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人民的名義》高小鳳的結局
《人民的名義》高小鳳的結局是侯亮平仔細地打量高小琴的眼睛和表情,很堅定地認為她不是高小琴,因為兩次智斗唱下來,唱法根本不同,高小琴眼神開始慌亂,她只好承認自己不是高小琴,是高小琴的雙胞胎妹妹高小鳳,這次來就是假扮高小琴一天。
高小琴為高小鳳的兩個孩子存了兩億的信託基金。之後高小琴因犯行賄罪,和非法經營罪數罪並罰,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7億元,罰金12億元。高小鳳犯受賄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0年,沒收受賄財產。
(1)高小鳳信託基金擴展閱讀:
《人民的名義》該劇以檢察官侯亮平的調查行動為敘事主線,講述了當代檢察官維護公平正義和法制統一、查辦貪腐案件的故事,於2017年3月28日在湖南衛視「金鷹獨播劇場」播出,收視率突破8%,刷新了近十年省級衛視收視的最高紀錄,同時入選2017中國十大事件。
2017年4月27日,該劇在GMIC X 2017非凡盛典上獲得"互聯網時代最具影響力影視作品"獎 ;5月,《人民的名義》總監制李學政獲得最具工匠精神發行獎和特別貢獻獎和2017工匠中國年度十大人物。6月16日,吳剛和張志堅憑該劇榮獲第23屆上海電視節白玉蘭最佳男配角獎。
『貳』 高小鳳的兩億信託基金基金會會沒收嗎
因為是跟高育良登記結婚後才搞得基金,所以缺口在高育良哪裡,沒收是自然的,如果她們沒有結婚,那就有可能沒收不了
『叄』 高小琴為什麼設立信託基金
就我個人理解:1.給自己的後代留下一條經濟路,2.為自己違心的罪過做點欣慰的事情 3.商人的直接方向
『肆』 高育良為什麼判的那麼重
《人名的名義》高育良為什麼判刑那麼重?
高育良的罪主要有以下幾條:1、向組織隱瞞自己的婚姻狀況2、妻子的香港別墅和二億元信託基金均為高小琴贈送。3、指使肖剛玉污諂自己的學生候亮平。4、用人不當,明知祁有問題,還重用並大力往副省長推薦。5、和趙瑞龍進行交易,批美食城項目。
這是網友的評論:
第一條,犯黨紀不犯法,笫二條完全不知情,第三條沒有證據,笫四條不違規也不違法屬用人不查,笫五條正常工作。從本劇所表現的劇情,高無罪。
高小鳳的別墅是她的婚前財產,二億信託基金,受益人不是高育良,也不能證明高育良與山水集團權錢交換所得,肖和祁的任用更加不能說是罪。非要硬說,就是趙瑞龍的證言,但一人成證嗎?高育良一分錢都沒收過。唯一可以算上貪污的,要硬把高小鳳的收的高小琴的生活費拉到高育良身上,這樣司法解釋才能通。這和歐陽菁一樣的,但組織說沒事就沒事了。時間上,高小鳳收別墅的時候,是兩人初相識,高小鳳的趙瑞龍的員工,而且高育良是沒有索賄行為,兩人六年後才在香港結婚,而且高小鳳一直深居香港,和高育良分居多年。你要告高育良,一要證明,當時高小鳳是高育良情人。二要證明,高育良答應收了別墅才批項目。這樣的人證,包括:趙瑞龍,老杜,高小鳳,高小琴,高育良。3個人是高育良方的,早統一口徑了,只有趙瑞龍一人證言,根本沒用。而根據片中主要定高育良罪的是二億信託金,我更覺得搞笑。一,香港的家族信託基金,是為高小琴指定的家族成員服務的,這個審查權在香港商業罪案調查科好不好。再加上這個高育良還是不知情的。二、高育良和山水集團,記住不是惠龍集團,沒半點交集好不好。和高育良有關系的祁同偉已經死了。
還有就歐陽菁問題,歐陽菁受賄,與劉建新有關,劉建新與趙立春有關,而李達康也與趙立春有關,丁義珍更經常說是李達康化身。丁義珍出逃後,李達康一樣為山水集團出過面解決大風廠問題。丁義珍出逃,就像祁同偉死了一樣,李達康身上更多次發生手下出受賄出逃的事實,李達康授意了沒,說不清,劇末李達康更是清楚說明了不歡迎易學習來當紀委書記,為什麼呢,想想。為什麼不查李達康,說白了就是不想在這個方向上小事化大。真要深究一樣有問題。你看的是熱鬧,我看的是門道而已。片中沒提及的很多,只是你用什麼思維去想。
『伍』 弱弱的問下,高小鳳和兩儀信託基金怎麼辦
充公
『陸』 高小琴玩的信託基金你弄明白了嗎
高小琴的信託基金:「2億元港幣的信託基金」。
信託基金的前提條件,就是資金來源合法,高小琴的資金來源並不合法。電視劇畢竟是虛構的,在實際生活中這樣「來路不明」的資產是不可能被用做信託資產的。國家《信託法》第十一條明確規定,若委託人以非法財產或者本法規定不得設立信託的財產設立信託,則信託無效。香港地區也有相關規定,信託創立人在建立信託前須簽訂資金證明書,確保其資金源自合法途徑。不論是在內地還是香港,信託財產的合法性都是先決條件。
拋開財產合法性不提,單從高小琴為孩子設立信託基金來說,還是很有規劃意識的,她了解自己和妹妹有可能朝不保夕、沒有辦法照顧孩子,所以提早為孩子做了打算。
信託和基金是相互獨立但是又有交集的兩個內容。
信託是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絕對的信任,將財產所有權交給受託人,受託人按照委託人的意願來運營這筆財產,而受益人則是受託人指定的人。
基金類似於投資,是幾個人將資金放在一起,按照一定的方式去投資並共同享受收益,其實就是選擇一定的投資方式或產品來獲取收益。
信託和基金的交集就是投資人把資金集中起來,通過信託法律交給信託公司或受託人來投資運營這筆資金,投資的收益根據比例分配給集資的這些投資人或信託的受益人。
所以在人民的名義中,高小琴就是信託基金的委託人,而其妹妹高小鳳就是受託人,受益人則是兩個孩子。
大陸與香港信託基金的不同
大陸的信託基金更傾向於投資信託,將投資者們的資金集合起來委託專家投資,以此來減少投資風險,共享投資收益,就是一個理財產品;
而在香港成立信託基金是家族信託基金,類似於遺產規劃,是一種財富傳承的工具,並非是理財產品,這就是為什麼高小琴要在香港成立信託基金的原因了。
信託基金能夠保障兩個孩子未來的生活,也可以將這筆財富傳承下去,是比較靈活的財富傳承的方式,它可以決定資產在什麼時間什麼方式分配給受益人,對於高小琴這種高凈值人群來說,信託是將資金傳承下去的法律工具,也是保障她和妹妹的兩個孩子生活的最好選擇。
『柒』 高育良為什麼會被判刑李達康為什麼不算違紀
熱播劇《人民的名回義》已經完結,但是熱度未減答。很多觀眾都很奇怪,貪官高育良最後因濫用職權罪和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8年。
高育良濫用職權可以理解,但是受賄罪又從何而來呢?在劇中,高育良並沒有直接受賄的劇情,怎麼好端端地成了受賄罪呢?原來,高育良敗就敗在她的妻子——高小鳳上了。高小鳳利用了高育良的職權和影響力,大肆收受賄賂,而這一切都是高育良所默許的。
按照我國《受賄罪》規定,如果國家公務人員對於家屬受賄行為知情而不加以阻止,將被判定為受賄罪。
與高育良一樣,李達康妻子歐陽菁也同樣犯有受賄罪,為何李達康沒有受到牽連呢?李達康對於自己妻子受賄的情況一定也不知情嗎?從劇中情節來看,李達康似乎還真不知情。
首先,李達康沉迷於工作,與妻子的關系並不好,兩人貌合神離,對於歐陽菁的受賄行為,他可能真的不了解;
『捌』 高小鳳那2億元信託基金能充公嗎
因為是跟高育良登記結婚後才弄得基金,所以缺口在高育良哪裡,充公是自然的,如果她們沒有結婚,那就有可能沒辦法
『玖』 《人民的名義》高育良犯了什麼罪
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數罪並罰,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開除黨籍,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1、向組織隱瞞自己的婚姻狀況,收受賄賂。利用職務之便,與私營公司老闆妹妹高小鳳產生私情,到隱瞞離婚史與高小鳳結婚生子和高小鳳私收一套別墅都與他有直接的關系,他作為一名市委書記,雖然不收受賄賂,但他也是收受了性賄賂,這就是他犯罪的根源。
2、違規違紀批地。靠著父親起家的趙瑞龍,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誘逼時任市委書記高育良違反原則將一處山水風景名勝區位置,批給趙瑞龍建了一個美食城,污染了湖水,給當地環保帶來了巨大的損壞。
3、自私地提拔自己的學生、公安廳廳長祁同偉,又在省委常委會上極力推薦為副省級幹部人選,明顯地顯現出拉山頭、搞幫派,不管人品好壞,一味著堅持自己的錯誤思想,不思悔改是他違規違紀的又一錯誤。
4、當他知道祁同偉持有山水集團股份和一系列重大案件的幕後操縱者時,還是以維護的方式保護祁同偉,支持無中生有的舉報案,拿下省檢察院反貪局局長侯亮平等,並為形成有計劃、有預謀的犯罪集團推波助瀾,等違規違紀又是他留下的痕跡。
5、為了迫使漢東省人民檢察院反貪局中止對漢東油氣集團董事長劉新建的正常審訊,身為省委政法委書記的高育良竟然授意京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肖鋼玉偽造舉報材料誣陷侯亮平,迫使侯亮平停職接受組織調查,以這種卑劣的方式對正常的司法活動實施干預,施加影響,行為性質極其惡劣。
(9)高小鳳信託基金擴展閱讀:
高育良,現任漢東省省委副書記兼政法委書記,同時也是學者型黨員幹部、法學家,曾經是漢東大學政法系主任、教授。全國最高檢察院反貪局偵查處處長侯亮平、漢東省公安廳廳長祁同偉和漢東省檢察院反貪局局長陳海都是他的得意門生。
他是一位較年長的官場老手,老謀深算、穩重老練、深思熟慮,對現實官場社會經驗豐富、認知透徹。資輩較高、權高位重、德高望重,漢東省很多黨員幹部都是他一手栽培提拔的,被外界稱為「漢大幫」,
很多人因此不敢輕易動彈和他關系密切的人。他與李達康書記作風相異、政見不同,在早期合作中就有過分歧。劇中的高育良,時常從鎮定的神情中流露出一絲富有心機的陰森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