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合並范圍內關聯方交易往來及現金是什麼意思
就是集團內母公司與子公司之間的交易及現金往來,這也往往是監管關注的重點,非經營的資金往來可能會損害其他非關聯方股東的利益。
㈡ 關聯交易主要包括什麼
關聯交易主要包括:
(一)有形資產使用權或者所有權的轉讓。有形資產包括商品、產品、房屋建築物、交通工具、機器設備、工具器具等。
(二)金融資產的轉讓。金融資產包括應收賬款、應收票據、其他應收款項、股權投資、債權投資和衍生金融工具形成的資產等。
(三)無形資產使用權或者所有權的轉讓。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業秘密、商標權、品牌、客戶名單、銷售渠道、特許經營權、政府許可、著作權等。
(四)資金融通。資金包括各類長短期借貸資金(含集團資金池)、擔保費、各類應計息預付款和延期收付款等。
(五)勞務交易。勞務包括市場調查、營銷策劃、代理、設計、咨詢、行政管理、技術服務、合約研發、維修、法律服務、財務管理、審計、招聘、培訓、集中采購等。
(2)現金關聯交易擴展閱讀
由於關聯交易的普遍存在,以及它對企業經營狀況有著重要影響,因而應全 面規范關聯方及關聯交易的。新修改的公司法的一個亮點,是首次對公司關聯交易進行規制。
新公司法第21條第1款明確規定,「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這一強制性規定,體現了法律對關聯交 易的基本態度,即對不公正關聯交易給予禁止。
新公司法對關聯交易做如此規定,是在充分衡量關聯交易可能存在的合理性與危害性後,特別是在我國當前不公正關聯交易日漸增多的社情況下,做出的一種切合實際的制度選擇。
㈢ 什麼是關聯方交易
首先,要了解關聯人(關聯方)的概念
根據《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08年修訂)
10.1.2 上市公司的關聯人包括關聯法人和關聯自然人。
10.1.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為上市公司的關聯法人:
(一) 直接或間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二) 由前項所述法人直接或間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三) 由10.1.5條所列上市公司的關聯自然人直接或間接控制的,或擔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四) 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及其一致行動人;
(五) 中國證監會、本所或上市公司根據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認定的其他與上市公司有特殊關系,可能或者已經造成上市公司對其利益傾斜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10.1.5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為上市公司的關聯自然人:
(一) 直接或間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
(三) 10.1.3條第(一)項所列法人的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
(四) 本條第(一)、(二)項所述人士的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滿18周歲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五) 中國證監會、本所或上市公司根據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認定的其他與上市公司有特殊關系,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對其利益傾斜的自然人。
10.1.6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自然人,視同為上市公司的關聯人:
(一) 因與上市公司或其關聯人簽署協議或作出安排,在協議或安排生效後,或在未來十二個月內,具有10.1.3條或10.1.5條規定情形之一的;
(二) 過去十二個月內,曾經具有10.1.3條或10.1.5條規定情形之一的。
其次,上市公司關聯交易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事項:
(一)購買或銷售商品;
(二)購買或銷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資產;
(三)提供或接受勞務;
(四)代理;
(五)租賃;
(六)提供資金(包括以現金或實物形式);
(七)擔保;
(八)管理方面的合同;
(九)研究與開發項目的轉移;
(十)許可協議;
(十一)贈與;
(十二)債務重組;
(十三)非貨幣性交易;
(十四)關聯雙方共同投資;
(十五)交易所認為應當屬於關聯交易的其他事項。
㈣ 什麼是股市里的關聯交易
關聯交易是指在關聯方之間發生轉移資源或義務的事項。根據《上海回證券交易所股答票上市規則》(2001年修訂本)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01年修訂本)規定,上市公司關聯交易是指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與關聯人之間發生的轉移資源或義務的事項。
上市公司關聯交易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事項:
(一)購買或銷售商品;
(二)購買或銷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資產;
(三)提供或接受勞務;
(四)代理;
(五)租賃;
(六)提供資金(包括以現金或實物形式);
(七)擔保;
(八)管理方面的合同;
(九)研究與開發項目的轉移;
(十)許可協議;
(十一)贈與;
(十二)債務重組;
(十三)非貨幣性交易;
(十四)關聯雙方共同投資;
(十五)交易所認為應當屬於關聯交易的其他事項。
http://www.8nn8.com/lzjj/0046.htm
㈤ 什麼是關聯交易,關聯人的范圍有哪些
一、什麼是關聯交易
(一)關聯交易的定義
關聯交易就是企業關聯方之間的交易。根據財政部1997年5月22日頒布的《企業會計准則--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的規定,在企業財務和經營決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間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對另一方施加重大影響,則視其為關聯方;如果兩方或多方受同一方控制,也將其視為關聯方。
這里的控制,是指有權決定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並能據以從該企業的經營活動中獲取利益。所謂重大影響,是指對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有參與決策的權力,但並不決定這些政策。
參與決策的途徑主要包括:在董事會或類似的權力機構中派有代表,參與政策的制定過程,互相交換管理人員等。凡以上關聯方之間發生轉移資源或義務的事項,不論是否收取價款,均被視為關聯交易。
關聯交易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廣為存在,但它與市場經濟的基本原則卻不相吻合。 按市場經濟原則,一切企業之間的交易都應該在市場競爭的原則下進行,而在關聯交易中由於交易雙方存在各種各樣的關聯關系,有利益上的牽扯,交易並不是在完全公 開競爭的條件下進行的。關聯交易客觀上可能給企業帶來或好或壞的影響。從有利的方面講,交易雙方因存在關聯關系,可以節約大量商業談判等方面的交易成本,並可運用行政的力量保證商業合同的優先執行,從而提高交易效率。從不利的方面講,由於關聯交易方可以運用行政力量撮合交易的進行,從而有可能使交易的價格、方式等 在非競爭的條件下出現不公正情況,形成對股東或部分股東權益的侵犯。正是由於關聯交易的普遍存在,以及它對企業經營狀況有著重要影響,因而,全面規范關聯方及關聯交易的信息披露非常有必要。
上市公司關聯交易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事項: (一)購買或銷售商品; (二)購買或銷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資產; (三)提供或接受勞務; (四)代理; (五)租賃; (六)提供資金(包括以現金或實物形式); (七)擔保; (八)管理方面的合同; (九)研究與開發項目的轉移; (十)許可協議; (十一)贈與; (十二)債務重組; (十三)非貨幣性交易; (十四)關聯雙方共同投資; (十五)交易所認為應當屬於關聯交易的其他事項。
(二)關聯人的范圍
我國在《准則》中也有類似規定:在企業財務和經營決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間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對另一方施加重大影響,則將其視為關聯方;如果兩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也將其視為關聯方。
所以,關聯人可以分為兩大類:
第一類關聯人,主要指因佔有一定比例的出資額或持有一定比例的表決權股份,或是因契約關系、一致行動等對上市公司具有控制權或重大影響力的股東;
第二類關聯人,主要指上市公司及附屬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聯系人。
以上便是什麼是關聯交易,關聯人的范圍有哪些的具體內容,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當然,在實踐中,有更多關於這的問題,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關於這方面的法律問題,請具體聯系我們律師,我們會根據您的具體情況,為您進行專業的法律分析。
㈥ 關聯交易認定問題
您好,我國公司關聯交易主要包括以下類型:
1、公司關聯人之間進行的資產轉讓行為。公司關聯人之間的資產轉讓在實踐中主要表現為公司購並行為和設備轉讓行為等,是一種典型的公司控制權交易行為。由於大股東在購並行為中的支配因素,使得交易價格的確定標准、交易程序中少數股東的參與程度、信息披露的充分性等方面都暴露出了諸多問題。
2、購買或銷售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務、事務代理的行為。關聯企業之間相互購買或銷售商品,相互之間提供或接受服務,支付服務費用,相互之間代理事務(如代銷產品、代簽合同等)的行為,都是關聯交易行為。
3、關聯人之間提供資金或提供擔保的行為。關聯人之間提供資金,包括以現金或實物形式的貸款或權益性資金,如企業從其關聯方取得資金或權益性資金的變動等。公司為其關聯人的債務提供擔保,已成為我國公司關聯交易的一個重要類型,這種行為不僅會給公司帶來經營風險,也會損害公司少數股東的利益,增加了債權人的風險。
4、擁有控制權的公司或股東無償佔有從屬公司資產的行為。包括控制公司或控股股東無償佔用從屬公司的資產或者拖欠從屬公司的資金和貸款,控制公司或控股股東的債務由從屬公司的債權或資產進行充抵,控制公司或控股股東掠奪從屬公司的利潤。
5、資產租賃中的關聯交易行為。關聯方之間簽訂租賃合同相互租賃對方的資產是比較常見的,關聯方之間的租賃合同是相當主要的關聯交易行為,甚至經常出現公司以較低價格將最優質的部分資產租賃給關聯方,或者高價租賃關聯方的不良資產的交易行為。
6、管理合同。管理合同通常指企業與某一企業或個人簽訂管理企業或某一項目的合同,按照管理合同的約定,由一方管理另一方的財產和日常經營。因此管理活動也是關聯交易的主要形式。
7、研究與開發項目的轉移及許可使用。在關聯方之間,有時一方研究與開發的項目會由於另一方的原因而放棄或轉移給另一方,或者關聯方之間達成協議,允許一方使用另一方的工業產權等無形資產,從而形成關聯交易。
8、支付關鍵管理人員報酬。企業付給關鍵管理人員報酬也是一項主要的關聯交易。
㈦ 什麼是關聯交易
關聯交易就復是企業關聯方之制間的交易。關聯交易是公司運作中經常出現的而又易於發生不公平結果的交易。關聯交易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廣為存在,從有利的方面講,交易雙方因存在關聯關系,可以節約大量商業談判等方面的交易成本,並可運用行政的力量保證商業合同的優先執行,從而提高交易效率。
從不利的方面講,由於關聯交易方可以運用行政力量撮合交易的進行,從而有可能使交易的價格、方式等在非競爭的條件下出現不公正情況,形成對股東或部分股東權益的侵犯,也易導致債權人利益受到損害。
(7)現金關聯交易擴展閱讀:
正是由於關聯交易使關聯者之間在定價過程中具有一定程度的靈活性,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影響者可能利用關聯交易轉移利益。因此,全面規范關聯交易及其信息披露便成為保障關聯交易公平與公正的關鍵。
關聯交易信息披露的根本目的在於使之具備相同於無關聯交易的公開與公平性質,確保關聯者沒有獲得在無關聯狀態下無法獲得的不當利益,以確保該項交易對公司及股東是公平和合理的。同時為投資者對該項交易行使表決權提供信息基礎,使投資者在了解關聯交易真實內容的基礎上作出投資決策,增強對證券市場透明度的信心。
㈧ 怎麼分析某上市公司關聯交易對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的影響
上市公司財務報來告中,關聯交易事項自全部需要披露。一般而言,可以直接看他與關聯公司是什麼關系,關聯交易發生額佔到營業收入、成本費用等比重是多少,以及關聯方往來賬款的余額占相應科目的比重是多少,然後再做具體分析。
㈨ 是么是關聯交易
關聯交易是一個敏感的詞彙,因為曾有一些上市公司通過關聯交易達到轉移專資金、掏空上市屬公司資產或虛增收入等目的。不過,關聯交易按其發生頻率,可分為一次性和日常性的,前者的發生帶有不可預見性,其發生時如果涉及金額較大,往往會成為市場關注的熱點;而日常關聯交易則是連續多年持續發生同類業務,涉及金額可大可小,並且在披露年報時,上市公司通常會同時公告年度內日常關聯交易。本文就幾種較常見的日常關聯交易進行探討。
㈩ 什麼是關聯交易關聯交易有哪些種類
關聯交易是指在關聯方之間發生轉移資源或義務的事項。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01年修訂本)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01年修訂本)規定,上市公司關聯交易是指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與關聯人之間發生的轉移資源或義務的事項。 上市公司關聯交易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事項: (一)購買或銷售商品; (二)購買或銷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資產; (三)提供或接受勞務;(四)代理;(五)租賃;(六)提供資金(包括以現金或實物形式);(七)擔保;(八)管理方面的合同; (九)研究與開發項目的轉移; (十)許可協議; (十一)贈與; (十二)債務重組; (十三)非貨幣性交易; (十四)關聯雙方共同投資; (十五)交易所認為應當屬於關聯交易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