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期限不同。貸款融資周期一般較短,流動資金貸款期限一般為一年期,這對於現金流回較答為緊張的企業而言財務壓力相對較大。而私募股權投資則可以有效的緩解這一壓力,私募股權投資的資金投入為資產負債表中的資產項,可以為企業所自由運用,使用期限更長。
2、擔保方式不同。銀行的管理機制越來越嚴格,抵押和擔保是少不了的。而私募股權投資項目相對的擔保方式要求較銀行會寬松一些。
3、融資上限不同。金融機構一般會考慮企業資產負債率,一般負債就會控制在一定的上限范圍內。而私募股權投資項目更多的時候相當於放大了杠桿,可以充分的補充企業的資金,滿足更大項目建設的資金。
4、還款方式不同。貸款需要歸還利息,而私募股權投資項目資金注入後無需還款。
㈡ 我想請問下,股東貸款用於股本權益性投資是不允許的,為什麼以借款的形式也不行。
股本權益性投來資亦即用於有限源公司的股權投資的資金。股權類投資是不允許撤資的。但可以轉讓股份。因此,為保證股本的穩定性,相關法律規定,股東以貸款或者借款的形勢用於股本權益性投資是不允許的。
股東為了公司的經營需要,可以申請流動性資金貸款或者借款。這必須在公司成立之後,也必須是用於公司經營,而不是股權投資。
(2)信貸資金變股權投資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二十五條貸款申請
借款人需要貸款,應當向主辦銀行或者其他銀行的經辦機構直接申請。
借款人應當填寫包括借款金額、借款用途、償還能力及還款方式等主要內容的《借款申請書》並提供以下資料:
一、借款人及保證人基本情況;
二、財政部門或會計(審計)事務所核準的上年度財務報告,以及申請借款前一期的財務報告;
三、原有不合理佔用的貸款的糾正情況;
四、抵押物、質物清單和有處分權人的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及保證人擬同意保證的有關證明文件;
五、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
六、貸款人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
㈢ 實務中銀行怎麼繞開監管做股權投資
1. 表內信貸資產表外化
該模式變相地增加了實際貸款規模,同時不佔用貸款額度,也即提升了資產周轉率,凈資產收益率得以提升。主要通過銀信合作、委託貸款等方式操作。演變過程為:
(1) 銀信合作井噴式發展。
(2) 大量的銀信合作脫離了監管視線,2009年末起,銀監會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主要包括兩類:一類是,銀行不得使用募集的理財資金直接購買信貸資產。該類監管較易規避,方法是引入其它銀行或者公司,見下文詳細圖解。
另一類是,控制融資類銀信合作的比例,相關合作要納入資產負債表。該類監管較難規避。
(3) 採取委託貸款的方式。此過程中,銀行不與信託公司合作,可規避監管。
2. 信貸資產偽裝為非信貸資產
將信貸業務偽裝為同業業務及投資業務。
(1) 同業代付:即代理同業委託付款業務,包括信用證結算項下、保理項下以及銀行承兌匯票項下的同業代付。關注銀行報表中,表外項目的「代付業務」子項。
(2) 關注銀行報表中,「買入返售金融資產——票據」、「買入返售金融資產——信託及其他受益權」。騰訊眾創空間,一個去創業的平台。
(3) 通過投資業務偽裝。關注銀行報表中「應收款項類投資」一欄,其中,投資的信託計劃、理財產品、資產管理計劃等應特別留意。
㈣ 股東可以用貸款作為對公司的出資嗎
不屬於虛假出資。我國《公司法》並沒有限定股東必須以自有資金出資,只要股東按公司章程回足額出資,無答論股東資金是自有資金還是貸款或是其他合法來源,都是符合法律規定的,貨款資金並非虛假出資。但是因為貸款是股東個人所為,所以應當由股東償還,而不應由公司代為償還,否則會侵害公司其他股東和拽勸人的利益,也會被認為是抽逃出資的行為。
相關法條——法律界網站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八條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㈤ 銀行流動資金貸款可否用於股權投資或置換股東借款
銀行貸款肯定不能用於股本權益性投資,因此第一條不行,置換股東借款如果作為貸款原因恐怕也不行,貸出款來後偷著還就看銀行貸後資金監管了。
㈥ 貸款進行股權投資
輕則違約,承擔經濟處罰。
重則非法,欺詐罪。 同時,涉嫌挪用企業資金罪。
㈦ 銀行信貸中的股權投資主要指什麼意思
股權投資是指企業或個人購買其它企業的股權,最終目的是為了獲得較大的經濟內利益,這種利益可容以通過上市獲得,也可以通過分得利潤或股利獲取。可以去騰訊眾創空間看看,能夠了解到更多信息。由於公司上市能夠帶來股權價格的大幅上升,一些投資者急功近利的心態使其過於關注「上市」概念,其實,能上市的公司總是少數,尋找優質公司才是投資的正道。要尋找優質公司,投資者就必須了解自己所投資的公司,關注企業經營狀況,最好是本地優質企業。即使是優質公司,也要知道控制投資成本,要計算好按公司正常贏利水平收回投資成本的時間,通常情況下,時間要控制在10年以內。對於投資者來說,通過股權投資可以獲得長期穩定回報,若企業上市則可獲得超額收益;對於企業來說,將自己的一部分股權讓投資者分享,對企業發展也是有益的。
㈧ 商業銀行發放股權投資貸款是否違規
銀監局的《三個辦法一個指引》中明確指出「流動資金貸款不得用於固定專資產、股權等投資,不得用屬於國家禁止生產、經營的領域和用途。」股東為了公司的經營需要,可以申請流動性資金貸款或者借款。這必須在公司成立之後,也必須是用於公司經營,而不是股權投資。所以是不被允許的。
㈨ 銀行貸款不能股權投資為什麼從信託借去的錢可以
因為股權投資是屬於高風險高收益的產品,其波動程序更超過二級市場的回股票買賣。
銀行貸款資金連股答票買賣都不得進行,更不用說股權投資了。
信託是面向高凈值人群的,普遍認為認為這種高凈值人群風險承受能力更高,對資金投向更有判斷力。
相對而言,雖然說銀行和信託都受到銀監會的監管,但是銀行的監管比較嚴格。銀行只能通過理財產品形式向客戶銷售,至於其他的放貸款的標准,只能按照人民銀行和銀監會的有關要求進行,利率也是國家確定的(只有極個別的農村商業銀行能浮動)。而放貸款的比例,佔了多少資本金這都是要受到嚴格監管限制的。
而信託,由於不屬於純粹意義的貸款,只是說收集資金、放款,所以信託的形式比銀行可以靈活許多。
㈩ 信貸資金是否能用於公司內部股權購買轉讓
一般銀行貸款是需要審查資金用途的,對於高風險用途的借貸項目,一般是不會放貸的,信貸專資金用於股權收屬購屬於高風險項目,一般不可能以此名義貸出款項,但如果以其他名義貸款,款項用於股權收購,則屬於挪用貸款,是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