Ⅱ 家族信託可以規避離婚財產分割嗎
從法律上來講,財產是與夫妻雙方有隔離的,離婚不分割。
Ⅲ 新華信託翁先定離婚
作為業界資歷深厚的元老級掌門人,翁先定完成了他在新華信託的最後一回役。
答而隨其離任,新華信託最新一屆管理層也正式確立,據傳,有望接任翁先定擬任新華信託董事長的是同樣來自股東方面—新產業集團的趙暖。
上述人事變動消息也在新華信託的2013年年報中有所證實,董事長一欄顯示為趙暖,並標注「擬任」二字。
至此,醞釀多時的新華信託人事全面調整安排基本定局。亟待監管層批復。
Ⅳ 是不是跟富豪結婚,我在提出離婚,我就能得到他的一半財產。
國內某大型地產公司,香港上市,女老闆,前些年的時候跟前夫離婚。因為兩人都做了海外信託安排,所以離婚後股價不跌反漲。兩人身前育有億女兒。離婚後,沒過多久。看見前夫就跟人再婚,並且生下了一名男嬰。由於女兒長期在海外留學,並且自己一直單身。身價幾十億的她,需要親人陪伴。她該怎麼做?
不單單是這位房地產女老闆。萬達的公子王思聰,哇哈哈集團的女掌門人宗馥利,以及我知道的很多准備要結婚的高凈值人群們。結婚就意味著把自己往火坑裡推。因為:
1. 天長地久有時有,過到一半要分手,這個才是常態。誰都無法保證自己/對方會牽手一輩子。
2. 如果對方家境一般,就意味著我要承擔資產縮水一半的風險。父母賺錢不容易。沒人願意分對方一半財產。尤其還是跟對方離婚的時候。
3. 如果雙方家境類似,可是我並不喜歡那個人。沒有感情的婚姻,更像是政治/經濟聯姻。為了傳宗接代,僅此而已。
4. 家境比自己好的,同樣擔心離婚我分對方一半資產。可能結婚了被冷嘲熱諷。心累。
其實很多我交談過的二代們,大多數都有這方面的擔憂。並且還有些很實際的行動。以我一個朋友舉例:
A是成都某房地產老闆的兒子。家裡身價大概也有10億吧。A跟女朋友(在中國的法律上,沒有任何關系)其實結婚滿1年了。女方是一個公司小白領。跟A相比,就是天上跟地下的差距。但是A就是愛的不要不要的。1年前,女方開始催促要結婚。因為A也擔心,家裡資產也不小,父母賺錢都不容易,分一半父母的心血,誰都受不了。
所以我跟他們家商量後,決定先要穩住女方。所以跟A出了一個主意,先去馬爾地夫結婚,在淘寶上提前購買了一張馬爾地夫的結婚證。這樣因為是假的結婚證,並且中國是不承認事實婚姻的。所以可以先穩住女方。不讓自己陷入結婚的風險。
這個只能是緩兵之計。畢竟A自己在海外還有資產,而且以英美法系為首的國家,大多數都是承認事實婚姻的。同居滿2年還是很危險。況且,如果真的要跟女方結婚,肯定還是最後要在中國領證跟辦婚禮。這樣還是有問題。最後還是要在今年同居滿2年之前搞定家族信託的事情。
Ⅳ 婚後購買信託產品離婚怎麼算
只有當受益人主體資格消滅時,信託關系才終止,才須對信託財產進行重新處置。在夫妻以共同財產設立信託的場合下,夫妻雙方是委託人,信託財產如何處置主要看受益人是誰。如果受益人是夫妻一方,則信託財產仍由受託人管理,不存在分割或重新處置的問題;如果受益人是夫妻之外的第三人(如子女),則情況相同;如果受益人是夫妻雙方,則離婚影響到的是收益的分派,對信託財產本身並沒有影響,因為共同受益人的離婚與受益人死亡、被撤銷、被宣告破產等主體消滅的法定情形不同,不影響信託財產的處置。根據我國《信託法》第54條信託財產如何分割,信託終止的,信託財產的歸屬次序是:信託文件規定的人、受益人及其繼承人、委託人及其繼承人。
總而言之,信託財產收益如何分割,受益人的事先確定可以被視為是對財產收益的一種約定安排,因此,在離婚分割信託收益時,必須以此約定為准。
離婚時財產的分配本來就是十分棘手的問題,如果涉及信託收益如何分割,那麼問題將更為復雜,《婚姻法》、《信託法》將同時調整這種財產關系,因此,我們建議您在遇到這類問題時,咨詢資深的婚姻家庭律師,他將幫助你確定受益人的主體資格,並對信託受益的分割給出建議,以專業知識為您提供幫助,更安全有效地保護自己的權益。
Ⅵ 財富由信託機構管理離婚怎麼分配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內顧容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Ⅶ 夫妻單方面購買的信託產品離婚時要不要分割
分割不了。。誰的名字,合同上簽的是誰的名字,用誰的銀行卡打的款。等到到期後,本金和收益還是回到簽合同的人的賬戶。除非夫妻雙方自己約定,到期分割。
Ⅷ 身價10億中國富豪鬧離婚為什麼只願分230萬給妻子
擁有上億資產的中國地產商人林先生全家移民加拿大後,與妻子鬧離婚。雙方為爭奪財產與兩個兒子的撫養權,已經花了4年時間打官司,至今仍然膠著。
不過,安省法院做出了罕見的判決:凍結林先生在世界各地(包括中國境內)的所有資產。
安省法官查韋斯(Peter Jarvis)表示,這兩項凍結令的基點是,這對夫妻的感情破裂後,林先生可能把很多資產轉移到英屬維爾京群島的信託(Trust),讓王女士無法拿回屬於她的那份家產。
林先生要求安省法院擱置這些訴訟程序,理由是安省法院缺乏管轄權,因為他的資產和生意都在中國,孩子也都在中國出生。而且2010年8月以後,王女士已經帶孩子搬回北京,並且在那裡生活了2年。
他還要求法院取消凍結令,理由是王女士沒向法院遞交全面、公正和坦率的證據。安省法院沒有核准他的要求。
誰能獲得兒子監護權
2012年4月,王女士向安省法院申請兒子們的監護權。 當時,她的兩個兒子正在北京上學。大約一個月後,林先生在中國提起訴訟,爭奪兒子們的撫養權。
安省法院將根據夫妻雙方與孩子的親密程度、身體狀況和經濟條件,決定誰能獲得撫養權。案件仍在審理中。
法院資料顯示,王女士的一些行為對她申請監護權不利。
2010年8月起,她就和兩個孩子搬回中國。孩子們開始在北京上學,林先生負責保管孩子的護照。
王女士卻向加拿大政府聲稱,孩子們丟失了護照,並偽造林先生的簽名,幫孩子們申請新護照。然後,她未經林先生同意,在2012年5月把兩個孩子帶回加拿大。
安省法官在評估孩子的最大利益後決定,父母雙方都不能持有孩子的護照,而是把護照交由法院保管。
離婚後家產將如何分配?
加拿大法院的原則是,離婚後雙方平等分配家庭債務和資產。家庭法訴訟的總體目標是,實現婚姻破裂後的公平分配。
通過分配財產,或確定子女撫養費和配偶生活費的金額,或兩種方法結合來,實現公平分配。 每個案例的情況都不一樣。
林先生的律師助理告訴記者,她不會透露任何信息,這個案子是需要保密的。記者三次致電王女士的律師,並發信給該律師對外公布的一個郵箱。至截稿時,記者未得到對方的回復。
兩周前,記者走訪了這對夫婦在多倫多的豪宅。他們的親戚表示,王女士暫時不在家。等她回來後,她會把記者的聯系方式轉告王女士。至截稿時,記者沒收到任何回復。
Ⅸ 我家的財產已辦理信託,請問財產信託離婚分割怎麼分
在辦理財產信託時是有指定受益人的,也有管理信託財產的受託人,財產信託回的財產是獨立於您答們夫妻雙方的財產了,已經不再會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瓜分,而是應當是屬於受益人的可期待財產。你也可以去了解一些,是否可以中斷這個管理的,中斷了的話,那麼你們就可以直接分割的。如果不中斷的,你們可以自己寫好協議去約定,一人一半的權利份額,也是可以的。
Ⅹ 信託產品離婚時算個人財產嗎
這個如果不是在
婚姻關系
存續中取得,那麼就屬於
個人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