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交易制度有八種,分別如下:1、保證金制度保證金制度是期貨交易的特點之一,是指在期貨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須按照其所買賣期貨合約價值的一定比例(通常為5%-10%)繳納資金,用於結算和保證履約。經中國證監會批准,交易所可以調整交易保證金,交易所調整保證金的目的在於控制風險。2、漲跌停板制度所謂漲跌停板制度,又稱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即指期貨合約在一個交易日中的交易價格波動不得高於或者低於規定的漲跌幅度,超過該漲跌停幅度的報價將被視為無效,不能成交。漲跌停板一般是以合約上一交易日的結算價為基準確定的。3、持倉限額制度持倉限額制度是指交易所規定會員或客戶可以持有的,按單邊計算的某一合約投機頭寸的最大數額。實行持倉限額制度的目的在於防範操縱市場價格的行為和防止期貨市場風險過於集中於少數投資者。4、大戶報告制度大戶報告制度是與持倉限額制度緊密相關的又一個防範大戶操縱市場價格、控制市場風險的制度。通過實施大戶報告制度,可以使交易所對持倉量較大的會員或投資者進行重點監控,了解其持倉動向、意圖,對於有效防範市場風險有積極作用。5、交割制度交割是指合約到期時,按照期貨交易所的規則和程序,交易雙方通過該合約所載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或者按照規定結算價格進行現金差價結算,了結到期末平倉合約的過程。以標的物所有權轉移進行的交割為實物交割,按結算價進行現金差價結算的交割為現金交割。一般來說,商品期貨以實物交割為主,金融期貨以現金交割為主。6、強行平倉制度強行平倉制度是指當會員、投資者違規時,交易所對有關持倉實行平倉的一種強制措施。強行平倉制度也是交易所控制風險的手段之一。我國期貨交易所對強行平倉制度主要規定是當會員結算準備余額小於零,並未能在規定時限內補足的。7、風險准備金制度風險准備金制度是指,為了維護期貨市場正常運轉提供財務擔保和彌補因不可預見風險帶來虧損而提取的專項資金的制度。8、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是指期貨交易所按有關規定定期公布期貨交易有關信息的制度。期貨交易所公布的信息主要包括在交易所期貨交易活動中產生的所有上市品種的期貨交易行情、各種期貨交易數據統計資料、交易所發布的各種公告信息以及中國證監會制定披露的其他相關信息。9、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期貨交易結算是由期貨交易所統一組織進行。期貨交易所實行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又稱「逐日盯市」。它是指每日交易結束後,交易所按當日結算價結算所有合約的盈虧、交易保證金及手續費、稅金等費用,對應收應付的款項同時劃轉,相應增加或減少會員的結算準備金。期貨交易所會員的保證金不足時,應當及時追加保證金或者自行平倉。
『貳』 交易所有哪些風險管理制度
有很多風險,資金管理的風險,虧損的風險,很多,所以投資需要謹慎一點,建議少參與。
『叄』 渤海商品交易所有哪些風險控制管理措施
1、訂貨保證金制來度
2、代為轉讓源制度
3、訂貨限額制度
4、大戶報告制度
5、價格漲(跌)幅度限制制度
6、強制減少訂貨量制度
7、異常情況處理
8、風險警示制度
渤海商品交易所風險控制解讀
http://www.borle.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925&fromuid=1
『肆』 包頭稀土產品交易所有哪些風險控制管理措施
市場風險是指基金投資行為受到宏觀政治、經濟、社會等環境因素對證券價格所造成專的影響而面對的屬風險。主要包括政策風險、利率風險、匯率風險等。當投資境外市場時,基金面臨的最大風險是匯率風險。
市場風險管理的主要措施包括:
(1)密切關注宏觀經濟指標和趨勢,提出應對策略;
(2)密切關注行業和個股的基本面變化,分散非系統性風險;
(3)加強對場外交易的監控,確保所有交易在公司的管理范圍之內;
(4)關注投資組合的風險調整後收益,採用夏普比率、特雷諾比率和詹森比率衡量;
(5)運用定量風險模型和優化技術分析各投資組合市場風險的來源和暴露;
(6)加強對重大投資的監測。
『伍』 期貨交易所的風險如何管理的
可以查看期貨交易所的網站相應內容
『陸』 黃金延期交易的風險管理
現貨延期交收交易的首付款比例為成交總額的7%. 交易所有權根據市場情況進行調整(建議會員依據客戶的信譽程度,按交易持倉總金額的7%~10%收取為佳)。
價格漲跌幅度限制制度
為防止非正常因素對交易價格的干擾,交易所根據交易的實際情況實行價格漲跌幅度限制制度[簡稱漲(跌)停板],延期交收交易所允許的每日交易價格最大波動幅度暫定為±5%,超過該漲跌幅度的報價視為無效,不能成交。
當連續出現同方向的漲跌停板時,交易所將按照一定的原則和方式進行調整。 交易所實行限倉制度。限倉是指交易所規定會員或客戶可以持有的按單邊計算的最大交易數額。交易所對會員或客戶進行綜合評估,根據評定結果確定其最大交易限額。
會員的自營限倉數額分別由基本額度、信用額度和業務額度三部分組成;對於金融類會員和綜合類會員,由於其可以進行代理業務,因此對所有客戶持倉總額規定為代理業務額度;初期暫定為每個客戶的交易額度為1噸。 強行平倉制度是指會員、客戶違規時,交易所對有關持倉實行平倉的一種強制措施。
當會員、客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交易所對其實行強行平倉:
1、未在規定時間內將追加的資金轉入交易所賬戶,清算準備金額小於零;
2、因違規受到交易所強行平倉處罰的;
3、根據交易所緊急措施應進行強行平倉的;
4、其他應予強行平倉的情況。
交易舉例:以2009年6月3日AU(T+D)收盤價216.40元/克、一手1000克計算,資金總額需要216400元,如果保證金比例為10%,那麼客戶的資金成本需要21640元。也就是客戶拿出21640元就「買」到了216400元的黃金,當黃金價格在你的贏利方向上波動1元/克時(如果做多,黃金漲1元/克時;如果做空,黃金跌1元/克時),你的收益為1000元,相對你21640元的本金而言,投資收益率是4.62%。
『柒』 為了保護期貨交易市場的信用,交易所一般對交易有哪些風險管理措施
信用?就是資金的安全被?
關於這方面,期貨市場有保證金監控中心,上面有每個內客戶的具體交易信容息。保證保證金的變動情況上面都很清楚。
在期貨公司開戶,期貨公司會提供給你一個保證金監控中心的賬戶密碼,你可以登錄你自己的賬戶,查看資金情況。保證資金的安全。這個保證金監控中心,是屬於證監會管轄的。很安全。
『捌』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的管理制度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對股指期貨的風險管理主要如下規定:
(1)保證金制度
保證金分為結算準備金和交易保證金。交易保證金標准在期貨合約中規定。
期貨合約交易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交易所可以根據市場風險調整交易保證金標准,並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①出現連續同方向漲跌停板;
②遇國家法定長假;
③交易所認為市場風險明顯增大;
④交易所認為必要的其他情況。
調整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的,交易所應在當日結算時對該合約的所有持倉按新的交易保證金標准進行結算。保證金不足的,應當在下一個交易日開市前追加到位。
(2)價格限制制度
價格限制制度分為熔斷制度與漲跌停板制度。每日熔斷與漲跌停板幅度由交易所設定,交易所可以根據市場情況調整期貨合約的熔斷與漲跌停板幅度。
股指期貨合約的熔斷幅度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正負6%,漲跌停板幅度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正負10%,最後交易日不設價格限制。
每日開盤後,股指期貨合約申報價觸及熔斷價格且持續一分鍾,該合約啟動熔斷機制。
①啟動熔斷機制後的連續十分鍾內,該合約買賣申報在熔斷價格區間內繼續撮合成交。十分鍾後,熔斷機制終止,漲跌停板價格生效。
②熔斷機制啟動後不足十分鍾,市場暫停交易的,熔斷機制終止,重啟交易後,漲跌停板價格生效。
③收市前三十分鍾內,不啟動熔斷機制。熔斷機制已經啟動的,繼續執行至熔斷期結束。
④每日只啟動一次熔斷機制。
股指期貨上市前,中金所已修改多項交易規則,當前已取消熔斷機制,並大幅壓低持倉限額。
(3)限倉制度
限倉是指交易所規定會員或投資者可以持有的,按單邊計算的某一合約持倉的最大數額。
同一投資者在不同會員處開倉交易,其在某一合約的持倉合計,不得超出一個投資者的持倉限額。
會員和投資者的股指期貨合約持倉限額具體規定如下:
①對投資者單個合約單邊持倉實行絕對數額限倉,持倉限額為100手。
②某一合約總持倉量(單邊)超過10萬手的,結算會員該合約持倉總量(單邊)不得超過該合約總持倉量的25%。
③獲准套期保值額度的會員或投資者持倉,不受此限。
會員和投資者超過持倉限額的,不得同方向開倉交易。
(4)大戶報告制度
投資者的持倉量達到交易所規定的持倉報告標準的,投資者應通過受託會員向交易所報告。交易所可根據市場風險狀況,制定並調整持倉報告標准。
投資者的持倉達到交易所報告標準的,應於下一交易日收市前向交易所報告。交易所有權要求投資者補充報告。
達到交易所報告標準的投資者應提供下列材料:
①《投資者大戶報告表》,內容包括會員名稱會員號投資者名稱和交易編碼合約代碼持倉量交易保證金可動用資金;
②資金來源說明;
③法人投資者的實際控制人資料;
④開戶材料及當日結算單據;
⑤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5)強行平倉制度
強行平倉是指交易所按有關規定對會員投資者持倉實行平倉的一種強制措施。
會員投資者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交易所對其持倉實行強行平倉:
①會員結算準備金余額小於零,並未能在規定時限內補足的;
②持倉超出持倉限額標准,並未能在規定時限內平倉的;
③因違規受到交易所強行平倉處罰的;
④根據交易所的緊急措施應予強行平倉的;
⑤其他應予強行平倉的。
強行平倉的執行原則:強行平倉先由會員執行,時限除交易所特別規定外,一律為開市後第一節。規定時限內會員未執行完畢的,由交易所強制執行。
強行平倉的執行程序:
①通知。交易所以「強行平倉通知書」(以下簡稱通知書)的形式向有關結算會員下達強行平倉要求。通知書除交易所特別送達以外,隨當日結算數據發送,有關結算會員可以通過交易所系統獲得。
②執行及確認。
1開市後,有關會員應自行平倉,直至達到平倉要求;
2結算會員超過規定平倉時限而未執行完畢的,剩餘部分由交易所執行強行平倉;3強行平倉結果隨當日成交記錄發送,有關信息可以通過交易所系統獲得。
(6)強制減倉制度
強制減倉是指交易所將當日以漲跌停板價申報的未成交平倉報單,以當日漲跌停板價與該合約凈持倉盈利投資者按持倉比例自動撮合成交。同一投資者雙向持倉的,其凈持倉部分的平倉報單參與強制減倉計算,其餘平倉報單與其反向持倉自動對沖平倉。
(7)結算擔保金制度
交易所實行結算擔保金制度。結算擔保金是指由結算會員依交易所的規定繳存的,用於應對結算會員違約風險的共同擔保資金。
結算擔保金分為基礎擔保金和變動擔保金。基礎擔保金是指結算會員參與交易所結算交割業務必須繳納的最低擔保金數額。變動擔保金是指隨著結算會員業務量的變化而調整的擔保金。
(8)風險警示制度
交易所實行風險警示制度。交易所認為必要的,可以分別或同時採取要求報告情況談話提醒書面警示公開譴責發布風險警示公告等措施中的一種或多種,以警示和化解風險。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有權約見指定的會員高管人員或投資者談話提醒風險,或要求會員或投資者報告情況:
①期貨價格出現異常;
②會員或投資者交易異常;
③會員或投資者持倉異常;
④會員資金異常;
⑤會員或投資者涉嫌違規違約;
⑥交易所接到投訴涉及到會員或投資者;
⑦會員涉及司法調查;
⑧交易所認定的其他情況。
『玖』 大連期貨交易所風險管理辦法
大連商品交易所風險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期貨交易風險管理,維護期貨交易各方的合法權益,保證大連商品交易所(以下簡稱交易所)期貨交易正常的進行,根據《大連商品交易所交易規則》,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交易所風險管理實行保證金制度、漲跌停板制度、限倉制度、大戶報告制度、強行平倉制度和風險警示制度。
第三條 交易所、會員、客戶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二章 保證金制度第四條 交易所實行保證金制度。黃大豆1號、黃大豆2號、豆粕、豆油、棕櫚油、玉米、線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期貨合約的最低交易保證金為合約價值的5%。新開倉交易保證金按前一交易日結算時交易保證金收取。
交易所可以根據市場情況調整各合約交易保證金標准。
第五條 自黃大豆1號、黃大豆2號、豆粕、豆油、棕櫚油、玉米、線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合約進入交割月份前一個月第一個交易日起,交易所將分時間段逐步提高該合約的交易保證金。合約在某一交易時間段的交易保證金標准自該交易時間段起始日前一交易日結算時起執行。
黃大豆1號、黃大豆2號、豆粕、豆油、棕櫚油、玉米、線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合約臨近交割期時交易保證金收取標准為:交易時間段交易保證金(元/手)交割月份前一個月第一個交易日合約價值的10%交割月份前一個月第六個交易日合約價值的15%交割月份前一個月第十一個交易日合約價值的20%交割月份前一個月第十六個交易日合約價值的25%交割月份第一個交易日合約價值的30%第六條 隨著合約持倉量的增大,交易所將逐步提高該合約交易保證金比例。
黃大豆1號、豆粕、聚氯乙烯合約持倉量變化時交易保證金收取標准為: 合約月份雙邊持倉總量(N)交易保證金(元/手)N ≤100萬手合約價值的5%100萬手<N≤150萬手合約價值的8%150萬手<N≤200萬手合約價值的9%200萬手<N合約價值的10%黃大豆2號、豆油合約持倉量變化時交易保證金收取標准為: 合約月份雙邊持倉總量(N)交易保證金(元/手)N ≤50萬手合約價值的5%50萬手<N≤60萬手合約價值的8%60萬手<N≤70萬手合約價值的9%70萬手<N合約價值的10%玉米合約持倉量變化時交易保證金收取標准為: 合約月份雙邊持倉總量(N)交易保證金(元/手)N ≤150萬手合約價值的5%150萬手<N≤200萬手合約價值的8%200萬手<N≤250萬手合約價值的9%250萬手<N合約價值的10%棕櫚油、線型低密度聚乙烯合約持倉量變化時交易保證金收取標准為:合約月份雙邊持倉總量(N)交易保證金(元/手)N ≤25萬手合約價值的5%25萬手<N≤30萬手合約價值的8%30萬手<N≤35萬手合約價值的9%35萬手<N合約價值的10%第七條 當某期貨合約出現漲跌停板的情況,則該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按本辦法第三章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當某期貨合約連續三個交易日按結算價計算的漲(跌)幅之和達到合約規定的最大漲跌幅的2倍,連續四個交易日按結算價計算的漲(跌)幅之和達到合約規定的最大漲跌幅的2.5倍,連續五個交易日按結算價計算的漲(跌)幅之和達到合約規定的最大漲跌幅的3倍時,交易所有權根據市場情況,採取單邊或雙邊、同比例或不同比例、部分會員或全部會員提高交易保證金的措施。提高交易保證金的幅度不高於合約規定交易保證金的1倍。
交易所採取上述措施須事先報告中國證監會。
第九條 如遇法定節假日休市時間較長,交易所可以根據市場情況在休市前調整合約交易保證金標准和漲跌停板幅度。
第十條 對同時滿足本辦法有關調整交易保證金規定的合約,其交易保證金按照規定交易保證金數值中的較大值收取。
『拾』 什麼是期貨交易所的風險管理
交易所風險來主要有2個來源,1個是自監控執行力度,2是異常價格波動風險。
監控執行力度包括保證金制度、逐日盯市制度、當日無負債制度、最大持倉限制制度、大戶報告制度等。這一點可以看巴林銀行破產的案例。
異常價格波動風險,其中,大戶操縱和資金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