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證券交易所的定義、特徵與職能
證券交易所是來依據國源家有關法律設立的,為證券的集中競價和有組織的交易提供場所、設施和規則的特殊法人。證券交易所既不直接買賣證券,也不決定證券價格,而只為買賣證券的當事人提供場所和各種必要的條件及服務。
證券交易所具有以下特徵:1、證券交易所一般都是依法設立的法人組織。根據我國證券法的規定,證券交易所的設立和解散,由國務院決定。
2、證券交易所是集中競價交易的場所。所謂集中競價是指所有證券經紀商、自營商主要集中在這個場所通過競爭的方式,從事證券的代理或自營買賣活動。
3、證券交易所是證券交易的組織者。
4、證券交易所是特殊法人。交易所在法律上具有獨立的地位,但它自身不參與交易,除了提供服務充 當交易組織者的角色,還需執行法律法規賦予它的一線監管職能。
職能:交易所根據合同執行凍結、解凍和變現清償的職能
B. 證券交易的交易特點
1、證券交易是特殊的證券轉讓
證券轉讓是指證券持有人依轉讓意思及法定程序,將證券所有權轉移給其他投資者的行為,其基本形式是證券買賣。在廣義上,證券轉讓還包括依照特定法律事實將全部或部分證券權利移轉給其他人的行為或者設定證券質押行為等。所謂依照特定法律事實發生的轉移,包括因贈與、繼承和持有人合並等發生的證券權利轉移;所謂設定質押,為依照擔保法規定,以證券作為債務擔保的行為。根據《證券法》第30條,證券交易主要指證券買賣,即依照轉讓證券權利意思而發生的轉讓行為。
2、證券交易是反映證券流通性的基本形式
流通性是確保證券作為基本融資工具的基礎。證券發行完畢後,證券即成為投資者的投資對象和投資工具,賦予證券以流通性和變現能力,可使得證券投資者便利地進入或者退出證券市場。不同證券的流通性存有差異,股份公司依法發行和上市的股票,除社會公眾股股票可依照證券交易所規定的交易規則自由轉讓外,公司發起人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所持股份在法定期限內不得轉讓,國家股和法人股的流通性受到影響。
3、證券轉讓須藉助證券交易場所完成
證券交易場所是依法設立、進行證券交易的場所,包括進行集中交易的證券交易所以及依照協議完成交易的無形交易場所。前者如國際上著名的紐約證券交易所、倫敦證券交易所和法蘭克福證券交易所,我國上海證券交易所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也屬於集中交易場所。後者如美國全美證券商自動報價系統(NASTAQ)以及各國的店頭交易場所,我國場外交易場所主要包括原有的 STAQ和NET兩個交易系統。
4、證券交易須遵守相應交易規則
為確保證券交易的安全與快捷,維護資本市場的穩定與發展,我國頒布和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規。《證券法》是調整證券交易的特別法,《公司法》對股份及公司債券轉讓也規定有原則性規則,《合同法》作為調整交易關系的一般法律規范,同樣適用於對證券交易關系的調整。其他法律、法規如《民法通則》、《銀行法》、《保險法》和《刑法》也直接或間接地調整著證券交易關系。證券交易所頒布的自律性規范,也具有法律約束力。
C. 股票交易市場的特點及功能
股票市場是已經發行的股票轉讓、買賣和流通的場所,包括交易所市場和場外交易市場兩大類別。由於它是建立在發行市場基礎上的,因此又稱作二級市場。股票市場的結構和交易活動比發行市場(一級市場)更為復雜,其作用和影響力也更大。
通過股票的發行,大量的資金流入股市,又流入了發行股票的企業,促進了資本的集中,提高了企業資本的有機構成,大大加快了商品經濟的發展。另一方面,通過股票的流通,使小額的資金匯集了起來,又加快了資本的集中與積累。
所以股市一方面為股票的流通轉讓提供了基本的場所,一方面也可以刺激人們購買股票的慾望,為一級股票市場的發行提供保證。同時由於股市的交易價格能比較客觀的反映出股票市場的供求關系,股市也能為一級市場股票的發行提供價格及數量等方面的參考依據。股票市場的職能反映了股票市場的性質。在市場經濟社會中,股票有如下四個方面的職能:
積聚資本
上市公司通過股票市場發行股票來為公司籌集資本。上市公司將股票委託給證券承銷商,證券承銷商再在股票市場上發行給投資者。而隨著股票的發行,資本就從投資者手中流入上市公司。
轉讓資本
股票市場
股市為股票的流通轉讓提供了場所,使股票的發行得以延續。如果沒有股市,很難想像股票將如何流通,這是由股票的基本性質決定的。當一個投資者選擇銀行儲蓄或購買債券時,他不必為這筆錢的流動性擔心。因為無論怎麼說,只要到了約定的期限,他都可以按照約定的利率收回利息並取回本金,特別是銀行存款,即使提前去支取,除本金外也能得到少量利息,總之,將投資撤回、變為現金不存在任何問題。但股票就不同了,一旦購買了股票就成為了企業的股東,此後,你既不能要求發行股票的企業退股,也不能要求發行企業贖回。如果沒有股票的流通與轉讓場所,購買股票的投資就變成了一筆死錢,即使持股人急需現金,股票也無法兌現。這樣的話,人們對購買股票就會有後顧之憂,股票的發行就會出現困難。有了股票市場,股民就可以隨時將持有的股票在股市上轉讓,按比較公平與合理的價格將股票兌現,使死錢變為活錢。
轉化資本
股市使非資本的貨幣資金轉化為生產資本,它在股票買賣者之間架起了一座橋梁,為非資本的貨幣向資本的轉化提供了必要的條件。股市的這一職能對資本的追加、促進企業的經濟發展有著極為重要的意義。
D. 求解釋:證券交易所特徵
朋友是准備考證券從業么?
這道題我也遇到,答案明顯是錯的。正確的是ABC。你可以翻看《基礎知識》P212,具體是證券市場運行章節,第二節,證券交易所的特徵。
E. 股票交易市場的特點
場外交易市場與股票交易所的主要不同點是:
第一,它的買賣價格是證券商人之間通過直接協商決定的,而股票交易所的證券價格則是公開拍賣的結果;
第二,它的證券交易不是在固定的場所和固定的時間內進行,而是主要通過電話成交。在股票交易所內僅買賣已上市的股票,而在場外交易市場則不僅買賣已上市的股票,同樣也買賣未上市的股票。
場外交易市場在證券流通市場的地位,並不是在所有的國家都一樣,場外交易市場在美國比在任何國家都發達。其主要原因是,美國的證券交易委員會對證券在交易所掛牌上市的要求非常高,一般的中小企業無法達到。這樣,許多企業的證券不可能甚至不願意在交易所掛牌流通,它們的股票往往依靠場外交易市場,所以比其他國家的都要發達得多。歐洲國家,如英國,則有所不同,其場外交易市場遠不如美國場外交易市場那樣發達。原因很簡單,就是交易所非常發達,在交易所交易的股票不僅包括所有上市的股票,也包括許多非上市的中小企業的股票。投資者如果想買賣某些公司發行的、沒有在股票交易所登記上市的股票,可以委託證券商人進行。他們通過電腦、電話網或電報網直接聯系完成交易。在場外交易市場買賣股票有時需付傭金,有時只付凈價。
場外交易市場的股票通常有兩種價格:
(1)公司賣給證券公司的批發價格;
(2)證券公司賣給客戶的零售價格。在這種市場上, 股票的批發和零售價格的差價不大,但當市場平淡時,差價就要大一些,一般來說,這種差額不得超過買賣金額的5%。
總之,場外交易市場具有三個特點:
(1)交易品種多,上市不上市的股票都可在此進行交易;
(2)是相對的市場,不掛牌,自由協商的價格;
(3)是抽象的市場, 沒有固定的場所和時間。
第三市場是指在櫃台市場上從事已在交易所掛牌直市的證券交易。這一部分交易原屬於櫃台市場范圍,由於交易量增大,其地位日益提高,以至許多人都認為它實際上已變成獨立的市場。第三市場是60年代才開創的一種證券交易市場,是為了適應大額投資者的需要發展起來的。一方面,機構投資家買賣證券的數量往往以千萬計,如果將這些證券的買賣由交易所的經紀人代理,這些機構投資家就必須按交易所的規定支付相當數量的標准傭金。機構投資家為了減低投資的費用,於是便把目光逐漸轉向了交易所以外的櫃台市場。另一方面,一些非交易所會員的證券商為了招攬業務,賺取較大利潤,常以較低廉的費用吸引機構投資家,在櫃台市場大量買賣交易所掛牌上市的證券。正是由於這兩方面的因素相互作用,才使第三市場得到充分的發展。第三市場的交易價格,原則上是以交易所的收盤價為准。第三市場並無固定交易場所,場外交易商收取的傭金是通過磋商來確定的,因而使同樣的股票在第三市場交易比在股票交易所交易的傭金要便宜一半,所以第三市場一度發展迅速。直到1975年美國證券交易管理委員會取消固定傭金比率,交易所會員自行決定傭金,投資者可選擇傭金低的證券公司來進行股票交易,第三市場的發展便有所減緩。
第三市場交易屬於場外市場交易,但它與其他場外市場的主要區別在於第三市場的交易對象是在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而場外交易市場主要從事上市的股票在交易所以外的交易。
第四市場是投資者直接進行證券交易的市場。在這個市場上,證券交易由賣雙方直接協商辦理,不用通過任何中介機構。同第三市場一樣,第四市場也是適應機構投資家的需要而產生的,當前第四市場的發展仍外於萌芽狀態。
由於機構投資者進行的股票交易一般都是大數量的,為了保密,不致因大筆交易而影響價格,也為了節省經紀人的手續費,一些大企業、大公司在進行大宗股票交易時,就通過電子計算機網路,直接進行交易。
第四市場的交易程序是:用電子計算機將各大公司股票的買進或賣出價格輸入儲存系統,機構交易雙方通過租賃的電話與機構網路的中央主機聯系,當任何會員將擬買進或賣出的委託儲存在計算機記錄上以後,在委託有效期間,如有其他會員的賣出或買進的委託與之相匹配,交易即可成交,並由主機立即發出成交證實,在交易雙方的終端上顯示並列印出來。由於第四市場的保密性及其節省性等優點,對第三市場及證券交易所來說,它是一個頗具競爭性和市場。
F. 證券交易的特徵主要表現為
證券交易的特徵主要表現為流動性、安全性和收益性
G. 證券場外交易市場的特點是什麼
分散,缺乏統一的組織和章程,不易管理和監督。
場外交易市場是一個分散的無形市場。它沒有固定的、集中的交易場所,而是由許多各自獨立經營的證券經營機構分別進行交易的,並且主要是依靠電話、電報、傳真和計算機網路聯系成交的。
場外交易市場與證券交易所的區別在於不採取經紀制,投資者直接與證券商進行交易。證券交易通常在證券經營機構之間或是證券經營機構與投資者之間直接進行,不需要中介人。
(7)證券交易所特徵擴展閱讀:
從交易的組織形式看,資本市場可以分為交易所市場和場外交易市場,場外交易市場是相對於交易所市場而言的,是在證券交易所之外進行證券買賣的市場。
傳統的場內市場和場外市場在物理概念上的區分為:交易所市場的交易是集中在交易大廳內進行的;場外市場,又被稱為「櫃台市場」或「店頭市場」,是分散在各個證券商櫃台的市場,無集中交易場所和統一的交易制度。
但是,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證券交易的方式逐漸演變為通過網路系統將訂單匯集起來,再由電子交易系統處理,場內市場和場外市場的物理界限逐漸模糊。
目前,場內市場和場外市場的概念演變為風險分層管理的概念,即不同層次市場按照上市品種的風險大小,通過對上市或掛牌條件、信息披露制度、交易結算制度、證券產品設計以及投資者約束條件等作出差異化安排,實現了資本市場交易產品的風險縱向分層。
H. 公司制證券交易所的特點
公司制證券交易所一般是按照《公司法》和《證券交易法》的規定設立的,具有如內下特點:
1、證容券交易所是獨立的法律主體,雖然證券交易所可以由證券商投資興辦,但在法律上與證券商的地位相互獨立。
2、證券交易所是獨立的經濟實體,它只為證券商從事證券交易活動提供所需的物質條件和服務,證券交易所的職員不參與具體的證券交易活動。
3、證券交易所有權向證券發行公司索取證券上市費,並向證券商收取證券成交的其他費用,具體收費比例按照證券交易所的規定執行,亦可以採取合同方式約定。
I. 證券交易所是什麼
證券交易所是依據國家有關法律,經政府證券主管機關批准設立的集中進行證版券交易的有權形場所。在我國有兩個: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
也不光是經濟實力,但是經濟實力是需要的,經濟實力強說明資本流動快,這樣的話證券市場才能發展。
J. 什麼證券交易所也是公司性質嗎它是怎麼運作的
證券交易所是依據國家有關法律設立的,為證券的集中競價和有組織的交易提供場所、設施內和規則的特殊法人。證容券交易所既不直接買賣證券,也不決定證券價格,而只為買賣證券的當事人提供場所和各種必要的條件及服務。
證券交易所具有以下特徵:1、證券交易所一般都是依法設立的法人組織。根據我國證券法的規定,證券交易所的設立和解散,由國務院決定。
2、證券交易所是集中競價交易的場所。所謂集中競價是指所有證券經紀商、自營商主要集中在這個場所通過競爭的方式,從事證券的代理或自營買賣活動。
3、證券交易所是證券交易的組織者。
4、證券交易所是特殊法人。交易所在法律上具有獨立的地位,但它自身不參與交易,除了提供服務充 當交易組織者的角色,還需執行法律法規賦予它的一線監管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