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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业银行外汇业务现状

发布时间:2021-08-17 08:30:32

Ⅰ 我国商业银行涉及外汇的主要有哪些业务

外汇业务主要有:外汇存款、外汇贷款、汇款、结售汇、贸易融资、国际结算等
只要有外汇业务资格的银行均对客户开放,部分业务限制对个人提供,如国际结算、贸易融资等。外汇业务目前在境内对个人开放的主要有存款、汇款、和结售汇吧。

Ⅱ 跪求:::中国金融产品的现状~~!!!!

一、中国金融服务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随着金融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金融业面临的市场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特别是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以来,各级政府都把金融安全和稳健发展放在了非常重要的位置,采取多项管理措施,加强自身建设,防范金融风险,取得了很大进展。但是加入WTO后,外国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市场,我国金融业各部门的压力仍将非常大,发展现状不容乐观。下面我们将分别谈谈我国银行业(主要是商业银行)、保险业和证券业的发展现状。

(一) 银行业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市场基本上是由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所瓜分,行业垄断程度相当高,其业务主要集中在传统的存、贷、汇银行业务和外汇业务等,很少经营或不经营全部的投资银行业务,如金融租赁业务、保险业务、信托业务、财产顾问和咨询业务和旅游广告业务等。这些业务范围的限制,影响了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和金融工具创新能力,资本金严重不足,贷款能力出现内生性约束。由于国有银行效益不佳,消化自身不良资产的压力很大,也无力用经营利润补充基金。因此,不良资产日益积累,致使部分国有银行资产充足率根本达不到巴塞尔协议规定的8%的要求。由于商业银行盈利能力不强,资产运用效率不高,存在大量的坏帐和呆帐。这些都将使国有商业银行在与外资银行的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

(二)保险业

二十年多来,中国保险业以年均39.6%的增长速度迅猛发展,实现第一个保费收入达500亿元用了15 年的时间,而实现第二个500亿元仅用了3年时间(见图1-1、图1-2)。到2000年底,保费收入达1595.9亿元。同时保险市场主体日趋多元化,目前,全国共有保险公司40家,一个以国有保险公司和股份制保险公司为主、中外保险公司并存、多家保险公司竞争的保险市场格局已初步形成。但中国保险业目前还存在一系列问题,如保险公司实力

差,资金运用渠道少(保险业收入仍以保费盈余为主),效率和经营技术不高,服务水平不能适应竞争等。因此,一旦当我国保险公司与外国保险机构真正展开竞争,保险业将面临很大冲击。

图1 1989—2000年我国保费收入趋势图

图2 1989—2000年我国保费收入增幅趋势图

(三)证券业

我国证券业起步于八十年代,在1990、1991年沪深证券交易所成立后,经过曲折的历程,取得了长足的发展。首先是融资能力的增强,我国证券市场融资额从1994年的99.78亿元,增长到2001年的1192.22亿元,占间接融资(银行贷款)的11.45%;其次,随着证券市场规模持续增长,股票交易额也持续增长,1993年的股票交易额为3627.2亿元,2000年股票交易额达到高峰,为60826.6亿元,增长了16.7倍。2001年我国上市公司数量已经达到了1154家,投资者帐户为6639 .68万户。上述数据表明,我国证券市场经过10年的快速发展,已经初具规模。但由于我国证券业是在一定的保护下发展起来的,并没有与国际市场完全接轨,因此其要进一步发展,仍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国内证券机构业务范围狭窄,品种单一,结构趋同。业务范围仅限于国内的承销、经纪和自营三大传统业务,企业财务顾问业务等虽然也有,但是大多是争取承销项目的辅助手段,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具有很大的雷同,对金融创新的重要性仍然没有充分的认识。

其次,融资渠道不畅,上市证券公司不多。渠道有三个方面:同业拆借、国债回购和增资扩股,且融资偏重短期资金融通,缺乏券商发展急需的长期资金融资渠道。

第三,资本运作效率差。

第四,券商的资产管理业务混乱。

第五,证券经纪业务收益下降。

这些都表明,只有二十余年成长历史的新中国证券业同经历过百余年资本市场锤炼并且实力雄厚的国外证券公司同场竞技,将面临巨大的现实压力。

二、中外金融服务业发展比较

2001年11月,中国终于迈进了WTO的大门,中外金融机构同台竞技将成为必然趋势,我国金融业要在这一场新的角逐中占有一席之位,必须通过比较分析彼此的优势和劣势,判断自身所处的生存环境,最终提出自己的战略方案。

(一) 银行业

1.经营规模比较

衡量一家综合性商业银行的经营规模,主要有总资产、一级资本、分支机构数量、跨国经营情况等子指标

表1 中外商业银行经营规模比较(1999年度) 单位:亿美元

总资产
一级资本
分行机构数量
跨国经营情况

工商银行
4275.46
219.19
国内分支机构众多
跨国经营处于初级阶段

农业银行
2442.93
162.66
国内分支机构众多
跨国经营处于初级阶段

建设银行
2658.45
131.96
国内分支机构众多
跨国经营处于初级阶段

中国银行
3162.14
152.70
全球性机构布局
全球性银行

花旗银行
7169.37
476.99
全球性机构布局
全球性银行

美洲银行
6325.74
381.76
全球性机构布局
全球性银行

德意志银行
8437.61
174.18
全球性机构布局
全球性银行

巴克莱银行
3988.25
140.55
全球性机构布局
全球性银行

资料来源:张仿龙、阮班鹰:《中外商业银行盈利比较及入世对策》,《现代商业银行导刊》2001年第一期;孔永、马耕之《世界30家银行资产负债及财务状况概览》,中国经济出版社1996年版。

从表1可以看出,就总资产和一级资本来源来说,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与国际跨国商业银行相比并不逊色,已经进入世界大银行行列。但从分支机构数量及跨国经营情况看,除中国银行具有众多海内外分支机构并已初具全球性银行的某些特征之外,其余三家国有商业银行尽管分支机构总量很多,但跨国经营都还刚刚开始。因此,从经营规模指标分析,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与外国综合性大银行的最大差距表现在全球性分支机构布局缺陷和跨国经营滞后等方面。

2.业务功能比较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在业务功能上的差异主要表现在管理当局对混业经营和分业经营的限制(见表2)。英国、日本和美国已分别于1986年、1992年和1999年修改了相关法律,最后从法律上废除了混业经营的障碍。而我国《商业银行法》严格禁止商业银行从事证券投资等非银行业务。

表2 中外商业银行业务比较

商业银行业务
投资银行业务
保险业务
当局立法限制

工商银行
存贷汇等业务功能齐全
工商东亚

分业经营

农业银行
存贷汇等业务功能齐全


分业经营

建设银行
存贷汇等业务功能齐全
中金公司

分业经营

中国银行
存贷汇等业务功能齐全
中银国际

分业经营

花旗银行
存贷汇等业务功能齐全
全面开办投资银行业务

1999年取消限制

德意志银行
存贷汇等业务功能齐全
全能银行

全面混业经营

巴克莱银行
存贷汇等业务功能齐全
全面开办投资银行业务

1992年取消限制

近年来,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已经开始绕过法律限制,通过到境内外收购、合资设立投资银行机构,开展了投资银行业务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国内分支机构尚不能从事证券一、二级市场业务。因此,业务功能综合化、全能化是形成外资商业银行强大竞争力的重要因素。

3.金融创新比较

金融创新包括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业务创新三大方面。由于外资大银行身处市场经济国家,不存在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的问题,因此,金融创新的比较仅限于业务创新。

从表3可以看出,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业务创新仅限于传统的存贷汇业务,大部分业务创新还是借鉴国外商业银行60—80年代的产品,而市场化程度高、科技含量高的品种,如期货、期权、利率调换、消费贷款证券化、衍生金融产品交易等在我国都还未开办。由此可见,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新产品领域及跨国经营方面的竞争力非常弱。

表3 中外商业银行业务创新比较

中国国有商业银行业务创新
外资商业银行业务创新

综合帐户

银证转帐

浮动利率贷款

票据融资

电子银行

循环贷款

网络结算

消费信贷

可转让定期存单

可转让支付帐户

浮动利率票据和欧洲债券

期货交易

电子银行

互助基金

消费贷款证券化

利率调换交换

SWIFT交易系统

期权交易

衍生金融产品交易

4. 发展战略比较

发展战略是一家商业银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举措。外资商业银行非常重视发展战略,十分注意保持发展战略的相对稳定和发展目标的一致性(见表4)。

表4 中外商业银行发展战略比较

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发展战略
外资跨国大银行发展战略

扩张性、粗放经营、无差异营销、政策性与盈利性并举、资源计划配置为主。
差异化战略、突出重点战略、跨国经营战略、盈利最大化战略、资源配置优化战略。

5.其他竞争力项目比较

(1)在流动性方面,日本银行业的贷存款比率为93. 73%,比我国高出9.14个百分比。美国为87.97%,与我国基本持平。从存贷款比率来看,美国银行业的流动性并没有比我国银行业的平均水平高,但这并不说明在流动性方面就不如我们,因为我国四大银行不良资产比例很高和承担着很大一部分不一定能够即使收回的“政策性贷款”。欧洲方面,其贷存款比率达到127.57%,大大高于我国银行业的同期水平。

(2)在盈利能力方面,日本银行业的资产利润率为-1.2%,比我国四大银行的0.09%低1.21个百分点,利润增长率是负数,为-30.59%,而同期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是-36.26%。美国资产利润率为1.66%,欧洲为0.63%,均高于我国。

(3)在资产质量方面,由表5可见,日本呆帐和滞帐贷款率为3.13655%和0.04385%,与我国情况差不多,而美国在这方面则相对较低。

(4)发展能力方面,日本银行自有资本比例是比较高的,达到了11.6%,美国则为8.72%,两者与我国国内商业银行相比相差不大,但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并没有正常的资本金补充机制,在这方面与美国和日本有一定差距。

表5 银行资产质量的国际比较

项目
比率
日本

(10家合计)(%)
美国

(%)
欧洲

(%)

流动性
流动性比率
NA
NA
NA

贷存款
97.93
87.93
127.57

盈利能力
资产利润
-1.12
1.66
0.63

资本利润
NA
19.53
NA

利润增长
NA
NA
-25.54

人均利润
NA
55578US$
NA

利息回收
NA
NA
99.58

应付利息充足
NA
NA
35.6

资产质量
逾期贷款
1.0664
1.26
NA

呆滞贷款
3.13655
0.33
NA

呆帐贷款
1.04385
0.64
NA

风险资产抵补
95.9202
167.76
NA

加权风险资产抵补
73.3144
NA
NA

发展能力
资本金充足率
11.6
8.72
NA

存款增长
-5.29
7.06
-3.94

贷款增长
-2.61
8.27
15.97

(二)保险业

伴随中国加入WTO,我国保险业将面临一个更为开放,更为激烈的竞争环境,也将面对一批虎视眈眈的外国保险巨头。中国保险业与国外保险业究竟存在怎样的差距呢?下面我们将从保险业的市场规模、保险深度和密度、资产规模、市场集中率以及融资渠道五方面进行比较。

1.市场规模比较

从表6可以看出,世界保费收入主要集中在发达国家,也就是说,发达国家在世界保险市场上居于主要地位。我国保险业恢复业务以来,虽然发展迅速,但总规模仍然很小。1999年保费收入仅排世界第16名,市场份额只有0.72%。

表6 1999年我国与其他主要国家保费收入比较表

国家
保费收入(百万美元)
占世界市场份额(%)
世界排名

美国
795188
34.22
1

日本
494885
21.29
2

英国
204893
8.82
3

德国
138829
5.97
4

法国
123113
5.3
5

意大利
66649
2.87
6

韩国
47929
2.06
7

加拿大
41882
1.8
8

澳大利亚
38712
1.67
9

荷兰
37985
1.63
10

中国
16830
0.72
16

巴西
11203
0.48
21

印度
8391
0.36
23

资料来源:Sigma No.9,2000。

2.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的比较

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是衡量一个国家保险业发达程度的两个重要指标。保费密度是指人均保费额的高低,保险深度是指保险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的大小。如果一国的人均保费越高,保险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越大,说明该国的保险业相对越发达。1999年,从保险密度看,我国只有13.3美元/人,列世界第73位。保险深度也只有1.63,其中产险深度为0.61,寿险深度为1.02,整体上居世界第58名,远远落后于英美等发达国家,甚至也落后于巴西(第51名)和印度(第52名)。从表2.2-2和2.2-3可以看出我国与其他国家的差距。

表7 1999年我国与其他主要国家保险密度比较表

国家
瑞士
日本
英国
美国
爱尔兰
荷兰
芬兰

排名
1
2
3
4
5
6
7

保险密度
4642.7
3908.9
3244.3
2921.1
2454.7
2404.7
2212.6

国家
法国
丹麦
澳大利亚
巴西
中国
印度

排名
8
9
10
50
73
79

保险密度
2080.9
2037.4
2017.3
68.6
13.3
8.5

表8 1999年我国与其他主要国家保险深度比较表

国家
南非
英国
瑞士
韩国
日本
爱尔兰
澳大利亚

排名
1
2
3
4
5
6
7

保险深度(%)
16.54
13.35
12.84
12.84
11.17
9.83
9.82

国家
荷兰
芬兰
美国
巴西
印度
中国

排名
8
9
10
50
52
58

保险深度(%)
9.65
8.88
8.55
2.01
1.93
1.63

3.资产规模比较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分别是我国最大的人寿保险公司和财产保险公司。但从资产总额看,这两家公司的资产规模偏小,两家公司的总资产才为世界第25大保险公司总资产的16.6%。从资产利润看,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资产利润率为0.47%,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资产利润率为1.78%,而世界前20大保险公司中资产利润率最低的也达到了4%的收益率。这些都表明我国保险公司经营成本较高,市场竞争力较低(见表9)。

表9 1998年全球前10大保险公司与我国保险公司资产实力比较

排名
公司(国家)
资产
增长率(%)
所有者

权益
净利润
资产利润率

1
AXA(法)
449566
5
16634
52683
11.72

2
Allianz Group(德)
401406
45
26041
46805
11.66

3
Nippon Life(日)
374801
1
8501
51128
13.64

4
Zenkyoren&prefectrual Ins.Federation(日)
297477
3
3990
46154
15.52

5
Dai-ichi Mutual Life(日)
261164
4
5198
35030
13.41

6
AIG(美)
133673
17
30123
24879
10.65

7
Metropolitan Life Insurance(美)
215346
6
14367
11503
5.34

8
Sumitomo Life(日)
212200
2
4411
29320
13.82

9
Zurich Financial Services (瑞士)
205963
11
11994
25221
12.24

10
Prudential Group (英)
196536
10
5443
18782
9.56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5806

334.9
103.3
1.78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11675

622.7
54.7
0.47

中国人寿+中国人保
17481

957.6
957.6
0.90

资料来源:(1)2000年1月《保险资讯》173期,本表排名以资产为基础,并根据Dow Jones and Isis决定。

金额单位为百万美元,汇率按1998年12月31日汇率换算。增长率按本国货币计算。

(2)《中国保险年鉴》1999年。

4.市场集中率比较

目前,我国只有保险公司40家,(其中国有独资保险公司5家,股份制保险公司9家,中外合资保险公司13家,外资保险公司13家),而日本有110家,美国80年代就有5000多家保险公司,香港弹丸之地也拥有200多家保险公司。中国的保险机构数量过少,导致保险市场集中率高,垄断经营严重(见表10)。

从下表可以看出保险业比较发达的国家的市场集中率一般较小。如美国1998年前五大财产保险公司所占市场份额仅为30.16%,日本前五位寿险公司市场份额也不过是60.4%,这是因为在保险业比较发达的国家,保险市场进入壁垒较少,保险公司设立相对比较容易,所以保险公司数目较多,竞争较为激烈。使整个市场的集中率较小。而我国由于长期实行计划

Ⅲ 我国商业银行使用什么进行外汇业务的核算

有很多,信用证、汇票、电汇等

Ⅳ 银行外汇业务存在哪些风险以及防范对策

我国商业银行外汇业务风险及防范对策 2005 年 7 月 21 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完善人民币汇内率形成容机制改革的公告》,对人民币汇 率形成机制进行改革,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揽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2007 年以来,美国次贷危机引起全球金融海啸,加剧了市场汇率波动,商业银行经营外汇业务的风险随之增大, 商业银行如何采取积极措施,借鉴国际银行业的先进做法,尽快建立完善的外汇风险管理体系,是银行必 须研究的新课题。

Ⅳ 国际信贷问题:我国商业银行外汇贷款业务的现状

经过前几年的下滑后,自06年以来,特别是07年开始人民币大幅升值后,外汇贷款(主要是美元和日元贷款)需求量激增。但受制于外汇资金(存款)的急剧下滑,外汇贷款的实际增幅相对较小。目前外汇贷款同样受央行的规模控制,不能完全满足市场需要。

Ⅵ 我国对商业银行外汇交易有何规定

【阅读次数】335 在当今全球金融一体化的条件下,一国的国内金融市场和国际金融市场是紧密联系的。一国的海外融资也是和该国外汇市场的发展密不可分的,两者又都受到一国外汇管制法规、政策的制约,例如外债的筹措是否由国家集中统一管理,本国货币的可兑换程度,汇率的产生机制等。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而言,外汇业务是其国际业务的重要内容,开展和进行外汇业务同样要接受国家外汇法规、政策的管制。 从我国的情况来看,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即实行了外汇管理。1980年12月制定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以后又陆续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外汇管理的条例。1993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外汇管理体制的通知》,我国从1994年 1月 1日起开始实行新的外汇管理体制。 这次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长远目标是:实现人民币的自由兑换;改革的近期目标是要实现经常项目下的人民币可兑换。1996年 1月 8日,国家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标志着我国的外汇管理进一步步入了规范化、法制化的历史时期。到1996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中国达到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协定第八条款的要求,人民币已经实现经常项目的可兑换。 经过改革后的外汇管理体制较以往主要有以下几点变化:实现汇率并轨,实行由外汇市场供求决定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取消外汇留成和上缴,实行银行结汇、售汇制;建立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改进汇率形成机制;禁止外汇在境内计价、结算和流通;取消外汇收支的指令性计划,国家主要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实现对国际收支的宏观调控。实行新的外汇管理体制和人民币逐渐向资本项目乃至完全的可自由兑换过渡,无疑有助于我国商业银行进一步开发和拓展外汇业务,与国际资本市场接轨。 一、 国家外汇管理局对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的管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于1979年 3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是国务院领导的中国人民银行归口管理的副部级国家局。它是我国专门从事外汇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设有分支局。 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家外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报经国务院或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组织实施,监督国家外汇收支计划、利用外资计划和国际收支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监督管理国家外汇储备;管理对外借款;审批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并对其进行监管;管理在中国境内的中外单位和个人的外汇收支,检查处理违反外汇管理法规的行为等。 在我国,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业务,除了要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外汇管理,还要受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对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的管理。从性质上看,中国人民银行的管理属于中央银行的外汇管理,是指一国政府授权本国中央银行对外汇的收支、买卖、借贷、转移以及国际间核算,外汇汇率和外汇市场等实行管制,主要目的是集中使用该国的外汇、防止外汇投机,限制资本流出入,稳定货币汇率,改善或平衡本国的国际收支。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管理更加侧重对金融机构开展外汇业务本身的管理,具体讲,它是指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依据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对金融机构的外汇业务进行审批、终止、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国家对金融机构外汇业务进行管理的根本目的是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创造一个稳定的外汇金融环境,保证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经营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促进金融机构在平等基础上竞争,保证外汇管理的增收节支,提高利用外资的使用效益。促使金融机构有效地筹集外汇资金,运用外汇资金,以支持和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文件,国家外汇管理局对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的管理主要有以下内容: (1) 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的审批、扩大、停办和终止; (2) 颁发和换发《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 (3) 实收资本金和提取资本准备金的管理; (4) 金融机构向外借款、发债、投资,向境外放款,对外提供担保,在境外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等项业务的审批和管理。 (5) 金融机构外汇业务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 (6) 金融机构报表的编制、报送和汇总; (7) 对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的检查和考评。 二、对商业银行外汇业务的管理 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后,目前我国的商业银行是外汇交易的中心,也是外汇市场上的主力军;随着我国外汇储备和居民持有外汇的增加,商业银行开展的外汇业务在其业务总量中也占有越来越大的份额。下面,我们就国家对中资商业银行外汇业务的现行管理规定进行比较详细的讲述,这也是本讲的重点所在。 1993年 1月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布了《银行外汇业务管理规定》,这是目前国家对银行外汇业务进行管理的主要法律文件。依据这一《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对银行外汇业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有: (1) 银行经营外汇业务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求平衡、保证支付、良性循环的原则。并应根据有关规定严格监督客户的外汇收支活动。 (2) 银行可自行与境内外金融机构建立代理行关系,由其总行统一管理。并可自行或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在境外金融机构开立外币帐户,其使用范围为:境外发债借款所筹的暂存资金;偿还外债之前的偿债暂存资金;境外同业存款;办理国际结算业务;办理自营或代客买卖外汇及外币有价证券业务等。如银行超过上述规定的帐户使用范围在境外开立外币帐户,应提交有关文件报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如违反上述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可责令暂停或撤销境外外币帐户,并予以处分或罚款。 (3) 银行向境外金融机构或向境内外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存、拆外汇资金,必须建立信用额度控制制度,对每家金融机构的具体控制额度应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银行办理外币兑换业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兑换率。银行办理贸易、非贸易结算、外汇与人民币兑换等业务,所收入的属于国家的外汇应按规定办理移存,所需的外汇可按规定提取。如违反上述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可没收其非法所得并给以处分或罚款。 (4) 国家外汇管理局对银行实行外汇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如自有外汇资金占外汇风险资产总额的比率,外汇负债加外汇担保为自有外汇资金的最高倍数,外汇流动资产占外汇流动负债的最低比率,外汇流动资产占外汇总资产的最低比率等。上述这些具体比例数由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需要确定和调整,银行必须严格执行。如违反比率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除责令其限期调整外汇资产负债比例外,可给予暂停或限制经营有关外汇业务的处罚,并予以处分或罚款。 (5) 国家外汇管理局可自行或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对银行外汇业务进行全面检查或重点检查,并进行考评,主要内容包括:外汇资产质量情况;外汇业务收益情况;外汇业务经营管理能力;执行政策法规的情况等。 (一) 对商业银行开办外汇业务的管理 1、 银行开办外汇业务的申请 在我国,并非所有的银行都可以经营外汇业务,而是只有具备一定条件、提出申请并经过有关国家机关审批通过的商业银行才能够经营外汇业务。具体讲,申请开办外汇业务的商业银行应该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是外汇资本上的要求,申请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应该具有法定外汇现汇实收资本金或者营运资金。全国性银行有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实收外汇现汇资本金;区域性银行有2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实收外....

Ⅶ 商业银行外汇业务

有窗口可以受理的,你去银行问问~

Ⅷ 我国能进行外汇业务的商业银行有哪些

根据《银行法》及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我国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均有经营外汇业务的资格

Ⅸ 论文的不足之处和两点怎么写,题目是人民币升值对我国商业银行外汇业务的影响

现在的论文都要钱,商业社会没办法。你在这问也没用,没人给你。我去年的论文在浅论天下写的,你可以去看下,还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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