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在深圳上班,个人怎么向银行贷款
在深圳办理银行贷款,要看你用于哪方面的贷款,一般银行有规定贷款不得以任何形式进入证券市场或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不得用于国家明令禁止或限制的经营活动,不得用于房地产项目开发及个人购房(含支付购房首期款)用途。用于小额消费类的,建议你可以申请信用贷款,就是以收入和信用状况来确定你是否可以申请无抵押信用贷款,具体贷款条件可取平安银行活动页面上详细了解。推荐楼主去这里看看: http://bank.pingan.com/youhui/xinyidaixn.shtml 这上面介绍的很详细
⑵ 现在有一家处于上市阶段的公司(已经通过深圳创业板批准),向外界提出民间贷款项目
不可信。
就你提供的信息,比较大的可能是属于非法融资。
建议你一定要向当地的证监局核实一下,看看这个公司有没有向公众融资的资格,咨询一下这种投资行为是否合法。
深圳市证监局值班电话:0755-83268222
举报电话:0755-83263315
⑶ 公司准备上市,让员工以个人名义到银行贷款购买原始股,贷款利息由公
问题一:属于统借统贷。 理由:统借统贷是指“集团公司统一融资,所属企业申请使用”的资金管理模式,即集团公司统一向金融机构借款,所属企业按一定的程序申请使用,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将利息支付给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统一与金融机构结算的资金集中管控模式。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第21条规定:“企业集团或其成员企业统一向金融机构借款分摊集团内部其他成员企业使用的,借入方凡能出具从金融机构取得借款的证明文件,可以在使用借款的企业间合理地分摊利息费用,使用借款的企业分摊的合理利息准予在税前扣除。”该文件将统借方由集团企业扩大至其他成员企业。 问题二:符合条件的利息支出可以税前扣除。股东从公司取得的利息大于其支付给银行的部分须缴纳个人所得税、营业税金及附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规定:企业向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符合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56号)第十条的规定,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缴纳营业税,在我国境内提供金融保险业务并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和个人均为金融保险业的纳税人,包括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及个人。有营业税当然就涉及城建税和教育附加等。
⑷ 深圳银行低息贷款适合哪些人或单位比如比亚迪、华为、中兴等企业员工
像华为、中兴、比亚迪、中广核等优质单位,公务员,事业单位,上市公司,国企,老师,医生,富士康,比亚迪,巴士集团,500强等都可以的。
⑸ 深圳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
根据《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条例》规定,在深圳申请公积金贷款必须满足一下条件:
1、已按深圳相关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公积金账户为正常状态;
2、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3、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4、同意提供符合要求的担保;
5、符合国家、省、本市的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6、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详细的最好咨询下当地有关部门。
⑹ 今天接到一个电话 自称是深圳工合金融有限公司的员工 帮我贷款 10000 让我下
我觉得你不应该相信他。多数都是骗子。千万别让他们套路了。
⑺ 在深圳怎么办理企业贷款
去银行问问吧,现在银行也不是高高在上的,都愿意发展业务
1.角色定位带来的风险。贷款公司非金融机构,“做金融之事,不享金融之权利”,微型金融的核心是小额信贷,其实不光是小额信贷,不仅包括信贷,还包括储蓄、会费、保险、还有各种其他的服务都加在一起才可以叫做微型金融。
2.小额贷款公司只能开展贷款业务,不能吸储,要解决融资瓶颈,又要防范非法融资的风险。
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小额贷款公司资金短缺的根本原因是其没有真正进入金融市场,不具备进入拆借市场、票据市场的资格。
3.小额贷款公司最重要的经营市场风险。
中小企业面临创业难、融资难、发展难。现银行都非常重视中小企业贷款,若银行将此业务真正做起来,那么优质的中小企业客户将集中到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只能面对劣质的中小企业。小额信贷的服务对象属于金融市场中最低端的客户群体,传统银行业以抵押担保为防范和控制风险的基本手段,而这是低端客户难以满足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