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助学贷款一定要家长陪同吗 手续齐全不可以自己去办吗
需要一名共同借款人进行办理相关手续,不可以单独一人前往办理。
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一致;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60 周岁之间,办理时共同借款人如超过 60岁请更换共同借款人。
生源地助学贷款初次申请所需材料:
盖章的申请表、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只需出示,不需复印件。
资助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从 2011年起,同学们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网上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再次申请所需材料:
本人签名的申请表和学生证复印件。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另一方可持《授权委托书》(2011 年新版合同不需)办理申请。由高校资助部门出具的本人未在高校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
(1)助学贷款能自己支配吗扩展阅读:
根据《商业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借款人可直接在生源地向贷款人申请商业助学贷款,即办理生源地贷款,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商业助学贷款,即办理就读地贷款;但贷款人不得受理借款人既在生源地又在就读地贷款的重复申请。
第十七条贷款人在受理借款人申请商业助学贷款时,应要求对方提交书面借款申请,填写有关申请表格,并提交下列文件、证明和资料:
(一)借款人的合法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并提供以上证件的复印件;
(二)贷款人需要的借款人与其法定代理人的关系证明;
(三)借款人或其家庭成员经济收入证明;
(四)借款人为入学新生的提供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或接收函,借款人已在校的提供学生证或其他学籍证明;
(五)借款人就读学校开出的学生学习期内所需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总额的有关材料;
(六)以财产作抵(质)押的,应提供抵(质)押物权证和所有权人(包括财产共有人)签署的同意抵(质)押的承诺,对抵押物须提交贷款人认可的机构出具的价值评估报告。
对质押物须提供权利凭证,以第三方担保的应出具保证人同意承担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的书面文件及有关资信证明材料;
(七)借款人和担保人应当面出具并签署书面授权,同意银行查询其个人征信信息;
(八)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
第十八条受理贷款申请后,贷款人须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进行调查核实。
第十九条借款人办理就读地贷款的,贷款人还应联系借款人就读学校作为介绍人做好以下工作:
(一)向贷款人推荐借款人,对借款人资格及申请资料进行初审。
(二)协助贷款人对贷款的使用进行监督。
(三)将借款人在校期间失踪、死亡或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劳动能力,以及发生休学、转学、出国留学或定居、自行离校、开除等情况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协助贷款人采取相应的债权保护措施。
(四)在借款人毕业前,向贷款人提供其毕业去向、就业单位名称、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有关信息。
(五)协助开展对借款人的信用教育和还贷宣传工作,讲解还贷的程序和方法;协助贷款人做好借款人的还款确认和贷款催收工作。
第二十条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资信、贷款用途、担保等因素进行贷款审批。贷款经审批同意后,贷款人应及时通知借款人与担保人签署助学贷款相关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并按有关要求办理抵(质)押登记等相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贷款人应根据合同约定,将贷款划入借款人在银行开立的个人结算等账户或借款人就读学校指定账户,并由贷款人监督使用。
第二十二条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必须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违反借款合同约定,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和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不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加收利息。
第二十三条借贷双方应对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贷款人可视情况给予借款人一定的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还本金,也可视借款人困难程度对其在校期间发生的利息本金化。归还贷款在借款人离校后次月开始。贷款可按月、按季或按年分次偿还,利随本清,也可在贷款到期时一次性清还。
第二十四条借款合同签订后,如需变更还款方式,须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
第二十五条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授权贷款人于约定的还款日直接从借款人在本行开立的个人结算等账户中扣收应偿还本息。
第二十六条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生效后,可根据合同约定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贷款人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额外费用。
第二十七条借款人如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应提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展期仅限一次。申请经贷款人审查批准后,借贷双方应签订展期协议。贷款具有担保的,展期协议需经担保人书面确认。
第二十八条借款合同需要变更的,必须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协议。涉及第三方担保的,变更条款还应征得第三方担保人同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借款合同继续有效。
第二十九条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在变更联系方式、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址后30天内将变更后的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址通知贷款人。
第三十条对借款人、担保人在贷款期间发生的违约行为,贷款人可根据借款合同约定:
(一)要求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二)要求增加所减少的相应价值的抵(质)押物,或更换保证人;
(三)停止发放尚未使用的贷款;
(四)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罚息;
(五)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六)向保证人追偿;
(七)依据有关法律及规定处分抵(质)押物;
(八)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Ⅱ 生源地助学贷款,交完学费后,可以自由支配吗
其实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就需要很多详细的材料,银行会根据你所需的费用进行评估,给出你应许的数目,所以你把生源地助学贷款用于学费和住宿费之后,理论上不会剩下钱,倒是可能需要自己补足其中不够的部分,就不存在你所谓的“自由支配”了。
Ⅲ 生源地助学贷款问题
贷款除学费部分外你是否还有剩余金额?如果没有,也就意味着你的支付宝里不再有可以自己支配的部分;如果还有剩余金额而支付宝又提示暂时不可用,请你注意支付宝帐户是否激活并进行了实名认证?如果已经实名认证过还是不可用,请再耐心等待一星期左右,因为到帐后支付宝可能会有几天的暂时冻结;如果还是不行,就请你联系县资助中心,告知他们情况,由他们代为向国家开发银行了解问题原因。
Ⅳ 山西苪城大学生助学贷款所贷款项学生自己能支配吗
助学贷款一般是不能够学生自己支配的,是直接证明开证转到学校作为学费和住宿费的
Ⅳ 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可以使用自己的支付宝还款吗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从2011年6月起启动支付宝还款,传统的还款方式是每年除11月外的其他各月,每月1-10日在学生助学贷款在线系统中提交还款申请,申请提前还款当月的20日前将应还款本息足额充值入本人还款支付宝账户内,国家开发银行于21日进行扣划。现国家开发银行和支付宝平台在传统还款方式仍然运行的前提下,又推出了一个新的支付宝主动还款方式,现说明如下:
首先要提醒一点的是支付宝充值还款仍可使用,并且根据支付宝平台的设置,用银行卡充值入学生还款支付宝账户中的资金不可提现、不可消费,只能通过“充值退回”退回到充值银行卡中(即,使用张三的网银给李四的还款支付宝账户充值,该笔资金李四不能消费、不能提现,只能通过“充值退回”退回到张三的网银中)。
1.支付宝主动还款的使用条件和优点
(1)申请还款学生仍需在申请还款当月的1-10号在助学贷款个人在线系统中提交还款申请;
(2)使用主动还款方式的资金会直接被扣划不用充值并等到21号扣款。
2.还款申请提交后当月11号以后登陆支付宝账户(可以是系统还款支付宝账户,也可以是自己日常使用的支付宝账户,也可以通过别人的支付宝账户),点击右侧 “工具栏”中“我的应用”栏,在应用程序框内选择“助学贷款还款”点击“完成”;
3.返回“我的应用”点击“助学贷款还款”—“我要还款”—在“借款人支付宝账户名”内输入贷
款学生还款支付宝账户(在线系统内的还款账户)—输入贷款学生身份证号(贷款系统内身份证号)—输入验证码—点击“查询还贷信息”
则还款支付宝账户和身份证号对应的贷款学生应还款本息会显示在页面中等待确认,还款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收银台付款;
4.此时可以使用两种方式还款,网上银行或者快捷支付,使用网上银行的选择网上银行进行下一步操作还款即可(建议使用)。
如果本人支付宝已经有了快捷支付银行卡可以直接通过快捷支付进行还款,如果没有快捷支付和网上银行的直接使用储蓄卡即可完成快捷支付还款:
首次付款需要填写银行验证信息,首先选择还款储蓄卡所在银行名称,如“中国工商银行”点击“下一步”,根据系统提示输入本人还款储蓄卡号、手机号码、点击“获取验证码”并输入、输入支付宝支付密码,点击“确认开通并支付”。该银行卡会被设为快捷支付卡,再还款时直接通过快捷支付并输入支付密码即可完成还款。
Ⅵ 助学贷款学生本人自己可以办理吗
评生源所在地村里开的贫困证明,须有村党支部章、派出所、县级以上民政局的章,开学的时候到绿色通道办理
Ⅶ 大学助学贷款自己可以申请吗
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果条件符合,你可以走绿色通道去暂时缓缴本学年的学费,不过需有相关申请材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本人学生证、身份证、户口本等复印件以及经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等申请材料。
Ⅷ 大学的助学贷款在毕业后需要还清,这份钱属于可支配收入吗
可以算在可支配收入里,但是同时你必须将每个月需要还款的数额放在负债里面,你可以收入归收入、支出归支出,两条线走。
Ⅸ 助学贷款期间银行卡可以自己使用吗
您好,会给你一支付宝个账户的,用那个。放款也是放在给你的那个账号上。
如何申请助学贷款
1、申请人向所在学校提交助学贷款申请表、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家庭经济困难说明及证明等材料;
2、学校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认真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负责最终审批助学贷款的银行经核查同意贷款后,申请学生即可收到银行划款。
以上回答由融联伟业为您提供,请参考。
Ⅹ 助学贷款还款是不是直接把钱打到绑定的支付宝上就可以了,系统到时候会自己扣吗
是的。
助学贷款还款主要有两种方式:
支付宝还款
1、在每个月的10号之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
银行还款
携带办理助学贷款的各项资料,还有本人的身份证件、银行卡等,进入银行后排队取号,然后到工作人员那里领取申请表,详细的填写各项内容;去柜台办理归还贷款手续;
最后将《还款证明》送交到相关负责人手里。
政策介绍
1、利息与本金
在校就读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
自毕业(或结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负担助学贷款利息,还款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遇节假日不顺延。
自毕业(或结业)第四年起(毕业当年为第一年),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本金还款日与利息还款日相同。
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在校就读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
2、利率及利率调整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放时的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3、征信知识
为了帮助商业银行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和信贷管理效率,防范信用风险,人民银行建立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又称个人征信系统。征信系统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存储了自然人办理和使用银行贷款、信用卡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