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怎樣才能拓寬目前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
規范一下行為:一是注意公司銀行流水,盡量避免現金交易,將業務經營的所有版行為均能在銀行流水中體現,權同時注意水表,電表用量與銀行流水的匹配性,二是千萬不要與小貸,高利貸,民間融資有往來,三是做好自己的主業,四是做亮自己的主業,五是盡量朝互聯網+ 方面做文章,六是積極向當地工信委,科技局,人社局申報融資需要,同時在開戶銀行申請貸款需求。以上六步應該保證能夠獲得正式融資。當然要不是國家去產能行業。
『貳』 怎麼才能拓寬小微融資的渠道
小微企復業要發展離不開融制資,融資對提高持續競爭力和實現科技成果轉化等方面,都起著重要作用。除了傳統的銀行貸款之外,小企業很難接觸到股權投資或是債權投資的資方機構。
小微企業可以加入一些融資平台機構,現在有很多的平台機構幫助企業融資,為小微企業制定專業的、詳細的融資方案,幫助小微企業找到更多的渠道和方式,對接到資金方。
『叄』 政府應怎麼樣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
府近年大力加強推動信用體系建設、加緊出台中小企業融資的政策扶持,同時發專展多層次資本屬市場、認可普惠金融、允許互聯網金融創新都是為了支持中小企業融資。傳統金融機構也做了很多針對中小企業融資的業務創新,如加強信用貸款的發放,嘗試各種中小企業集合債、集合票據、集合信託產品等等。
『肆』 如何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
1、提高對中小企業及其直接融資重要性的認識
首先要認識到中小企業在國民經濟中的重要性和直接融資對中小企業的重要性。無論是世界的經驗還是中國的實踐均表明,中小企業在經濟增長、增加就業、提高持續競爭力和實現科技成果轉化等方面,都起著重要作用。直接融資對中小企業絕不是可有可無,這是由它不可替代的篩選和監督機制,即達標機制、籌資機制、風險共擔機制、社會監督機制和企業家培育與規范機制決定的。當前,需要特別強調的是,這種認識應該體現在政策中,落實到行動上。其次要認識到開辟直接融資渠道,任務越來越緊迫、時機越來越成熟。說任務緊迫,
一是加入WTO後給予中小企業留下的時間實在太少,而直接融資體系真正發揮作用需要有一個較長的過程;
二是海外各國政府在推動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方面不遺餘力;
三是中國中小企業迫切需要拓寬直接融資渠道。
說時機成熟,是因為今天的經濟條件和市場環境,與證券市場初期相比,已大為改善。
一是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居民儲蓄穩步增長,社會穩定;
二是證券市場法律法規體系和監管體制初步建立;
三是技術手段不斷完善,市場化程度和國際化程度日益提高,投資者承受風險的能力明顯增強。
最後要認識到發展是解決證券市場矛盾和問題的關鍵。作為一個發展中的新興市場,中國直接融資體系還處於發育階段,本身需要發展。同時,直接融資中存在的問題,屬於發展中的問題,只有依靠發展才能得到最終的解決。
至於風險問題,一是資本市場經過10多年的發展,已經積累了相當多防範風險的經驗,成熟市場也有許多有益的經驗可供借鑒,完全可以把風險控制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圍內;二是相對於直接融資的收益來說,確實值得冒一定風險,更何況資本市場本身具有分散風險的功能;三是防範和駕馭風險的能力,只有在實際操作中才能磨練出來,才能從容把握。
2、完善資本市場結構,拓寬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渠道我國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渠道不暢通,原因是多方面的。
中國資本市場的制度缺陷是一個重要原因。應大力完善資本市場結構,建立多層次的市場體系,拓寬直接融資渠道。適時推出針對中小企業直接融資的新市場;建立和健全包括中小企業可以方便融資的公司債券市場;落實國家對風險資本的相關政策,促進風險資本的規范運作和對中小企業的投入;鼓勵中小企業利用海外市場。
3、建立和健全支持中小企業直接融資的法律法規體系"中小企業促進法"需要有相關的配套法規和實施辦法,以便使我國中小企業立法形成一個科學、完備、有序的體系。
在直接接融資方面,建議在以下幾個方面的進一步予以加強。根據《公司法》和"中小企業促進法",制訂專門針對中小企業直接融資的新市場的法規和實施細則;研究制訂公司債券市場的相關法規;適時制定《風險投資法》;借鑒國際經驗,考慮制訂《中小企業投資促進法》,促進中小企業資本形成。
4、理順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機制中小企業規模小,不能按大企業的要求來處理,需要理順相關的機制。
一是要適當降低新市場中企業發行上市門檻。如果按照大型企業標准來套,既對小企業不公平,又會使支持中小企業直接融資變成一句空話。二是簡化程序,便捷服務,提高效率。三是要盡可能減少籌資成本。
5、完善中小企業直接融資的風險控制措施中小企業的規模少、穩定性差,面臨的市場風險、經營風險相對較大,二級市場股價操縱和內幕交易等欺詐行為難以避免,有時會更嚴重。
為更好控制風險,一是需要健全中小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和約束機制,健全公司治理結構,提高透明度。二是在相關的制度安排上考慮周全,注意發行上市的行業結構,設計合理的交易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三是強化市場監管,堅決打擊違規和欺詐行為,維護市場的"三公"原則和投資者信心。四是建立市場化的退出機制,實現優勝劣汰。五是借鑒海外"資格投資者"制度,研究建立對投資者的分類制度。
『伍』 論小微企業如何走出融資困境
小微企業融資難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一)融資渠道單一
小微企業的融資渠道主要有兩條:一是內源融資,包括業主自有資金、向親友借貸的資金、風險投資以及企業營業後積累的資金等來源。二是外源融資,其中又可分為間接融資和直接融資兩種形式:間接融資是指以銀行、信用社等金融機構為中介的融資,包括各種短期貸款、中長期貸款等;直接融資是指以股票和債券形式公開向社會募集資金以及通過向租賃公司辦理融資租賃的方式融通資金。但多數小微企業的籌資仍然為銀行和小額貸款公司,合資、投資等其他融資方式利用率低。通過直接融資渠道的數額極小,僅佔1.8%。而目前小額貸款公司因為機構相對較少,加之不能吸收存款,其貸款資金大多為資本金,面對小微企業龐大的融資需求,實在是杯水車薪,難以應付。
(二)融資成本較高
商業銀行考慮到風險的因素,對小微企業的貸款利率一般會相應上浮,加上登記費、評估費、公證費、擔保費等,小微企業的融資總成本比大中型優勢企業的貸款成本高出一至數倍。這意味著企業的資金利潤率至少要高於資金成本才不致虧本,很多小微企業就是因為其利潤不足以支付其利息支出而陷入了資金困境。在長三角地區,有些小微企業更是將民間借貸作為其主要的資金來源,但最終企業難以為繼。2011年溫州民間借貸危機所引發的小企業及微型企業融資問題更是引起了多方關注。
(三)中小企業獲得的銀行信貸支持少
目前小微企業的貸款規模僅占銀行信貸總額的10%左右,全國鄉鎮企業、個體私營企業、「三資」企業的短期貸款僅占銀行短期貸款的14.4%。這與小微企業創造的最終產品和服務的價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58%、生產的商品占社會銷售額的59%、上繳稅收佔50.2%是極不相稱的。但銀行作為盈利機構,要做抵押貸款,小微企業沒有足值的資產抵押;要做擔保貸款,沒有擔保機構願意為小微企業擔保;要做信用貸款,小微企業又存在信用低的問題。加之受國家投資導向政策的制約,小微企業符合國家信貸政策支持的產業不多,所以商業銀行面對這樣的「三無」客戶往往會考慮到本金收回的風險而最終選擇放棄。
四、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的途徑
第一,擴大小微企業的融資渠道。擺脫小微企業長期依靠外部資金尤其是銀行信貸資金的被動局面,通過加強自身的管理,特別是財務管理和企業信用等方面,對企業自身的發展進行長期規劃。如盤活企業內的存貨和應收賬款、票據貼現、出租或出售閑置資產,實現結構優化。同時企業也可通過其企業內部來籌集資金,如籌集企業員工個人存款。員工以其個人存款投入企業運營中,讓員工成為企業的主人,一則可以調動員工工作熱情,提高員工工作效率。二則可以幫企業有效管理員工和籌集資金。
另一方面,可利用股權進行籌資。如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專門設置的中小型公司聚集板塊——中小板,進行上市。如果小微企業無法達到上市門檻,可通過金融租賃的方式籌集資金,如杠桿租賃或售後租回等,這樣中小企業在自身積累率較低的情況下不但同樣可以更新先進設備,而且可以把自己的有限資金另作他用,有利於企業提高自己的資金利用率。同時利用金融租賃進行融資,限制條件少,手續也簡便易行,這樣將其流動性較差的物化資產轉變為流動性最強的現金資產進行使用,變現能力明顯增強。美國、德國等發達國家和巴西、韓國等發展中國家都在解決中小企業發展問題中較好地運用了金融租賃這一手段。還有一些其他方式,如發行小企業貸款專項金融債券等。
第二,降低小微企業的融資成本。由於財務杠桿的作用,在同樣負債規模的條件下,負債的利息率越高,企業所負擔的利息費用支出就越多,企業破產危險的可能性也隨之增大。國外的小企業貸款相比較大企業的貸款,利率就差1.5個百分點到2個百分點,而我國大概要高6個百分點到8個百分點,政府可通過為小微企業提供貸款的金融機構,進行利息補貼和稅收減免來解決一部分問題。
第三,設立統一、高效的小微企業管理機構和金融機構,並加強、完善對其宏觀管理。一些發達國家有完善的管理機構,為小微企業的健康發展營造出良好的外部宏觀環境。如日本在通產省設置了中小企業廳;美國設立了永久性的聯邦機構小企業管理局;英國貿易工業部設有小企業服務局。我國目前的實際情況是各企業分屬於各級政府及各個產業的主管部門,管理比較分散。可以把目前涉及中小企業的管理職能的有關部門進行剝離合並,組建具有綜合協調能力的權威機構。
另外,需建立專門為小微企業服務的金融機構,安排一定比例的資金用於小微企業的融資問題。由於大銀行的運作成本較高,為了提高效率、節約成本,可以發展非國有中小金融機構,為小微企業的發展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務。考慮到我國的現實情況,由於設立小額貸款公司不能滿足小微企業的全部資金需要,加上資本金不足等先天缺陷,可在現有的金融機構中成立專門的小微企業信貸部門,或者調整有些地域性銀行的信貸投向,突出支持地方重點小微企業。這些在很多銀行現已經得到實現。如農業銀行在2011年1-10月,小微企業貸款余額增加940多億元,增幅達20.42%,小微企業貸款增速高於全行各項貸款增速的9.17個百分點,高於全行法人客戶貸款增速的12.68個百分點。包商銀行北京分行成立專門的信貸部門,為北京市大紅門服裝批發市場的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提供信貸支持。
第四,在全國范圍內盡快建立中小企業信用評級體系和信用擔保體系。信息不對稱是導致金融機構難於有效控制小微企業貸款的最主要因素。目前,小微企業的信用評級主要由銀行的評級機構進行,但各家銀行評級標准不盡一致,社會上更是缺乏權威性的企業資信評級機構。政府有關部門要為企業和銀行營造良好的環境,有必要從法律法規著手,規范社會信用程序,盡快建立統一的、社會化的和具有權威性的小微企業信用評級體系,由此強化和引導小微企業對資信評級重要性的認識,推動小微企業管理水平和信用程度的提高。
另一方面,由於小微企業融資困難在很大程度上是因其信用風險較大,政府要致力於建立和完善小微企業信用擔保機制和體系,為小微企業的資金融通提供堅強的後盾。如建立「小微企信用信息資料庫」。除企業的財務信息和經營信息外,該資料庫還應包括企業上繳稅費、為職工購買社保、水電費支付等非財務信息;該資料庫可將分散在工商、稅務、銀行、公、檢、法等職能部門的企業和個人信用及其他行為的記錄統一集中和處理,實現信用信息資源共享;該資料庫信息應滿足時效性要求。還要成立相應的擔保和保險機構,有效控制擔保風險。以福建省為例,全省現有40家左右的專業擔保機構,如福建省中科智擔保投資有限公司、中聯信擔保有限公司和福建省宏發擔保有限公司等。目前全國30個省(市、區)組建的為中小企業服務的各類信用擔保機構已達260個,共籌集擔保資金76億元。
第五,加強小微企業間的聯合。如日本同行業的中小企業通過建立事業組合加強聯合,在采購、生產、銷售、流通等環節,有組織地進行合作;中型企業帶動小微企業發展,大中型企業與小微企業建立長期的分工協作關系。
第六,與其他政策,如稅收政策等相結合,扶持小微企業的發展。2011年12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出台了《關於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自2012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6萬元(含)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另外還有提高小微企業增值稅營業稅起征點、免徵22項行政事業性收費等措施。
總之,小微企業要走出籌資困境,既要注重「強身健體」,加強自身的管理和發展,走向市場,大膽使用創新金融工具、拓寬籌資渠道、多元化籌資等方式,籌集更多的資金。同時國家和政府也要為小微企業的發展創造有利的環境。惟有如此,小微企業才能得到長遠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