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非法集資中有警察以個人投資者身份投資被騙,怎麼辦
1、被騙只能選擇報案、不報案。
2、肯定要受行政處分,因為國家公職人員嚴禁參與民間非法借貸活動。
❷ 如何正確認識個人投資者
個人投資者是一個什麼概念
在證券市場發展的初期,市場參與者主要是個人投資者,即以自然人身份從事股票買賣的投資者。一般的股民就是指以自然人身份從事股票買賣的投資者。
在證券市場上,凡是出資購買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的個人即為個人投資者。主要是相對於機構投資者而言。個人投資者(無論資金的多少)都可以稱為散戶。
個人投資者優劣勢分析
個人投資者相對於機構投資具有靈活、小額、主觀等鮮明的特點。那麼,個人投資者在理財投資市場的優劣勢又是怎麼樣的情況呢?
一、主觀性強:個人投資者多數是個人作戰。在計劃性不強、思考不夠的時候,個人作戰難免陷入主觀,時常憑個人的喜好甚至是心情好壞而做出決策。主觀決策的優勢是決策快,但缺點也很明顯,推敲不夠,勝利率低。多和朋友交流以及制定操作計劃,將每項投資決定的理由和預期都做記錄,不斷推敲改進,不求多但求准,或許可以讓你的投資結果改觀。
二、操作靈活:資金量小和交易的限制少,使得個人投資者的操作可以很靈活。資金量小,讓投資者在買賣時根本不必考慮流動性的問題。善用靈活度高的優勢,不是要多做短線,而是多在成長性強、彈性大的品種上下工夫。
三、投資工具少:機構可以利用資金規模的優勢、專業的優勢做各種套利。但個人投資者因為專業能力和資金量等限制,只對一些基本的投資品種熟悉,交易模式也多限制在買賣賺取差價的方式。
個人投資者理財注意事項
個人投資者資金少,在理財市場上應注重一些理財技巧,方能做理財市場的常青樹。
一、順勢而為:如果市場整體行情不對勁,我們應該及早撤離市場,不應進行逆勢投資交易,我們的資金少,抗風險能力完全及不上機構;
二、培養良好的投資心態:俗話說,心態決定成敗。理財的目的不僅僅是利用投資工具來錢生錢,更重要的是讓家庭財務處於最佳狀況,並能滿足家庭各階段所需。簡單的說,就是讓家人生活的更好。
三、選擇適合的理財項目:投資者需要根據個人或家庭的理財目標、整體財務情況、投資資金,並結合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來選擇適合自己的投資項目或者個人投資理財產品。要知道一個適合你的投資項目,絕對比你追求那些高風險的投資,收益會來的更加穩定。
❸ 急需:網上工商,公司注冊預先核准名稱的投資人身份標識那一項要填寫什麼內容
青島注冊公司 關注用戶名 :
1、提供擬成立的公司名字:
名字組成如下:
青島+字型大小+行業特徵+組織形式(有限公司、分公司)(由於重名概率非常高,建議多提供幾個公司名字,以方便一次核准公司名稱)
2、確定具體股份分配比例並提供所有投資人身份證復印件
對於每個投資人的具體職位可參考如下:
法人代表、執行董事與總經理、監事
3、確定公司范圍
很多客戶對於公司經營范圍不知如何寫,本公司的商務顧問會根據工商局的要求以及您的行業特點幫您很好的完善與規范。
4、提供注冊地址的相關信息,具體包括以下材料
租賃合同、產權人身份證或者營業執照復印件、產權證明文件。
其中:產權證明文件如下,3者任選其一提供即可
1)產權證
2)購房合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3)其他產權證明文件
❹ 投資者與所有者的區別
投資者與所有者的區別如下:
1、概念不同
投資者是指投入現金購買某種資產以期望獲取利益或利潤的自然人和法人。廣義的投資者包括公司股東、債權人和利益相關者。狹義的投資者指的就是股東。
在金融市場中,所謂投資者是指在金融交易中購入金融工具融出資金的所有個人和機構,包括存款人,出資人在驗資時稱為投資者。投資者一般具有個人傾向呈保守型交易以基本分析為主風險負荷小、對信息的依賴較小等特徵。
企業的所有者即權屬人,可以是股東,也可以是投資人或資產的所有人,還可能是國有企業的上級主管機關。所有者的權利可以是全部的,也可以是部分的或份額的。
2、承擔的義務不同
所有者包括債權人和業主(股東)。優先權是債權人,企業一旦重組或破產清算,首先應滿足債權人,然後才考慮業主。債權是不可滅失的權力。無論公司經營狀況如何,債務都必須償還。公司盈利多,債權人不多得,只以借貸的本利和為限;公司虧損,債權人的債務也要按約定償還,債權人不承擔虧損。
而股東即投資者的權利就不同。公司盈利多,就可以多得。公司虧損,他們要承擔虧損責任,直至血本無歸。
3、所有權關系不同
組織的所有者與投資者是對公司所有權關系是有區別的,所有者包括股東和債權人。投資者是單指股東或業主。
企業擁有的任何東西都是債權人或業主提供的。所以,債權人對企業財產所得以主張的權利和業主對企業財產所得以主張的權利的總和,應等於企業的資產總額。業主權益就成為次於債權人權益的剩餘權利。
(4)按投資者身份擴展閱讀:
投資者的種類
1、戰略類
戰略投資者是指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與發行人具有合作關系或合作意向和潛力,並願意按照發行人配售要求,與發行人簽署戰略投資配售協議的法人;是與發行公司業務聯系緊密,且欲長期持有發行公司股票的法人。
2、證券類
證券投資者是證券市場的資金供給者,主要有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眾多的證券投資者保證了證券發行和交易的連續性,也活躍了證券市場的交易證券投資者是指以取得利息、股息或資本收益為目的而買入證券的機構和個人。機構投資者主要是證券公司、共同基金等金融機構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
3、機構類。從廣義上講是指用自有資金或者從分散的公眾手中籌集的資金專門進行有價證券投資活動的法人機構。
4、個人類
一般來說,股票的持有者包括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在證券市場發展的初期,
市場參與者主要是個人投資者,即以自然人身份從事股票買賣的投資者。一般的股民就是指以自然人身份從事股票買賣的投資者。
5、基金類。基金投資者即基金份額持有人,是基金的出資人,基金資產的所有者和基金投資收益的受益人。
6、政府類。政府投資者是指進行證券投資的政府機構。政府機構進行證券投資的主要目的不是為了獲取利息、股息等投資收益,而是為了調劑資金餘缺和實施公開市場操作,進行宏觀經濟調控。
7、天使類。天使投資者是具有豐厚收入並為初創企業提供啟動資本的個人。
❺ 投資者主體資格證明是指什麼
所謂外資主體資格證明,指的是這個外國公司的注冊登記文件,就是相當於國內公司 營業執照的東西,在國外一般叫注冊證書,這個文件還需要經過公證認證,才能在中國使用。
具體可以咨詢我
❻ 網上工商,公司注冊預先核准名稱的投資人身份標識那一項要填寫什麼內容
選其他就可以了。可以填寫真實的身份,這個影響不大的。給你退回來肯定會說明是什麼原因的,你把原因發出來,才好對症下葯啊。
❼ 高分求 以基金投資人身份評價中國基金管理
1.上市公司贏利能力差,制約證券投資基金理性投資
我國證券市場規模相對較小,上市公司質量不高。由於相當一部分上市公司缺乏贏利能力,不具有投資價值,就使得擁有巨額資金的基金只能選擇數量有限的少數有投資價值的股票,這種情況的直接後果是導致證券投資基金的資產組合雷同,證券投資基金的多元投資、分散風險的投資理念受到嚴重扭曲。
2.市場缺乏做空機制,證券投資基金無法規避風險
我國證券市場這種只能做多,不能做空的單向機制極大地限制了證券投資基金的運作空間,制約了基金公司的風險管理,使其無法實現規避風險的目的。
3.證券市場金融產品單一,制約證券投資基金的選擇
我國目前的證券市場還很不發達,證券投資基金可以選擇的對象只有股票、國債等少數幾種金融產品,同時,我國國債的流動性、品種數量和交易規模還非常有限,企業債券尚未得到很大的發展,國有股和法人股的全流通尚未完全實現,導致證券投資基金的可投資空間大大減少。基金管理人難以對其進行組合,不能達到風險對沖的目的,也就會使基金的規避風險的作用無法發揮。
1.基金持有人大會虛置
契約型基金份額持有人購買基金份額後,無權直接干預基金管理人對基金資產的經營和運作,其監督制約權只能通過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來行使。 由於基金持有人大會是不定期的,因而往往被基金持有人忽略。
2.基金管理人存在嚴重的道德風險
證券投資基金的持有人與管理人是一種委託代理關系,委託人期望資產增值最大化,代理人期望代理效用最大化,兩者的目標函數不完全一致,這就產生了激勵不相容的委託代理問題。由於我國的基金是由基金管理公司成立的,而基金管理公司的大股東一般都是證券公司、銀行或者信託公司,這樣,在基金持有人利益與基金公司控股股東利益發生矛盾時,基金管理公司往往不是服務於基金持有人,而是服從於基金管理公司的控股股東的利益。這時基金管理公司的運作目的也就不再是為持有人增加收益,而是動用基金資產通過關聯交易將利益輸送給控股股東,從而損害基金投資者的利益。
3.獨立董事制度存在局限
基金管理公司獨立董事只對提高基金管理公司的治理起到了作用,而如何監督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持有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則運作,應該從基金本身治理上去解決,不可能由基金管理公司的內部機制來解決。
4.缺乏有效的基金激勵機制
除了治理結構本身的缺陷外,我國目前現行的基金管理人報酬制度也是基金管理人不能按投資者利益最大化的方式去運作的一個重要原因。
這種計提報酬的方式造成基金管理人管理能力與報酬沒有直接關系,只取決於基金規模,即使盈利能力低下,甚至給基金持有人造成了損失,也仍然可以照收管理費。由此可見,在這種缺乏風險激勵機制和投資損失風險賠償約束機制下,基金管理人收益報酬和風險責任不能對稱起來,報酬與風險是不相關的,導致基金管理人自然缺乏盈利的動力。
5.基金託管人地位缺乏獨立性
1.解決我國現行基金的委託代理問題
為促進基金業的健康發展,首先要解決基金的委託代理問題,即為控制基金管理人的道德風險,強化基金持有人的監督權。
第一,設立持有人大會常設機構,加強基金持有人大會的實際權力
第二,完善獨立董事制度
2.切實加強基金託管人的監督職責
加強基金託管人的監督職責最有效的辦法就是改變我國的基金託管人選擇方法,將託管人的選擇權直接交到基金持有人手中,才能真正讓託管人成為持有人的代理人去監督基金管理人。在設立基金持有人代表大會常設機構後,這一問題可以獲得解決。
3.建立基金管理人市場
證券投資基金是資本市場發展的產物,它也必須以投資者收益最大化為目的運行才能生存和發展,這就要求在基金管理人選擇方面,也應該按照市場的競爭機制來運行,通過市場選擇來確認。
因此,應當進一步規范基金管理人資格條件。我國目前在作為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公司任職條件上,只在注冊資本金、股東結構、人員構成、內控制度等硬指標方面作了規定,而對其管理能力等軟指標卻沒有規定。這不利於基金管理人的市場競爭,因此,應進一步健全基金管理人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同時,應規定基金在較長時期效益低下的情況下,其管理人不能發起設立新的基金。當基金長期管理不善時,要強制向其他優秀的基金管理人轉移。這樣可以有利於基金管理公司的競爭,也有利於保護績效較差基金持有人的利益。
4.發展公司型基金
5.強化基金監管
證券投資基金在運作過程中涵蓋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社保基金、保險公司、銀行、信託投資公司、證券交易所等金融機構,涉及股票市場、債券市場、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國債回購市場、票據市場等多個領域,因此投資基金在運作過程中要接受證監會、中國銀監會、中國保監會多頭監管。我國這種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金融體制,造成監管許可權分散,各監管機構間缺乏有效的協調和統一,監管效果不理想,與世界目前混業經營的趨勢也不相符,因此,我國需要建立統一、有效的基金監管部門,強化基金監管,從而促進我國基金業的健康發展。
❽ 有限責任公司注冊時沒有提供所有投資人的身份證明可行嗎也沒有確認各股東投資額
必須要提供所有股東的身份證照片和每個股東對應的股權,公司注冊的時候,這些信息是作為章程保存在工商局的。
❾ 投資者與投資經營者的利益分配
按照公司章程的約來定分配自利潤。公司章程沒有約定的按照股東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比例分配利潤。
例如,一個公司有100股,5個股東,每人持有20股,有一個股東負責經營管理。如果:
公司章程里約定負責經營的股東分配50%的利潤,剩下的4個股東每人分配12.5%,就按照公司章程里約定的比例分配。
公司章程里沒有約定如何分配利潤,那麼不論是否有股東負責經營管理,不論某個股東是否具有法人代表身份,均按照每人20%的比例分配利潤。
新股東要加入需要公司作出決議(增加資本),並對利潤分配方式進行約定。沒有約定的仍按照持股比例分配。如果新加入一個股東,持有20股,公司總股份數120股,那麼對這個新股東按1/6的比例分配利潤。
補充:
國家法律的規定就是,在公司章程沒有約定如何分配利潤的情形下,按照股東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比例分配利潤。很簡單的道理,誰出錢出的多誰分的利潤多!
分紅利是股東才有的權利,因為股東是出錢投資的人。法人代表和經營者,如果不是股東的話,就沒有分紅的權利。但是,他們作為公司的雇員,可以獲得工資,以及根據工作績效確定的獎金。工資和獎金數額,由雇員和股東協商,最後決定權在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