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麼是指定交易和撤銷指定交易
您好!復針對您的問題,我制們為您做了如下詳細解答:
指定交易這一概念是針對上海證券市場的交易方式而言的。所謂指定交易,是指投資者可以指定某一證券營業部為自己買賣證券的唯一的交易營業部。在與該證券營業部簽定協議並完成一定的登記程序後,投資者便可以通過指定的證券營業部進行委託、交易、結算、查詢以及享有其他市場服務。 撤銷指定交易是相對指定交易而言的,投資若轉到其他券商處去,就必須先在原開戶的券商處辦理撤銷指定的手續,再在新的開戶券商處辦理指定交易。
希望我們國泰君安證券上海分公司的回答可以讓您滿意!
回答人員:國泰君安證券客戶經理 洪經理(員工工號009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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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什麼情況下不能馬上辦理撤銷指定交易
辦理全面指定交易撤銷必須在投資者於原指定券商處已完畢清算交收專責任
且無違約情況的前提下屬進行。假如某投資者在上午已經買進或賣出某股票,由於
清算交收還沒完成,券商可以不予受理該帳戶的撤銷指定交易申請。
因投資者未完成清算交收責任而不能撤銷指定交易的情況有以下幾種:
1、 投資者當日已經有證券成交,尚未完成交易交收責任;
2、 投資者當天已經辦理了委託,但未成交,且投資者未成交部分的委託
尚未全部撤銷的;
3、 投資者帳戶證券余額有負數未能解決的;
4、 投資者帳戶撤銷後造成券商總的證券余額負數的;
5、 尚處於新股認購期內的;
6、 上證中央登記結算公司認為不能撤銷的其他情況。
個別證券營業部在無正當理由情況下,拖延或拒絕投資者撤銷指定交易的
要求;或是在誤指定他人帳戶時,不主動承擔責任,同時未及時將帳戶指定予以
撤銷;再有就是利用個別地區網點少、投資者多,擅自收取額外的指定和撤銷費
用,這些都是錯誤的。上海證券交易所將對上述違規情況進行必要的查處。
㈢ 不能撤銷指定交易的情況有幾種
您好,不能撤銷指定交易的情況有以下幾種:
1.投資者當日已經有證券成交,尚未完成交易交收責版任
2.投資者當天權已經辦理了委託,但未成交,且投資者未成交部分的委託尚未全部撤銷的
3.投資者帳戶證券余額有負數未能解決的
4.投資者帳戶撤銷後造成券商總的證券余額負數的
5.尚處於新股認購期內的
6.上證中央登記結算公司認為不能撤銷的其他情況
㈣ 在什麼情況下可以撤銷上海指定交易
當新抄股採用按市值配售的方襲式發行時,由於發行方式發生變化,所以此時指定交易的撤銷要分以下幾種情況處理:
(1)、T日,當天尚未申購,也沒有其他未履行的交易交收責任的帳戶,可以撤銷指定交易;
(2)、「T+1」日,對於已參與申購的帳戶,由於存在中簽及中簽後繳款的可能,屬未履行完交易交收責任,故不能撤銷指定交易;
(3)、「T+2」日,參與配售申購但未中簽,且沒有其他未履行的交易交收責任的帳戶,可以撤銷指定交易;但如果客戶已中簽,則需要交納中簽新股的認購款,這屬於有未履行完的交易交收責任,此時不可以撤銷指定交易;
(4)、「T+3」日,中簽的帳戶不可以撤銷指定交易,未中簽的帳戶可以辦理撤消指定交易;
(5)、「T+4」日,沒有其他未履行的交易交收責任的帳戶可以撤銷指定交易。除此之外的其他情形仍按照《上證所全面指定交易規則》的要求辦理。
不能撤銷的幾種情況:(1)當天有成交;(2)當天有委託,未成交;(3)登記公司認為不能撤銷的情況;(4)新股認購期內不能撤銷。
㈤ 撤銷指定交易
撤銷指定交易的方來法:自
1."指定交易撤銷申請表";
2.由證券營業部通過其場內交易員向上海證券交易所電腦主機申報撤銷指定交易的指令;
3.交易所電腦主機接收撤銷申報指令,當日收市後,由上海證券交易所發出確認回報,該證券賬戶的指定交易即失效。
不能撤銷指定交易的情況有以下幾種:
1.投資者當日已經有證券成交,尚未完成交易交收責任;
2.投資者當天已經辦理了委託,但未成交,且投資者未成交部分的委託尚未全部撤銷的;
3.投資者賬戶證券余額有負數未能解決的;
4.投資者賬戶撤銷後造成券商總的證券余額負數的;
5.尚處於新股認購期內的;
6.上證中央登記結算公司認為不能撤銷的其他情況。
㈥ 撤銷指定交易與轉託管的區別
這是由於上復海、深圳制兩個交易所制定的開戶規則差異造成的。
上海的股東賬戶,只能指定一家營業部交易;而深圳股東賬戶,可以多家開戶,同時交易。
舉個例子,比如你在深圳的國信證券泰然九路開了資金戶交易,那你買上海股票就只能通過這家營業部買賣,這就叫指定交易。而深圳賬戶,你同時還可以在其他券商的營業部開設資金賬戶,比如你還可以在招商,平安證券同時開立資金賬戶交易深圳股票。
當你希望換一家營業部交易上海股票的時候,你只需要把在國信證券的上海賬戶撤掉指定交易就可以了,你不用告訴他們你未來要去哪兒交易上海股票,當你以後選定了另一家營業部,你就只需要再把上海賬戶指定到這家營業部就好了,你的上海股票也會自動轉移到這家新營業部。
但是深圳賬戶就比較麻煩,你希望把股票放到另一家營業部交易的時候,必須告訴轉出營業部你要轉到哪兒去,轉出營業部還要問你要轉入營業部的席位號,然後再通過登記公司按照新的席位號把你的股票轉移到另一家營業部才行。
這是撤指定和轉託管的差別,至於30塊錢的問題,那就是深圳交易所的規定而已,這跟轉託管還是撤指定沒什麼直接關系。
㈦ 證券賬戶如何辦理撤銷指定交易
撤銷指定交易 投資者撤銷指定交易的程序為:
1.向其原指定的證券營業部填交回「指定交易撤答銷申請表」;
2.由證券營業部通過其場內交易員向上海證券交易所電腦主機申報撤銷指定交易的指令; 3.交易所電腦主機接收撤銷申報指令,當日收市後,由上海證券交易所發出確認回報,該證券賬戶的指定交易即失效。
另外,辦理全面指定交易撤銷必須在投資者於原指定券商處已完成清算交收責任且無違約情況的前提下進行。假如某投資者在上午已經買進或賣出某股票,由於清算交收還沒有完成,券商可以不予受理該賬戶的撤銷指定交易申請。
因投資者未完成清算交收責任而不能撤銷指定交易的情況有以下多種:
1.投資者當日已經有證券成交,尚未完成交易交收責任;
2.投資者當天已經辦理了委託,但未成交,且投資者未成交部分的委託尚未全部撤銷的; 3.投資者賬戶證券余額有負數未能解決的;
4.投資者賬戶撤銷後造成券商總的證券余額負數的;
5.尚處於新股認購期內的;
6.上證中央登記結算公司認為不能撤銷的其他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