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交易所股價撮合規則,成交價格顯示問題:為什麼有時候一個價位沒有成交價,卻顯示出有成交例子看問題補
這種情況很正常的。
其原因在於我們使用的軟體叫做level2行情,這種軟體以5秒一次的頻率從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換信息。
在這5秒內可能發生很多筆交易,交易的價格不一定是一樣的,尤其是在開盤的一瞬間,報單非常多,而在分筆交易信息中只會顯示這5秒鍾最後一筆交易的價格,交易量則是這5秒鍾每一筆交易量之和;也就是說level2行情中的「分筆」其實是5秒鍾收盤線。而在level1行情中,每一筆交易的信息都會被顯示出來,不過這個行情數據是要付費的。
比如說600165在4月22日的情況有可能是這樣的:
在9『30』『05至9』30『』10之間發生了這么多交易:
9『30』『05--10.30元--200手
9『30』『06--10.35元--500手
9』30『』07--10.40元--500手
9『30』『08--10.60元--500手
9』30『』09--10.84元--300手
9『30』『10--10.28元--777手
而在level2行情中只會顯示:
10.28元--2777手
在level1行情中就會顯示上述6筆交易。
在日K線上可以顯示最高價位10.84元是因為這個數據是上證所數據介面的一員(還有當日成交額,當日最低價,當日開盤價等等),所以軟體選取其為日K線數據。而60分鍾K線,30分鍾K線是軟體自己根據分筆交易數據製作的K線,因為上證所是不提供低級別的數據的,而軟體這里只能看到最高的10.38元,自然會造成日K線和小時K線最高價不統一的狀況。
2. 股票一般怎麼撮合成交
交易所的撮合大機將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自動撮合成交。專
在集合競價期間內,屬交易所的自動撮合系統只儲存而不撮合,當申報競價時間一結束,撮合系統將根據集合競價原則,產生該股票的當日開盤價。
滬、深新股掛牌交易的第一天不受漲跌幅10%的限制,但深市新股上市當日集合競價時,其委託競價不能超過新股發行價的上下15元,否則,該競價在集合競價中作無效處理,只可參與隨後的連續競價。
集合競價結束後,就進入連續競價時間,投資者的買賣指令進入交易所主機後,撮合系統將按同一價位時,以時間先後順序依次撮合。
(2)大連交易所撮合成交擴展閱讀:
股票成交價格的決定原則為:
1、股票成交價格的范圍必須在昨收盤價的上下10%以內。
2、最高買入申報與最高賣出申報相同的價位。
3、如買方的申報價格高於賣方的申報價格時,採用雙方申報價格的平均價位。交易所主機撮合成交的,主機將成交信息即刻回報到券商處,供投資者查詢。
4、未成交的或部分成交的,投資者有權撤消自己的委託或繼續等待成交,一般委託有效期為一天。
5、深市股票的收盤價不是該股票當日的最後一筆的成交價,而是該股票當日有成交的最後一分鍾的成交金額除以成交量而得。
3. 限價指令在連續競價時,交易所按照什麼原則撮合成交
我國股市連續競價時成交優先原則:
1.價格優先原則:
價格優先原則是指較高買進申報優先滿足於較低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滿足於較高賣出申報;同價位申報,先申報者優先滿足。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和板牌競價時,除上述的的優先原則外,市價買賣優先滿足於限價買賣。
2、成交時間優先順序原則:
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按中介經紀人聽到的順序排列;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按計算機主機接受的時間順序排列;在板牌競價時,按中介經紀人看到的順序排列。在無法區分先後時,由中介經紀人組織抽簽決定。
3、成交的決定原則:
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時,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的價位相同,即為成交。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除前項規定外,如買(賣)方的申報價格高(低)於賣(買)方的申報價格,採用雙方申報價格的平均中間價位;如買賣雙方只有市價申報而無限價申報,採用當日最近一次成交價或當時顯示價格的價位。
投資者進入股市之前最好對股市有些初步的了解。前期可用個牛股寶模擬炒股去看看,裡面有一些股票的基本知識資料值得學習,也可以通過裡面相關知識來建立自己的一套成熟的炒股知識經驗。希望可以幫助到您,祝投資愉快!
4. 股票成交撮合規則
證券經營機構受理投資者的買賣委託後,應即刻將信息按時間先後順序傳送到交易所主機,公開申報競價。股票申報競價時,可依有關規定採用集合競價或連續競價方式進行,交易所的撮合大機將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自動撮合成交。
規則如下:
1、證券經營機構受理投資者的買賣委託後,應即刻將信息按時間先後順序傳送到交易所主機,公開申報競價。股票申報競價時,可依有關規定採用集合競價或連續競價方式進行,交易所的撮合大機將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自動撮合成交。
2、目前,滬、深兩家交易所均存在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方式。上午9:15--9:25為集合競價時間,其餘交易時間均為連續競價時間。在集合競價期間內,交易所的自動撮合系統只儲存而不撮合,當申報競價時間一結束,撮合系統將根據集合競價原則,產生該股票的當日開盤價。滬、深新股掛牌交易的第一天不受漲跌幅10%的限制,但深市新股上市當日集合競價時,其委託競價不能超過新股發行價的上下15元,否則,該競價在集合競價中作無效處理,只可參與隨後的連續競價。
3、集合競價結束後,就進入連續競價時間,即9:30-11:30和13:00--15:00。投資者的買賣指令進入交易所主機後,撮合系統將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自動撮合,同一價位時,以時間先後順序依次撮合。在撮合成交時,股票成交價格的決定原則為:⒈成交價格的范圍必須在昨收盤價的上下10%以內;⒉最高買入申報與最高賣出申報相同的價位;⒊如買(賣)方的申報價格高(低)於賣(買)方的申報價格時,採用雙方申報價格的平均價位。交易所主機撮合成交的,主機將成交信息即刻回報到券商處,供投資者查詢。未成交的或部分成交的,投資者有權撤消自己的委託或繼續等待成交,一般委託有效期為一天。
4、另外,深市股票的收盤價不是該股票當日的最後一筆的成交價,而是該股票當日有成交的最後一分鍾的成交金額除以成交量而得。
5. 股票主動成交和撮合成交的區別
主動成交是開盤後或深市收盤前三分鍾以前,掛上賣單,被別人買走就是主動成交,別人掛上賣單,買過來這都是主動成交;
撮合成交是集合競價(9:15-9:25,深市14:57-15:00)階段電腦根據成交量最大原則撮合成一個價格,這個價格以下賣出的和這個價以上買入的多數人能夠成交的價格。
股票成交價格的決定原則為:
⒈成交價格的范圍必須在昨收盤價的上下10%以內;
⒉如買(賣)方的申報價格高(低)於賣(買)方的申報價格時,採用雙方申報價格的平均價位。比如深發展(0001),買方申報價格為24元,賣方申報價格為22元,其有效成交價格是24+22/2=23元。交易所主機撮合成交的,主機將成交信息即刻回報到券商處,供投資者查詢。未成交的或部分成交的,投資者有權撤消自己的委託或繼續等待成交,一般委託有效期為一天。
另外,收盤價由現行的最後一筆成交價為當日最後一筆交易(含最後一筆) 前一分鍾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作收盤價。
6. 交易所成交撮合原則
時間優先就是誰先提出交易申請就先交易那份單,a是9:00提出賣出申請,b是9:10提出賣出申請。而A需要購買,那麼系統會優先考慮a與A的交易。
接下來就是價格優先了,在發出請求時間一致時,賣者的最低價是a和買者的最高價C將優先成交,系統將在其中調一個中間價10.05
不是,如果只有這些交易,a與A成交,那麼系統將自動調整B與b,C與c不過一般而言系統將給低價賣者優先尋找,給高價買者優先尋找
7. 什麼叫撮合成交價
撮合成交的前提是買入價必須大於或等於賣出價。當買入價等於賣出價時,成交價就是買入價或賣出價,這一點大家是不會有疑義的。問題是當買入價大於賣出價時成交價應該如何確定?
計算機在撮合時實際上是依據前一筆成交價而定出最新成交價的。如果前一筆成交價低於或等於賣出價,則最新成交價就是賣出價;如果前一筆成交價高於或等於買入價,則最新成交價就是買入價;如果前一筆成交價在賣出價與買入價之間,則最新成交價就是前一筆的成交價。下面不妨以例明之。
買方出價1399點,賣方出價是1397點。如果前一筆成交價為1397或1397點以下,最新成交價就是1397點;如果前一筆成交價為1399或1399點以上,則最新成交價就是1399點;如果前一筆成交價是1398點,則最新成交價就是1398點。
這種撮合方法的好處是既顯示了公平性,又使成交價格具有相對連續性,避免了不必要的無規律跳躍。
8. 集合競價期間集中委託申報,不成交,是9:15-9:25分,兩個交易所都是,那什麼時候開始集中撮合成交
所謂集合競價,即在某一規定時間內,由投資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價格自由地進行買賣申報之報,由電腦交易處理系統對全部申報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排序,並在此基礎上,找出一個基準價格,使它同時能滿足以下3個條件:
成交量最大。
高於基準價格的買入申報和低於基準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與基準價格相同的買賣雙方中有一方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該其准價格即被確定為成交價格,集合競價方式產生成交價格的全部過程,完全由電腦交易系統進行程序化處理,將處理後所產生的成交價格顯示出來。這里需要說明的是:
第一,集合競價方式下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體現在電腦主機將所有的買入和賣出申報按價格由高到低排出序列,同一價格下的申報原則按電腦主機接受的先後順序排序;
第二,集合競價過程中,若產生一個以上的基準價格,即有一個以上的價格同時滿足集合競價的3個條件時,滬市選取這幾個基準價格的中間價格為成交價格,深市則選取離前收盤價最近的價格為成交價格。
[編輯本段]集合競價中注意要點
集合競價中需要注意的幾點:
1. 所有在集合競價成交的委託,無論委託價格高低,其成交價均為開盤價,所有高於開盤價的買入委託和低於開盤價的賣出委託均可成交,與開盤價相同的部分委託也可成交。
2. 滬深兩地股票的開盤價是由集合競價產生的,如果集合競價未能找出符合上述3個條件的成交價格,則開盤價將在其後進行的連續競價中產生,連續競價的第一筆成交價格則為該股當日的開盤價,如果某隻股票因刊登公告等原因於上午停牌,則下午於1點起直接進入連續競價,其第一筆成交價格則為該股當日的開盤價。
3. 滬深兩市每日集合競價時間為上午9時15到25分,在這段時間內交易所只接受申報,不進行撮合,9時15到20分可以撤單,20到25分不接受撤單申報。9時25至30分之間的5分鍾既不能報單也不能撤單,9時27分由集合競價產生開盤價,9時30分開始進入連續競價階段。
4.深交所從14:57~15:00是集合競價時間。在此期間接受申報,不接受撤單申請,也不進行撮合。在15:00收盤的時候進行一次性撮合,撮合的價格作為收盤價。
5. 配股、債券(包括國債、企業債等)以及新股申購都沒有集合競價,只有在正常交易時間進行連續競價。可轉換債券上市首日的開盤價由集合競價產生,之後的交易與債券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