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股民都想了解一下滬深交易規則有何不同,那麼滬深兩市有什麼區別呢?關於滬深兩市有什麼區別以及滬深交易規則的差異,下面來詳細了解一下。
滬深兩市有什麼區別
上海證券交易所簡稱上證所,位於上海浦東新區。上海證券交易所創立於1990年11月26日,同年12月19日開始正式營業。深圳證券交易所(簡稱深交所),成立於1990年12月1日。
滬深兩市有什麼區別?
1、股票代碼不同。
深圳股票代碼「002」開頭的是中小板,「000」開頭的是主板,「3」開頭的是創業板;上海股票代碼「6」開頭的,全部的上海股票都為主板。
上海B股代碼是以900開頭,新股申購的代碼是以730開頭,配股代碼以700開頭。
深圳B股代碼是以200開頭,新股申購的代碼是以00開頭,配股代碼以080開頭。
權證:滬市是580打頭,深市是031打頭。
2、交易的場所不同。一個是上海,一個是深圳。
3、構成的指數不同。上證指數是加權指數,深證指數是成份指數。
4、新股申購基數單位不同。關於滬深兩市有什麼區別,申購上海股票,資金賬號最低申購1000股,每1000股為一個基數單位;申購深圳股票,一個資金賬號最低是500股,每500股為一個單位基數單位。
5、股市最後十五分鍾交易模式不同。上海市場沒有競價時間,深圳市場為競價時間。
6、過戶費不同。上海股票過戶費每一千股收取1元,深圳股票過戶費0元。
基金績效評價就是在剔除了市場一般收益率水平、基金的市場風險和盈利專偶然性的前提下屬,對基金經理人投資才能的公正客觀的評價。
(一)基金的投資目標
基金的投資目標不同,其投資范圍、操作策略及其所受的投資約束也就不同。
(二)基金的風險水平
需要在風險調整環球,網校的基礎上對基金的績效加以衡量。
(三)比較基準
在基金的相對比較上,必須注意比較基準的合理選擇。
(四)時期選擇
計算的開始時間和所選擇的計算時期不同,證券從業資格衡量結果也就不同。
(五)基金組合的穩定性
㈢ 評價上市公司好壞的標準是什麼
上市公司是指所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版批准在證券交易權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把其證券及股份於證券交易所上市後,公眾人士可根據各個交易所的規則下,自由買賣相關證券及股份,買入股份的公眾人士即成為該公司之股東,享有權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五十條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公開發行;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
(三)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證券交易所可以規定高於前款規定的上市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總結:
第一,必須是我國境內合法經營的股份有限公司;第二,需要經過政府主管部門的批准;第三,其發行的股票需要在證券交易所進行交易。
㈣ 何謂制度如何評價制度的優劣關於制度形成有哪幾種理論解釋
制度,就是在一般條件下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行為准則。制度的優劣,主要在於它是版否為大多數人帶來利益,能權為絕大部分人所接受,公平公正的。一種是歷史發展論,從古至今沿用下來的。一種是實際發展,就是為了約束現行的行為,而現在制定並逐漸完善的
㈤ 評價政黨制度優劣的標准
從一定意義上來看,政黨制度是沒有優劣之分的,只有適合或者是不適合一個國版傢具體的國情。
但是,也權有一些共同的原則或者說是標准對所有的政黨制度都是使用的:
能不能保證政治的穩定,保證國家政權的和平的穩定的轉換
能不能保障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代表人民的利益
能不能促進社會的民主
㈥ 考核期績效評價指標項完成優劣方面及原因分析。怎麼寫
參考考核目標完成情況判斷優劣。原因可參考以下:
優:1、市場大環境的有力因回素;2、消費者消答費習慣的改變;3、新產品替代成功;4、公司戰略布局或產品定位準確;5、新商業模式的成功運營;6、個人對於組織的關鍵貢獻。7、採取了哪些改良措施。
劣:1、大環境影響,如中美貿易戰等。2、目標制定是否脫離實際;3、執行過程中是否發生不可抗力因素。4、檢討自身是否戰略錯誤。
因為不知道具體的考核指標屬於哪個層面的,也不清楚具體內容,所以只能從大的范圍進行說明。
㈦ 我國證券發行制度的評價
我不談發抄行股票的優點,只說發行股票的缺點。
⒈發行股票,不能把不良的、甚至是垃圾的公司,來進行發行上市;⒉所發行股票的市盈率,不能過高(這可能與發行前詢價不良有關);⒊不能在股市低迷、或是大幅跳水的時候,密集發行新股。特別是大盤股的發行,要由其注意節奏或切入點,不能盲目、亂發新股;⒋不能以打壓股市為目的,故意地大規模發行股票;⒌還有,就是網上、網下的申購比例,最好是90%網上申購,10%網下申購(如果取消網下申購,還要好)。
㈧ 各大證券公司優劣點評,
對於普通散戶而言,券商幾乎都一樣,選一個軟體優化比價好的,傭金低一些的就行了。投行業務那些,一般的接觸不多。
你可以看一下證券業協會網站,有詳細的排名
㈨ 比較證券發行注冊制度與證券發行核准制度優劣
目前,世界上證券發行的審核制度,主要有兩種:注冊制和核准制。採用哪一種制度與一國的證券管理體制有關。
注冊制也稱申報制或登記制,是指發行人在公開發行前,按法律的規定向證券發行主管機關提交與發行有關的文件,在一定的期限內,主管機關未提出異議的,其證券發行注冊即發生效力的一種證券發行審核制度。其主要特點是:主管機關的審核強調公開原則和形式審查原則,主管機關要求發行人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全面、真實、准確地提供一切與發行有關的資料,對其投資價值不作判斷,在申報文件提交的一定期間內,主管機關未提出補充或修訂意見或未以停止命令阻止注冊生效者視為已依法注冊,發行人即可正式進行證券的發行。這種審核制度的優點是:1)可以簡化審核程序,減輕主管機關的負擔;2)有利於具有發展潛力和風險性的企業通過證券市場募得資金,獲取發展機會;3)提高投資人的投資判斷力,減少對政府的依賴性。當然,這種發行審核制度,對那些不成熟的投資者來說,自然具有較大的投資風險。但這種制度會促使落後的人跟上來,而不是讓走在前面的人停下來等待。
實行注冊制最具代表性的國家是美國和日本。美國《1933年證券法》規定,其證券發行注冊分三個階段:第一,注冊文件送達階段,即證券發行人依照法律規定提交申報文件。申報文件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為投資者准備的招股說明書,注冊生效生即向廣大投資者公布;另一部分是存放於SEC以供投資者查詢的文件。前者為公布文件,後者為備置文件。第二,注冊生效等待階段,注冊文件交由SEC審核,如果SEC未提異議的,審核自提交申請20日後,或由SEC決定的更早的日子自動生效;SEC認為注冊文件有不充分不確切之處,可以向申報人提出補充、修訂的要求,申報人應進行補充、修訂;如果SEC認為提交的文件有重要事項,有虛假記載等情形時,可以發出生效終止令。當然,申報人如能進行按照要求進行了修訂,SEC可以解除終止令。第三,正式發行階段,注冊生效後,發行人需將印刷好的招股說明書散發給廣大投資者,證券銷售正式開始。①《日本證券交易法》的規定與美國大同小異,日本證券發行的主管機關是大藏省。《日本證券交易法》第4條規定:「有價證券的募集或推銷,在發行人未向大藏大臣就有價證券的募集或推銷進行呈報時,不得進行。」第8條規定,「大藏大臣受理提交的呈報書之日15日內產生效力,」生效時間比美國少5日,其效率更高。但是該條還規定,大藏大臣認為呈報書「在形式上不完備或該文件記載的重要事項記載不充分」或「在重要事項上有虛假記載以及應記載的重要事項或為免生誤解所必要的事實起記載有缺陷時」,「可以命令呈報人提交訂正報告書,在認為必要時,可以命令呈報人停止提交的呈報書的效力。如果呈報者按照規定提交了修正報告書,且大藏大臣認為適當時,可解除該項規定的停止生效命令。從以上規定看,日本的證券發行制度與美國如出一轍,日本1948年4月13日制定的這部《證券交易法》是日本在二戰後,由典型的歐陸法向英美法轉變的又一例證。
核准制的特點是,證券主管部門對證券發行既要進行的形式審查,又要進行實質審查,除審查發行所提交的文件的完全性及真實性外,還要審查該證券是否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實質條件,方可獲准發行。實行發行核准制的國家主要是一些歐陸國家,如法國、瑞士等,還有東南亞與菲律賓等新興證券市場所在國。核准制的優點是:1)對擬發行的證券進行了形式上和實質上的雙重審查,獲准發行的證券投資價值有一定的保障;2)有利於防止不良證券進入市場,損害投資者利益。但缺點也是顯而易見的,一是主管機關負荷過重,在證券發行種類和數量增多的情況下,也難免「蘿卜快了不洗泥」,質量不保;二是容易造成投資人的依賴心理,不利於培育成熟的投資人群;三是不利於發展新興事業,具有潛力和風險性的企業可能因一時不具備較高的發行條件而被排斥在外。
我國《證券法》確立了證券發行的核准制。《證券法》第10條規定:「公開發行股票,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並依法報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核准審批;未經依法核准或審批,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向社會公開發行證券。」按照《證券法》的規定,發行股票由中國證券會按照「公司法」規定的條件進行核准;發行公司債券由中國人民銀行依照公司法規定的條件進行審批,但依照《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指引辦法》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發行由中國證監會主管。
㈩ 評價一個政治制度優劣的標准有哪些
是否代表社會發展方向,是否符合當時生產力發展,是否一切從實際出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