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一張個人銀行卡一天有頻繁的大額資金流動會不會被調查
會被調查。
個人賬戶的金額,一般銀行是不會查詢錢款的具體來源的。但有以下幾種情況,是會被銀行監管查詢的:
1、根據《反洗錢法》,到銀行存取款的單筆金額超過5萬元,10天內存取金額超過100萬元,該賬戶將可能被銀行監控,並經當地的人民銀行、市公安局等部門調查確認是否有洗錢嫌疑。
2、客戶資金賬戶原因不明地頻繁出現低於但接近大額現金交易報告限額的現金收付。
3、客戶短期內將資金分散存入、集中轉出或集中存入、分散轉出資金賬戶。
4、客戶長期不使用的銀行卡賬戶,其資金賬戶卻突然發生大量的資金收付。
(1)大額交易案例擴展閱讀:
反洗錢監督管理
一、第九條 國務院有關金融監督管理機構參與制定所監督管理的金融機構反洗錢規章,對所監督管理的金融機構提出按照規定建立健全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履行法律和國務院規定的有關反洗錢的其他職責。
二、第十條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設立反洗錢信息中心,負責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的接收、分析,並按照規定向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分析結果,履行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職責。
三、第十一條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為履行反洗錢資金監測職責,可以從國務院有關部門、機構獲取所必需的信息,國務院有關部門、機構應當提供。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向國務院有關部門、機構定期通報反洗錢工作情況。
四、第十二條海關發現個人出入境攜帶的現金、無記名有價證券超過規定金額的,應當及時向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通報。前款應當通報的金額標准由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海關總署規定。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反洗錢法
Ⅱ 史上最大洗黑錢案,案件始末具體有何細節
根據人民日報的報道:香港海關14日公布,日前採取代號為“獵影”的執法行動,成功偵破一宗懷疑清洗黑錢的案件,案中涉及逾30億港元來歷不明的款項,是香港海關處理同類型案件中的歷來最高金額。行動中共拘捕6名本地人士,包括4男、2女,年齡介乎25歲至62歲,其中5人屬於同一家庭,他們涉嫌自2018年起先後開立100餘個銀行個人賬戶,處理6000多宗不尋常的大額交易,涉及來歷不明的款項超過30億港元。
Ⅲ 大額交易屬於哪一種交易
單筆或者當日累計人民幣交易20萬元以上或者外幣交易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現金繳存、現金支取、現金結售匯、現鈔兌換、現金匯款、現金票據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現金收支,屬於大額交易。
Ⅳ 哪些交易能作為大額交易銀行的自然人
單筆復或者當日累計人民制幣交易20萬元以上或者外幣交易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現金繳存、現金支取、現金結售匯、現鈔兌換、現金匯款、現金票據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現金收支。
法人、其他組織和個體工商戶銀行賬戶之間單筆或者當日累計人民幣200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20萬美元以上的款項劃轉。
自然人銀行賬戶之間,以及自然人與法人、其他組織和個體工商戶銀行賬戶之間單筆或者當日累計人民幣50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0萬美元以上的款項劃轉。
交易一方為自然人、單筆或者當日累計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
Ⅳ 什麼是人民幣大額交易
A、C、D。
根據《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客戶通過銀行業金融機構進行的下列交易屬於大額交易:
1、人民幣5萬元以上或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當日單筆或累計現金收付;
2、單位之間當日單筆或累計人民幣100萬元以上或外幣等值50萬美元以上的轉賬支付;
3、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當日單筆或累計人民幣20萬元以上或外幣等值10萬美元以上的轉賬支付。
4、 自然人客戶銀行賬戶與其他的銀行賬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20萬元以上(含20萬元)、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含1萬美元)的跨境款項劃轉。
(5)大額交易案例擴展閱讀:
大額現金交易的人民幣報告標准從20萬元調整為5萬元:
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報告義務已在2006年通過的反洗錢法中明確,具體報告標准在2006年《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中已有規定。仔細對照管理辦法的新舊版本,可發現新版本與舊版本的主要區別在於:
1、在維持外幣報告標准「等值1萬美元」不變的基礎上,將大額現金交易的人民幣報告標准從現行的「20萬元」調整為「5萬元」。
2、在維持外幣報告標准「等值1萬美元」不變的基礎上,新增自然人大額跨境轉賬交易的人民幣報告標准「20萬元」。
Ⅵ 什麼是大額交易
C、單筆或當日累計金額20萬元以上的現金收付。
Ⅶ 反洗錢法中大額交易包不包括20萬元
反洗錢法中大額交易包括20萬元,《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現行法規設定了「大額」和「可疑交易」的標准:
一、法人、其他組織和個體工商戶之間金額100萬元以上的單筆轉賬支付;
二、金額20萬元以上的單筆現金收付,包括現金繳存、現金支取和現金匯款、現金匯票、現金本票解付;
三、個人銀行結算賬戶之間以及個人銀行結算賬戶與單位銀行結算賬戶之間金額20萬元以上的款項劃轉等交易。
履行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義務,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送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接受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的監督、檢查:
(一) 單筆或者當日累計人民幣交易20萬元以上或者外幣交易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現金繳存、現金支取、現金結售匯、現鈔兌換、現金匯款、現金票據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現金收支。
(二) 法人、其他組織和個體工商戶銀行賬戶之間單筆或者當日累計人民幣200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20萬美元以上的款項劃轉。
(三) 自然人銀行賬戶之間,以及自然人與法人、其他組織和個體工商戶銀行賬戶之間單筆或者當日累計人民幣50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0萬美元以上的款項劃轉。
(四) 交易一方為自然人、單筆或者當日累計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 累計交易金額以單一客戶為單位,按資金收入或者付出的情況,單邊累計計算並報告,中國人民銀行另有規定的除外。
Ⅷ 銀監會是如何監查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的,何為大額交易,何為可疑交易
一、監查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
銀監會會有一個專門的反洗錢管理系統,對所有銀行賬戶的交易按大額、可疑類型進行分類管理。
根據《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第二十條 金融機構應當設立專職的反洗錢崗位,配備專職人員負責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工作,並提供必要的資源保障和信息支持。
二、大額交易
下列交易屬於大額交易,根據《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第二章大額交易報告第五條 金融機構應當報告下列大額交易(部分):
(一)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5萬元以上(含5萬元)、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含1萬美元)的現金繳存、現金支取、現金結售匯、現鈔兌換、現金匯款、現金票據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現金收支。
(二)非自然人客戶銀行賬戶與其他的銀行賬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200萬元以上(含200萬元)、外幣等值20萬美元以上(含20萬美元)的款項劃轉。
三、可疑交易
試圖進行的交易與洗錢、恐怖融資等犯罪活動相關的屬於可疑交易。
根據《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金融機構發現或者有合理理由懷疑客戶、客戶的資金或者其他資產、客戶的交易或者試圖進行的交易與洗錢、恐怖融資等犯罪活動相關的,不論所涉資金金額或者資產價值大小,應當提交可疑交易報告。
第十七條可疑交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金融機構應當在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提交可疑交易報告的同時,以電子形式或書面形式向所在地中國人民銀行或者其分支機構報告,並配合反洗錢調查:
(一)明顯涉嫌洗錢、恐怖融資等犯罪活動的。
(二)嚴重危害國家安全或者影響社會穩定的。
(三)其他情節嚴重或者情況緊急的情形。
根據《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
第七條 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大額交易,如未發現交易或行為可疑的,金融機構可以不報告
(一)定期存款到期後,不直接提取或者劃轉,而是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續存入在同一金融機構開立的同一戶名下的另一賬戶。 活期存款的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轉為在同一金融機構開立的同一戶名下的另一賬戶內的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的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轉為在同一金融機構開立的同一戶名下的另一賬戶內的活期存款。
(二)自然人實盤外匯買賣交易過程中不同外幣幣種間的轉換。
(三)交易一方為各級黨的機關、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軍事機關、人民政協機關和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但不包含其下屬的各類企事業單位。
(四)金融機構同業拆借、在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的債券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