账户的问题吗
如果有这种情况发生,肯定属于募集资金的违规使用,但发生的不多。
现在的募集资金都是专版户管理,而且上市公司权、银行和保荐机构要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从承销商账户直接打入此专户。后续从专户中挪出的难度很大,甚至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购买安全的理财产品都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和信息公告(开户银行负有监管责任,有资金异动需随时向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举报),何况要转移到他人账户中去。
上市公司以他人名义开设账户的问题其实是基础内控制度的问题,是资金体外循环和挪用的问题(国际上,没有“挪用”或“占用”这一说,直接定义为盗窃),比较严重,也触犯法律:《商业银行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理论上,这样的公司根本不具备上市条件。
㈦ 国轩高科因存在违规行为 被责令改正
财经网汽车讯国轩高科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存在违规资金占用问题。
7月14日晚,国轩高科发布公告,由于存在违规行为,江苏监管局要求其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而今年上半年,国轩高科业绩进一步下滑。
国轩高科昨日(7月14日)发布了2020年半年业绩预告。
今年上半年,国轩高科预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3050万元—3950万元相比去年同期的3.5亿元,同比降幅91.32%-88.76%。
国轩高科表示,业绩下滑是受新冠疫情影响,以及市场销售不及预期,导致公司动力电池需求下降。下游客户生产经营恢复较慢,公司生产订单、产品出货量有一定幅度下滑。
同时,随着国内动力电池厂家新建产能逐步释放,市场需求不及预期,竞争日趋激烈,使得国轩高科净利润相较去年同期大幅下滑。
另外,国轩高科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近日发生变更。
国轩高科在2019年12月17日,公开发行了18.5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到自2020年6月23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国轩高科表示,截至2020年7月10日,“国轩转债”转股股数累计为83,162,396股,导致控股股东珠海国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国轩”)及其一致行动人李缜、李晨合计持股比例下降,由之前的31.79%被动稀释至29.61%。
公开资料显示,国轩高科大股东将变为大众汽车。
5月29日,大众中国宣布,将投资约11亿欧元收购国轩高科26.47%的股份,并成为其第一大股东。
目前,该交易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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