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什麼才是信託公司的核心競爭力
1、什麼是信託業的核心競爭力
信託業具有法律制度優勢。一般認為,信託公司擁有信託法特有的一些制度優勢,如嚴格的法律認可的「破產隔離」,信託財產具有獨立性,既獨立於受託人、也獨立於管理人,當然還獨立於託管機構。這是信託公司從事通道業務,設計資產證券化等標准化產品的重要法律基礎。又如「跨界融合」,可以將貨幣、資本和實業有機的結合在一起,從而實現產融結合、消費和投資的結合。又如受託人與受益人的可分離性,這為設計規避各類管制產品提供了可能性,使得所有者與受益者可在法律上實現分離。總之,信託法提供了巨大的靈活性,「只有想不到的,沒有做不到的」。但隨著我國其他法律制度吸收信託法中的一些特點,信託法特有的制度優勢在不斷減弱,如有限合夥制、公司法和合同法等,都提供了構建財產獨立的一些法律框架,從而一定程度上實現准信託特性。
當然,信託公司在這些年的實踐中,也在逐步增強其資產管理能力。受託人的資產管理能力是信託公司最終要的核心競爭力,是實現「受人之託、代人理財」職能的關鍵要素之一。資產管理能力包括:信託公司跨市場資產配置能力、提供資產增值服務的能力、交易結構的設計能力以及產品銷售能力。
最後,信託公司還需要重點構建的另一個核心競爭力要素:社會的信任。信託公司通過自己的專業技能,為委託人提供專業服務,承擔合理的信託責任,從而獲得社會的信任。這既包括專業管理能力,還包括信託公司的道德操守,能長期從委託人的利益,為委託人管理資產和相應事務。
2、當前是信託業構建行業核心競爭力的戰略期
信託業已積累相當基礎。經過近十多年信託業的艱難探索,尤其是2008年以來的高速增長,信託業已成為繼銀行以後的第二大金融行業。不論是從公司收入、利潤方面來看,還是從信託業吸引的專業人才來看,抑或是這些年來信託業務模式的創新探索來看,都為信託業的進一步轉型升級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泛資產管理行業發展給信託業發展帶來外部壓力。近些年來,我國的泛資產管理行業發展迅速,各類金融機構迅速擁有「准信託」的業務資格,都在利用自身的優勢挖掘資產管理市場的業務空間。外在壓力的顯著增大,是促使信託業轉型升級的重要因素。
信託業仍具有廣闊的市場前景,當前信託業既面臨一定的「拐點」,又是一個新的「起點」。我國居民的財富快速增加,且日益集中,絕大部分居民缺乏專業理財知識,「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業務空間巨大。我國的經濟處於轉軌之中,各類兼並重組、行業整合的機會不斷涌現。我國的金融業正步入轉型,原有的市場分割開始被打破,市場之間的交叉、融合、分層不斷在上演。市場的融合和自由化,導致混業經營和分業監管的矛盾日益激烈,監管套利的機會仍廣泛存在。
在一個具有廣泛前景的市場環境中,面臨越來越多的同業競爭,已擁有一定基礎的信託業,是重新構建核心競爭力,回歸本源業務的戰略機遇期。
② 什麼是信託計劃的最核心要素
信託合同的成立必須具備一定的要件,概括起來,信託合同的成立版要件一般包括下列權四項: (1)信託當事人。即指委託人、受託人和受益人。 (2)信託意圖和信託目的。信託意圖要通過明示方式表現出來,信託目的要具體明確,二者均依賴於當事人的意思表示行為。只要有當事人設立信託的意思表示,而且在其意思表示中表明了信託目的,信託成立的這一條件即已滿足。實踐中,對於通過信託合同設立信託的,主要考察信託合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 (3)信託財產。信託財產要具有確定性,即必須明確信託財產的名稱、種類、基本狀況以及范圍。 (4)書面形式
③ 信託制度在中國本土化特點和出現的問題
信託是英美法系的獨特產物,是英國人對世界法律體系作出的重大貢獻。英國的法學家梅特蘭曾說,「如果有人要問英國人在法學領域取得的最大成就是什麼,那就是歷經數百年發展起來的信託理念,我相信再也沒有比這更好的答案了。」他還指出之所以是最大的成就不僅僅是因為信託的發明,而是隨著時代的發展在滿足新的需求和解決新問題的前提下不斷發展和變化的信託制度。[1]信託作為一種財產管理制度,所具有的獨特的制度功能「長期規劃」、「彈性空間」和對「受益人切實保障」[2]使其成為了一種世界性的法律制度,被大多數國家所接受,如美國、日本、韓國、台灣等。信託制度的獨特功能對於尋求有效財產管理制度的轉型期的我國而言,其借鑒意義不言而喻。2001年,我國正式從法律上移植信託制度,制定《信託法》。
信託制度的獨特功能對於尋求有效財產管理制度的轉型期的我國而言,其借鑒意義不言而喻。2001年,我國正式從法律上移植信託制度,制定《信託法》。2001年《信託法》實施八年來,我國信託業雖然已經走出了之前五次整頓的混亂狀態,信託業也有一定的發展,但信託業的財產管理的功能還未能很好地發揮,信託信號還存在一定模糊,以至於在實踐中與其他理財制度存在著混淆。本文將就信託制度移植中所遭遇的問題進行闡述,以尋求正確的發展路徑,充分發揮信託制度的財產管理和融資作用。
時光的指針撥回到亞洲金融危機嚴酷肆虐的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後半期。1998年10月6日,中國人民銀行宣布,鑒於廣東國際信託投資公司(下稱「廣東國投」)不能夠支付到期債務,從即日起實施行政關閉。
在舉世矚目下,旋即又發生了一系列震動全球金融市場的事件:進入11月,廣東國投在香港的兩家子公司因資不抵債分別按香港法律宣告清盤;第二年初的1月16日,廣東省高院和廣州、深圳中院分別作出裁定,廣東國投本部及其在境內的三家子公司共四家企業進入破產程序。
廣東國投數百億元人民幣的債務80%以上借自包括日本、美國、德國、瑞士、香港等國家和地區130多家著名銀行。廣東國投破產的消息猶如石破天驚,立即在全球金融市場上掀起巨大波瀾。
在九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舉行的記者招待會上,朱鎔基總理會見中外記者並回答記者的提問時強調,廣東國投破產是中國金融改革過程中的一個個別事件,但是這件事非常重要,它向全世界發出一個信息:中國政府不會為一個金融企業還債,如果這個債務不是由各級政府所擔保的話。
「我們如果象以前那樣,把廣東國投的債全部背起來也不是說完全沒有可能,但那樣做的後果將是極其危險的。廣東國投的債政府背了,廣東省其他地方、尤其是全國不少地方的企業外債,政府是不是都能背得起?」回憶往事,時任廣東省省長的盧瑞華感慨萬端。
時任廣東省常務副省長的王岐山 (現任海南省委書記)說:「廣東國投的債務並沒有像過去那樣由政府包下來,而是『誰的孩子誰抱走』,這一決定預示著一個重大變化,哪級政府管的事情由哪級政府解決,國家主權信用、地方政府信用和企業信用要逐步分清。」
王岐山把廣東國投破產這一重大決策比喻作「揭房頂,開窗戶」之舉。事實證明,廣東國投破產,使得陰雲密布、危機四伏的金融界開始出現了松動,為全面化解我國金融風險「殺開了一條血路」。
廣東國投關閉直至破產事件,直接觸動了全國信託業的「脫韁野馬」開始「收韁」。1998年底,根據中央要求,對信託業的全行業整頓從中央到地方相繼啟動了。
廣東國際信託破產案說明, 2001年《信託法》實施八年來,我國信託業雖然已經走出了之前五次整頓的混亂狀態,信託業也有一定的發展,但信託業的財產管理的功能還未能很好地發揮,信託信號還存在一定模糊,以至於在實踐中與其他理財制度存在著混淆。本文將就信託制度移植中所遭遇的問題進行闡述,以尋求正確的發展路徑,充分發揮信託制度的財產管理和融資作用。
信託制度起源於英國,起因在於對當時法律的規避,而後逐漸地演變成為一種融資工具。那麼,我國要引進的是信託制度的哪個方面,是首先應當明確的。在財產管理制度方面,我國有合同制度、委任代理制度、遺產繼承製度等,這套制度行之有效地存在並發揮作用。作為財產管理的功能,信託制度似乎作用不大。但作為融資工具的功能,信託制度對於促進流通、加快資金使用效率有非常大的空間。另外,我國在信用管理、產權登記、訴訟證據的確認等方面的制度建設還不完善,把信託制度的財產管理和融資功能全盤引進將會造成制度的混亂。實踐證明,信託制度在我國財產管理方面沒有產生積極的效果。諾斯認為,所有經濟理論的基礎都是貿易收益。全球經濟一體化對於貿易規則的需求是一致的,在貿易和商業領域,信託制度的作用更容易實現。
信託制度不是要置換原來的制度,而應當是補充,同時填補原有制度的空缺。本文所說的本土化,就是在這個基礎上的制度創新。
④ 特殊目的信託的核心內容
從特殊抄目的實際操作和法律結構來看,它是指特定資產的所有人(委託人,settler)將其資產作為信託財產信託給一家信託機構(有的是信託銀行,有的是信託公司),資產所有人的受益權利(beneficiary rights)被分解(證券化)並出售給投資者;信託機構負責根據已經規劃好的信託資產證券化計劃來管理和處置信託財產,並針對信託財產向投資者分配盈利。菲律賓資產證券化法規所稱特殊目的信託,是指一個被受託人管理且僅為發售和管理資產支撐證券(ABS)而設立的信託。
特殊目的信託的核心內容是信託法律關系,即發起人將基礎資產委託給受託機構,成立信託關系,再由受託機構作為證券的發行人,發行代表對基礎資產享有按份權利的信託收益證書。根據信託的法律關系,發起人將基礎資產信託於受託機構之後,這一資產的權利就轉移到受託機構,發起人的債權人就不能對這部分資產主張權利,從而實現了證券化資產與發起人的破產風險相隔離的要求。
⑤ 信託產品的核心業務流程
信託產品是指一種為投資者提供了低風險、穩定收入回報的金融理財產品。信託品種在產品設計上非常多樣,各自都會有不同的特點。各個信託品種在風險和收益潛力方面可能會有很大的
⑥ 什麼是信託計劃的最核心要素,決定了其他因素
信託的構成要素有:一、信託的設立依據;二、信託財產;三、信託當事人(委託人、受託人和受益人)四、信託目的。四者都很重要,缺一不可
⑦ 信託公司核心崗位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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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實習崗位及要求
實習崗位1:項目評審、合法合規
需求部門:風險控制部
招聘人數:6人
崗位職責:
協助項目評審專員、合法合規專員對審查的項目提出風險、法律意見。
應聘要求:
1、在讀研究生,金融學、財務管理、經濟法等相關專業,2012年畢業生;
2、學習成績優秀,大學英語六級考試(CET-6)425分以上;
3、工作認真,踏實勤奮,具有團隊精神;
4、工作地點:西安優先,北京、上海、深圳、廣州、杭州、蘇州、天津、大連、重慶、成都、鄂爾多斯、南京也可。
實習崗位2:信託經理助理
需求部門:各信託業務部門
招聘人數:若干
崗位職責:
協助信託經理進行盡職調查報告、流程報批、項目後期管理等工作。
應聘要求:
1、在讀研究生,金融學、財務管理、經濟法等相關專業,2012年畢業生;
2、學習成績優秀,大學英語六級考試(CET-6)425分以上;
3、工作認真,踏實勤奮,具有團隊精神;
4、工作地點:西安優先,北京、上海、深圳、廣州、杭州、蘇州、天津、大連、重慶、成都、鄂爾多斯、南京也可。
實習崗位3:財務會計
需求部門:計劃財務部
招聘人數:2-3人
崗位職責:
協助財務人員進行會計核算、稅務事項處理等工作。
應聘要求:
1、在讀研究生,會計、財務管理等相關專業,2012年畢業生;
2、學習成績優秀,大學英語六級考試(CET-6)425分以上;
3、具有會計從業資格證;
4、工作認真,踏實勤奮,具有團隊精神;
5、工作地點:西安。
祝您全家幸福。
⑧ 信託風控的核心是什麼
「資產是骨,現金流是血,交易結構是筋」,把握三者,就是把握了信託風控的靈魂。
⑨ 信託行的主要工作都有什麼 其中最核心的是什麼
信託行來業核心也是業務,一自般最多的是銷售信託產品的客戶經理,不過現在好多信託公司都把這塊交給第三方投資管理公司了,還有就是談信託項目的信託經理,這個要有相關經驗,人脈等,這兩塊就是信託公司的工作重點了,還有其他的配套崗位都是圍繞這一塊來的
⑩ 信託制模式有哪些優缺點
信託產品作為高瑞理財產品具有收益高、穩定性好等特點。具體的講信專托產品其
優點是:風險低,屬收益較高,投資領域廣,信託產品可以橫跨貨幣、資本、實業三個領域;
缺點是:1、門檻較高,需要100萬資金作為起步;
2、投資期限一般為1-2年,投資期間變現能力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