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應計利息與應收利息有什麼區別
區別:
科目級別不同。
應收利息是一級科目應收利息;而應計利息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下的一個子科目,是二級科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計利息。
2.反映的內容不同。
應收利息是購買債券前應收未收的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應計利息是購買債券後應收的利息。
拓展資料:
應收利息是指短期債券投資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這部分應收利息不計入短期債券投資初始投資成本中。但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尚未到期的債券利息,則計入短期債券投資初始投資成本中不需要單獨核算的部分。
應計利息是債券自上一次付息後累計未付的利息。在債券買賣時,債券賣出的結算價格應是債券的市場價格加上應計利息,即買主應向賣主支付債券市場價格加應計利息。但是,由於債券有一次終值付息和加息票分次付息兩種形式,因此,上面所述的結算價格只有在加息票分次付息債券的交易中才會發生。同時,應注意收益債券也是例外情況,因為收益債券只有在盈利時才付利息。
網路_應收利息網路_應計利息
㈡ 關於利息報價的問題,應計利息的計算問題
它是對於債券面值為1000美元的債券來說的,由於債券每半年付息一次,票面利率12%,那麼每次付息額=1000美元*12%/2=60美元。下一份利息將在4個月後支付,即利息支付的時間少於即不等於每次支付時間6個月,實際上是在說你所買的債券是在兩個支付日之間買的,即你買的時間是在上次利息支付日2個月後買的,離下一次利息支付日還有4個月。(建議你畫一個時間坐標就很清楚了)
你買入的債券的時間與付息日無關,別把你買入債券的時間就認定為是債券的起息日,必須注意你買的債券是在市場上流通的債券,買的時候很多時不是在債券起息日買的,如果你買的時候就是起息日買的當然,半年付一次時,下次付息就是距離6個月後,對於付息日或起息日來說實際上是在債券發行條款中已經規定好的,也就是固定的,一般是不會隨意變更,除非遇上付息日是節假日會稍微順延支付。
㈢ 在什麼情況下,成交價格與債券的應計利息是分解的
債券收益率的計算公式
(一)對處於最後付息周期的附息債券(包括固定利率債券和浮動利率債券)、貼現債券和剩餘流通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的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債券,到期收益率採取單利計算。計算公式為:
式中:y為到期收益率;
PV為債券全價(包括成交價格和應計利息,下同);
D為債券交割日至債券兌付日的實際天數;
FV為到期本息和,其中:貼現債券FV=100,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債券FV=M+N×C,附息債券FV=M+C/f;
M為債券面值; N為債券償還期限(年);
C為債券票面年利息; f為債券每年的利息支付頻率。
(二)剩餘流通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債券的到期收益率採取復利計算。計算公式為:
式中:y為到期收益率;
PV為債券全價; C為債券票面年利息;
N為債券償還期限(年); M為債券面值;
L為債券的剩餘流通期限(年),等於債券交割日至到期兌付日的實際天數除以365。
(三)不處於最後付息周期的固定利率附息債券和浮動利率債券的到期收益率採取復利計算。計算公式為:
式中:y為到期收益率;
PV為債券全價; f為債券每年的利息支付頻率;
W=D/(365÷f); M為債券面值;
D為從債券交割日距下一次付息日的實際天數;
n為剩餘的付息次數,n-1為剩餘的付息周期數;
C 為當期債券票面年利息,在計算浮動利率債券時,每期需要根據參數C的變化對公式進行調整。
註:浮動利率債券的收益率是按當期收益計算的到期收益率,它更側重於對即期收益水平的反映。
麻煩你了
㈣ 什麼是債券的凈價交易和應計利息
凈價是指扣除按債券票面利率計算的應計利息後的債券價格。全價等於凈價加上應計利息。
債券買賣資金採用全價法交割
買入全價=買入凈價+應計利息
賣出全價=賣出凈價+應計利息
㈤ 公司債券在交易所行情顯示中的價格是否包含應付利息
深交所的公司債行情揭示中包含應付利息,採取全價交易方式;上交所的公司債行情揭示中扣除了應付利息,採取凈價交易方式。
㈥ 一次付息債券應計利息,是什麼意思
上市公司通過證券市場進行融資的方式大致分為兩種,一個是發行股票,也就是權益性證券,另一個是發行債券。這兩類籌資的方式各有各的特點,而每一個企業可以根據自身企業的情況以及企業所處的生命周期來決定,或者選擇他們所需要的融資方式,債券就是很多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會選擇的一種。在債券裡面有一個一次付息債券應計利息,很多人就有疑問,這個應計利息究竟是什麼意思,接下來就一起了解一下。
一、買入債券中含有的已經計提的利息無論是發行債券還是股票都有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的區別,所謂一級市場就是這個股票或者債券第一次發行所直接面對的持有人,而二級市場是債券持有人或者股票持有人的再一次流轉。
從上面我們就可以知道說,目前的債券持有人很可能是通過二級市場上獲得的,那麼在這中間就可能存在債券在前,手持有期間所應該計提的利息,然後這個前手把債券進行轉讓,後手取得這個債券就含有應計利息。
㈦ 企業債的應計利息額是怎樣計算的
企業債實行凈價交易。在債券凈價交易模式下,按凈價價格進行申報和交易,但結算價格仍是全價計算,即以成交價格和應計利息額之和作為結算價格。其中:應計利息額=票面利率÷365(天)×已計息天數×100。其中,國債和企業債券的計息天數為付息起息日至交易日止期間的實際日歷天數;公司債券的計息天數為付息起息日至交收日的前一自然日止期間的實際日歷天數。當票面利率不能被365天整除時,電腦系統按默認位數全額計算。交割單應計利息總額按四捨五入原則,以元為單位保留2位小數列示。
㈧ 一般來講,債券的市值是否包含債券的應計利息也就是說,債券市值應該用全價,還是凈價表示
債券交易基本上是實行凈價交易,全價結算,凈價實際上就是該債券不計算應計利息時的債券價值,全價就是債券凈價加上應計利息後的價值。一般債券交易在行情顯示中都會有顯示應計利息這一欄的。
如果以101元買入債券,一般這個價格是凈價,等到債券交易交割時必須支付該債券從上一次付息後到當前為止的應計利息,由於當前剩餘30天就到付息日,實際上買入後在101元的基礎上還要支付該債券近11個月的利息。
粗略計算這11個月的應計利息為100*6.7%*11/12=6.142元(註:一般債券交易其應計利息是算到小數點後三位數)
故此持有該債券到下一個付息日時其純利息收入為100*6.7%-6.142=0.558元。
若此債券當前剩餘的30天已經是最後一次支付利息,即該債券到期還本付息,則實際上是虧損的,虧損額為100+100*6.7%-100-6.142=-0.44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