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汕头外汇核销需要核销员证吗
是需要的。
B. 外汇核销流程
流程:
(1)出口企业提前到外汇管理部门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
(2)出口企业报关时,向海关提交事先从外汇管理部门领取的有顺序编号的外汇核销单,经海关审核无误,在核销单和与核销单有相同编号的报关单上盖“验讫章”。
(3)报关后,出口企业在规定期限将核销单存根送回外汇管理局接受外汇管理部门对企业出口收汇情况的监督。
(4)货物出口后,出口企业将海关退给的核销单、报关单和有关单据送交银行收汇。
(5)货款汇交至出口地银行以后,银行向出口单位出具结汇水单或收账通知并在结汇水单或收账通知上填写有关核销单编号。
(6)出口单位凭出口收汇核销单和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的结汇水单或收账通知及其他规定的单据,到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销手续。
(7)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按规定办理核销后,在核销单上加盖“已核销”章,并将其中的出口退税专用联退还给出口单位作为日后退税依据。
C. 出口外汇核销单的申领流程是什么啊
一、开户 出口单位初次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下简称“核销单”)前应当凭以下材料到外汇局办理登记:
1、单位介绍信、申请书;
2、外经贸部门批准经营进出口业务批件正本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5、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
6、出口合同复印件。
外汇局对上述材料审核无误后为出口单位办理登记手续。
二、领单
出口单位在开展出口业务前、凭单位介绍信、出口核销员证(现为开户单位印鉴卡)来外汇局领取核销单。出口单位向外汇局申领核销单时,应当当场在每张核销单的“出口单位”栏内填写单位名称或者加盖单位名称章。核销单正式使用前加盖单位公章。
核销单自领单之日起两个月以内报关有效。出口单位应当在失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未用的核销单退回外汇局注销。
出口单位填写的核销单应与出口货物报关单上记载的有关内容一致。
三、报关
出口单位持在有效期内、加盖出口单位公章的核销单和相关单据办理报关手续。
四、送交存根
出口单位办理报关后,应当自报关之日起60天内,凭核销单及海关出具的贴有防伪标签、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报关单、外贸发票到外汇局办理送交存根手续。
五、核销
出口单位应当在收到外汇之日起30天内凭核销单、银行出具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
六、核销单遗失及补办
出口单位遗失核销单后,应当在15天之内向外汇局书面说明情况(加盖公章,法人签字),申请挂失,外汇局核实后,统一登报声明作废。
1、对于空白核销单,外汇局予以注销;
2、对于已报关的核销单,则凭有关出口凭证办理核销。
3、对于要求补办出口退税专用联的,在办理出口核销手续后,出口单位应当凭税务部门签发的与该核销单对应的出口未退税证明,向外汇局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外汇局出具“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联补办证明”。
七、报关单补办事宜
出口单位遗失报关单的,应当凭外汇局签发的未核销证明,向海关补办。
八、退赔事宜
若出口项下发生退赔,出口单位应向外汇局提供有关凭证,外汇局按下列情况审核退赔外汇的真实性:
(一)已出口报关且已办理核销的,外汇局凭以下有效单据进行审核:
1、出口合同;
2、退赔协议及有关证明材料;
3、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
4、外汇局要求的其它材料。
(二)已交单未办理核销的,外汇局凭外汇指定银行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及第一款所列单据进行审核。
(三)已报关出口未交单的,外汇局凭第一款及以下有效单据进行审核:
1、出口货物报关单;
2、商业发票;
3、汇票副本
4、外汇指定银行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
(四)出口货物未报关但已预收全部或部分货款后因故终止执行合同,出口单位需向进口商支付退赔外汇的,外汇局凭出口合同正本、终止执行合同证明、外汇指定银行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进口方付款通知进行审核。
外汇局审核出口单位所提供的上述凭证无误后,出具“已冲减出口收汇核销证明”。银行凭此证明为出口单位办理退赔外汇的售付。
增值税方面。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不计算销售收入应缴纳的增值税,企业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进项税额的退税。企业在收到出口货物退回的税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企业,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出口货物的应退税额,先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在规定期限内不足抵减的,不足部分可按有关规定予以退税处理。
1.企业货物出口销售后,结转产品销售时,借记“产品销售成本”科目,贷记“产成品”科目。
2.按购进原材料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增值税额与按照退税率计算的差额借记“产品销售成本”,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按规定退税率计算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特殊情况下,确因出口比重过大,在规定期限内不足抵减的部分可按规定退税。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消费税方面。生产企业直接出口应税消费品或通过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按规定直接予以免税的可不计算应缴消费税。
通过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时,如按规定实行先征后退的,按下列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的生产企业,应在计算消费税时,按应缴消费税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实际缴纳消费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应税消费品出口收到外贸企业退回的税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D. 核销员证是什么东西
核销员证是做合同核销业务所需要的一种专业证书。例如去外汇局拿/交核专销单属要出示核销员证,还有就是网上申请单也要核销员证。
加工贸易的核销是指加工贸易单位在合同执行完毕后将《加工贸易登记手册》、进出口专用报关单等有效数据递交海关,由海关核查该合同项下进出口、耗料等情况,以确定征、免、退、补税的海关后续管理中的一项业务。核销分为贷款核销、坏账核销、进出口收付汇核销、加工贸易的核销等。
E. 去外管局核销要带什么资料
去外管局核销前,你得先在电子口岸上交单,交单三个工作日后,你才能去外汇管理局进行核销。要不然,你去了也是白去,外汇管理局没有你们公司申报的资料,无法进行核销。
核销要带的资料有:外汇核销联的报关单,核销单,水单,领单本,核销员证,还得填好对应的核销表(核销表有一般贸易核销表,进料加工有差额核销与全额核销这三种表格,你得分类进行填写)。当然领单本常常用在看进料加工是差额核销时所审核的差额比率。若是全额核销,领单本与核销员证常常是不看你有没有带的,但他们问你要时你若没有带,那你就还得跑一趟
F. 求做进出口外汇核销备案流程。是去外管局做备案登记。要带什么证
到外管局办理相关核销手续一、核销开户。出口单位申请办理“中国电子口岸”IC卡及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开户登记手续应提供以下材料:(1)单位介绍信、开户申请书,核销员身份证及复印件;(2)经贸部门批准经营进出口业务批件正本及复印件;(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4)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及复印件;(5)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6)出口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需提供《外汇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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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外汇核销的流程
我觉得你的这种情况听奇怪的,我们也是外商独资企业,我们的货款是专用账户,就是外汇联版网核权查账户,打到别的账户怎么能出外汇水单,没有水单就不能核销。
我个人认为你们只有让你们的外国客户把钱打到专用核查账户,那样银行才可以出具收汇水单并在网上申报,外汇管理局才有信息,你们再核销。
H. 外汇核销是什么意思
外汇核销分全额核销和差额核销,一般来料加工企业采取差额核销的办法。差额核销是按一定的比例将出口的收入汇入国内,余额可留境外用于材料的采购等。
外汇核销前提:
1、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2、取得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取得进出口经营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 即: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4、取得海关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
(8)外汇核销员证扩展阅读:
外汇核销流程:
1、进口单位办理“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
2、申请办理上述名录的同时申请核销员资格,领取报名回执后即可凭此回执办理进口业务。经培训合格后,由外汇管理局派发进口付汇核销员资格证书;
3、当要对外付汇时,先查询本企业是否在名录。如果在则直接到开户银行办理对外付汇手续,如果尚未在名录或需由外汇局审核真实性或异地付汇等情况时,需要先到外汇局办理“进口付汇备案表”,再凭此办理进口付汇手续;
4、取得进口货物报关单付汇专用联;
5、以货到付汇方式结算的,由付汇银行自动核销,以预付、信用证、托收等其他方式结算的,企业应当在货物进口报关后一个月内向外汇局办理核销报审手续。
I. 外汇核销书面申请怎么写
XX市外汇管理局:本公司XXX于XX日期成立,地址位于XXX,注册类型XXX,主营(根据营业执照上面写)。法定代表人XX,现向外汇局申请进出口核销、开户登记,望给予批准! 公司名称盖章 附加日期
出口收汇核销业务流程一、核销开户。出口单位申请办理“中国电子口岸”IC卡及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开户登记手续应提供以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开户申请书,核销员身份证及复印件; (2)经贸部门批准经营进出口业务批件正本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5)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 (6)出口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需提供《外汇登记证》; 二、申领核销单。出口单位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应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核销员证(首次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应提供单位介绍信,内容包括核销员姓名和领单份数及出口合同复印件); (2)出口企业核销员本人“中国电子口岸”操作员IC卡。 (3)申领专用章; (4)核销员身份证及复印件。 三、收汇核销。 1、全额收汇核销: (1)企业出口收汇核销手册; (2)加盖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正本及退税联; (3)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正本; (4)商业发票正本。外商投资企业应提供由税务部门统一制定的出口发票,加盖企业公章或发票专用章;其他出口企业提供的出口发票须加盖企业发票专用章。 (5)银行出具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应具备银行“业务公章”和“出口收汇核销专用章”、“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字样、相应的核销单编号等必备要素),异地收汇核销专用联的,应加盖收汇地外汇局“出口收汇核销业务监管专用章”确认的水单。 2、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方式出口按照工缴费办理收汇核销: (1)企业出口收汇核销手册; (2)全额核销中2、3、4、5点的单据。 (3)海关登记手册、企业合同及外经贸部门批准件(正本及复印件)。 3、进料加工抵扣出口收汇差额核销:(仅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 企业每次申请办理抵扣差额核销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外经贸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海关进出口登记手册、进出口合同(须经外经贸主管部门、海关审批备案); (2)全额收汇核销中的1、2、3、4、5点的单据; (3)进口货物报关单正本及企业外汇核销IC卡; 4、其它特殊贸易方式出口,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办理出口收汇核销。 5、企业货物报关出口后发生退货办理核销: (1) 出口收汇核销手册; (2)加盖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正本; (3)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正本; (4)加盖企业公章或发票专用章的出口发票正本; (5)加盖海关“验讫章”的退运进口货物报关单正本; (6)进口发票正本(应为红字); (7)企业外汇核销IC卡。
J. 出口收汇核销系统操作流程
出口收汇核销操作流程
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是指外汇管理局在商务、海关、税务、银行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协助下,以出口货物的价值为标准核对是否有相应的外汇(或货物)收回国内的一种事后监督措施,是对出口收汇的贸易真实性的审核。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制度于1991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是我国外汇管理的一项基本性工作,对防止外汇资金流失或非出口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混入,维护国际收支平衡,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出口单位到商务部或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取得进出口经营权;
第二步:出口单位到海关办理中国电子口岸入网手续,并到有关部门办理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法人IC卡和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操作员IC卡电子认证手续;
第三步:出口单位持有关材料到注册所在地外汇局办理核销备案登记,外汇局审核无误后,为出口单位办理登记手续,建立出口单位电子档案信息,并发放出口单位出口收汇核销领单登记本
第四步:出口单位通过了《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在网上向外汇局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下简称核销单),向外汇局申请所需领用核销单份数。
第五步:出口单位凭电子口岸操作员IC卡、领取核销单申请表、领单登记本、外汇核销员证到注册所在地外汇局申领纸质核销单;
第六步:出口单位报关前通过《中国电子口岸收汇系统》在网上向报关地海关进行出口核销单的口岸备案,以便将核销单电子数据传送到海关。口岸备案是对报关出口海关所属的大半区进行设定,如深圳海关代码为5300。
第七步:出口单位根据实际报关情况填写核销单,在核销单上填写好出口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货物名称、数量以及币种总价,并在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
第八步:企业持商业发票、装箱清单、核销单、手册等资料报关出口;
第九步:出口单位报关出口后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将已用于出口报关的核销单向外汇局交单,只能对“海关使用状态”为“已用”、“交单状态”为“未交”的核销单号进行交单。
第十步:出口单位在银行办理出口收汇后,通过《网上核销报审系统》录入相关数据后打印《出口收汇信息登记表》、《报关单(收汇核销联)》、核销单、银行水单(核销联)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