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么是 货币局制度并且举例子
任何汇率制度的持续需要与之适应的外部环境。无论是实行“两极”(固定和浮动)还是“中间”(介于固定与浮动之间)汇率制度都需要国际机构的支持或相关的周边国家的政策协调。货币局制度(currency board)也不例外。货币局制度的基本要素是:首先,中央银行每发行本币要有相应的外汇储备作基础,本土货币发行额只与外汇储备额相关。其次,它具有自动兑换约束,即中央银行必须无条件地按照固定的汇率接受市场对所固定外汇的买卖要求。再次,中央银行只能被动地因应市场对本土货币需求的变动,扩张或收缩本国货币的供给,不能主动创造国内信贷,因而无法主动地去影响本土的经济发展。货币局制度一旦形成,不能轻易改变,往往要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
世界各国有许多实行货币局制度的,但是效果大相径庭。我们从阿根廷的金融危机中可以看出货币局制度汇率安排的局限性和种种弊端。同时也使我们联想到顶住亚洲金融危机冲击的香港的联系汇率制度。阿根廷与香港的汇率机制,它们虽然在形式上接近,但是两者有许多根本的不同。我们不能说阿根廷与香港是两种版本的货币局制度,但是可以说汇率制度背后的外部环境是不同的。
第一,是否设立中央银行的形式上的不同。阿根廷有中央银行负责中央清算和储备体系运转。1美元兑换1比索;发行货币受到66.67%外汇储备的支持。而香港没有中央银行,但是设立金管局。1美元兑换7.8港元;发行货币受到100%外汇储备的支持。
第二,在对付意外事件的“免责条款”方面态度不同。阿根廷规定比索可以升值,但是不能贬值。香港则没有明确的免责条款。
第三,国内利率偏离储备货币国家的利率的幅度不同。阿根廷的利率一直高于美国的利率。较高的国内利率损害了投资和经济增长并且还导致了国内信贷美元化。香港的利率则往往低于美国利率(1997-1999年除外)。港内的信贷通常采用港币的形式。
第四,融资效率的不同。阿根廷的布宜诺思艾利斯虽然说是地区性的金融中心,但是由于各种国际银行设施并不发达,筹资效率受到一定影响。香港一直是亚洲金融中心,是全方位多功能的国际资金集散地。尤其以亚洲的离岸金融中心而著名,所以筹资效率较高。
第五,国际信用评级的不同。阿根廷长期以来搞赤字财政,背上了一千五百亿美元国债和不断累积的外债。国际上对其国家乃至金融企业的评级每况愈下。香港不仅拥有一千多亿美元外汇储备,而且是被评为世界上经济最自由的地区之一。
第六,主要贸易伙伴汇率操纵的不同。阿根廷对巴西的出口占其出口总额的30%。巴西可称为阿根廷的主要贸易伙伴,可是巴西在1999年将本币贬值了40%,这对阿根廷的出口打击很大。香港对内地的出口占其出口总额的30%以上,并且内地进出口贸易商品的很大比例也是通过香港中转的。而且人民币一直维持汇率稳定,这是香港联系汇率制背后最可靠的支柱。
第七,危难中救援之手不同。每次危机来临阿根廷不得不向国际货币基金和美国求助,为此也不得不接受那些远离阿根廷的人的指手画脚和一些苛刻条件。一次比一次谈判艰难。而这些谈判结果直接影响投资者信心。大陆一直支持香港,两地是唇齿相依的关系。国际游资袭击香港时,大陆机构拥有港币存款的25%部分没有动。因为大陆的资本项目实行管制,所以国际投机资金难以进攻大陆,为此大陆的该部分港币存款也对联系汇率制起着稳定作用。
以往对香港联系汇率制度的研究通常把其归入货币局的“超级固定”一类的分组中。这类国家有:阿根廷、爱沙尼亚、立陶宛、保加利亚、波斯尼亚等国。这些研究只限于对该制度内部问题展开,而没有分析外部周边环境对其的影响。尤其是在香港回归后,中国内地对维护港币的稳定方面有一定的作用。如果认为货币局制度能自动地维持和确保钉住汇率制度的信誉,这种想法则过于天真入世后,中国内地和香港之间准备建立的自由贸易区,将会使这种休戚与共的货币支持关系进一步发展。
㈡ 货币局制度
实行货币局制度的国家和地区主要是:中国香港特区、阿根廷、波黑、文莱、保加利亚、爱沙尼亚、立陶宛和吉布提。
㈢ 货币局制度的运行机制
欧洲货币体系于1978年12月5日欧洲理事会决定创建,1979年3月13日正式成立,其实质是一个固定的可调整的汇率制度。它的运行机制有二个基本要素:一是货币蓝子——欧洲货币单位(ECU);二是格子体系—— 汇率制度。欧洲货币单位是当时欧共体12个成员国货币共同组成的一篮子货币,各成员国货币在其中所占的比重大小是由他们各自的经济实力决定的。欧洲货币体系的汇率制度以欧洲货币单位为中心,让成员国的货币与欧洲货币单位挂钩,然后再通过欧洲货币单位使成员国的货币确定双边固定汇率。这种汇率制度被称之为格子体系,或平价网。
欧洲货币单位确定的本身就孕育着一定的矛盾。欧共体成员国的实力不是固定不变的,一旦变化到一定程度,就要求对各成员国货币的权数进行调整。虽规定每隔五年权数变动一次,但若未能及时发现实力的变化或者发现了未能及时发现实力的变化或者发现了未能及时调整,通过市场自发地进行调整就会使欧洲货币体系爆发危机。1992年9月中旬在欧洲货币市场上发生的一场自二战后最严重的货币危机,其根本原因就是德国实力的增强打破了欧共体内部力量的均衡。当时德国经济实力因东西德统一而大大增强,尽管德国马克在欧洲货币单位中用马克表示的份额不交,但由于马克对美元汇率升高,马克在欧洲货币单位中的相对份额也不断提高。因为欧洲货币单位是欧共体成员国商品劳务交往和资本流动的记帐单位,马克价值的变化或者说德国货币政策不仅能左右德国的宏观经济,而且对欧共体其它成员的宏观经济也会产生更大的影响。而英国和意大利经济则一直不景气,增长缓慢,失业增加,他们需要实行低利率政策,以降低企业借款成本,让企业增加投资,扩大就业,增加产量,并刺激居民消费以振作经济。但当时德国在东西德统一后,财政上出现了巨额赤字,政府担心由此引发通货膨胀,引起习惯于低通膨胀的德国人不满,爆发政治和社会问题。因此,通货膨胀率仅为3.5%的德国非但拒绝上次七国首脑会议要求其降息的要求,反而在92年7月把贴现率升为8.75%。这样,过高的德国利息率引起了外汇市场出现抛售英镑、里拉而抢购马克的风潮,致使里拉和英镑汇率大跌,这是92年欧洲货币危机的直接原因。
对德国昨率提高首先作出反应的是北欧的芬兰。芬兰马克与德国马克自动挂钩,德国提高利率后,芬兰人纷纷把芬兰马克换成德国马克,到九月芬兰马克对德国马克的汇率持续下跌。芬兰央行为维持比价不得不抛售德国马克购买芬兰马克,但芬兰马克仍不泻不,芬兰央行的德国马克有限,在9月8日芬兰政府突然宣布芬兰马克德国马克脱钩,自由浮动。
㈣ 货币局制度的区别
货币局制与普通汇率制的区别
第一,货币局制对汇率水平作了严格的法律规定。
第二,货币局内制对储备货币的创造来容源也作了严格的法律界限,货币局只有在拥有外国货币作为后备时才可以发行货币,这一规则也可称为“后备规则”(backing rule)。
第三,货币局制隐含着一个重要特征,即它对货币局为财政赤字提供融资作了严格的限制。
㈤ 现在仍实行货币局制度的国家和地区有哪些
货币局制度是指政府以立法形式明确规定,承诺本币与某一确定的外国货币之间回可以以固定比答率进行无限制兑换,并要求货币当局确保这一兑换义务的实现的汇率制度。
传统的货币局制度起源于19世纪中期,是英、法等国海外殖民体系的货币发行方式,在20世纪初较为流行。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随着政府积极干预经济的盛行,同时由于货币局带有明显的殖民时代经济色彩,原先实行货币局制度的国家纷纷采取中央银行制度。
不过在20世纪后半段,货币局制度又有回潮的势头。1983年,港元贬值的波动,促使港英当局决定重建货币局制度,将港元和美元挂钩。1991年,阿根廷也建立了货币局制度,用以控制国内的高通货膨胀,稳定币值,恢复经济 。立陶宛、爱沙尼亚等国在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先后通过建立货币局制度的方式来稳定经济和重建货币体系。
㈥ 货币局制度与美元化的本质区别
在货币局制度下,如果本币钉住的外币是美元,实际上就是程度较低的美元化专。这种货币制度把美属元作为发行本币的保证,并保持本币与美元之间汇率的稳定。虽然在本国或本地区还保留本币,但本币与非货币局制度下的本币相比已有本质的区别,该国或该地区的货币当局已经没有独立的货币政策。美元化则是一种彻底的货币局制度。在美元化的制度下,美元不仅仅是发行本币的保证,而且全部或部分取代了本币的职能。因此,货币局制度与美元化的差别主要是美元发挥作用程度的差别以及存在单一货币还是两种货币的差别。
㈦ 货币局制怎么理解
货币局制度是一种汇率机制,它有两项基本原则:一是本国货币汇率钉住一种作为基准的外国货币;二是所发行的货币保证完全以外汇储备作为后盾。
传统的货币局制度起源于19世纪中期,是英、法等国海外殖民体系的货币发行方式,在本世纪初较为流行。本世纪五六十年代,随着政府积极干预经济的盛行,同时由于货币局带有明显的殖民时代经济色彩,原先实行货币局制度的国家纷纷采取中央银行制度。
货币局制度近年来又有回潮的势头。1983年,港元贬值的波动,促使港英当局决定重建货币局制度,将港元和美元挂钩。1991年,阿根廷也建立了货币局制度,用以控制国内的高通货膨胀,稳定币值,恢复经济。立陶宛、爱沙尼亚等国在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先后建立了货币局制度来稳定经济和重建货币体系。
货币局制度与中央银行制度的主要区别是:在严格的货币局制度下,货币发行完全受货币局的外汇储备限制;而在中央银行制度下,政府和商业银行都可通过向中央银行借款发放货币,而不受外汇储备的限制。因此,可以说中央银行在制定货币信贷政策方面,自由度要比货币局大得多,如中央银行可以控制本国利率,可以充当"最后贷款人"的角色向政府提供贷款,而货币局却没有这些功能。
在货币局制度下,当国际收支出现持续逆差时,当局发行货币的外汇储备就会减少,国内货币供应量也将随之减少,利率就会偏高。这将有助于减少进口需求,减缓国内经济增长速度。国内工资、物价的下跌,也会降低生产成本,增加出口竞争力。同时,货币局制度相对稳定的汇率有助于稳定投资者的信心,保持国际贸易的稳定发展。
货币局制度也有其自身的不足:1)政府不能控制货币供应和利率,利率由基准货币发行国制定,货币总量取决于收支平衡,以及银行体系中的货币乘数;②政府不能利用汇率来调整外来因素对本国经济的影响,如进口价格的上涨、资本流通的转移等,而只能调整国内工资和商品价格;③正统货币局制度不会像传统的中央银行那样,帮助周转困难的银行平息危机。香港实行的联系汇率制度,实际上是一种货币局制度。
㈧ 香港货币局制形成了与其他货币制度不同的利益与风险主要有哪些
当所联系的外币币值不稳定的时候,可能影响到本地区币值的稳定,即当所联系的外币币值走强的时候,可能暂时影响到本地区产品的出口;而当所联系的外币币值走弱的时候,本地区的币值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货币相比也会存在贬值的现象,可能由此引起通货膨胀。
(一)、有利方面
货币局制度可以促进了香港对外贸易发展,有效遏止了通货膨胀。货币局制度要求货币的发行要以足额的外汇储备为基础,从根本上杜绝了无限制地通过发钞来弥补财政赤字的可能性,控制了通货膨胀率,提高了财政货币政策的透明度。实行货币局制度后香港的物价水平是比较平稳的。
实行货币局制度,增强了港人和外来投资者对港元的信心。 在香港这样一个金融活动高度自由的开放经济体中,一旦出现货币信心缺口,再完善的货币制度也难以应付可能出现的危机。由于在货币局制度下,港元可以固定的比率与美元兑换,实际上是把港元的货币风险转移到美元上,从而增强了对港元的信心。从一开始,货币局制度就是为了解决港元的信心危机而诞生的。
(二)、不利方面
1.汇率的僵化使汇率不能反映回避供求的真实水平,容易造成币值高估,招致国际游资的攻击。
2.货币政策的主动权大大被削弱,其表现在:
(1).货币局对本币的发行量、名义利率、名义汇率都没有决定权,而且为避免本币有升值压力,货币局要尽量维持港元利率、通货膨胀率和美元保持一致,货币局在金融市场上的操作完全是被动的。从1995年到02年美元是一直在升值的,港元也必须随之升值,这对出口带来了很大的消极影响。
(2).当银行系统发生危机时,货币局不能充当最后贷款人作用。这一方面加强了银行的自律经营,另一方面,当香港受到外来冲击时,金融系统的不稳定带来的不良影响也是很大的。
(3).由于失去了财政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对当局解决失业、刺激经济等问题十分不利。
3.对付货币冲击的成本是巨大的。就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来看,香港政府为击退投机者,其利率上升了12%。利率的突然大幅上升给经济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1).利率的大幅提高抑制了投资,经济增长放缓甚至出现萎缩,失业率增加。
(2).由于香港货币局须在国际资本市场上以固定汇率卖出美元买进港币,使基础货币投放量大幅下降,银行的存贷款大幅收缩,盈利大大削减,银行系统几乎陷入困境。
(3).引发了股灾和房地产泡沫,使香港经济雪上加霜。
㈨ 货币局制度的特征
本币对锚货币的汇率锁定。这要求锚货币币值稳定、信用良好、具有完全的可兑换性并被国际社会广泛接受。选择锚货币时要考虑本国的主要贸易伙伴和投资来源, 早期的锚货币有英镑、美元和黄金。目前拉丁美洲国家大多选择美元, 东欧和俄罗斯联邦国家一般以德国马克为锚货币。
本币和锚货币之间的汇率由法律规定, 例如, 美元是港元的锚币, 港币对美元的法定汇率是7.8∶1,爱沙尼亚“克容”(Kroon) 与锚币德国马克的固定比价是8∶1。一旦法定汇率受到压力, 出现大幅度变动的趋势, 货币局就要出手干预, 以保证汇率的相对稳定。 本币完全可兑换在货币局制度下, 本币与锚货币完全可兑换, 无论是经常项目下的货币流动还是资本项目下的货币交易都不受限制。这项要求让仍然实行资本项目管制的国家望而却步, 也让已经实行货币局制度的国家不得不经受国际金融投机浪潮的考验。
原则上, 货币局只负责维持汇率恒定而不处理具体的兑换业务, 居民或非居民的货币兑换由商业银行负责经营。 为了保证汇率的稳定性, 货币局须持有足够被锚币发行国(anchor country) 接受的储备资产。严格的货币局制度要求外汇储备相对于本币发行量的准备率达到100% , 因为这样才能保证货币局随时在国际金融市场上进行操作以保卫本币。
考虑到外汇资产大多以外国债券的形式存在, 为了防止债券价值下降, 准备率一般略超过100% , 达到105% 甚至110%。在这个意义上, 货币局制度是最为严格的固定汇率制。 对货币局来说, 惟一的任务就是在法定的汇率下随时进行本币与锚币的公开市场操作, 保证法定汇率的稳定。货币局在金融市场上的操作完全是被动的, 这是货币局与中央银行最明显的区别。
中央银行的一项重要职能是购买政府债券, 帮助政府弥补支出和收入之间的差额, 并通过这种操作控制货币发行量以及国内利率和通货膨胀率。但是在货币局制度下, 本币发行量只能与外汇储备的数量和法定汇率挂钩, 货币局不能应政府扩张财政的要求增加货币发行量。因此, 政府只能根据税收和向公众发行债券的数额量入为出。
理论上, 该国的利率和通货膨胀率水平将最终与锚币发行国一致。 与传统中央银行不同的是, 货币局不能购买商业银行债券, 商业银行运营发生困难时不能向货币局发行金融债券以获得帮助, 即使商业银行面临倒闭, 货币局也不得出手干预。不过在实践中, 许多国家的货币局还保留了一些传统的中央银行职能, 比如,当商业银行面临困难时进行干预, 调整存款准备率等。这种保减轻了银行自负盈亏的压力, 实际上鼓励银行呆账坏账的产生。严格地说, 目前实行的大多数货币局制度并非传统意义上的货币局制度, 因为在上述国家及地区中, 货币局经常恢复行使传统中央银行的职能, 对国内金融市场进行干预, 而发行货币的倾向就会使储备率达不到100%。例如, 阿根廷的法定准备率是66167% , 尽管储备率达到90% , 货币局仍然可以行使合法权力降低这个比率, 直至66167%。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 有些经济学家依据新加坡货币局拥有100% 的外汇储备而把新加坡也列为货币局制度国家, 但新加坡没有固定新加坡元与任何一种货币之间的汇率, 因此不能算是货币局制度。拉脱维亚将货币钉住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特别提款权(SDR ) , 并且储备率达到100% , 但是它没有把该货币制度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下来, 而且不需要变动现有的货币体系就可以随时终止该货币制度, 因此, 拉脱维亚也不能算作货币局制的国家。