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農村民間借貸的方式有哪些
上海五色土的市場定位:為處事穩健的借款人:尋找合理的資金,遠離版高利貸;
為絕不權冒險的放貸人:尋找安全的產品,遠離高風險;
為富有責任的五色土:尋找規范的方法,遠離高壓線;
五色土的產品定位:房產抵押,利率合理,期限靈活,手續簡便,1-7天完成。
五色土的服務定位:盡職調查,風險評級,組合配對,手續協辦,律師監督。
五色土的操作定位:既不吸存也不放貸,既不代收也不代付。
五色土的角色定位:中國不動產抵押借貸風險評級專家。
五色土的性格定位: 處事穩健,富有責任,絕不冒險,五色土只吸引相同素質的人。
2. 民間金融的發展趨勢
在農村發展中,特別是農村工業的發展中,資金已經成為一個重要的制約因素。農民進入非農產業往往得不到有效的資金支持,特別是小企業和家庭企業在起步或遇到資金周轉困難的時候,這大大制約了農村經濟的發展。在解決農村資金不足的問題上,有兩條可以選擇的方式:一是加強正規金融的服務,對現有農村金融機構進行改革,增加其貸款和儲蓄能力;另外一個思路是發揮民間金融的作用,促進有序的民間金融市場的形成。農村原本就是正規金融資源相對匱乏的地區。隨著四大銀行的商業化改革,農村地區的許多經營網點被撤消,正規金融資源更加稀少,金融資源供給明顯不足;而農業、農民、農村,因其所處的弱勢地位,往往更加需要金融支持。這種供需上的極度不均衡,催生了民間金融。民間金融最先在農村產生,並迅速蔓延開來。解決「三農」問題離不開有效的金融支持。農村民間金融是廣大農村經濟主體為滿足融資需求,自發開展和形成,游離於政府金融監管之外的非官方資金融通活動和組織。
農村民間金融滋生於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軌的過渡時期,是經濟制度和金融制度不均衡發展的必然產物。伴隨著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整個國家金融體制改革的不斷推進,農村正規金融越來越不適應農村經濟發展對金融服務多元化的需要,因此在20世紀80年代中後期,以農村民間金融及合作基金會為代表的農村非正規金融迅速掘起,對農村弊端叢生的傳統金融體系產生了重大的沖擊。伴隨著市場經濟的確立,一方面,行政管制經濟依然存在;另一方面,純屬市場的力量又不斷成長,由此產生的資金供求的尖銳矛盾必然為農村民間金融留下巨大的生存空間。現階段中國農村民間金融發展、壯大的主要誘因是高收益導向的供給和巨大的融資需求,有供求必然會形成市場。我國的農村民間金融因處於經濟體制轉軌時期而顯示出其「中國特色」,它更多的是由政府與市場邊界不清、經濟體內各組成部分市場化步驟不一以及意識形態上的滯後等因素造成的。長期以來,民間金融在我國基本上被列為地下金融,一味地進行整治,而很少對其積極方面與消極方面進行客觀分析,也沒有對它的生存機理和運行機制進行理性研究。但民間金融就是「整」而不倒,往往是整治的風頭上收縮一下,風頭一過又「死灰復燃」,甚至更旺。這說明民間金融有其存在的客觀性。由於我國農村金融體系存在缺陷,已滯後於農村經濟的發展。形成了一定的金融「空洞」。雖然農村民間金融只能以 「灰色」或「黑色」的形式存在,表現卻異常活躍;雖屢遭政府取締或禁止,卻表現出頑強的生命力。農村民間金融的存在,也充分說明正式金融機構滿足不了農民的金融(特別是貸款)服務需求,而民間金融正好彌補了這種不足。民間金融的發展,是遵循市場需求、由下而上的誘致性制度變遷的結果,無疑是對金融改革方式的有益探索。民間金融在農村的蓬勃發展,緩解了農村金融資源供需上的矛盾,縮小了城鄉之間在金融資源佔有上的差距,推動了農村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東部地區農村的快速發展,民間金融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可以這么說,民間金融逐漸成為了融資困境中農民的一種理性選擇。 調查表明,全國中小企業約有1/3強的融資來自非正規金融途徑。民間融資主要表現為親戚朋友等家庭和個人之間的借貸,企業之間的拆借,以及私募籌集資金等。民間金融的視角更為開闊,比如民間天使投資者,實際上已經開始借鑒西方市場中的一些運作模式,他們的成長與壯大要比我們的想像中快得多。央行的權威報告推算:中國民間融資規模近萬億元,約占貸款總額的6%。根據本報對一些民間金融機構的了解,他們的不良貸款水平遠低於國有銀行體系,有的甚至至今保持著不良貸款的零紀錄。我們甚至可以說:活躍的民間金融是市場賜給中國經濟的最好禮物。
與那些民間金融家的謹小慎微相比,有銀行體系內的部分銀行家們表現得不那麼理性,他們瘋狂地吸收存款,瘋狂地發放貸款,瘋狂地製造不良貸款,最後瘋狂地核銷不良貸款。背後的原因其實很簡單,他們在用別人的錢干別人的事,這是最缺乏效率的一種制度安排。
面對同樣的信用環境,面對同樣的金融風險承受能力,同處一個跌宕起伏的市場,民間金融雖然也出現了德隆這樣的異類,但總體表現要明顯優於國有金融體系。究其原因,當然不是民間金融家比國有銀行的金融家智商高出多少,而是前者真正在按照市場規則行事,而後者則很有可能在按照官場規則行事。僅從這一點,民間金融就足應被善待。
但是,民間金融生存畢竟仍是一種缺少話語權的脆弱生存,政策風向標的任何轉向都有可能使之被妖魔化,甚至掃地出門。由於金融決策者大多來自國有金融體系內部,這種傾向不可不防。如果民間金融在決策層始終沒有代言人,那麼難免會被等同於地下金融,甚至非法金融。其結果將是中國經濟受到巨大傷害。
3. 農村村集體在民間借貸 多少利息受保護
你好!民間借貸的利率不高於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2倍,受法律保護。高於2倍以上不受保護,個人也可拒絕償還超出部分。希望能幫到你。
4. 請問農村金融和民間金融的區別是什麼
民間金融是相對政府金融或國有金融而言的。民間金融,是指游離於經回國家機關依答法批准設立的金融機構之外的所有以贏利為目的的個人與個人、個人與企業、企業與企業之間的資金籌借活動。它包括非正規金融組織和民間借貸兩種。 非正規金融組織指的是未按照法定程序設立,沒有明確的行為規范,組織內成員遵守規范與否沒有統一的社會性強制。這種組織在現實中主要以親屬、好友等社會關系為依託。以「親情」、「人情」等特殊媒介連接起來。這些組織有各種形式的「會」、地下錢庄、典當行等。
5. 農村民間借貸謹記這幾點
第一,不管是朋來友之間還是親戚之間的源借貸活動,都應當要求出具書面借據或者其他類似書面憑證。同樣,如果還款,則也應當要求歸還書面憑證。如因故沒法歸還書面憑證,則記住一定要重新寫一份收條,同時註明之前的借據等憑證作廢。
第二,民間借貸中的資金來往,盡量減少現金流動,特別是大額借款,請通過銀行匯款或轉賬等方式進行,同時在銀行憑證上註明是借款用途或者歸還借款的用途。
第三,在書寫上述借據或者還款憑證時,不能過於簡單,盡量寫明借還款的金額、時間、主體等信息。建議,如果可能的話,可在借據等書面憑證上約定清楚,如發生糾紛由哪個地區的人民法院管轄,這個約定非常重要,可在很大程度上節約訴訟成本。
6. 農村信用社屬於農村民間金融嗎
農村信用社原先隸屬人民銀行,目前不同地區執行標准不一樣,現在基本上都改為商業銀行了。
7. 現在農村民間借貸 都多少利息
間借貸的利息雙方可以自由約定,只要約定的利息不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都是受法律保護的。即便是超過了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只要對方願意給法律也不會主動去干涉,只有欠錢的一方無償還能力了,被訴至法院,法院只會在四倍以內判決利息。現在我國的同期銀行貸款年利率為5.6%,乘以4,等於22.4%,所以在這個范圍內是受法律保護的。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民間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
六、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七、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謀取高利。審理中發現債權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條規定的限度時,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十、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形成的借貸關系,應認定為無效。借貸關系無效由債權人的行為引起的,只返還本金;借貸關系無效由債務人的行為引起的,除返還本金外,還應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給付利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條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
8. 民間借貸包括農村信用社的貸款嗎
民間借貸包括農村信用社貸款嗎?首先我們要分清什麼是民間借貸,什麼是農村信用社貸款版。
民間借貸是一權種歷史悠久、在世界范圍內廣泛存在的民間金融活動,主要指自然人之間、自然人與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以及法人或其他組織相互之間,以貨幣或其他有價證券為標的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不屬民間借貸范疇之列。
農村信用社貸款是指自然人或法人在需要資金時,從農村信用社按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取得,並約定額度、期限和利率,到期歸還貸款本金和利息的行為。
農村信用社貸款與民間借貸雖然都是借貸行為,但本質上是不一樣的,最根本的區別是,從農村信用社貸款是受國家法律保護的,如果借款人的利益受到了侵害,可以通過法律渠道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是,民間借款就不一樣了,法律對民間借貸的保護是有條件的,比如民間借貸的利率,如果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超出的部分就不受法律保護。
9. 如果農村民間借貸,欠錢不還怎麼辦,就不說沒錢
在農村抄遇到欠錢不還的事情,襲債權人要保留好真實的證據比如借款借條、欠款憑據等,經多次催討仍然無效的情況下,應該在訴訟時效內向法院起訴處理。如果債權人拖延時間,讓訴訟時效過期的話,以後再要起訴就比較復雜的了。債權人必須注意的是,不可以擅自處置債務人的合法財產,更不能將債務人毆打或非法拘禁等。
10. 民間融資的合法化
民間融資合法化
世界有20多個國家仿效格萊珉銀行模式建立了自己的農村信貸體系,為農民脫貧致富提供了一個有效的金融渠道。由此想起中國,特別是在廣大農村,包括小額信貸業務在內的民間融資還處於一種半公開的狀態。而新農村建設的一個支撐點,就是要有金融的支持。
全國農村固定觀察點提供的資料顯示,2003年,我國農戶的融資來源中,平均而言,來自銀行的比例為13.89%,來自農村信用社的比例為18.90%,而來自民間私人借貸的比例則高達65.97%。 民間借貸活躍,說明其有著巨大的市場需求。
在正規金融機構不能滿足這種需求的情況下,允許地下錢庄等民間金融機構公開化和合法化,具有重要的意義:首先,可以填補我國縣及縣以下金融機構的短缺, 為中小企業提供合法的融資渠道,滿足其發展需要。我國的國有部門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大約為40%,但其貸款約占合法金融機構貸款總額的80%;非國有部門 的經濟增長貢獻率大約為60%,其貸款卻只佔到合法金融機構貸款的不到20%,因此,發展民間金融是解決中小企業貸款難的有效途徑。其次,這也是擴大民間 投資渠道的一種明智選擇。民間資本已成為我國國有資本、跨國資本以外的第三支力量。我國迫切需有新的金融組織來為私人資本尋找出路,而我國現有的金 融組織大多存在著創值能力低或風險太大的問題,資金回報率低,資金安全得不到保證。再次,民間融資的合法化不僅有利於規范和監管民間金融機構的運作,防止 坑蒙拐騙的現象發生;還有利於民間金融市場按經濟規律運行和開展競爭,防止高利貸的產生;同時也有利於國家有關部門了解民間資本的流動。
民間融資之所以長期得不到「正名」的一個主要因素,是金融當局擔心放開民間融資會出現非法集資、擾亂金融秩序的事情。一般來說,民間金融機構特別是農村 金融機構面對的是數量龐大、高度分散、經營規模狹小、對貸款額度需求不大且缺乏擔保和抵押品的農戶,這就決定了現有正規金融機構給農戶融資的交易費用相對 較高。另外,農業生產的季節性強、周期長、受自然資源和自然災害的影響嚴重,農民收入總體水平低且波動性大,也增加了融資的風險。
金融當局的這種擔心雖有一定道理,在一些地方的地下錢庄確也出現過高息攬存或者放高利貸的情形,但有關研究以及溫州的農村信用社存款浮動利率改革結果表 明,只要存在金融機構之間的競爭,且產權明晰,產權主體到位,高息攬存等現象就不會成大氣候,因為高息攬存導致金融機構成本大幅增大,從而也導致其放貸壓 力劇增,反而不能獲得其生存所需要的存貸利差。
據世界銀行的統計分析,過去40多年中,在很多國家,政府引導正規的金融機構向民間提供貸款幾乎都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因此更為切實可行的策略是,國家放鬆對金融機構的市場准入,促進內生於民營經濟的金融機構的產生。
中國缺乏一個完整的、與經濟發展相適應的金融系統。大銀行太大,無法顧及中小企業的貸款;小銀行又太少,遠遠滿足不了需求。對此,我們一方面 要改造銀行的管理體制,另一方面要開放民間金融。鼓勵和支持發展非國有民間銀行和民間投資機構,通過非國有或民營經濟的發展,化解存量風險,提高整體經濟 增長質量和效率。
所以,當務之急是應該將實際存在的民間金融合法化,深入探索適合民間金融發展的監管機制。首先,要從法律上明 確民間金融的合法地位,使親友之間的借貸,農戶之間的資金融通,合會、私人銀行
等民間金融機構從地下轉到地上。不能一看到風險問題就一關了之。事實上,民 間金融機構問題並不在於進入本身,而更多的則在於缺乏有效監督、規范。其次,允許民間金融更加靈活的利率浮動范圍。民間金融本身的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都很 高,並且一般都沒有抵押,因此高成本高風險理應對應著較高的收益,民間金融利率高於國家金融利率是很正常的,不能都視為高利貸。
據悉根據央行的部署,在四川、山西、陝西、貴州四省,已在進行民間資本的信貸試點,上述試點給人們傳達了一個信息:國家將給民間融資一定的生長空間。或許用不了多久,我們就能看到一種經過檢驗的民間金融機構和民間融資形式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