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設立國家融資擔保基金,推動緩解小微企業和「三農」等融資難題。國家融資擔保基金,由中央財政發起、聯合有意願的金融機構共同設立,首期募資不低於600億元。
就融資擔保行業而言,政策性融資擔保體系的缺失,一直以來是一塊明顯的行業短板。雖然目前我國有不少地方性的政府擔保基金,但發展狀況實際上參差不齊,和地方性的政府擔保基金相比,國家融資擔保基金的優勢首先是規范性高,而且資金量大。此外,還能發揮引導作用,帶動更多的資本參與其中,從而推動整個體系的建設和行業的發展。
❷ 7家銀行已出資160億設立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嗎
160億元銀行出資敲定,表明國家融資擔保基金發起設立正在提速。
2018年7月27日,至少已有7家上市銀行明確參與投資國家融資擔保基金有限責任公司,共計出資160億元,約占首期661億元注冊資本的24%。
據悉,國家融資擔保基金的運作方式主要是與省級再擔保公司開展業務,支持轄區內的擔保機構為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提供貸款擔保。其中,再擔保主要是分散風險,而股權投資則是進一步「輸血」,提高擔保機構的風險抵禦能力和業務拓展能力。
同時,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堅持准公共產品屬性,擔保費率相對市場擔保機構要低,也不會要求抵押和反擔保,而是以信用擔保為主。原則上也不分紅,以此帶動擔保機構和銀行共同降低融資成本。相較而言,便利程度、貸款可獲得性都比市場擔保機構要更好一些。
聯合資信的研究報告指出,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將不以盈利為目的,實行再擔保費率優惠,這一舉措將直接降低融資擔保公司的業務成本,緩解開展政策性擔保業務帶來的運營壓力。
東方金誠金融業務部助理總經理李茜表示,具體到操作層面,國家融資擔保基金與省級再擔保公司合作,可按比例分擔再擔保機構代償風險。此外,對符合條件的擔保業務,可要求擔保公司適當降低擔保費率。
據財政部初步測算,今後3年該基金累計可支持相關擔保貸款5000億元左右,約占現有全國融資擔保業務的四分之一。
❸ 請問設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對股市是利好還是利空
個人認為偏利空,有了融資擔保基金,中小企業可以通過債權進行融資。股權融資的需求則會大大降低,而股權融資需求的降低,將導致國家不再需要一個牛市來緩解融資難的問題。
❹ 融資擔保公司注冊資金不多怎麼辦
日後可追加的
❺ 國家對小微企業有哪些金融扶持政策
為激發民營經濟的活力和創造力,緩解民營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並進一步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引導更多金融資源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2月14日,國務院網站全文刊發由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加強金融服務民營企業的若干意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有效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切實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發展的指導意見》,加強金融對民企、小微和「三農」的支持力度。 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發展方面:
《指導意見》提出有效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堅守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的准公共定位,彌補市場不足,降低擔保服務門檻,著力緩解小微企業、「三農」等普惠領域融資難、融資貴,支持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具體舉措包括:明確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支持范圍和重點對象,聚焦支小支農融資擔保業務、切實降低小微企業和「三農」綜合融資成本並實行差別費率、完善銀擔合作機制、強化財稅正向激勵、構建上下聯動機制加強協同配合、逐級放大增信效應和優化監管考核機制等。
《指導意見》要求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確保支小支農擔保業務佔比達到80%以上,帶動合作機構支小支農擔保金額佔全部擔保金額的比例不得低於80%,其中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下的佔比不得低於50%。引導合作機構逐步將平均擔保費率降至1%以下。其中,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收取的擔保費率原則上不超過1%,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以上的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收取的擔保費率原則上不超過1.5%。
在完善銀擔合作機制方面,《指導意見》要求銀擔合作各方要協商確定融資擔保業務風險分擔比例。原則上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和銀行業金融機構承擔的風險責任比例均不低於20%,省級擔保、再擔保基金(機構)承擔的風險責任比例不低於國家融資擔保基金承擔的比例。同時國家融資擔保基金要推動與全國性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總對總」合作,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擴大分支機構審批許可權並在授信額度、擔保放大倍數、利率水平、續貸條件等方面提供更多優惠。銀擔合作各方要細化業務准入和擔保代償條件,明確代償追償責任,並實施跟蹤評估。
在強化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的同時,《指導意見》提出強化財稅正向激勵,加大獎補支持力度、完善資金補充機制,探索風險補償機制,並落實扶持政策,符合條件的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的擔保賠償准備金和未到期責任准備金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按照中小企業融資(信用)擔保機構准備金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執行。
「探索建立政府、金融機構、企業、社會團體和個人廣泛參與,出資入股與無償捐資相結合的多元化資金補充機制。」《指導意見》明確,中央財政要根據國家融資擔保基金的業務拓展、擔保代償和績效考核等情況,適時對其進行資金補充。鼓勵地方政府和參與銀擔合作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支小支農業務拓展和放大倍數等情況,適時向符合條件的機構注資、捐資。同時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建立風險補償機制,對支小支農擔保業務佔比較高,在保余額、戶數增長較快,代償率控制在合理區間的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給予一定比例的代償補償。
與此同時,《指導意見》提出優化監管考核機制,要求實施差異化監管措施,健全內部考核激勵機制、完善績效評價體系。
「金融管理部門對貸款利率和擔保費率保持較低水平或降幅較大的機構給予考核加分,鼓勵進一步降費讓利。對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提供擔保的貸款,結合銀行業金融機構實際承擔的風險責任比例,合理確定貸款風險權重等。」《指導意見》提出,銀行業金融機構和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要優化支小支農業務內部考核激勵機制,重點考核業務規模、戶數及其佔比、增量等指標,降低或取消相應利潤考核要求。
根據《指導意見》,其基本原則為「聚焦支小支農主業、堅持保本微利運行、落實風險分擔補償、凝聚擔保機構合力」。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要嚴格以小微企業和「三農」融資擔保業務為主業,支持符合條件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不斷提高支小支農擔保業務規模和佔比;不以營利為目的,在可持續經營的前提下,保持較低費率水平,切實有效降低小微企業和「三農」綜合融資成本,構建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和銀行業金融機構共同參與、合理分險的銀擔合作機制。
也明確禁止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不得偏離主業盲目擴大業務范圍,不得為政府債券發行提供擔保,不得為政府融資平台融資提供增信,不得向非融資擔保機構進行股權投資。
❻ 目前國家對融資擔保公司的政策
目前國家對融資擔保公司的政策如下:
一、積極創新信用擔保機構的設立形式,擴大擔保機構的資金來源
一是自上而下創建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國家級信用擔保機構重點對科技含量高、風險大、對國民經濟有較大影響的高科技中小企業提供支持,而地方性擔保機構則對本轄區內的中小企業進行重點扶持。二是不斷創新擔保機構的設立形式,如政府獨資、政府控股和會員制等。
二、建立健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外部監管體系
1、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銀行等部門組成擔保監督委員會,對擔保機構進行監督。擔保機構要規范運作,防範風險,應採取公司制的形式,對目前一時尚難採用公司制的擔保機構,應逐步規范,在條件成熟時改制為有限責任公司。各級政府出資的中小企業擔保機構,應一律納入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並實行市場化運作。各級政府不得指令具體擔保行為,不能幹預具體項目的決策,不得操作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具體業務。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要與財政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密切配合,各司其職,依照法律、法規對擔保機構進行有效的指導、監督和管理。
2、建立信用擔保行業協會,形成行業行為規范,加強行業自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發展不僅需要政府的監督管理、政策扶持,還需要擔保業協作和自律。協會要依據中小企業擔保的體系建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制定行業准則和業務規范,監督擔保機構依法運作。通過培訓、信息融通、信用評估、研討交流等指導擔保機構開展業務。通過行業自律,逐步規范業務操作、行業協作、交流信息,樹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行業的社會公信力。
三、健全再擔保制度,完善風險分散機制
1、逐步建立全國和省級的再擔保機構,對擔保機構開展一般再擔保和強制再擔保業務,有效地分散擔保風險。同時,再擔保機構還可以進行再擔保,即再擔保機構將已承保風險通過再擔保的方式向全國性再擔保公司再次轉保出去,這樣通過多層次轉保,使擔保機構最後承擔的風險被最大限度地轉移。
2、建立政府補償機制,保證擔保機構有穩定的補充資金。中小企業擔保基金規模不能太小,不能過於分散,只有達到一定規模,才能抵禦風險(梅強、譚中明,2002)。政府部門應樹立這樣一種觀念,只要貸款擔保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擔保機構規范操作,不存在人情擔保,那麼政府擔保補償金支出越大,企業獲得的銀行有效貸款就越大,對地方社會經濟的發展越有利。
3、建立貸款銀行、受保企業與擔保機構的共擔風險機制。防止銀行放鬆對借款人的審查,要通過合理的擔保比例來增強銀行的貸款責任。因此,除了確定適當的擔保比例,在貸款銀行與信用擔保機構之間合理分擔風險外,信用擔保機構還應定期審查貸款銀行的擔保貸款業績。同時,還要強化中小企業的風險責任,如強制要求中小企業主要管理者以個人財產提供反擔保品,以此來約束主要管理者的經營行為。
4、開展聯合擔保,分散擔保風險。兩家或兩家以上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對某些擔保額度偏大或異地項目開展聯合擔保,可以分散部分風險,並有利於對項目的監管,增進了機構間交流,實現了共同發展。
❼ 中合中小企業融資擔保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團隊
總經理周紀安先生
周紀安先生,生於1955年10月,經濟學碩士,美國艾森豪威爾基金會高級學者,現任中合中小企業融資擔保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總經理。
周紀安先生長期在保險行業工作,曾任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資產管理部總經理。2001年參與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的創立,負責過該公司多項重要業務,包括業務發展、產品開發、戰略夥伴關系、中小企業服務,加入中合擔保之前任中國信保黨委委員、副總經理。
進入保險行業之前,周紀安先生在政府部門工作,曾擔任衛生部國外貸款辦公室副主任,科技教育司副司長。
1994年至1997年,周紀安先生在世界銀行總部東亞及太平洋局擔任高級項目經理。
周紀安先生1982年畢業於中國國防科技大學計算機科學系,獲得工學士學位。1997年至1999年就讀於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並獲得經濟學碩士學位。1986年至1987年,作為世界衛生組織獎學金獲得者赴美國留學,學習公共事務管理並獲得文學士學位。
首席運營官朱荊安先生
朱荊安先生,生於1961年8月,高級經濟師,現任中合中小企業融資擔保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運營官。
2001年—2012年,歷任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總公司營業部總經理、公司項目險副總監兼業務發展部總經理、公司跨業務領域獨立承保人,公司資深專家兼貿易險管理部總經理。
1995年—2001年,中國進出口銀行副處長、處長、部門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
1980年—1995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青島分公司任職。
首席財務官黃梅女士
黃梅女士,生於1968年5月,資深英國特許公認會計師(FCCA),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MBA、中國人民銀行研究生部碩士研究生,現任中合中小企業融資擔保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財務官。
2000年—2012年,歷任殼牌中國勘探有限公司財務總監、殼牌國際有限公司經濟分析師、江蘇中石化殼牌石油銷售有限公司財務總監以及殼牌(中國)有限公司內部審計總監。
1998年—2000年,任北京羅納普朗克制葯有限公司會計經理。
1997年—1998年,任諾華中國總部司庫。
1992年—1997年,任華晨(中國)控股有限公司投資部經理。
首席行政官張海峰先生
張海峰先生,生於1966年6月,清華大學工商管理學碩士研究生(MBA),現任中合中小企業融資擔保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行政官。
2011年—2012年,中合中小企業融資擔保股份有限公司籌備組專家推進公司的籌備工作。
2001年—2011年,任北京新安財富創業投資公司總經理,在任期間,該公司曾連續被評為中國十大風險投資機構。
1993年—2000年,歷任國家外匯管理局資本司外債處主任科員、國家外匯管理局亞洲金融危機資本項目應對研究小組成員。
1992年—1993年,華夏銀行國際部融資租賃項目經理。
❽ 融資擔保公司的擔保額度和注冊資金的關系
其實關於融資抄性擔保公司的問題襲,都可以從由銀監會、國家發改委、工信部、財政部、商務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聯合頒布的《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中找到答案。網路中有全文: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重點如下:1.融資性擔保公司對於單個被擔保人(項目)的擔保額上限是注冊資本金的10%;2.總擔保額不得超過注冊資本金的10倍;3.融資性擔保公司的資本金80%只能用於投資銀行存款、國債等最高信用等級的固定收益類金融產品;4.融資性擔保公司應當按照當年擔保費收入的50%提取未到期責任准備金,並按不低於當年年末擔保責任余額1%的比例提取擔保賠償准備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