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期權交易規則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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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期權如何交易
目前國內尚未開放期權,也沒有實體的期權交易所。但是可以通過銀行渠道和國外渠道進行期權投資交易。
一、期權交易的含義
1、期權交易是一種權利的交易,期權(Options)是一種選擇權,期權的買方向賣方支付一定數額的權利金後,就獲得這種權利,即擁有在一定時間內以一定的價格(執行價格)出售或購買一定數量的標的物(實物商品、證券或期貨合約)的權利(即期權交易)。
2、期權的買方行使權利時,賣方必須按期權合約規定的內容履行義務。相反,買方可以放棄行使權利,此時買方只是損失權利金,同時,賣方則賺取權利金。
3、期權又稱為選擇權,是一種關於決定權的合約,合約持有人擁有是否執行一項買賣相關資產(如股權、股票指數或期貨)的決定權。同時期權也是一種通常可交易的衍生金融工具,根據相關資產在未來某一時段的價格,確定期權交易中買家的權利和賣家的義務。
4、總之,期權的買方擁有執行期權的權利,無執行的義務;而期權的賣方只是履行期權的義務。雖然期權買方的風險有限,但其虧損的比例卻有可能是100%,有限的虧損加起來就變成了較大的虧損。
二、期權主要構成因素:
(1)執行價格(又稱履約價格)。期權的買方行使權利時事先規定的標的物買賣價格。
(2)權利金。期權的買方支付的期權價格,即買方為獲得期權而付給期權賣方的費用。
(3)履約保證金。期權賣方必須存入交易所用於履約的財力擔保。
(4)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看漲期權,是指在期權合約有效期內按執行價格買進一定數量標的物的權利;看跌期權,是指賣出標的物的權利。當期權買方預期標的物價格會超出執行價格時,他就會買進看漲期權,相反就會買進看跌期權。
三、期權交易優點
期權交易彌補了遠期交易只保現值,不保將來值的缺陷。具有較大的靈活性,且對合同持有人而言,當匯率對其有利時,便採取不交割的措施,從而使其匯率風險損失小於或等於保險費。
(一)期權是一種有效的風險管理工具。期權以期貨合約為標的,可以說是衍生品的衍生品。因此,期權既可以用來為現貨保值,也可以為期貨業務進行保值。通過買入期權,為現貨或期貨進行保值,不會面臨追加保證金的風險。通過賣出期權,可以降低持倉成本或增加部位收益。而不同執行價格、不同到期日的期權的綜合使用,使為不同偏好的保值者提供量體裁衣的保值策略成為可能。
(二)期權為投資者提供更多的投資機會和投資策略。期貨交易中,只有在價格發生方向性變化時,市場才有投資的機會。如果價格處於波動較小的盤整期,市場中就缺乏投資的機會。期權交易中,無論是期貨價格處於牛市、熊市或盤整,均可以為投資者提供獲利的機會。期貨交易只能是基於方向性的。而期權的交易策略既可以基於期貨價格的變動方向,也可以進行基於期貨價格波動率進行交易。當投資者看多波動率時,可以買入跨式(Straddle)、寬跨式(Strangle)等交易組合;相反,如果投資者看空波動率,可以進行上述策略的相反操作。
(三)杠桿作用。期權可以為投資者提供更大的杠桿作用。特別是到期日較短的虛值期權。與期貨保證金相比,用較少的權利金就可以控制同樣數量的合約。下面以平值期權為例,與期貨作一比較。
四、主要特點
(一)獨特的損益結構
與股票、期貨等投資工具相比,期權的與眾不同之處在於其非線性的損益結構。正是期權的非線性的損益結構,才使期權在風險管理、組合投資方面具有了明顯的優勢。通過不同期權、期權與其他投資工具的組合,投資者可以構造出不同風險收益狀況的投資組合。
(二)期權交易的風險
1、期權交易中,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不同,使買賣雙方面臨著不同的風險狀況。對於期權交易者來說,買方與賣方部位的均面臨著權利金不利變化的風險。這點與期貨相同,即在權利金的范圍內,如果買的低而賣的高,平倉就能獲利。相反則虧損。與期貨不同的是,期權多頭的風險底線已經確定和支付,其風險控制在權利金範圍內。期權空頭持倉的風險則存在與期貨部位相同的不確定性。由於期權賣方收到的權利金能夠為其提供相應的擔保,從而在價格發生不利變動時,能夠抵消期權賣方的部份損失。
2、雖然期權買方的風險有限,但其虧損的比例卻有可能是100%,有限的虧損加起來就變成了較大的虧損。期權賣方可以收到權利金,一旦價格發生較大的不利變化或者波動率大幅升高,盡管期貨的價格不可能跌至零,也不可能無限上漲,但從資金管理的角度來講,對於許多交易者來說,此時的損失已相當於「無限」了。因此,在進行期權投資之前,投資者一定要全面客觀地認識期權交易的風險。
3. 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的計算
買入兩份期權成本是5元,價格再8-12元之間不會行權,加上成本,價格再3-17元之間該期權組合沒有收益。
所以15塊時,股票賺5塊,看跌期權不行權,看漲期權行權賺3元,成本5元,收益是5+3-5=3元
12元時,股票賺2塊,看漲期權可行權可不行權,看跌期權不行權,收益2-5=-3元
下跌到5元時,股票虧5元,看跌期權賺3元,加上成本,收益是-5-5+3=-7元。
你說做這個組合的人腦子是不是壞掉了……
4. 期權交易規則是什麼
做期權交易需簽訂期權合同,期權交易的合同通常包括交易的幣種、數量、時間、交割方式(美式或歐式)、保險費率(期權價格)等內容。合約簽訂的第二天,買方需向賣方支付的保險費(1%-5%)。一經付清,便獲期權。賣方在接受買方支付的保險費後,便要承擔合約期間匯率波動的風險。期權合約的買方稱為合同持有人,通常為廠商。期權合約的賣方稱為合同簽署人,通常是外匯銀行。
一、期權交易合約因素
1.買家或投資者(taker):是指購買期權的一方,或說購買權利的一方。
2.沽家或賣方(grantor):是指出售權利的一方;
3.權價或期權費(premium):是指買家向沽家支付的購買權利的費用,也稱保險費。期權費有著重要的意義;一是期權買家可能遭受的最大損失程度控制在期權費之內,二是期權賣家出售一項期權可立即得到一筆期權費收入。買方的損失或賣方的盈利均以期權費為准,不會超過。
4.成交價:是指買家與賣家商定的遠期商品交易的價格,也稱基本價或合同價。
5.通知日(declaration date):是指期權買家要求履行商品合同的交貨或提運時,必須在預先確定的交貨日或提運日前的某一天通知賣家,這一天即為「通知日」或「聲明日」。
6.到期日:是指預先確定的交貨日或提運日,這一天一個已預先聲明的期權合約必須履行,它是期權合同有效期的終點。這一天也稱「履行日」。
在金融市場上的期權交易合約要素也同上,只是這里的「商品」是金融商品而已。
二、期權構成因素:
(1)執行價格(又稱履約價格)。期權的買方行使權利時事先規定的標的物買賣價格。
(2)權利金。期權的買方支付的期權價格,即買方為獲得期權而付給期權賣方的費用。
(3)履約保證金。期權賣方必須存入交易所用於履約的財力擔保。
(4)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看漲期權,是指在期權合約有效期內按執行價格買進一定數量標的物的權利;看跌期權,是指賣出標的物的權利。當期權買方預期標的物價格會超出執行價格時,他就會買進看漲期權,相反就會買進看跌期權。
三、目前我國尚未開放期權,也沒有實體的期權交易所。但是老百姓可以通過兩種渠道進行期權投資。
1、銀行渠道,銀行里可以買賣期權。像招商銀行、交通銀行、民生銀行等銀行都有期權交易。
2、國外渠道,可以通過國外一些期權交易平台來進行期權交易。
四、交易期權
1、交易定義
是指在外匯買賣過程中,雙方按協定的匯率,就將來是否購買或是出售某種外匯具有的選擇權。
2、交易優點
期權交易彌補了遠期交易只保現值,不保將來值的缺陷。具有較大的靈活性,且對合同持有人而言,當匯率對其有利時,便採取不交割的措施,從而使其匯率風險損失小於或等於保險費。
(一)期權是一種有效的風險管理工具。期權以期貨合約為標的,可以說是衍生品的衍生品。因此,期權既可以用來為現貨保值,也可以為期貨業務進行保值。通過買入期權,為現貨或期貨進行保值,不會面臨追加保證金的風險。通過賣出期權,可以降低持倉成本或增加部位收益。而不同執行價格、不同到期日的期權的綜合使用,使為不同偏好的保值者提供量體裁衣的保值策略成為可能。
(二)期權為投資者提供更多的投資機會和投資策略。期貨交易中,只有在價格發生方向性變化時,市場才有投資的機會。如果價格處於波動較小的盤整期,市場中就缺乏投資的機會。期權交易中,無論是期貨價格處於牛市、熊市或盤整,均可以為投資者提供獲利的機會。期貨交易只能是基於方向性的。而期權的交易策略既可以基於期貨價格的變動方向,也可以進行基於期貨價格波動率進行交易。當投資者看多波動率時,可以買入跨式(Straddle)、寬跨式(Strangle)等交易組合;相反,如果投資者看空波動率,可以進行上述策略的相反操作。
(三)杠桿作用。期權可以為投資者提供更大的杠桿作用。特別是到期日較短的虛值期權。與期貨保證金相比,用較少的權利金就可以控制同樣數量的合約。下面以平值期權為例,與期貨作一比較。
四、主要特點
(一)獨特的損益結構
與股票、期貨等投資工具相比,期權的與眾不同之處在於其非線性的損益結構。
對於成本為1800元/噸的期貨多頭部位,價格每上漲一元,價格每下跌一元,部位虧損就增加一元。對於期貨空頭部位,則正好相反。
損益1800 期貨價格期貨部位損益圖,是執行價格為1800元買權多頭的損益圖。其到期損益圖是條折線而不是一條直線,在執行價格的位置發生折角。如果期貨價格小於期權執行價格,買權處於虛值狀態,在到期時沒有價值。買權的買方將損失全部的權利金20元,但無論期貨價格跌有多深,買權的買方的虧損都不會再隨之增加;如果到期期貨價格為1820元,則買權處於損益平衡狀態;如果期貨價格大於期權執行價格,此時買權多頭與期貨多頭部位的性質相同,買權的損益與期貨價格的變化之間開始呈同向變動關系。
正是期權的非線性的損益結構,才使期權在風險管理、組合投資方面具有了明顯的優勢。通過不同期權、期權與其他投資工具的組合,投資者可以構造出不同風險收益狀況的投資組合。
(二)期權交易的風險
期權交易中,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不同,使買賣雙方面臨著不同的風險狀況。對於期權交易者來說,買方與賣方部位的均面臨著權利金不利變化的風險。這點與期貨相同,即在權利金的范圍內,如果買的低而賣的高,平倉就能獲利。相反則虧損。與期貨不同的是,期權多頭的風險底線已經確定和支付,其風險控制在權利金範圍內。期權空頭持倉的風險則存在與期貨部位相同的不確定性。由於期權賣方收到的權利金能夠為其提供相應的擔保,從而在價格發生不利變動時,能夠抵消期權賣方的部份損失。
雖然期權買方的風險有限,但其虧損的比例卻有可能是100%,有限的虧損加起來就變成了較大的虧損。期權賣方可以收到權利金,一旦價格發生較大的不利變化或者波動率大幅升高,盡管期貨的價格不可能跌至零,也不可能無限上漲,但從資金管理的角度來講,對於許多交易者來說,此時的損失已相當於「無限」了。因此,在進行期權投資之前,投資者一定要全面客觀地認識期權交易的風險。
5. 求計算看漲期權的內在價值和時間價值。
您好,內在價值和時間價值的公式是正確的。但您可能對期權的內在價值專的概念理解有屬誤。
期權內在價值是由期權合約的行權價格與期權標的市場價格的關系決定的,表示期權買方可以按照比現有市場價格更優的條件買入或者賣出標的證券的收益部分。內在價值只能為正數或者為零。只有實值期權才具有內在價值,平值期權和虛值期權都不具有內在價值。
公式:實值認購期權的內在價值=當前標的股票價格-期權行權價
內在價值= 30 - 33 = -3,由於當前股票價格(30元)小於行權價格(33元),是虛值期權,所以不具有內在價值,該看漲期權的內在價值為零。
期權的權利金是指期權合約的市場價格。權利金是由內在價值和時間價值組成。
所以,時間價值= 權利金-內在價值。
時間價值= 2 - 0 = 2
6. 什麼是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
一、看漲期權
看漲期權(call option),看漲期權又稱買進期權,買方期權,買權,延買期權,或「敲進」,是指期權的購買者擁有在期權合約有效期內按執行價格買進一定數量標的物的權利。
看漲期權是這樣一種合約:它給合約持有者(即買方)按照約定的價格從對手手中購買特定數量之特定交易標的物的權利。
二、看跌期權
如果未來基礎資產的市場價格下跌至低於期權約定的價格(執行價格),看跌期權的買方就可以以執行價格(高於當時市場價格的價格)賣出基礎資產而獲利,所以叫做看跌期權。
如果未來基礎資產的市場價格上漲超過該期權約定的價格,期權的買方就可以放棄權利。按期權履約的方式可以分歐式期權與美式期權。歐式期權必須持有至到期,是不能提前執行的。美式期權可以看做附有提前執行權利的歐式期權,即可以在到期日前的任一交易日行權。
(6)看漲期權交易時間擴展閱讀:
二元期權中看漲期權與看跌期權:
1、二元期權中看漲期權與看跌期權的區別在於方向不同,一個是漲一個是跌,兩者的趨勢是朝著反方向走的,舉例說來,黃金價格目前價格是12.222,投資者未來60秒內價格是漲的,於是買進看漲二元期權,反之,是看跌二元期權。
2、二元期權交易最大的優勢在於交易利潤在一開始就有保證。它不像傳統的期權交易,投資損失無止境,而回報卻非常少,由於交易時間短,我們也不必擔心交易會被套牢。
3、投資者在進行二元期權交易之前,已經預知即將獲得固定的回報和承擔的風險。因此,二元期權交易讓交易者對投資風險和回報有更好的把握,收益也是相當真實可靠。
7. 股票期權交易時間
交易時間為每個交易日(周一至周五)9:15-9:25、9:30-11:30、13:00-15:00。其中,9:15至9:25為開盤集合競價時間,14:57-15:00為收盤集合競價時間,其餘時段為連續競價時間,交易所另有規定的除外。
8. 有關看漲期權的計算
通過單步二叉樹進行計抄算,結果為4.395元。
假設市場中沒有套利機會,我們構造一個股票和期權的組合,使得這一組合的價值在3個月後沒有不確定性。而由於這個組合沒有任何的風險,所以其收益率等於無風險利率。這樣我們得出構造這一交易組合的成本,並因此得到期權價格。因為組合中的股票和期權3個月後的價格只有兩種不同的可能性,因此我們總是可以構造出無風險證券組合。
設有X單位的股票和1個單位的Call。股票價格由50變為60的時候,股票價值為60X,Call價值為8(60-52);股票價格由50變為40的時候,股票價值40X,Call價值為0。如果組合在以上兩個可能性下價值相等,則該組合不具有任何風險,即
60X - 8 = 40X
X = 0.4
組合為:Long0.4份股票;Short1份期權
3個月後組合價值為60*0.4- 8 = 16元,以10%的無風險利率貼現3個月至今天,組合貼現值為15.605元。
計Call價格為c,三個月前組合價值為50*0.4- c = 15.605
c = 4.395
9. 期權是從什麼時間發展出來的
期權交易起始於十八世紀後期的美國和歐洲市場。
由於制度不健全等因素影響,期權交易的發展一直受到抑制。19世紀20年代早期,看跌期權/看漲期權自營商都是些職業期權交易者,他們在交易過程中,並不會連續不斷地提出報價,而是僅當價格變化明顯有利於他們時,才提出報價。這樣的期權交易不具有普遍性,不便於轉讓,市場的流動性受到了很大限制,這種交易體制也因此受挫。
期權是指一種合約,該合約賦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該日之前的任何時間以固定價格購進或售出一種資產的權利。
期權定義的要點如下:
1、期權是一種權利。期權合約至少涉及買人和出售人兩方。持有人享有權力但不承擔相應的義務。
2、期權的標的物。期權的標的物是指選擇購買或出售的資產。它包括股票、政府債券、貨幣、股票指數、商品期貨等。期權是這些標的物「衍生」的,因此稱衍生金融工具。值得注意的是,期權出售人不一定擁有標的資產。期權是可以「賣空」的。期權購買人也不定真的想購買資產標的物。因此,期權到期時雙方不一定進行標的物的實物交割,而只需按價差補足價款即可。
3、到期日。雙方約定的期權到期的那一天稱為「到期日」,如果該期權只能在到期日執行,則稱為歐式期權;如果該期權可以在到期日或到期日之前的任何時間執行,則稱為美式期權。
4、期權的執行。依據期權合約購進或售出標的資產的行為稱為「執行」。在期權合約中約定的、期權持有人據以購進或售出標的資產的固定價格,稱為「執行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