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国家审计署驻昆明特派员办事处的主要工作是什么
我LG就是审计署某办的,工作相当辛苦,常年出差在外,即使离家很近,周末也不让回家,一般3周可以回家一次,还是周五回来周日就走,拿人当骡子使!领导是要成绩的,出差绝对不是让你去玩的,工作性质就是找茬,如果你找不到问题,那就是你有问题!审计内容都是署里定,自己没有立项权的!署里也不信任你们,所以一般都是跨省交叉审计,绝不会给你什么“交人”的机会!而且还不像地方审计有处罚权!这个工作很适合那种可以为某种事业奉献终身的人!顺便说,没有女朋友可要抓紧,一定要在上岗前抓住一个,因为以后就没时间谈恋爱了!!!
对了,还要说一下大家最关心的待遇问题,除了基本工资,出差补助每天250元,去掉食宿费150每天,剩下基本不会过百,当然这要看具体的领导了!
㈡ 云南省人民银行现任行长
中国人民银行不设“云南省支行”,只设有“昆明中心支行”
昆明中心支行领导班子如下:
杨小平:党委书记、行长
段会全:党委委员、副行长
李升高:党委员委、副行长
于 华:党委员委、副行长
刘 莹:党委委员、副行长
陆 豪: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建东: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杨小平,男,汉族,籍贯安徽合肥,1959年4月出生,1983年9月参加工作,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人民银行玉溪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主持工作);2004年10月起任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局长。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㈢ 通济隆外币兑换(中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怎么样
简介:通济隆外币兑换(中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成立于2012年10月25日,主要经营范围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双向)外币兑换业务等。
法定代表人:HUME CAMERON MICHAEL
成立时间:2012-10-25
工商注册号:530100500005769
企业类型:台、港、澳投资企业分公司
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顺城购物中心D区一层01号店铺
㈣ 在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能买到中通快递的股票吗
中通是在美国上市的,你需要在美国的股票市场开户才可以买得到 下面这些是在网上找的资料,不知道对你是否有帮助 ,望采纳
首先,选择适合的美股券商开户。选择合适的美股券商大致需要考虑一下几点:该券商的规模实力、可交易的品种、佣金费用以及优惠活动,如果你需要中文服务,那么就还需要看看该券商是否提供中文服务。
接着,网上开户。多数美股券商都提供网上开户的服务。中国享有美国政府所得税减免互惠条件,因此中国人开通美股国际账户炒美股可以享受免扣缴所得税的优惠。游侠股市二区有模拟美股,可以免费体验一下。
开户有三个步骤:网上申请——邮寄材料——注入资金。
第一步:网上申请。
第二步:邮寄材料。
网上申请最后一步会告知你需要打印材料并邮寄(也会发邮寄告知)。需要邮寄的材料包括:1. 电子交易合约书(Online Service
Agreement)范本; 2. W-8BEN 简易表格范本; 3.
身份证件即您的有效护照扫描件(第一页和最后页,共两页),护照最后页的签名处须有您的签名方为有效。其中1和2是填完网上申请后就可以打印出来的。
邮寄材料的注意事项:
1.
如果你在网上在线申请的时候选择了“融资”或者“期权”,那么你还需要填写并邮寄“融资申请表”和“期权交易及合约”。
2.
帐户必备文件必须于开户后三十天内寄达券商,逾期未收到应有文件,您的帐户将受到暂停一切交易活动的限制;但收到您的文件后,此限制将立即解除。
第三步:注入资金:
将资金汇入券商的上级证券交割公司的银清算行账户。大多数用户采用银行汇款的方式注入资金,比较安全快速。
关于注入资金的提示:
1. 注入资金可以与邮寄材料同步进行,这样材料审批完成后就可以更快的进行交易了。
2.
汇款必须是美元,如果没有美元可以去银行兑换,换现汇不是现钞!按照外汇管理局的规定,每个人有5万美金的换汇额度。汇款附言栏(即Further Credit
To这一栏):请在此填写您在券商的帐户登记姓名(必须跟您银行帐户名一致),例如:Datong
Wang;请在此填写您在第一理财的帐户号码,帐户编号一共8位数,格式为XXX-XXXXX
3.
注资和受益人都必须是开户的本人,不接受第三方汇款或者收款。
4.
建议尽量使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银邮国际汇款服务或光大银行(手续费最便宜,且多数人反映光大国际汇款到帐速度是最快的)、中信银行、兴业银行的国际汇款服务,其次可考虑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其网上银行里有国际汇款功能)、中国银行,根据历史反馈,暂时这几家银行的汇出成功率较高;招商银行(招行监管特别严格,是铁定无法汇出)和中国建设银行及浦发银行的外汇监管比较严格,汇出款项时很容易失败,不推荐使用。
5. 因为外汇管制的缘故,中国国内的银行原则上不允许国内个人对境外公司账户进行转帐汇款,银行工作人员一见到
“Corporation”这类字眼就会非常敏感,因此在填写汇款单时,汇至账户名(Account Name)你可简写清算银行名称,无需把类似“Clearing
Corporation”这些名称完整填写,这样既不会影响汇款成功到达,也可以提高汇出的成功率;其次,汇款用途一栏也请不要填写“投资”、“炒股”等
类型的字眼,填写这类用途,相关银行机构是不会让汇款通过的,你可以采取灵活变通的方式,考虑填写例如“购物”、“旅游”、“教育”、“培训”之类的用途。
网上开户,会在1个工作日内审批;通过的话,您就可以寄资料了,一般快递邮寄时间5个工作日;材料收到以后,当天审批,通过的话当天就能交易了(当然还
必须成功入金后才能开始购买美股)。汇款的话,只要您开户审批通过后,就可以立马去银行柜台汇款了,一般3~5个工作日可到帐。因此,如果顺利,18个工作日就可以搞定了。
㈤ 电子口岸 外汇管理局 国税局(退税)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电子口岸:法人卡120元,操作员卡120元;法人卡、操作员卡写入信息费用每次每专卡50元,以后也属要定期审核,按名目次数收费(收费名称曰:技术服务费);读卡器280元(更正);电子口岸软件光盘300元(如果能不要,尽量不要,找其他公司借来用用就行.注: 可以找借口试试不要。比如,已办理其他公司,总公司已经有了之类。)
2.拿到Ic卡,再回主管海关,通过海关系统做一次审批;(免费)
3.外管局,审批Ic卡;(免费)
以上三步最好尽快办完,备用。如果长时间不用,就不明白你为什么要弄这些东西。
4.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如果出口货物是非法检产品,则无需做商品检验,可以不办。进口则最好尽快办妥,理由:备用;(这个跟海关注册同理,注册备案而已,免费)
5.国税,办上进出口就要每月申报,财务必须做。
ljsh2002030700回答的更完整正确,我的是凭记忆,好久没做了,些许出入,抱歉。
㈥ 金融危机了,目前昆明的房价大约是多少
不算别墅,昆明 的商品房一环内好点的地段 ,如翠湖周围等,要一万左右 ,一环内其它 地段,七、八千左右 ,二环均价应当在四千五到六千五左右 ,三环附近 ,也要三千左右 到四千,昆明 老点的小区的话,要看面积 ,老点的小区二室一厅的一般只有不到60 平方米,租金也是四五百到一千左右 不等,王旗营之类、白龙寺的地段 能能以500 元内租到二室一厅的房
㈦ 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
中国人民银行现在没有设置云南省分行,只设置昆明中心支行,是中国人民银行的派出机构,与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合署办公。
㈧ 昆明有几家外资银行啊谁知道这方面的资料吗
现在没有,以后应该有吧,主要现在条件不成熟可以给你点外资银行投资的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和完善对外资金融机构的管理,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外资金融机构,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下列金融机构: (一)总行在中国境内的外国资本的银行(以下简称外资银行); (二)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的分行(以下简称外国银行分行); (三)外国的金融机构同中国的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合资经营的银行(以下简称合资银行); (四)总公司在中国境内的外国资本的财务公司(以下简称外资财务公司); (五)外国的金融机构同中国的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合资经营的财务公司(以下简称合资财务公司)。 设立外资金融机构的地区,由国务院确定。
第三条 外资金融机构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外资金融机构的正当经营活动和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
第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是管理和监督外资金融机构的主管机关;外资金融机构所在地区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本地区外资金融机构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 设立与登记
第五条 外资银行、合资银行的最低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外资财务公司、合资财务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其实收资本不低于其注册资本的50%。 外国银行分行应当由其总行无偿拨给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的营运资金。
第六条 设立外资银行或者外资财务公司,申请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者为金融机构; (二)申请者在中国境内已经设立代表机构2年以上; (三)申请者提出设立申请前1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100亿美元; (四)申请者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完善的金融监督管理制度。
第七条 设立外国银行分行,申请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者在中国境内已经设立代表机构2年以上; (二)申请者提出设立申请前1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200亿美元; (三)申请者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完善的金融监督管理制度。
第八条 设立合资银行或者合资财务公司,申请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合资各方均为金融机构; (二)外国合资者在中国境内已经设立代表机构; (三)外国合资者提出设立申请前1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100亿美元; (四)外国合资者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完善的金融监督管理制度。
第九条 设立外资银行或者外资财务公司,应当由申请者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设立外资银行或者外资财务公司的申请书,其内容包括:拟设外资银行或者外资财务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额,申请经营的业务种类等;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拟设外资银行或者外资财务公司的章程; (四) 申请者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关主管当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 (五)申请者最近3年的年报; (六)中国人民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十条 设立外国银行分行,应当由外国银行总行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其内容包括:拟设外国银行分行的名称,总行无偿拨给的营运资金数额,申请经营的业务种类等; (二)申请者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关主管当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 (三)申请者最近3年的年报; (四)中国人民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十一条 设立合资银行或者合资财务公司,应当由合资各方共同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设立合资银行或者合资财务公司的申请书,其内容包括:拟设合资银行或者合资财务公司的名称,合资各方名称,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额,合资各方出资比例,申请经营的业务种类等;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合资经营合同及拟设合资银行或者合资财务公司的章程; (四)申请者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关主管当局核发给合资各方的营业执照(副本 ); (五)合资各方最近3年的年报; (六)中国人民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十二条 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所列资料,除年报外,凡用外文书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
第十三条 中国人民银行对设立外资金融机构的申请初步审查同意后,发给申请者正式申请表。申请者自提出设立申请之日起满90日未接到正式申请表的,其设立申请即为不予受理。
第十四条 申请者应当自接到正式申请表之日起60日内将填写好的申请表连同下列文件报中国人民银行审批: (一)拟设外资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名单及简历; (二)对拟任该外资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的授权书; (三)设立外国银行分行的,其总行对该分行承担税务、债务的责任担保书; (四)中国人民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十五条 外资金融机构自接到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文件之日起30日内,应当筹足其实收资本或者营运资金,并调入中国境内,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并依法自开业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第十六条 外资金融机构自中国人民银行审查批准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国家外汇管理局领取《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
第三章 业务范围
第十七条 外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合资银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业务范围,可以部分或者全部经营下列种类的业务: (一)外汇存款; (二)外汇放款; (三)外汇票据贴现; (四)经批准的外汇投资; (五)外汇汇款; (六)外汇担保; (七)进出口结算; (八)自营和代客户买卖外汇; (九)代理外币及外汇票据兑换; (十)代理外币信用卡付款; (十一)保管及保管箱业务; (十二)资信调查和咨询; (十三)经批准的本币业务和其他外币业务。
第十八条 外资财务公司、合资财务公司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业务范围,可以部分或者全部经营下列种类的业务: (一)每笔不少于10万美元,期限不少于3个月的外汇存款; (二)外汇放款; (三)外汇票据贴现; (四)经批准的外汇投资; (五)外汇担保; (六)自营和代客户买卖外汇; (七)资信调查和咨询; (八)外汇信托; (九)经批准的本币业务和其他外币业务。
第十九条 本章所称外汇存款,是指以外币表示的下列存款: (一)中国境内、境外同业存款; (二)中国境外非同业存款; (三)中国境内外国人的存款; (四)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的存款; (五)外商投资企业存款; (六)外资金融机构对非外商投资企业放款的转存款; (七)经批准的其他外汇存款。
第二十条 本章所称外汇汇款,是指境外汇入汇款和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人、华侨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的汇出汇款。
第二十一条 本章所称进出口结算,是指外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合资银行办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结算和经批准的非外商投资企业的出口结算以及放款项下的进口结算。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外资金融机构的存款、放款利率及各种手续费率,由外资金融机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二十三条 外资金融机构经营存款业务,应当向所在地区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缴存存款准备金,其比率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存款准备金不计付利息。
第二十四条 外国银行分行的营运资金的30%应当以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生息资产形式存在,包括在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银行的存款等。
第二十五条 外资银行、合资银行、外资财务公司、合资财务公司的总资产不得超过其实收资本加储备金之和的20倍。
第二十六条 外资银行、合资银行、外资财务公司、合资财务公司对1个企业及其关联企业的放款,不得超过其实收资本加储备金之和的30%,但是经中国人民银行特许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 外资银行、合资银行、外资财务公司、合资财务公司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其实收资本加储备金之和的30%,但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投资于金融机构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外资银行、合资银行、外资财务公司、合资财务公司的固定资产不得超过其实收资本加储备金之和的40%。
第二十九条 外资金融机构应当确保其资产的流动性。具体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制定。
第三十条 外资金融机构从中国境内吸收的存款不得超过其总资产的40%。
第三十一条 外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计提呆帐(坏帐)准备金。
第三十二条 外资银行、合资银行、外资财务公司、合资财务公司的实收资本低于注册资本的,必须每年从其税后利润中提取25%予以补充,直至其实收资本加储备金之和等于其注册资本。
第三十三条 外资金融机构应当聘用至少1名中国公民为高层管理人员。
第三十四条 外资金融机构应当聘用中国注册会计师,并经所在地区的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认可。
第三十五条 外资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 (一)设立分支机构; (二)调整、转让注册资本,追加、减少营运资金; (三)变更机构名称或者营业场所; (四)更换高层管理人员。
第三十六条 外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有关分支机构报送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
第三十七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有关分支机构有权检查、稽核外资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第五章 解散与清算
第三十八条 外资金融机构自行终止业务活动,应当在距终止业务活动3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申请,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查批准后予以解散并进行清算。
第三十九条 外资金融机构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中国人民银行可以责令其停业,限期清理。在清理期限内,已恢复偿付能力、需要复业的,必须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复业申请;超过清理期限,仍未恢复偿付能力的,应当进行清算。
第四十条 外资金融机构因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而终止的,其清算的具体事宜,参照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一条 外资金融机构清算终结,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六章 罚 则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外资金融机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予以取缔,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可以处5万元至10万元人民币等值外汇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 外资金融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三章的规定,超越批准的业务范围从事经营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或其有关分支机构责令其停止所超越部分的经营活动,没收其超越部分的非法所得,并可以处1万元至5万元人民币等值外汇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 外资金融机构违反本条例第四章的有关规定从事经营的,中国人民银行或其有关分行有权责令其纠正、调整业务或者补足有关资金,并可以处500 0元至3万元人民币等值外汇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外资金融机构违反第四章的有关规定,未按期报送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或其有关分支机构予以警告、通报,责令限期补报,并可以处3000元至2万元人民币等值外汇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 外资金融机构违反本条例,除依照本章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外,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可以责令其停业直至吊销其营业许可证。
第四十七条 外资金融机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法律、法规的,由有关主管机关依法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八条 香港、澳门和台湾的金融机构在境内设立和营业的金融业务机构,比照适用本条例。
第四十九条 对外国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的管理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制定。
第五十条 本条例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实施细则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
第五十一条 本条例自1994年4月1日起施行。1985年4月2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特区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条例》和1990年9月7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9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上海外资金融机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㈨ 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中心支行副行长段会全
1、段会全现任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副行长,并兼任昆明中心支行党委委员。
2、中国人民银行没有设置云南省分行,只设置昆明中心支行,是中国人民银行的派出机构。
3、与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合署办公,负责在云南辖区贯彻落实总行制定的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以及外汇管理工作。
㈩ 昆明的朋友来帮帮忙 打算提雅阁9 2.4豪华 请问最低多少钱
中国人民政协全国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部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国务院直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体育总局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务,院西部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气象局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科学院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地震信息网,新华通讯社,中国工程院国家行政学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海洋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邮政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天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国专家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粮食局,国家测绘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文物局,国家原子能机构,国家档案局,其他国家机构及社会团体对你的说说表示强烈的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