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金融衍生工具中信用違約掉期產品比較受到關注,你認為大量採用信用違約掉期產品對風險控制有什麼影響呢
信用違約掉期產品作為證券市場上的一個比較獨特的金融創新產品,表面上看起來是減少了持有金融資產方對違約風險的擔心,同時也為願意和有能力承擔這種風險的保險公司或對沖基金提供了一個新的利潤來源,但是作為一個次級衍生品,它自身就具有高杠桿的作用,帶來利潤的同時也存在著放大風險的潛在性。因為CDS得兩個自身特點決定了它只會給全球經濟帶來更大的威脅和風險。
第一,完全是櫃台交易,沒有任何政府監管。導致規模無限制的膨脹,也會出現金融機構再將這些已經帶有巨大風險的信用違約掉期產品進行打包並出售,然後下一個買家再同樣操作,這樣循環下去的話,風險也會成倍的增加,最後一旦一環出現脫節也就是違約的話,那這個損失將是遠遠超過最初預計的范圍之內的。
第二,沒有中央清算系統,沒有集中交易的報價系統,沒有準備金保證要求,沒有風險對家的監控追蹤,一切都是在一個不透明的圈子裡,以一種信息不對稱的形式在運作,很明顯這樣做的目的就是為了交易商們獲得最高的收益。
它不像次級抵押貸款那樣是用來購買房產的,如果借款人違約了,銀行仍然能夠通過沒收房產進行拍賣收回部分錢款。但如果信用違約掉期就不一樣了,它們是基於銀行破產這樣的事件而非房產這樣的實物。由於信用違約掉期看不見摸不著,一個買家背後可能存在著不止一個操作者,這樣是很難找到應該由誰來負責賠償,這時這種合約就像空頭支票一樣,根本不能兌現。這樣一旦出現違約,風險發生了,所有的相關的金融機構及投資者將都受到牽連,損失巨大。
在這個利益最大化的時代里,信用違約掉期早已不再是金融資產持有方為違約風險購買保險的保守范疇,它實際上已經異化為了信用保險合約買賣雙方的對賭行為。雙方其實都可以與需要信用保險的金融資產毫無關系,他們賭的就是信用違約事件是否出現。這種對賭的行為和規模早已遠遠超出信用違約掉期設計的初衷。這種情況下,如果政府或者監管機構對此產品進行管制的話,這些超級賭徒無疑將面臨著巨大的債務額,然後這些債務將會通過信用違約掉期這種產品的杠桿效應一環接一環的傳下去,將風險擴大至很大的范圍,讓更多的投資者受到損失。
簡單的說,這種東西在現在這種信用已經嚴重貶值的社會里只會擴大風險,增加投資者的潛在風險。
以上東西希望對你有幫助哈~~~~~~~~
② 銀行資金面寬松時違約事件頻發的原因是什麼
銀行資金面寬松時違約事件頻發的原因是:
其一, 在強監管的條件下,信用結構與資金需求出現不匹配的結構摩擦問題,導致原來的一些企業難以獲得替代融資。在《資管新規》推行過程中,對於部分融資企業而言,其原本獲得的「非表內信貸」融資多數本身就不符合表內信貸的要求,其「非表內信貸」的融資需求可能面臨著斷檔的風險。在債務期限剛性的前提約束下,融資企業可能會面臨著融資數量與解決問題時間的雙重壓迫。同時,新增人民幣表內貸款受到多種指標的限制,與表外融資部分具有不同的信用風險偏好和信用審批流程,因此也無法完全承接表外需要轉移的融資需求。結果就出現了2018年初以來新增社會融資規模的較大幅度下行。
最後,加快建設信用風險處置的相關金融基礎設施,完善信用風險衡量、分散、轉移和處置鏈條。金融基礎設施建設的滯後,這是加劇信用風險蔓延的重要原因。目前,我國強調金融機構防範風險;但是對於金融機構遇到風險之後的應對機制和方案准備不足。尤其是在去杠桿、打破剛兌的過程中,金融市場缺乏成熟的資產處置辦法和處置案例,缺乏盤活不良資產的渠道與方案,更缺乏足夠廣闊的、分散信用風險的衍生品市場。一旦遇到風險,缺乏退路的金融機構、尤其是非銀金融機構,只能被動傾向於「過度緊縮信用」。因此,需要盡快構建分散市場風險,分擔信用損失的體系,明確金融機構對於信用風險承擔的過程和程度,鼓勵培育不良債務的投資機構和投資群體,盡力扭轉「過度緊縮信用」的趨勢並防範其可能造成的危害。
③ CDS和匯率的關系 CDS上升->債券利率上升->本國匯率呢
cds是貸款違約保險,與債券利率沒有關系,債券利率一般在債券發行時就已經確定,不會隨市場變動。cds上升,說明存在信用風險上升,也就是貸款是擔保費要上升,也就表明經濟不行,本國貨幣就相應貶值
④ 什麼是信用違約掉期交易
信貸違約掉期CDS--CREDIT DEFAULT SWAP(信用違約互換)是信貸衍生工具之一,合約由兩個法人交易,一個稱為買方(信貸違約時受保護的一方),另一個稱為賣方(保障買方於信貸違約時損失)。當買方在有抵押下借款予第三者(欠債人),而又擔心欠債人違約不還款,就可以向信貸違約掉期合約提供者買一份有關該欠債人的合約/保險。通常這份合約需定時供款,直至欠債人還款完成為止,否則合約失效。倘若欠債人違約不還款(或其他合約指定情況,令人相信欠債人無力或無打算依時還款),買方可以拿抵押物向賣方索償,換取應得欠款。賣方所賺取的是倘若欠債人依約還款時的合約金/保險費。 有些信貸違約掉期合約不需要以抵押物便向賣方索償(理賠金額與保險費成正比),只需要欠債人破產(或其他合約指定情況)即可。這些合約的功能不局限於風險轉移(對沖),而是具有投機性質,例如買方可以以合約賭博某家公司快會破產一樣,而他從未對該公司作出放債。 較完善的解釋: 信用違約掉期CDS--CREDIT DEFAULT SWAP(信用違約互換)是1995年由摩根大通首創由信用卡貸款所衍生出來的一種金融衍生產品,它可以被看作是一種金融資產的違約保險。債權人通過這種合同將債務風險出售,合同價格就是保費。購買信用違約保險的一方被稱為買家,承擔風險的一方被稱為賣家。雙方約定如果金融資產沒有出現違約情況,則買家向賣家定期支付「保險費」,而一旦發生違約,則賣方承擔買方的資產損失。CDS是目前全球交易最為廣泛的場外信用衍生品。 信用違約掉期的出現滿足了這種市場需求。作為一種高度標准化的合約,信用違約掉期使持有金融資產的機構能夠找到願意為這些資產承擔違約風險的擔保人,其中,購買信用違約保險的一方被稱為買家,承擔風險的一方被稱為賣家。雙方約定如果金融資產沒有出現違約情況,則買家向賣家定期支付「保險費」,而一旦發生違約,則賣方承擔買方的資產損失。承擔損失的方法一般有兩種,一是「實物交割」,一旦違約事件發生,賣保險的一方承諾按票面價值全額購買買家的違約金融資產。第二種方式是「現金交割 」,違約發生時,賣保險的一方以現金補齊買家的資產損失。信用違約事件是雙方均事先認可的事件,其中包括:金融資產的債務方破產清償、債務方無法按期支付利息、債務方違規招致的債權方要求召回債務本金和要求提前還款、債務重組。一般而言,買保險的主要是大量持有金融資產的銀行或其它金融機構,而賣信用違約保險的是保險公司、對沖基金,也包括商 業銀行和投資銀行。合約持有雙方都可以自由轉讓這種保險合約。 從表面上看,信用違約掉期這種信用衍生品滿足了持有金融資產方對違約風險的擔心,同時也為願意和有能力承擔這種風險的保險公司或對沖基金提供了一個新的利潤來源。事實上,信用違約掉期一經問世,就引起了國際金融市場的熱烈追捧,其規模從2000年的1萬億美元,暴漲到2008年3月的62萬億美元。其中,這一數字只包括了商業銀行向美聯儲報告 的數據,並未涵蓋投資銀行和對沖基金的數據。據統計,僅對沖基金就發行了31%的信用違約掉期合約。 根據有關研究,信貸違約掉期市場是最有可能出現問題的市場。2008年5月份,巴菲特表示:「 按照我的定義,美國經濟已陷入衰退。」令人擔憂的一個領域是估值60萬億美元的信貸違約掉期市場。」中國人民銀行國際金融市場研究員雷曜根據研究結果指出,「根據次貸危機目前的發展態勢,估值約62萬億美元的CDS市場已經成為當前金融市場的『堰塞湖』」。「隨著歐美主要國家信貸資產質量惡化、實體經濟下滑、信貸緊縮和金融市場持續動盪,信用衍生品市場中的風險因素必然隨之上升。其中,交易商信用風險成為可能引發系統性風險的首要薄弱環節,需要加以密切關注,系統性風險爆發可能引發的債券價格下跌和信貸進一步緊縮等不利後果需要加以防範。另外,以對沖基金為代表的機構投資者可能出現流動性風險,復雜環節下定價模型失靈造成的操作風險也需要給予一定的重視。」他認為,CDS市場問題所能造成的信貸緊縮風險也許比「兩房事件」來得更為迅猛,而這將通過消費萎縮對中國出口造成持續壓力。 需要注意的是62萬億美元這一數字只包括了商業銀行向美聯儲報告的數據,並未涵蓋投資銀行和對沖基金的數據。據統計,僅對沖基金就發行了31%的信用違約掉期合約;另一方面信用違約掉期完全是櫃台交易,沒有任何政府監管。 CDS市場中最大的部分是企業債(包括ABS),佔80%,而MBS佔20%。在經濟衰退狀態下,企業債券違約率將從目前的4.87%快速攀升至10%以上,以損失恢復率50%計算,CDS未來數月將造成1萬億美元的直接損失。而部分中國金融機構購買了此類衍生產品,值得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