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關聯企業之間進行交易時,哪些定價方式可以被稅務部門認可
1、可比不受控制定價法。該法要求母公司將產品銷售給子公司的價格應與同種貨物由獨立的買賣雙方交易時的價格相一致,並將交易所得同與其經營活動相類似的獨立企業的獲利相比較,得出可比利潤的上下限。
2、轉售定價法。此法將從事交易的母、子公司視為相互獨立的供銷雙方,它要求供應方的轉移價格相當於銷售方轉售給第三方的價格減去合理的銷售毛利。合理的銷售毛利是指轉售者獲得的毛利要與市場上同類商品的其他銷售者的毛利相一致。
3、成本加成定價法。此法是在生產者或銷售商的實際成本上加毛利來確定轉移價格的方法,毛利的確定須參照執行同種職能的獨立公司所享有的毛利水平。當無法取得可比價格或無法取得可參照信息時,稅務部門將利用「利潤分配法」來評估轉移價格。
(1)關聯交易定價的公允性擴展閱讀
關聯方轉移定價主要有以下目的:
1、減輕稅負
利用關聯方轉移定價避稅,一方面是利用不同企業、不同地區稅率及免稅條件的差異,將利潤轉移到稅率低或可以免稅的關聯企業;另一方面是將盈利企業的利潤轉移到虧損企業,從而實現整個集團的稅負最小化。
2、調節利潤以樹立新建公司在當時的形象
關聯企業間的母公司為使其控股的新建公司佔有市場,往往通過低價向新建公司提供原材料、零部件或勞務,而高價購買其產品的做法,提高新建公司的利潤率和競爭力,使其在市場競爭中站穩腳跟。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往往以低廉的價格通過關聯交易將優質資產轉移到上市公司,以增強上市公司的獲利能力,改善其財務狀況。
3、謀取私利
將企業資產和利潤轉移到主要投資者、關鍵管理人員及其家屬所控制或有重大影響的企業,從而達到為少數人謀取私利的目的。
4、出於證券市場的壓力,粉飾會計報表,蒙騙會計報表使用者
通過轉讓定價,可使與其有關的上市公司利潤虛增,蒙蔽投資人,使投資人高估其獲利能力和經營狀況。
5、轉移資金
許多國家在國內資金和外匯相對短缺的情況下,大都採取一些限制資金轉移的措施,此時,跨國公司往往通過轉移定價以高價向處於該國的子公司發運貨物或提供勞務等方法,實現資金的轉移。國內企業控股股東與上市公司之間也經常為了轉移資金而以非公允價格進行交易。
6、規避風險
跨國公司通過轉移價格,可將利潤轉出,以躲避東道國政治風險,降低預期的外匯風險,減少通貨膨脹損失。對於國內企業而言,通過關聯交方易轉移定價可實現產業結構轉移與優化。
7、基於內部考核與激勵的轉移定價
現代責任會計中為了考核各個利潤中心的業績,往往通過制定內部轉移定價,來考核各中心的盈利能力。
Ⅱ 稅務局怎樣認定關聯方交易價格不公允,有沒有界定比例呢
1、可比非受控價格法:以非關聯方之間進行的與關聯交易相同,或類似業務活動所收取價格作為關聯交易公平成交價格。
2、再銷售價格法:以關聯方購進商品再銷售給非關聯方的價格減去可比非關聯交易毛利後的金額作為關聯方購進商品的公平成交價格,公平成交價格=再銷售給非關聯方的價格×(1-可比非關聯交易毛利率),可比非關聯交易毛利率=可比非關聯交易毛利÷可比非關聯交易收入凈額×100%
3、成本加成法:以關聯交易發生的合理成本加上可比非關聯交易毛利作為關聯交易的公平成交價格。公式:公平成交價格=關聯交易的合理成本×(1+可比非關聯交易成本加成率),可比非關聯交易成本加成率=可比非關聯交易毛利÷可比非關聯交易成本×100%
4、交易凈利潤法:以可比非關聯交易的利潤率指標確定關聯交易的凈利潤。
5、利潤分割法:根據企業與其關聯方對關聯交易合並利潤的貢獻計算各自應該分配的利潤額。
(2)關聯交易定價的公允性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從制度經濟學角度看,與遵循市場競爭原則的獨立交易相比較,關聯方之間進行交易的信息成本、監督成本和管理成本要少,交易成本可得到節約,故關聯方交易可作為公司集團實現利潤最大化的基本手段。
2、從法律角度看,關聯方交易的雙方盡管在法律上是平等的,但在事實上卻不平等,關聯人在利己動機的誘導下,往往濫用對公司的控制權,使關聯方交易違背了等價有償的商業條款,導致不公平、不公正的關聯方交易的發生,進而損害了公司及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合法權益。
3、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間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對另一方施加重大影響,則他們之間存在關聯方關系,如果兩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則他們之間也存在關聯方關系。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關聯方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關聯方交易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關聯方交易審計
Ⅲ 關聯交易一般都怎麼處理
關聯交易有三點要注意:1、必要性。盡量減少不必要的關聯交易,如采購馬路版貨,就盡量不要采購關聯企業權的;2、規范性。即內部關聯交易決策制度要健全,決策程序要規范,關聯董事和關聯股東的迴避制度執行要到位;3、公允性。價格要公允,要能有活躍報價市場的價格最有說服力,或者有較多的類似交易的報價;最不濟,也能有比較可靠的評估方法證明關聯交易價格的公允性。只要能充分說明價格的公允,有關聯交易也可以的。
Ⅳ 誰知道新准則下關聯交易的定價原則是什麼計價基礎是什麼
關聯交易嚴格執行關聯交易的價格公允原則,即:有政府或行業定價的,優先執行政府或行業定價;沒有政府或行業定價的,依市場價或成本價確定。
Ⅳ 如何正確處理關聯交易
關聯交易有三來點要注自意:
1、必要性。盡量減少不必要的關聯交易,如采購馬路貨,就盡量不要采購關聯企業的;
2、規范性。即內部關聯交易決策制度要健全,決策程序要規范,關聯董事和關聯股東的迴避制度執行要到位;
3、公允性。價格要公允,要能有活躍報價市場的價格最有說服力,或者有較多的類似交易的報價;最不濟,也能有比較可靠的評估方法證明關聯交易價格的公允性。只要能充分說明價格的公允,有關聯交易也可以的。
Ⅵ 如何保證上市公司關聯交易的公允性
從短期來看,有些關聯交易可能幫助公司渡過難關, 但這種好處只是一時的。從長期來看, 關聯交易產生的經濟後果對公司是不利的,將蘊含很多法律風險。 首先,過多的關聯交易會降低公司的競爭能力和獨立性, 使公司過分依賴關聯方,尤其是大股東。例如, 有的公司原材料采購和產品銷售的主要對象都是關聯方, 其經營自主權受到很多限制。而很多關聯方的「輸血」 式重組往往只是報表重組,並沒有實際的現金流入, 對公司沒有實質性的改善。 其次,關聯交易會增加公司的經營風險,使公司陷入財務困境。 一方面,公司通過關聯交易提升的經營業績大多數僅僅是賬面業績, 增加的只是大量應收款項目,在未來會有產生壞賬的風險; 另一方面,公司為關聯方,如大股東提供擔保、 資金或大股東以其他方式佔用公司的資金均會給公司帶來潛在的財務 風險;如果和大股東及關聯人員進行不等價交易會降低公司的利潤, 引發法律風險。 最後,大量關聯交易的發生會損害公司的形象, 使潛在的客戶群消減,如果是上市公司, 則在證券市場上會引起其股價的下跌。 這些對公司的商譽等無形資產造成的損害,是難以追究責任的。 在這些關聯交易產生損害後,就很難有效維護企業的利益。
Ⅶ 稅務局怎樣認定關聯方交易價格不公允,有沒有界定比例
認定方法如下:
1. 可比非受控價格法
以非關聯方之間進行的與關聯交易相同或類似業務活動所收取價格作為關聯交易公平成交價格
2. 再銷售價格法
以關聯方購進商品再銷售給非關聯方的價格減去可比非關聯交易毛利後的金額作為關聯方購進商品的公平成交價格
公平成交價格=再銷售給非關聯方的價格×(1-可比非關聯交易毛利率)
可比非關聯交易毛利率=可比非關聯交易毛利÷可比非關聯交易收入凈額×100%
3. 成本加成法
以關聯交易發生的合理成本加上可比非關聯交易毛利作為關聯交易的公平成交價格。公式:
公平成交價格=關聯交易的合理成本×(1+可比非關聯交易成本加成率)
可比非關聯交易成本加成率=可比非關聯交易毛利÷可比非關聯交易成本×100%
4. 交易凈利潤法
以可比非關聯交易的利潤率指標確定關聯交易的凈利潤。利潤率指標包括①資產收益率、②銷售利潤率、③完全成本加成率、④貝里比率。
5. 利潤分割法
根據企業與其關聯方對關聯交易合並利潤的貢獻計算各自應該分配的利潤額。利潤分割法分為一般利潤分割法和剩餘利潤分割法。
①一般利潤分割法根據關聯交易各參與方所執行的功能、承擔的風險以及使用的資產,確定各自應取得的利潤;
②剩餘利潤分割法將關聯交易各參與方的合並利潤減去分配給各方的常規利潤的余額作為剩餘利潤,再根據各方對剩餘利潤的貢獻程度進行分配。
Ⅷ 對於協商定價的關聯交易如何會計處理
稅務局對關聯交易的定價只有一個限制,就是要符合獨立交易原則
首先,你選用了什麼定價方法。09年2號文里第四章規定了五種方法,你若選用了這五種方法里的一種,那就按照規定的內容進行操作,實質是要求你對選用的方法要有充分的理由,2號文件里著重談到的可比性分析就是這個道理。其次,如果你還有其他的定價方法,你可能要花大力氣來證明你的定價方法是符合獨立交易原則的。其實不管用什麼方法,都離不開你要用充分的資料來證明這一點,稅務局關心的也是這一點。最後要強調的是,2號文里第四章規定了五種方法不僅是企業對關聯交易定價時可採用的方法,也是稅局對他們認為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的關聯交易定價進行調整所用的方法,只要你的理由充分合理,能夠證明你的關聯交易是符合獨立交易原則的就可以,可在這點上往往稅局與納稅人有分歧,這也是這個業務的難點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