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如果涉嫌詐騙的話,
必須要申請法律援助起訴。
⑵ 騰米公司股權融資是不是騙局
騰米公司股權融資是騙局,就是非法集資。報警抓他
⑶ 有限責任公司股權投資詐騙認定
有限責任公司股權投資被詐騙,應到公安機關的經偵部門報案。
至於認定,需要從案情中認真分析。
個案和個案不同。
⑷ 剛看到豐之銀宣傳的股權投資 是詐騙嗎詐騙
這是一個專門做股權投資的基金,只要基金注冊手續正常,不會存在問題的。
其實你做這個只是買他們的基金,並不是參與股權投資,直接參與股權投資,資金有要求不那麼大的可以選擇股權眾籌
比如「愛就投股權眾籌平台」,眾籌項目都是平台盡調之後的,平台10幾年創投背景,而且有政府背景,也是唯一有自己大樓-愛就投大廈的股權眾籌平台了
⑸ 最近有給我打電話的,說是作股權投資的,請問是不是騙人的
百分之就是以上都是騙人的。
百分之十以下是證券公司業務員推銷業務。
⑹ 什麼是股權融資,股權融資與非法集資有什麼區別
股權融資是指企業的股東願意讓出部分企業所有權,通過企業增資的方式引進新的股東,同時使總股本增加的融資方式。
股權融資與非法集資的區別:
(1)實質性區別
股權融資與非法集資回報上存在實質性差別。
兩者判斷實質的標准在於是否承諾規定的回報,非法集資通常都是以承諾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為標准,且承諾的利息往往遠高於銀行的利息,而股權融資是沒有承諾固定的回報,而是享受股東權利也承擔股東風險。因而從本質回報方式來看,兩者有非常大的差別。
(2)對金融秩序的影響不同
非法集資是干擾金融機構的秩序,而股權融資進行的資本的經營,一定程度上市擴張了資本市場,並非擾亂。只有當行為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用於貨幣資本的經營(如放貸時),才能認定擾亂金融秩序,而股權融資是投向一個實體項目,不是進行資本的經營,這與非法集資有很大差別。
(3)非法集資與股權投資另外的重要差別是投資的風險控製程度不一樣。
非法集資往往是由個人發起,聚集大量錢財,投向幾個不為借款方所知的項目,並承諾收益。股權融資則不同。
(4)法律保護方面不同
最重要的一點股權融資最終有限合夥企業的形式去投項目,受到法律保護。
股權融資是以「領投人+跟投人」的方式去投資項目,領投人在受到跟投人委託盡職盡責調查的情況下,出具報告,對跟投人負責,雙方在平等自願的情況下成立有限合夥企業去投資項目。
信息了解透徹、風險各種承擔、收益分配清晰,完全是公開、透明的行為,這與非法集資的不確定性、信息不對稱性完全不同的。
股權融資特點:
1、長期性
股權融資籌措的資金具有永久性,無到期日,不需歸還。
2、不可逆性
企業採用股權融資勿須還本,投資人慾收回本金,需藉助於流通市場。
3、無負擔性
股權融資沒有固定的股利負擔,股利的支付與否和支付多少視公司的經營需要而定。
非法集資的特點:
1、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批准許可權的部門批準的集資;
有審批許可權的部門超越許可權批准集資,即集資者不具備集資的主體資格
2、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這里「不特定的對象」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
4、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為掩飾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與投資人(受害人)簽訂合同,偽裝成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最大限度地實現其騙取資金的最終目的。
⑺ 通過,投資的形式隱瞞借款的真相,欺騙,股權,是否屬於詐騙罪。
集資詐騙罪中的非法佔有目的,應當區分情形進行具體認定。行為人部分非法集資行為具有非法佔有目的的,對該部分非法集資行為所涉集資款以集資詐騙罪定罪處罰;非法集資共同犯罪中部分行為人具有非法佔有目的,其他行為人沒有非法佔有集資款的共同故意和行為的,對具有非法佔有目的的行為人以集資詐騙罪定罪處罰
⑻ 曝光先人一步股權投資的騙局
現在騙局很多的,要小心
⑼ 公司融資股權,發股權證,幾年也沒上市,屬於詐騙嗎
這種情況還真不屬於詐騙,有融資股權且發股權證就證明這家公司是正規公司。沒有上市只能說明這家公司經營不善或公司股票沒有到上市階段。公司還沒有經過IPO的初級階段,不具備上市的條件。所以這種融資行為不能算是集資詐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