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2016年可不可以從外地調鹽到本地賣
鹽業改革方案分六個部分共20項內容,方案的核心為取消鹽業專營,方案要求從2016年起廢止鹽業專營有關規定,允許現有的食鹽定點企業進入市場,允許食鹽流通生產企業跨區經營,放開所有鹽產品價格,放開小工業鹽等其他用鹽的經營。除此之外,方案還包括食品監管制度、食鹽儲備體系、產業競爭力、依法治鹽等具體措施。
在工信部沒有正式公布新方案實施之前,「專賣」繼續
❷ 為什麼食鹽價格經營者自己定
修訂後的《食鹽專營辦法》公布並已實施,按照新規定,食鹽價格由經營者自主確定。
如有非食鹽定點生產企業生產食鹽、非食鹽定點批發企業經營食鹽批發業務的情形,將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鹽業主管部門予以取締,沒收違法生產經營的食鹽和違法所得。
違法生產經營的食鹽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
鹽業體制改革方案很重視食鹽供應安全問題。
對於我們老百姓來說,食鹽是一日三餐比不可少的,而國家房開食鹽價格,這大家來說都是有一定好處的。
❸ 國家開放食鹽了嗎
國家已經開放食鹽經營,但食鹽的生產、批發需經過鹽業主管部門的審批通過。《食鹽專營辦法》中規定:第九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鹽業主管部門按照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的要求審批確定食鹽定點生產企業,頒發食鹽定點生產企業證書,及時向社會公布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名單,並報國務院鹽業主管部門備案。第十三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鹽業主管部門按照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的要求審批確定食鹽定點批發企業,頒發食鹽定點批發企業證書,及時向社會公布食鹽定點批發企業名單,並報國務院鹽業主管部門備案。食鹽定點生產企業申請經營食鹽批發業務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鹽業主管部門應當確定其為食鹽定點批發企業並頒發食鹽定點批發企業證書。第十六條、食鹽零售單位應當從食鹽定點批發企業購進食鹽。
應答時間:2020-12-03,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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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國家有關食用鹽的標准有哪些
國家有關食用鹽的標准主要有GB 2721-2015《食品安全國家標准 食用鹽》、GB/T 5461-2016《食用鹽》、NY/T 1040-2012《綠色食品 食用鹽》、QB 2019-2005《低鈉鹽》、QB /T 2020-2003《調味鹽》等標准。
❺ 1塊錢一包的食鹽,和5塊錢的一包的食鹽,區別在哪裡
食鹽作為「五味之首」,是家家戶戶炒菜烹調必備的調味品,在大小超市也是司空見慣的商品。現在市面上賣的鹽五花八門,不但品種繁多,價錢也相差甚遠,如有的食鹽1元一包,有的食鹽5元一包,還有的食鹽一包的價錢能破十。這些價格不同的食鹽究竟區別在哪裡呢?
並非價格越高的食鹽就越好
在大多數人的思想認知中,越是價格昂貴的東西質量就越好,但這個理論用在食鹽上似乎並不成立,也就是說並非價格越高的食鹽就越好。在我國的國家標准GB/T 5461-2016《食用鹽》中規定,不同類型和等級食鹽的氯化鈉含量有所不同,但有一點可以明確:食鹽的等級越高,它的純度(氯化鈉含量)也越高。由此也可以看出,食鹽質量的高低,評價標准其實還是食鹽中氯化鈉的含量,那些因增加了其他礦物質元素而價格昂貴的食鹽,從檢測到的氯化鈉的濃度上來看其實根本就相差無幾。由此看來,人們花高價買到的食鹽卻並不一定就是質量更好的食鹽。
靠吃鹽來補充微量元素不可取
當然,也有商家的促銷噱頭是這樣的,因為食鹽中增加了碘、鐵、氯化鉀等不同的成分,所以人們吃了之後可以補充不同的礦物質元素。碘、鐵、鉀等的確是人體必需的微量元素,但若靠著食鹽來給人體補充這些成分,那是萬萬不可取,也是十分不靠譜的。鑒於食鹽攝入過量引發的高血壓等多種心血管疾病,《中國居民膳食指南》建議人們每天食用鹽的量不宜超過6g,而對於部分特殊人群,如冠心病、高血壓、糖尿病,腦中風等患者而言,食用鹽的攝入量每天更是應該保持在5g以下,若由此算來,「靠食用鹽來補充微量元素」,也只能作為一種促銷噱頭了。總而言之,想要盡可能降低食鹽帶給人體的傷害,最重要的方式還是適量控制食鹽的攝入量,即使買的食鹽再昂貴,若不控制其攝入量,那給人體造成的損害也是相同的。
❻ 2016年食用鹽的價格
3.5 元 500g 左右
❼ 我國開放食鹽價格後,一元鹽是否會消失
可以,但是要依法取得經營資格。
中國鹽業協會此前披露,鹽業體制改革方案已在國家發改委主任辦公會議通過,並在各部委完成意見徵求。昨天,相關渠道曝光的鹽業體制改革方案顯示新方案包括六部分內容,廢止食鹽專營、健全食鹽儲備體系等,成為新鹽改方案中備受關注的核心內容。
據了解,取消食鹽專營、許可經營制度後,將實行最嚴格的監管制度;健全食鹽儲備體系,確保食鹽安全供應。此外,還將加快鹽業體制調整,提升產業競爭力;健全法律法規,實施依法治鹽。
依照方案規劃,將從2016年起,廢止鹽業專營有關規定,允許現有食鹽生產定點經營退出市場,允許食鹽流通跨區經營,放開所有鹽產品價格,放開食鹽、流通經營。2017年起鹽業全面按照新的方案實行。
❽ 2017年食用鹽可以跨省購買使用嗎
2017年食用鹽可以跨省購買使用,自2017年1月1日起,放開食鹽出廠、批發和零售價格,由企業根據生產經營成本、食鹽品質、市場供求狀況等因素自主確定。
根據《鹽業體制改革方案》第六條 改革食鹽生產批發區域限制。取消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只能銷售給指定批發企業的規定,允許生產企業進入流通和銷售領域,自主確定生產銷售數量並建立銷售渠道,以自有品牌開展跨區域經營,實現產銷一體,或者委託有食鹽批發資質的企業代理銷售。
取消食鹽批發企業只能在指定范圍銷售的規定,允許向食鹽定點生產企業購鹽並開展跨區域經營,省級食鹽批發企業可開展跨省經營,省級以下食鹽批發企業可在本省(區、市)范圍內開展經營。鼓勵鹽業企業依託現有營銷網路,大力發展電子商務、連鎖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開展綜合性商品流通業務。
(8)2016食鹽價格擴展閱讀:
《鹽業體制改革方案》第十六條 設置過渡期分步實施改革。自本方案印發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有關部門要抓緊研究制定食鹽生產及批發企業規范條件、食鹽儲備、市場監管和價格監測、干預等政策措施,修改完善相關制度。
從2017年1月1日開始,放開所有鹽產品價格,取消食鹽准運證,允許現有食鹽定點生產企業進入流通銷售領域,食鹽批發企業可開展跨區域經營。現有食鹽定點生產企業許可證和食鹽批發企業許可證不再重新核發,有效期延至2018年12月31日。從2018年1月1日開始,現有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和批發企業可依照新的規定申請許可,根據許可范圍從事相應的經營活動。
❾ 2016年食鹽漲價
不會大幅度漲價的,微調是有可能的。
因為鹽油這些關乎國計民生的生活必需品由國家直接掌控,其價格加宏觀調控。所以這類產品的價格一般波動不大。
❿ 市場上一斤一塊錢的食鹽和一袋子一塊五的食鹽有甚麼區別,一塊一斤的對人有沒有危害
食鹽作為「五味之首」,是家家戶戶炒菜烹調必備的調味品,在大小超市也是司空見慣的商品。現在市面上賣的鹽五花八門,不但品種繁多,價錢也相差甚遠,如有的食鹽1元一包,有的食鹽5元一包,還有的食鹽一包的價錢能破十。這些價格不同的食鹽究竟區別在哪裡呢?
並非價格越高的食鹽就越好
在大多數人的思想認知中,越是價格昂貴的東西質量就越好,但這個理論用在食鹽上似乎並不成立,也就是說並非價格越高的食鹽就越好。在我國的國家標准GB/T 5461-2016《食用鹽》中規定,不同類型和等級食鹽的氯化鈉含量有所不同,但有一點可以明確:食鹽的等級越高,它的純度(氯化鈉含量)也越高。由此也可以看出,食鹽質量的高低,評價標准其實還是食鹽中氯化鈉的含量,那些因增加了其他礦物質元素而價格昂貴的食鹽,從檢測到的氯化鈉的濃度上來看其實根本就相差無幾。由此看來,人們花高價買到的食鹽卻並不一定就是質量更好的食鹽。
靠吃鹽來補充微量元素不可取
當然,也有商家的促銷噱頭是這樣的,因為食鹽中增加了碘、鐵、氯化鉀等不同的成分,所以人們吃了之後可以補充不同的礦物質元素。碘、鐵、鉀等的確是人體必需的微量元素,但若靠著食鹽來給人體補充這些成分,那是萬萬不可取,也是十分不靠譜的。鑒於食鹽攝入過量引發的高血壓等多種心血管疾病,《中國居民膳食指南》建議人們每天食用鹽的量不宜超過6g,而對於部分特殊人群,如冠心病、高血壓、糖尿病,腦中風等患者而言,食用鹽的攝入量每天更是應該保持在5g以下,若由此算來,「靠食用鹽來補充微量元素」,也只能作為一種促銷噱頭了。總而言之,想要盡可能降低食鹽帶給人體的傷害,最重要的方式還是適量控制食鹽的攝入量,即使買的食鹽再昂貴,若不控制其攝入量,那給人體造成的損害也是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