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新股第一天開盤能買賣嗎
新股申購後開盤第一天能賣。
新股開盤價格的確定:
1、開盤價最高漲20%
上交所、深交所定在上午9:15到9:25,大量買或賣某種股票的信息都輸入到電腦內,但此時電腦只接受信息,不撮合信息。在正式開市前的一瞬間(9:30)電腦開始工作,十幾秒後,電腦撮合定價,按成交量最大的首先確定的價格產生了這種股票當日的開盤價,並及時反映到屏幕上,這種方式就叫集合競價(下午開市沒有集合競價)。通過集合競價,新股上市首日的開盤價一般都會比新股發行價高很多。那麼,首日開盤價比發行高最多高出多少呢?
新股上市首日開盤價在集合競價階段有明確的規定。在集合競價階段,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格的120%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80%;也就是說,開盤價最多漲幅為發行價的20%。比如,3月26日上市的新股北部灣旅發行價格為每股5.03元人民幣,開盤即漲停43.94%,所以首日上市開盤價為每股7.24元。
2、首日首次停牌漲幅10%
首日首次停牌理論適用於股價的連續競價階段。新股上市首日連續競價階段,若盤中成交價格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10%以上,當日停牌持續時間為1個小時。恢復交易後,如該股交易再次出現異常波動,第二次盤中臨時停牌持續至當日14時57分。
比如2014年1月份,天賜材料(002709)、思美傳媒(002712)、眾信旅遊(002707)以及安控股份(300370)、恆華科技(300365)、匯中股份(300371)、匯金股份(300368)、揚傑科技(300373)8隻新股開盤後拉升,均遭臨時停牌,停牌前均上漲32%。
3、首日收盤價最高漲幅44%
新股上市首日收盤價最高漲幅限制為發行價的44%。44%的漲幅同時也是首日的最高限價。我們以3月26日的中泰股份為例,中泰股份發行價為14.73元/股。不論中泰股份是否出現首次停牌的情況,收盤價最高為每股21.21元。
『貳』 新手,股票賣出的價格是當時可選賣價中的一個,大概下午剛開盤時下單委託的,到現在都沒有成交,怎麼回事
你在那個價格下賣單,並不一定就得在那個價格馬上成交,因為得有人在那個價格下買單才行。
鳥兒,虛擬的交易中,是電腦來當買家的...所以你能馬上交易。
建議你在即時價格賣。
『叄』 股票剛開盤時停盤,1小時後開盤不到5分鍾又停盤是什麼原因
這是證卷監管機構和證卷交易所的制度所決定的~
有些時候一個股票的波動太大~漲幅太多或者是跌幅太多~就會引起監管機構的注意,要其停牌調查~
你說的情況據我的想像可能是——
你的股票前期漲跌幅可能過大~
然後監管機構可能就對他做出停牌一個小時的決定~
當一個小時以後重新開盤2分鍾的時候又突然接到通知需要深入調查~
那麼又對該股票做出繼續停牌的決定~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祝你好運~
『肆』 為什麼剛開盤不到一個小時,有的股就漲停了!不是應該下午3.00才停的嘛
開盤漲復停是指在制證券市場中,每個交易日開市後,某隻證券的第一筆成交價就到達了漲停板。即開票價就是漲停板的價格。即開市後第一筆交易的價格=昨收盤價X10%+昨收盤價。 證券市場中交易當天股價的最高限度稱為漲停板,漲停板時的股價叫漲停板價。
中國漲停板的主要作用:為了防止股票價格出現過大的非理性變動,防止消息不對稱造成股票價格大幅波動,切實保護中小投資者。中國股票市場引入期貨的價格波動限制,加以改良。給市場充分時間消化特定信息的影響。
『伍』 開盤就跌停不是不能交易了嗎,為什麼還會反彈
跌停不是不能交易,只是在跌停價上有人賣而沒人買,造成無法交易的假象。一旦有人買了,打開跌停,價格就上去了。
『陸』 開盤的前9.15到9.25為什麼我們不能交易,是誰在交易,是什麼意思
前9:15到9:25是集合競價時間,是為了正式開盤後形成一個正式的開盤價格。最後開盤的時候,不管參與報價是多少,都以最後形成的那個開盤價格進行交易。
集合定價由電腦交易處理系統對全部申報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排序,並在此基礎上,找出一個基準價格,使它同時能滿足以下3個條件:
1.成交量最大。
2.高於基準價格的買入申報和低於基準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3.與基準價格相同的買賣雙方中有一方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該基準價格即被確定為成交價格,集合競價方式產生成交價格的全部過程,完全由電腦交易系統進行程序化處理,將處理後所產生的成交價格顯示出來。
『柒』 早上股市開盤前15分鍾為什麼都開始了,但又不能交易
早上股市開盤前分鍾是集合競價階段。
集合競價就是在當天還沒有開盤之前,你可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測來輸入股票價格,在集合競價時間里輸入計算機主機的所有下單,按照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的原則計算出最大成交量的價格,這個價格就會是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格,而這個過程被稱為集合競價。
滬深開放式集合競價時間為9點15分至9點25分,14點57分至15點00分。
(7)剛開盤不交易擴展閱讀
開放式集合競價制度是指在集合競價期間,即時行情實時揭示集合競價參考價格等信息的集合競價方式。新《交易規則》中,根據交易時間不同,開放式集合競價分為開盤開放式集合競價和收盤開放式集合競價兩種。
所謂集合競價就是在當天還沒有成交價的時候,欲要入市的投資者可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測來輸入股票價格,對於輸入計算機主機的買賣下單根據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的原則計算各價位的成交量,最後以最大成交量的價格作為集合競價的成交價,這個集合競價的成交價就是該股的開盤價,而這個過程就被稱為集合競價。
每天開盤價在技術分析上具有重要的意義。目前世界各國股市市場均採用集合競價的方式來確定開盤價,因為這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人為操縱現象。
在咨詢文件的創業板交易規則中,對集合競價的規定有兩點與主板不同:第一,集合競價時間拉長。由原來的每交易日上午9:15-9:25為集合競價時間,改為每交易日上午的9:00-9:25,延長了15分鍾。
這使得參與集合競價的申報更多,競價更充分,加大了人為控制的難度,也使得開盤價更為合理,更能反映市場行為,體現了公平的原則;第二,文件規定,每交易日上午開盤集合競價期間,自確定開盤價前十分鍾起,每分鍾揭示一次可能開盤價。
可能的開盤價是指對截至揭示時所有申報撮合集合競價規則形成的價格,這條規則在主板中是沒有的,主板只公布最後集合競價的結果。這條規則的意義就在於加強了對投資者的信息披露,使投資者能夠更多、 更細地掌握市場信息,特別是對於新股上市首日的集合競價,意義更加重大。
它使投資者能夠提前在集合競價期間就掌握較為充分的市場信息,從而作出決策。這體現了市場的公開原則. 每天上海和深圳早上開盤前15分鍾 9:15-9:25 為集合競價時段 之後為正常交易時間「
『捌』 為什麼第一天收盤和第二天開盤的價格不一樣,沒有交易為什麼會有變化,求通俗易懂的解答
開盤價是開盤前5分鍾經過集合競價產生的,前四分鍾是報價時間,後一分鍾是版捏合時間,按照權最大成交量的原則確定開盤價,其中成交的價格都按照一個價格,集合競價沒有產生開盤價的開市後第一個成交的價格是開盤價,
收盤價是最後一筆成交的價格
開盤價不等於昨日結算價也不等於昨日收盤價,開盤價就是今天的市場情況和昨天的價格沒有硬性的關系,就像市場買菜一樣,每天的價格都是變化的,開盤價也一樣
『玖』 股票開盤就漲停時間在前 為何不成交
這只能說明:在09:17之前,就有大於8759手的漲停報買價,排在你的前面了。
全天的交易都沒有輪到你的漲停報買價。
『拾』 開盤前比價為何不能交易
請問為何在早上9:15-9:25分的時候不能交易!
這是集合競價階段。
http://ke..com/view/24186.html
集合競價
jí hé jìng jià
什麼是集合競價?
上交所、深交所定在上午9:15到9:25,大量買或賣某種股票的信息都輸入到電腦內,但此時電腦只接受信息,不撮合信息。在正式開市前的一瞬間(9:30)電腦開始工作,十幾秒後,電腦撮合定價,按成交量最大的首先確定的價格產生了這種股票當日的開盤價,並及時反映到屏幕上,這種方式就叫集合競價(下午開市沒有集合競價)。
通過集合競價,可以反映出該股票是否活躍,如果是活躍的股票,集合競價所產生的價格一般較前一日為高,表明賣盤踴躍,股票有上漲趨勢。如果是非活躍股或冷門股,通過集合競價所產生的價格一般較前一日為低,賣盤較少,股票有下跌趨勢。
具體來說,集合竟價是將數筆委託報價或一時段內的全部委託報價集中在一起,根據不高於申買價和不低於申賣價的原則產生一個成交價格,且在這個價格下成交的股票數量最大,並將這個價格作為全部成交委託的交易價格。
所謂集合競價就是在當天還沒有成交價的時候,你可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測來輸入股票價格,而在這段時間里輸入計算機主機的所有價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則來定出股票的價位,這個價位就被稱為集合競價的價位,而這個過程被稱為集合競價。直到9:25分以後,你就可以看到證券公司的大盤上各種股票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格和數量。 有時某種股票因買入人給出的價格低於賣出人給出的價格而不能成交,那麼,9:25分後大盤上該股票的成交價一欄就是空的。當然,有時有的公司因為要發布消息或召開股東大會而停止交易一段時間,那麼集合競價時該公司股票的成交價一欄也是空的。 因為集合競價是按最大成交量來成交的,所以對於普通股民來說,在集合競價時間,只要打入的股票價格高於實際的成交價格就可以成交了。所以,通常可以把價格打得高一些,也並沒有什麼危險。因為普通股民買入股票的數量不會很大,不會影響到該股票集合競價的價格,只不過此時你的資金卡上必須要有足夠的資金。
集合竟價的基本過程
設股票G在開盤前分別有5筆買入委託和6筆賣出委託,根據價格優先的原則,按買入價格由高至低和賣出價格由低至高的順序將其分別排列如下:
序號 委託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1 3.80 2 1 3.52 5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按不高於申買價和不低於申賣價的原則,首先可成交第一筆,即3.80元買入委託和3.52元的賣出委託,若要同時符合申買者和申賣者的意願,其成交價格必須是在3.52元與3.80元之間,但具體價格要視以後的成交情況而定。這對委託成交後其它的委託排序如下:
序號 委託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1 1 3.52 3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在第一次成交中,由於賣出委託的數量多於買入委託,按交易規則,序號1的買入委託2手全部成交,序號1的賣出委託還賸餘3手。
第二筆成交情況:序號2的買入委託價格為不高於3.76元,數量為6手。在賣出委託中,序號1—3的委託的數量正好為6手,其價格意願也符合要求,正好成交,其成交價格在3.60元—3.76元的范圍內,成交數量為6手。應注意的是,第二筆成交價格的范圍是在第一筆成交價格的范圍之內,且區間要小一些。第二筆成交後剩下的委託情況為:
序號 委託 買入價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3 3.65 4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第三筆成交情況:序號3的買入委託其價格要求不超過3.65元,而賣出委託序號4的委託價格符合要求,這樣序號3的買入委託與序號4的賣出委託就正好配對成交,其價格為3.65元,因賣出委託數量大於買入委託,故序號4的賣出委託僅只成交了4手。第三筆成交後的委託情況如下:
序號 委託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4 3.60 7 4 3.65 2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完成以上三筆委託後,因最高買入價為3.60元,而最低賣出價為3.65,買入價與賣出價之間再沒有相交部分,所以這一次的集合竟價就已完成,最後一筆的成交價就為集合竟價的平均價格。剩下的其他委託將自動進入開盤後的連續竟價。
在以上過程中,通過一次次配對,成交的價格範圍逐漸縮小,而成交的數量逐漸增大,直到最後確定一個具體的成交價格,並使成交量達到最大。在最後一筆配對中,如果買入價和賣出價不相等,其成交價就取兩者的平均。
在這次的集合竟價中,三筆委託共成交了12手,成交價格為3.65元,按照規定,所有這次成交的委託無論是買入還是賣出,其成交價都定為3.65元,交易所發布的股票G的開盤價就為3.65元,成交量12手。
當股票的申買價低而申賣價高而導致沒有股票成交時,上海股市就將其開盤價空缺,將連續竟價後產生的第一筆價格作為開盤價。而深圳股市對此卻另有規定:
若最高申買價高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就選取該價格為開盤價;若最低申賣價低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就選取該價格為開盤價;若最低申買價不高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最高申賣價不低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則選取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為今日的開盤價。
開放式集合競價
開放式集合競價制度是指在集合競價期間,即時行情實時揭示集合競價參考價格等信息的集合競價方式。新《交易規則》中,根據交易時間不同,開放式集合競價分為開盤開放式集合競價和收盤開放式集合競價兩種。
所謂集合競價就是在當天還沒有成交價的時候,欲要入市的投資者可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測來輸入股票價格,而在這段時間里輸入計算機主機的所有價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則來定出股票的價位,這個價位就被稱為集合競價的價位,而這個過程就被稱為集合競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