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挖掘機融資租賃期滿後,如果購買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融資租賃期滿,在付清所有租金和違約金(如有)及留購價款(名義購買價,一般為10元或100元不等)後,融資租賃公司會開具《所有權轉移證明》和《合格證書》(載有設備編號),租賃物件所有權即告轉移,融資租賃交易結束。
㈡ 你好,買方是以 融資租賃方式取得挖掘機,做為賣方我應該如何計算每期款額以及如何做會計分錄
我覺得你應該先找找這個單子相關的合同來看看。
融資租賃是三方,兩合同的交易。三回方是賣答方,出租人(買方),承租人;兩合同是買賣合同(賣方賣挖掘機給出租人),融資租賃合同(出租人租賃挖掘機給承租人)。
如果你們真的是賣方,則你就以買賣方式入賬咯。不知道你們公司是否這種情況。
㈢ 我想請教高手,有關銷售挖掘機財務處理流程。特別是委託融資的銷售。
委託融資銷售挖掘機,對你方來說仍是實現銷售,區別只是在形式上:簽訂三方協議,把銷售發票開具給融資租賃公司,把實物發給承租方;向融資租賃公司收款。
㈣ 通過融資公司購買的挖掘機為什麼不是機械銷售發票
因為所有權都沒有轉移,還是使用權的轉移,所以開具的是租賃的發票
㈤ 夫妻一方徵信花了還能融資買挖掘機嗎
夫妻一方有不良的徵信記錄,就不能再貸款買挖掘機了,銀行也不會批准貸款的。
㈥ 關於融資租賃挖掘機的做賬處理
2樓的解釋,前半段是對的,後半段有誤。
看你的問題,並沒有介紹清楚,從經驗看,你是一家專代理商,融屬資租賃業務涉及到:廠家、融資租賃公司(你說的貌似是廠商系融資租賃公司,但和廠家在名義上也是兩個公司)、代理商、客戶:
代理商找到客戶,客戶有貸款需求,於是融資租賃公司付款給廠家(廠家開具發票給融資租賃公司),然後租賃給客戶,客戶按期支付租金(融資租賃公司給客戶開具租金發票);租賃期結束後,融資租賃公司以象徵性的價格把挖掘機賣給客戶(融資租賃公司給客戶開具銷售發票)。
以上是整個融資租賃過程,你作為代理商,從廠家得到代理費用。(客戶在未得到銷售發票之前,對挖掘機有使用權,可以作為固定資產來管理、使用,但沒有所有權。--客戶做賬的思路,可以參考21號會計准則-租賃)
㈦ 銀行按揭購買挖掘機和融資租賃購買挖掘機有什麼不同
按揭買挖掘機就是抄將挖掘機給銀襲行,銀行給你貸款!
融資租賃是銀行提供貸款,你去購買需要的商品!
兩者出發點不同、利率不同、抵押物不同、銀行產品不同、用款對象不同、、、
其實最大的區別就是在使用過程中所有權轉移的問題我個人認為融資租賃要比按揭更具有實用性,融資租賃可以在使用期間自由決定是到期擁有所有權,還是提前終止租賃。而按揭卻比較麻煩,如果預期有變,你需要終止買挖掘機。
以上是匯融天下為您做出的解答 ,希望能夠幫到您。
㈧ 本人於2012年通過融資,按揭了一台挖掘機,後因為經濟原因沒有還上款,挖機被地區銷售公司強行拖走
和我的情況一樣啊!我是2011買的2012被拖走的
㈨ 我融資購買了一台挖掘機140萬供了還是剩下20多萬該是4月份供完結果沒錢沒供完但是每月或多或少都打
1、20幾萬變成40幾萬,其中除了剩餘本金,剩下的有一部分應該是利息和滯納金,還包括拖車的費用等等其他因為催款產生的費用。像這個費用,要注意的事,違約金可能是自你違約之日起就按貸款金額計算,不是按貸款余額計算。
2、首先看清楚貸款合同上面是怎樣計算違約金的
3、只有協商解決,建議不要走訴訟。因為是你違約在先,如果走訴訟,你輸了是要承擔所有的訴訟費,到時候會再多十萬左右的費用。
如有幫助到你,請採納,謝謝!
㈩ 在融資租賃公司和銀行按揭購買挖掘機有什麼不同
融資租賃雖然從會計核算上需要按照實際重於形式的原則確認一項固定資產,但是融資租賃資產的所有權其實並不歸屬於承租人,除非租賃期滿承租人行使優先購買權。在承租人不按期支付租金時,出租人是可以解除合同收回資產的。
而銀行貸款購買挖掘機其實是一項抵押貸款,一般需要提供一項資產設定抵押,在借款人無法支付按揭貸款時,銀行可以要求行使抵押權、拍賣、變賣抵押物,並就抵押資產轉讓所得優先受償。這種模式下,挖掘機的所有權自購入時即歸購買人所有(特殊動產所有權自交付時發生轉移,登記對抗善意第三人)。設定抵押的資產可以不說該買賣合同的標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